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之教會觀

  《基督教要義》有很大一部分討論教會(Church)與她的事奉(Ministry)。
    他說,教會的事奉,特別是牧者的事奉,一定要反映出基督謙卑的模式,對個人關懷,以及藉著聖靈的能力,忠於真理。

    他十分重視教會教導的職責、紀律(Discipline),和使窮人得釋放;他相信上帝賜下教師或「博士」(即專於聖經及神學的人)、長老及執事給教會,這一切都有聖經的明訓;但他不認為凡教會做的事,都要有聖經的支持才算合法。

    他很欣賞教會在最初六個世紀發展出來的秩序,也嘗試把它們重現於當代教會。他相信新約的「監督」(或作「長老」),正是改革宗教會的牧師。教會一切儀節,都須從簡易明,又要具有聖經的支持;他認為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單禁止人為上帝造像來幫助崇拜,也包括為刺激人宗教感情而造出來的儀節。

    他鼓勵會眾在崇拜唱詩,但使用樂器卻似乎與一個理性的崇拜不太吻合。

路德小問答-馬丁路德的精簡版基督徒要學–十誡

卷一:十誡

第一誡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依賴上帝過於萬物。

第二誡 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上帝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我們不指著祂的名咒詛、起誓、行巫術、說謊言、哄騙,但在各樣患難之中呼籲祂的名,祈禱、頌讚、感謝。 

第三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輕看主的話,和所傳的道;但尊奉為聖,甘心樂意的聽從學習。

第四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藐視父母和尊長,也不惹他們動怒;但孝敬、服事、順服、親愛、尊重他們。

第五誡 不可殺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損害別人身體;但在諸般患難中幫助他,扶持他。

第六誡 不可姦淫。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在言語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的度日,夫婦得以彼此親愛尊重。

第七誡 不可偷盜。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偷盜,或用假貨、詭詐,騙取人的財物;但幫助他保守他的財物,興旺他的事業。

第八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妄論人、食言、背信、陷害人、毀謗人、敗壞人的名譽等;但寬容、原諒、揚人的善,以好意解釋各樣的事。

第九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用詭計,侵佔,或謀奪人的房屋產業;但盡力幫助他保存他所有的。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誘惑、拐騙、逼索人的妻子、僕役等;但勸勉他們安分守己,行所當行的。

論到這些誡命,上帝說什麼呢?
  上帝說: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上帝刑罰凡干犯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懼怕祂的烈怒,不違背祂的誡命,但祂應許施恩賜福給凡遵守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敬愛依賴祂,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誡命。

教會與信徒對政府的態度


新約教會的基督徒不單沒有否定他們作為公民對國家和政府的責任﹔反過來他們非常鄭重的肯定其公民責任,我們在羅馬書第十三章及彼得前書第二章,便可見其一 斑。初期教會所抱的原則正是耶穌基督所吩咐的:"該撒的物當歸該撒,神的物當歸神。"對彼得及保羅來說,應當歸該撒之物與應當歸神的物是完全不同的,其中 的分別可在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七節看出來﹔彼得吩咐信徒說:"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尊敬君王的尊敬與尊敬眾人的尊敬在原文是 用同一字,但敬畏神的敬畏卻完全不同,這個字具有戰抖、驚栗的意味,是一種極度尊崇、畏懼的態度,亦即是說,信徒一方面要尊重、敬重君王,另一方面對神卻 要絕對的順服、畏懼。對于彼得來說,基督徒對君王的尊敬也是基于敬畏神,正如他在第二章十三節說:"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保羅的看法也是一 樣,政府、國家元首和國家的制度都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來保障行善的人,懲治為惡的人。然而,我們必須知道,沒有一個國家的元首或制度是完全、絕對的,罪惡 的勢力也同時存在于元首的生命中及制度之內,因此,基督徒不能以人的制度為完全為絕對,更不能將該撒的權能與神的權能等同。所以,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方面是 極為順服國家元首領導的一群,但另一方面卻保持先知的身分,不怕指出國家制度的不完美,甚至元首可能犯的錯誤。

初期教會的信徒,在各樣的事情都表明自己與其他公民無異,是順服掌權者的良民,正如第二世紀的達提安(Tatian)說:"因為神吩咐我納稅,我便納稅, 我的主吩咐我作奴隸,我便以奴隸的身分服侍,我愿意尊敬所有的人,只是當人吩咐我否認神時,我便恕難從命。"革利免(Clement)主教也表明基督徒是 非常愿意服從掌權者,只要他們不被迫違背神。

很多護教者也為此向國家的元首申辯,表明基督徒不是叛逆份子。丟格那妥(Diognetus)指出,基督徒奉公守法其實比任何人更積極。教父雅典納哥拉 (Athenagorus)寫信給奧熱流皇帝時說:"有誰比我們更值得你的體諒與支持?我們恆常為你的政府禱告,以致你的國家以及子孫不斷興盛,而我們也 樂得在你的治下過太平的生活,聽你的命令和差遣。"特土良更指出,假如基督徒真的有叛逆之心,只要他們采取消極抵抗的態度,便足以對國家構成相當的威脅, 因為基督徒的人數實在不少。然而,基督徒不但沒有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反而誠懇地為君王禱告﹔基督徒看他們的元首是神所使用的,因此不單不會與他為敵,更以 愛戴、尊敬的態度對待他。由這些教父的言論,我們可見基督徒對政府的態度基本上是相當順服和友善的。

