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十二段

 

我們已經看到,第二條誡包含許多善功,這些善功除非是 用信仰和信靠上帝慈愛的心行出來的,便不是善的;我們若單遵守這條誡,就有許多必須行的,可惜我們卻勞勞碌碌,作許多與此毫不相干的事。現在我們討論第三條誡︰你當尊安息日為聖。第一條誡規定我們心裡對上帝的態度,第二條誡規定我們口中對上帝的言語,第三條誡規定我們行為上對上帝的態度;摩西的第一塊和在右的法版書寫著這三條誡,是在右邊治理人,即是關於上帝的事,講上帝於人的關係,和人與上帝的關係,沒有任何受造之物居乎其間。

  這條誡的第一類行為是明顯的,外表的,我們普通稱之為崇拜,即如參加彌撒,祈禱,在聖日聽道。照這意義說,這條誡的行為就很稀少;這些行為,正如以上所 說,若不是用信仰信靠上帝慈愛的心行出來,就都是徒然的。所以若將聖徒節減少一些,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如今人們在聖徒節所行的,比在平常所行的更壞,沉於嬉游,貪食,醉酒,賭博等等;因此人們聽彌撒聽講道而無教誨,祈禱而無信仰。差不多人們以為只要用眼觀彌撒,用耳聽講道,用口作禱告,就算足夠了。一切的 一切都是這樣形式化,膚淺化了!我們並不想,心裡可以從彌撒得什麼,從講道學習銘記什麼,在禱告中追求期望什麼。在這件事上,主教和神甫,或講道人罪莫大 焉,因為他們不傳福音,不教訓人當怎樣觀彌撒,聽道,祈禱。所以我們要將這三種行為簡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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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是建立於儀式,而是建立於靈裡的契合,所以敬拜不是外表而是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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