然而另一方面,基督徒雖然承認君王的權柄,但卻不畏懼指出國家內部的陰暗面及政府的不公不義,對當時的羅馬政府來說,教會往往是他們的批評者。

基督徒因著對人的罪性有深切的幣解,清楚的洞悉政治權勢往往將自己絕對化,因此導致極權統治。在當時的羅馬帝國,君王更將自己神化,百姓要向他的像奠酒下 拜。如此將人偶像化是基督徒所拒絕的。另外,基督徒也不怕指出權貴們往往運用他們的權勢,窮奢極侈,并且為爭權而不惜用殘暴的手段,亦以殘暴對待百姓,例 如當時的斗獸及比武,是貴族最喜歡的娛樂。教父特土良,希波律提(Hippolytus)及腓力斯等常常批評權貴這些敗壞。

對于當時的奴隸制度,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提出抗議,在一方面,作奴隸的基督徒不要求解放,不要求在人眼中身分的改變,但他們卻用極度的愛的生活,向主人 表白,他除了奴隸的身分以外,還有更高的身分,就是神兒女的身分﹔而他內在的生命素質叫他主人不能不用另一種透視來看他。基督徒的奴隸用生命感化主人,叫 主人見到神的生命在其中,便幣解主人和奴隸在神的面前,根本是沒有分別的。另一方面,對于作主人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深深的幣解萬物在基督里同歸于一的道 理,并且幣解他的奴隸在主里其實是他的弟兄,便有很不同的態度。不少奴隸的主人信主后,便將手下的奴隸釋放。在基督教歷史的文獻中,便有几處記載信徒在受 洗之日,釋放所有奴隸。因此,當基督徒人數越來越多,奴隸制度便漸漸崩潰。有人會問,為什么基督徒不以革命的方式,推翻奴隸制度?我們要知道,奴隸制度不 單是一種外在的東西,而是當時的人內在的意識及生活習慣,這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建立的,而是經過很多世紀的凝聚而成。要改變它,只有自然的發自內在生命的改 變,才會有徹底的作用,而基督徒所做的,便是這樣徹底的改變。

雖然基督徒不怕指出國家內部的黑暗和不公義,但基督徒極少以對抗的態度對待政府,就是當羅馬政府逼迫他們,他們也忍受,并且多次心平氣和的尋求羅馬政府的 諒解,表明基督徒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并無任何政治目標或企圖,因為他們的國度,不是地上的國度而是屬天的國度,他們所尋求的革命不是政治架構的革命,而是 人性的革命。在心平氣和的分析中,初期基督徒也同時坦白的表示,他們對君王的順服是有極限的,例如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便清楚的表白,基督徒在必要時,會毫不猶疑地為了順服神的律而不服從政府的法律。革利免認為自己的國家就是自己的母親,而國家的法 律,就好似父親,是自己所愛,所敬重的。但當基督呼召自己跟從時,他會不惜離開父母,跟隨主。

由以上的討論,我們很清楚的看到一些原則,就是基督徒像其他公民一樣,要守法,要愛自己的國家,要支持政府,愛戴元首,然而卻不可將這一切偶像化﹔他們得 按神的律對國家的政策或權貴的作為有所批判,而在神的律與國家的法律(例如國家頒令禁止敬拜神,等等)有所抵觸時,基督徒便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代價去實踐 服從神不服從人的原則。

路 德 看 死 亡

一 . 引 言 

「 死 亡 」 , 是 忌 諱 ? 是 悲 哀 ? 是 依 依 ? 是 釋 放 ? 是 戰 慄 ? 還 是 咒 詛 ? 歷 來 死 亡 牽 動 人 至 深 的 情 , 叫 人 不 能 自 己 。 信 仰 下 的 死 亡 觀 又 如 何 ? 本 文 嘗 試 探 討 路 德 對 死 亡 的 看 法 。

二 . 看 破 死 亡
 
路 德 從 律 法 和 福 音 的 辯 證 理 解 死 亡 。 他 認 為 自 然 的 人 不 明 白 上 帝 律 法 的 性 質 , 只 將 死 亡 視 為 自 然 事 件 , 正 如 一 切 被 造 物 之 無 常 。 在 聖 經 的 啟 示 下 , 死 亡 不 單 是 生 物 的 現 象 。 人 有 別 於 動 植 物 , 因 為 人 是 按 著 上 帝 的 形 象 造 的 , 本 應 在 上 帝 面 前 永 遠 活 著 , 不 致 朽 壞 和 死 亡 。 死 亡 絕 非 上 帝 創 造 的 自 然 過 程 , 而 是 上 帝 在 震 怒 中 向 人 施 行 的 事 。 是 以 人 面 對 死 亡 顯 得 如 此 驚 惶 失 措 、 恐 懼 戰 抖 , 這 是 其 他 生 物 所 沒 有 的 。 當 然 魔 鬼 也 乘 機 利 用 它 , 使 「 死 亡 顯 為 大 和 可 怖 」 。 

罪 人 在 死 亡 中 經 歷 上 帝 震 怒 下 對 人 發 出 的 「 否 定 之 言 」 ( “no") 。 唯 有 敬 畏 上 帝 的 人 才 能 意 識 到 死 亡 的 深 層 意 義 ; 亦 唯 有 信 徒 才 會 被 上 帝 的 道 喚 醒 , 察 覺 自 己 在 上 帝 面 前 的 處 境 , 並 體 會 自 身 的 人 性 。 雖 然 死 亡 常 與 罪 惡 和 律 法 一 同 出 現 , 信 徒 卻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 乃 在 福 音 之 下 。 換 言 之 , 在 上 帝 否 定 之 言 的 背 後 , 上 帝 也 向 信 徒 宣 告 「 肯 定 之 言 」 ( "yes") 。 死 亡 頓 然 轉 化 為 「 父 親 用 來 責 罰 孩 子 的 杖 」 。

上 帝 使 用 基 督 的 死 , 使 我 們 從 自 身 和 死 亡 中 得 釋 放 、 得 自 由 。 人 得 經 過 生 命 的 陰 暗 面 , 方 能 肯 定 生 命 。 死 亡 的 律 已 成 為 福 音 的 一 種 形 式 。 「 律 法 說 : 『 要 作 這 事 』 , 人 卻 不 曾 作 。 恩 典 說 : 『 相 信 這 事 』 , 一 切 卻 已 作 成 。 」 「 過 去 死 亡 是 罪 的 刑 罰 , 現 在 卻 是 罪 的 解 決 。 故 〔 死 亡 〕 現 在 是 一 祝 福 。 」 死 亡 現 已 成 為 睡 覺 。 因 此 它 先 是 可 怕 的 , 然 後 是 可 渴 望 的 。 信 徒 在 地 上 仍 是 罪 人 , 故 常 在 這 二 極 中 掙 扎 , 須 超 越 對 死 亡 的 苦 澀 感 。

三 . 超 越 哀 傷
 
路 德 認 為 害 怕 死 亡 是 人 類 膽 怯 的 本 性 所 致 , 我 們 務 須 克 服 它 。 人 對 死 亡 的 哀 傷 是 「 自 然 的 」 , 因 為 與 人 墮 落 的 本 性 息 息 相 關 。 哀 傷 是 魔 鬼 的 「 工 具 」 , 抑 鬱 不 單 使 人 心 靈 抱 恙 , 身 體 也 患 病 。 一 切 的 哀 傷 都 是 從 魔 鬼 而 來 。 哀 傷 在 個 人 獨 處 時 肆 虐 尤 甚 , 因 為 獨 處 易 生 被 棄 的 感 覺 , 成 為 人 的 試 煉 。 因 此 我 們 應 當 逃 離 獨 處 並 尋 索 社 群 , 好 使 我 們 快 慰 。 魔 鬼 不 能 忍 受 人 快 樂 , 上 帝 卻 願 意 我 們 歡 暢 。 因 此 我 們 當 歡 樂 地 運 用 各 樣 被 造 物 , 包 括 吃 、 喝 和 音 樂 , 以 抗 衡 抑 鬱 。 

路 德 這 吃 、 喝 和 音 樂 的 葯 方 , 和 他 意 識 人 是 被 造 物 的 觀 念 緊 緊 相 扣 。 人 既 出 自 塵 土 , 遂 與 地 土 及 一 切 被 造 物 相 互 連 繫 。 這 可 從 人 對 美 麗 世 界 的 敏 銳 得 悉 。 世 上 事 物 可 供 人 一 同 享 受 , 為 人 帶 來 歡 樂 。 當 然 人 亦 得 自 我 卑 微 , 意 識 到 自 己 既 出 於 塵 土 , 也 得 歸 回 塵 土 。 因 著 福 音 的 信 息 , 人 不 必 為 自 己 屬 地 的 本 質 而 隱 隱 作 痛 , 因 為 地 上 的 一 切 都 被 相 對 化 。 造 物 主 上 帝 應 許 赦 罪 , 因 此 上 帝 和 世 界 沒 有 不 解 的 仇 怨 對 立 。 有 見 及 此 , 路 德 與 悲 觀 主 義 勢 不 兩 立 。

四 . 結 論
 
總 括 來 說 , 二 極 的 對 立 ─ 天 堂 和 人 間 、 恩 典 和 自 然 、 福 音 和 律 法 、 真 教 會 和 假 教 會 ─ 都 是 路 德 神 學 的 構 成 元 素 ; 論 到 末 世 , 也 沒 有 例 外 。 今 生 不 外 是 對 來 生 的 期 待 和 開 始 , 現 今 世 界 只 是 新 建 築 物 的 支 架 , 當 建 築 物 落 成 那 日 , 支 架 便 會 拆 掉 。 萬 物 的 更 新 , 如 春 天 種 子 發 芽 , 正 是 我 們 引 頸 企 待 之 因 由 。

<心得>

        死亡對基督徒而言是永生之開始, 所以要勇於面對, 因為我們的主勝過死亡和罪惡!

不同的情感

   聖經提到真實信仰時,常常都會把它和我們的情感相連—如:敬畏、盼望、愛、恨惡、渴慕、喜樂、憂傷、痛悔、感恩、憐憫、熱心。讓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些情感:敬畏聖經指出,真實信仰的一個主要部分就是「敬畏」,它常稱信徒是「敬畏耶和華」的人。這也是爲什麽真實的敬虔常被稱爲「敬畏上帝」。

    盼望根據聖經的記載:對上帝及其應許的盼望是真實信仰一個極重要的部分。使徒保羅以盼望是構成真實信仰的三大支柱之一(林前十三:13)。盼望是基督精兵的頭盔:「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帖前五:8)。它也是我們靈魂的錨:「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有牢靠」(來六:19)。敬畏與盼望有時也常連在一起來描述真信徒的特色:「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愛的人」(詩卅三:18)。

    愛聖經相當強調真實信仰中愛的情感:愛上帝、愛耶稣基督、愛上帝的子民、愛全人類。教導愛的經節真是不計其數。我們也應觀察、思想聖經所提的另一個相反的情感-對罪的恨惡-這也是真實信仰的重要部分:「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箴八:13)。聖經也要信徒藉著「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九十七:10),來證明信仰的真誠度。

    渴慕︰聖經中經常提及對上帝及其聖潔的想望、渴慕,這也是真實信仰的一部分。「我們心裏所羨慕的是你的名」(賽廿六:8),「我要切切的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詩六十三:1),「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

    喜樂︰聖經也告訴我們,喜樂是真實信仰的一大部分:「你們義人當靠耶和華歡喜」(詩九十七:12),「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四:4),「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加五:22)。

    憂傷痛悔︰照聖經所言,屬靈的憂傷、悔悟和心碎,也是真實信仰的一部分。「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因爲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爲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賽五十七:15)。

    感恩︰聖經經常提及的另一種屬靈情感即感恩,尤其是在表達對上帝的讚美時。這個教導經常出現-尤其在詩篇中。

    憐恤:聖經常以憐憫、同情爲真實信仰的基本要素。耶稣教導說,憐憫是上帝律法中最重要的要求之一:「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蒙憐恤」(太五:7),「你們這假冒僞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是,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太廿三:23)。保羅也和耶稣一樣強調憐恤:「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恤、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

熱心聖經也以屬靈的熱心爲真實信仰的一部分。當基督爲我們死時,他心中就有著這個特質:「他爲我們捨了自己,要隨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爲善」(多二:14)。

真實信仰主要在乎情感

誰能否認真實信仰主要在乎情感—旺盛熱切的意志行動呢?上帝說要的信仰不是在軟弱、沈悶而毫無生氣的願望中所形成的,僅能使我們從冷淡中稍得振作;在他的話語中,上帝非常堅持我們應是認真的、屬靈上積極有力的,而且我們的心在基督信仰中應該是活潑而旺盛的。我們應該「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申十:12);「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4-5)。這種內心活潑有力地投入真信仰,正是屬靈割禮或重生的結果,也就是生命應許之所屬,「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汙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申三十:6)。


    如果我們對基督信仰不認真,而我們的意志也不是旺盛地活動,那麽我們就什麽都不是。屬靈的實際是那麽的偉大,以至我們的心若不是活潑有力地行動,就不能適當反應。對我們的意志來說,沒有什麽比對靈命盡心竭力更必要的,也沒有什麽比不冷不熱更可惡的。真宗教是有能力的,其能力首先就出現在心中。因此,聖經稱真宗教是「敬虔的能力」,不同餘只有外在表現的形式:「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聖靈是在真基督徒裏面那有能力、神聖情感的靈,這就是爲什麽聖經說上帝已經賜給我們一顆「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當我們接受聖靈的時候,聖經說我們是受了「聖靈與火」(太三:11)的洗,這「火」就 代表聖靈在我們心中産生的神聖情感,以至我們的心中「火熱」(路廿四:32)。


    有時聖經會把我 們與屬靈事物的關系,拿來和世界一些充滿活力的活動來互相比較。比如像賽跑(林前九:24)、摔跤(弗六:12)、爭取獎賞(啓二:10)、與強敵爭戰 (彼前五:8-9)以及全力應戰(提前一:18)。恩典當然有不同的程度,所以比起來,有些軟弱的基督徒,在意志上向著屬靈事務的動作就較微弱了。然而,每一個真基督徒對上帝的情感都比他天然或有罪的情感要強。每一個基督真正的門徒都愛他勝過「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路十四: 26)。

    創造我們的上帝不只給我們情感,也讓情感引起我們的行動。除非我們受到愛、恨、欲望、希望、懼怕或某些其它情感的影響,否則是不會有所決定或行動。這同樣可以應用在屬世和屬靈的事上。這也是爲什麽有很多人聽到上帝告訴他們非常重要的事--關乎上帝與基督、罪與救恩、天堂與地獄—但卻對他們的態度或行爲毫無改變。理由很 簡單:他們所聽的沒有影響到他們,沒有觸到他們的情感。確實,我要大膽的宣告:屬靈的真理若非激起他的情感,便不能改變他的態度與行爲。從來沒有一個罪人曾經渴望救恩,也從來沒有一個基督徒會從屬靈冷淡中蘇醒過來,除非真理打動了他的心。情感就是這麽的重要!

各類的情感

即使我們經歷到各類的情感,也不能証明它是屬靈或非屬靈的。

事情很明顯,各類的情感都是可以被偽造。我們已看過人們如何假冒基督徒的愛,而別的屬靈情感也是一樣可以假冒的。以下就有些例子︰掃羅王曾假裝為罪憂傷(撒上十五︰24~25;廿六︰21)。撒瑪利亞人也偽裝敬畏上帝(王下十七︰32~33)。敘利亞人乃縵由於神跡醫好他的大麻風,也表現了虛偽的感激(王下五︰15)。在耶穌所說的比喻裡,種子撒在石頭地上,代表那些具有虛假屬靈喜樂的人(太十三︰20)。使徒保羅在悔改歸正前,對上帝也曾有一份虛妄的熱心(加一︰14;腓三︰6);當他悔改之後,他說許多不信主的猶太人也都有這種假熱心(羅十︰2)。許多法利賽人對於永生也有一種錯誤的盼望(路十八︰9~14;約五︰30~40)。

所以未得救的人是可能具有各種很像是真的屬靈情感,但實際是虛偽的情感,所以也沒有理由說他們不可能同時擁有好多種這類的情感。

舉例來說,那些陪同耶穌進到耶路撒冷的群眾,他們一時之間,似乎真的具有很豐富的宗教情感。他們對耶穌充滿了傾慕與愛戴,他們是那麼尊敬他,把自己的衣服都鋪在地上讓他走過。他們對耶穌曾作的一切善事表現出無限的感激,他們強烈地表達盼望上帝國度降臨,並且是那麼渴望耶穌立刻就建立起那個國度。他們每人都充滿熱情和喜樂地頌讚他,渴望與他在一起。但是,在這其中,又有幾個是耶穌真正的門徒?

一個人在同時產生好幾種虛偽的情感,並不是不可能的。當一種情緒強烈地興起是,自然會產生出另外的情感,尤其當首先興起的是愛的時候,更是如此。正如我以前所說的,愛是人類最主要的一個情感,也可以說是其他一切情感的泉源。

設想有一個人,一直以來對地獄有一種恐懼感,於是撒旦來欺騙他,說上帝已經赦免了他的罪。讓我們假定撒旦是利用一個異象,他看到了一位帶著和藹笑容、張開溫暖雙臂的人,那個罪人就相信了這是基督的異象。或者撒旦用一種聲音對他說︰「你的罪赦了﹗」以此來欺騙他,結果這個罪人就認為這是上帝的聲音。於是這個罪人就相信他已經得救了。雖然這時他對於屬靈的福音仍是一無了解。

這樣一來,在這位罪人心中,會產生多少種情感﹗他會對那位他所想像出來的救主充滿了熱愛,因為他救他脫離了地獄之災。他也會對他說想像的救恩,充滿了感激,他會感到一種不可抑止的喜樂。這種種的情緒,會使他向別人大談他自己的經歷和感受,也會使他很容易地在他所想像的上帝面前謙卑下來,他更會捨己並且熱心地提升他想像中的信仰-只要他情感的暖流還持續著,他就會這麼做。

所有這些宗教情感,都可以由這種方式產生。然而我們所描述的這位經歷了各種情感的人,卻不是一個基督徒。他的情感,都是來自他自己心意的自然運作,並不是上帝的靈所作的救贖工作。如果有人懷疑這是否可能發生,那他對於屬血氣的人性,真可說是一無所知了。

 

中國教會史

           中國教會歷史年代表  ,

          唐朝以前基督教來華的種種存疑傳說   ,

          猶太教的遺跡  ,

          唐朝景教傳教史   ,

         基督教入华史:世界四大石碑之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大英博物馆番外】 ,

          元朝的也裏可溫教 ,

           明朝的成立和政治   ,

           明朝耶穌會的宣教策略與清初禮儀之爭 ,

          耶穌會教士來華的嘗試    ,

          耶穌會來華教士-利瑪竇 ,

          “內地開放期”外國傳教士的工作  ,  內地開放期的宣教方法 ,

           戴德生與內地會  ,  李提摩太的宣教工作 ,

           歐美和清朝的情況(十九世紀)  , 鴉片戰爭的前因後果 ,

           十九世西方和中國基督教的情況 , 十九世紀初的中國傳教士  ,

           中國基督徒的自我體認  ,

         民國建立期教會佈道情況  , 

          基督教在中國20世紀十大運動  , 

          中國大陸共產黨執政後基督教會簡史  ,

           文化大革命的教會時期(1966-1976年)  ,

元朝的也裏可溫教

在元朝時,中國的基督徒有時被稱為「達屑」,有時被稱為「也裏可溫」;而對基督教各派則一律稱為「也裏可溫教」。
按「達屑」一詞,是波斯語 Tasrs的音譯,意思是「敬畏神的人」、或「虔誠人」,後被回教徒用來專指基督教徒。「景教碑」將這一名詞譯作「達娑」。「也裏可溫」或作「阿爾開溫」為蒙古語“Arkaun”(或作:Arcoun: Arkaiun; Erkeun)之音譯;本來含有「有福之人」或「有緣人」之意,而後來專指「信福音之人」或是「信奉福音的基督徒」。
元朝的基督教,除了景教以外還有天主教的道明會、及方濟會之傳入。有人說雅各教派(Jacobites)、及亞米尼亞(Armenia)教派亦曾傳入中國,可惜缺乏資料,無法加以證實。

[元朝的景教]

大多數歷史學家認為,景教雖在唐朝時被禁止,但是在中國的邊疆地區,卻仍然保有景教的殘餘勢力。在中國邊疆地方所發掘的許多景教徒墓石,可以證實這一點。這些墓石分佈於:鳩河(Chu)(中古之葉川、或碎葉川,Suioab)流域的多瑪克(Tokmak)附近之布拉拿(Burana)城的遺址,和必斯柏(Pishpek)地方,即是今天的蒙古和蘇俄一帶。這些墓石,或僅刻有十字架的標誌或附刻有敘利亞文的洗禮者名字。僅在必斯柏(Pishpek)墓地,就曾發掘六百餘個刻有敘利亞文及十字標誌的墓石。這些墓石都明明的刻有十三、四世紀的年月。但是早在十一世紀,在蒙古北部遊牧的克烈族(Kerait,亦作怯烈,屬蒙古族)、及雍古族(Ongut,亦作汪古,屬突厥民族)已有信基督教者。
當時在歐洲被稱為約翰王、或約翰長老之蒙古人汪罕,即為克烈族人。成吉思汗的家系中,具有許多景教徒。成吉思汗之子拖雷(Tului)的妻室,而為蒙哥(Mongka)、忽必烈(Khubilai)、旭烈元(Hulagu)三汗之母的唆魯禾帖尼別吉(Sarakutanibagi)即係克烈部的公主,她就是汪罕(Ong-khan,成作汪汗)之姪女。另外有他如,既汪罕之孫女、初為拖雷之妾,後成旭烈兀之妃者,也是景教徒。成吉思汗的侍臣中有名的鎮海(Chinkai)亦為克烈族的景教徒。鎮海的三個兒子,要束木(Joseph)、勃古思(Bacchus)、闊裏吉思(Georges)等人也是景教徒。考古家巴爾希伯來奧士(Bar Hebraeus)早已證實,十一世紀初克烈族已有景教之洗禮名單。如克烈族酋長,有名的馬古斯(Marghuz),即等於Markus(馬可),其子名為哥加克斯(Qurjaquz),也是景教徒喜歡取用的名字。
信仰景教的邊疆部族,比較著名的有以下的名字:
(一)    克烈族
(二)    乃蠻族
(三)    汪古族
(四)    蔑兒乞族
上述諸部族,除蔑兒乞部落沒有全部信景教外,其他各族在宋朝和元朝二代都歸依了基督。

至於景教後來在元朝完全消滅的原因,除了隨景教部族之被滅而消滅外,尚有其他的各種原因:
一.     元朝的政權雖然標榜宗教自由,但是因其王室採多妻制度,因此在本質上較接近於回教制度。
二.     景教的領導中心在中東的巴格達,離中國很遠,又未能在中國培植聖職人員以補教士之不足。波斯被滅後,賴波斯國保護之景教也隨告衰微。
三.     一些景教領導人歸信天主教。例如,汪古族酋長闊裏吉斯(即佐治王,King George)改信天主教並於西元1304年5月18日 宣誓服從羅馬教皇。

有關元朝之基督教歷史,因為沒有留下像唐朝景教的經典可以考證,因此只能以外人的遊記(如馬可孛羅遊記、奧多利克遊記等),及一些零星的元代史料來敘述它。
在「馬可孛羅遊記」中,有關當時的景教徒、及教堂分佈的情形,有以下的記錄:
(1)  肅州省(Suchu)
(2)  甘州城(Canpchu)
(3)  額裏折大省(Erginul,即涼州)
(4)  西寧州(Siinju)
(5)  額裏合牙省(Egrigaia,即寧夏)
(6)  天德軍大省(Tenduc)
(7)  宣德州城(Sindachu)
(8)  京兆府大城 
(9)  漢中省
(10) 哈喇章大省(Carajan,即雲南省)
(11) 鎮江府城
(12) 京師城(即杭州城)
(13) 福州城

除上述各景教寺外,在吐魯番、阿力麻裏、沙州、鄂爾多斯、東勝、及陰山山脈的石柱子梁(以上地區為今天的新疆一帶),並百靈廟附近、北京西南 三十公里 之房山等地區,先後發現有景教的遺跡。馬可‧孛羅遊歷中國時,所見的基督教都屬景教信仰。

[元朝的天主教]

  當蒙古王朝興起之際,也正當是歐洲的基督徒組織幾次的十字軍對抗回教勢力之時。當時元太祖、及太宗有幾次起兵西征,到處攻滅回教國,因此歐洲的基督徒,以為蒙古人是幫助基督徒撲滅回教徒的,便一心想要和蒙古人結盟。
    第一個到中國的天主教教士是十三世紀的孟高維諾(John of Montecorvino),他是一個對天主教在中國傳播極有影響力的人。當他到達中國時(1294年),忽必烈剛去世,由元成宗繼位。雖然他初到中國時,受景教徒的排斥和陷害,但至終他贏得元朝王室的信任和支援,開始傳教。十年內已有六千人受洗,加入教會。汪古族酋長,闊裏吉思,就是在這時改信天主教。另外,他也把新約聖經和詩篇等,譯成汪古族的方言。孟高維諾除了傳福音外,又從事興建教堂的工作,他收養了一百五十名七至十一歲的男孩,給他們施洗,教他們希臘文、拉丁文、唱聖詩及背誦經文。他在中國工作三十多年,在十四世紀初逝世,享年八十多歲,是一個德高望重的教士。

除了孟高維諾之外,還有好幾位“法蘭西斯派”(Franciscan)的修道士來到中國,但是在發展教會事工方面沒有太大的果效。最後一位是“馬黎諾裏”傳教士,他是在主後1342年到達中國,逗留了三至四年便回羅馬了。因為他看出當時元朝的元順帝政局險惡,必定維持不久,因而離去。果然在二十多年後元順帝被朱元璋(明朝第一位王帝)趕出中國,天主教在中國的事業,就此停頓了。

元朝的天主教和景教一樣,在中國歷史中曇花一現就消失了,沒有留下長久的影響。天主教在元朝無法施展較大的影響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      很少漢人信天主教,大多是蒙古人或邊疆民族。因此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一旦滅亡,天主教也自然隨之消滅。此外,教士過分倚賴元朝王帝的庇護和支援,對元朝的王帝,百般討好。而漢人是受元朝歧視的,自然就對這些傳教士產生了排斥感,不願意接受他們的宗教。元朝時來華的天主教教士,與元朝王室有密切的關係,與一般的大眾平民卻脫節了。


二.      傳教士沒有看到翻譯聖經和其他屬靈書籍的重要性。雖然天主教的傳教士孟高維諾也曾從事一些翻譯工作,但他只是將新約聖經翻譯成汪古族的方言,不是翻譯為中文。可能孟高維諾也受了傳統的天主教思想所影響,以為信徒讀聖經與否,不是最重要的。他認為重要的是信徒守儀式、做彌撒,這是很可惜的事。如果當時能將部份聖經翻譯為中文,那麼即使他們離開了中國,中國人至少也可以從翻譯的聖經中,領悟到真理,不至於完全消滅了。


三.      元朝的天主教傳教士,與景教的傳教士,互相對立,彼此排斥。中國人和蒙古人看天主教和景教沒有分別,都是“也裏可溫教”教徒,但他們卻互相打鬥,漢人為之搖頭嘆息,對他們的信仰也大打折扣。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靈命更新工作(2)


有關自由意志的聖經真理

        假如不在上帝的定意中,人不能離開上帝我行我素;因為上帝掌管人類一切的行為。上帝以祂的意志、權能和護理來掌管宇宙萬物,決定一切將來要發生或不發生的事情。假如人能憑他自己的主意,不管上帝的旨意如何,可以成就任何事,那麼就與上帝的全知、權威、命定和主權相抵觸。如此的結果只會帶來我們的敗壞與毀滅。
        未經重生的人完全不能作任何屬靈的事,也不能相信和服從上帝的旨意。未重生的人沒有自由、能力來選擇和按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事。假如能夠的話,《聖經》就是錯誤的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也蕩然無存了。
        信徒意志的真正自由﹐在於恩典裡的自由和選擇的能力,能做任何有屬靈益處的事,並且拒絕一切罪惡。給信徒的自由意志﹐不是給他們有選擇善惡的能力,也不是由他們的意志去決定作好事還是惡事。那是虛構和想像中的所謂「自由意志」。反過來說,給予信徒的自由意志符合《聖經》的上帝觀,就是上帝是主宰﹐萬物的第一因。真正神聖的自由意志﹐是順服於上帝的特殊恩典之下﹐順服於聖靈的工作之下。這自由是我們順服與得救的確據。這自由意志回應聖約中的應許,就是上帝在我們心中寫下誡命,並賜下聖靈給我們,使我們有能力走順服的路。
        我們的意願和情感﹐原本都是罪的主要僕人和工具,但重生後就變為愛慕和追求上帝了(申三十6)。藉著從基督耶穌
        在成聖的過程中,聖靈在我們裡面創造一個新的、聖潔的、屬靈的和有活力的恩典原則。這恩典原則住在我們靈魂所有機能裡面。聖靈繼續供給我們大能而有效的恩典,這恩典從耶穌基督而來,聖靈對我們裡面的恩典原則不斷地加以愛護、保守、加多和加強。聖靈藉著這恩典原則﹐使整個靈魂趨向和有能力行出聖潔順服來,使我們為上帝而活﹐並以此屬靈的恩典來反對、抗拒並最終戰勝所有的罪惡敵對勢力。
        藉著這樣的屬靈恩典與能力,聖靈預備信徒履行聖潔的本份,並使信徒對屬靈的順服覺得輕省易為。聖靈為信徒預備的方法﹐是除去信徒心中所有的重擔。這些重擔會困擾我們的知性,攔阻我們預備要順服和成聖的心意。這些攔阻乃是罪惡、世界、靈裡的懶惰以及不信(來十二1;路十二35;彼前一13;四1;弗六14;可十四38)。

對聖潔的阻礙

        在未重生得救的時候,有一種耽延的罪(箴六10)。而重生得救以後,懶散與耽延還會呈現(歌五23)。要克服這些罪,我們必須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我們要能洞察聖潔的榮美。我們必須激勵喜愛聖潔的意願,形成一種在靈裡順服的功能,因為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個新的本性。這樣說來,就如我們原來的天然「本性」使我們成為一個屬血氣的人,現在這新的屬靈「本性」就使我們成為一個屬靈的人。
        上帝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按照我們原來的本性,我們與上帝的律法是格格不入的(何八12)。我們的心思意念與上帝的律法為敵(羅八7)。但這一切已經被恩典除去,上帝的誡命不再是難守的(約壹五3)。現在行走上帝的道路是愉快的(箴三
17)。上帝的恩典保守我們的心,使我們整個人能夠繼續行在聖潔中,重復的聖潔行為使我們更易盡當盡的本分。這活水的泉源不斷在我們裡面湧流,在禱告、讀經和團契生活中呈現出來。這活水泉源也在我們對人的恩慈、良善、憐憫和友愛中表示出來。恩典帶給我們從基督和聖靈而來的幫助。主耶穌基督關愛我們的新心,並以聖靈的恩典來堅定這新心,所以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30)。
        有些信徒可能不會覺得屬靈本分是容易和輕省的,反而是艱難和沈重的。如果這樣,我們必須省察自己,看看這些重擔從何而來。假如是來自心裡不願負基督的軛,而我們的信仰只不過是畏罪和怕懲罰,那麼我們還沒有重生得救。但是,如果是來自內心意願,渴望從罪的捆綁得以釋放,要為上帝而活在聖潔順服中,我們就會非常高興地去負基督的軛,抗拒一切可知的罪惡,那麼我們就是真正重生得救。因此我們必須自我省察,看看有沒有經常和勤勉地去履行那些我們認為最難做的本分。
        恩典首先使我們經常盡我們當盡的屬靈本分,然後使我們勤奮地盡所有一切的本分,並且覺得都是愉快和容易的。
        困難可能來自對試探的憂慮,這樣會使我們的心思疲乏、為難和分心。

問題﹕我裡面有真的聖潔嗎﹖還是被虛假的東西欺騙了?
答案﹕有時由於困難、疾病或對死亡的懼怕和罪惡感,使我們偶然發出善願要離棄罪惡,要為上帝而活﹔假如我們認為這就是真正的聖潔,我們是受騙了(可六20;參詩七八34-37;何六4)。
        假如我們以為有屬靈的恩賜就可證明我們內心聖潔,我們也受騙了。恩賜來自聖靈,是非常有價值的。恩賜幫助人盡本份。恩賜在禱告、講道、與信徒的屬靈交通中都大有聖潔的表現。但由屬靈恩賜的激發完成該作的任務,並不是真正的聖潔順服。對真正的信徒而言,恩賜可彰顯聖潔,但恩賜是為了聖潔。德行或道德責任都不是聖潔。
      由此我們知道,聖潔的原則或習慣與所有其它思想習慣都是有區別的,不論是思維習慣還是道德習慣、先天的還是後天的。它也與普遍恩典及其果效有分別,這等普遍恩典,或許未重生的人也可以獲益。
        聖潔原則的動機﹐是出於在基督裡榮耀上帝的意願。除非已經重生得救,無人會有這樣的意願。讓我們舉個例子。一個人把錢施給窮人的動機來自有心要幫助窮人;但這人若沒有重生得救,他的最終動機乃是為他自己,想獲取功德,為自己建立好名聲﹐被人稱讚,或者為自己贖罪。他的動機絕不會是在耶穌基督裡榮耀上帝。
        聖潔是來自上帝揀選的目的(弗一4)。聖潔有其特別的性質,只有被上帝所揀選的人才可獲得(帖後二13;羅八2930;彼後一5-710;羅九11;十一57)。假如我們的信心不能產生聖潔,那就不是上帝揀選的人的信心(多一1)。
        有三個方法讓我們知道﹐我們的恩典與本份是否是真正蒙揀選的果子和證據﹕
1)在我們裡面的恩典是否增長、增多?(約四14
        2)對上帝揀選之愛的感受,有沒有促使自己更為勤奮地使用這些恩典(羅五2-5;耶三一3)?上帝永恆的大愛吸引我們跟隨祂、信靠祂、順服祂。若是出於恐懼、敬畏、盼望和良心的省覺而去作該作的事,都不是發自上帝揀選的愛。
        3)這些聖潔的恩典是否使我們變得更像基督呢?假如我們在基督裡被揀選和預定要像祂,真正的聖潔恩典會在我們裡面作成基督的形像。這些恩典是柔和、謙卑、克己、輕看世界、隨時都不介意別人對自己的過犯、原諒仇敵、喜愛對人人行善。

基督是我們的聖潔

        耶穌基督為我們買贖聖潔。「上帝使祂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30)。上帝使基督作我們的祭司﹐為我們作成聖的工夫。基督獻上他的寶血為祭﹐又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孽﹐因此潔淨了我們(弗五25-27;多二14;約壹一7;來九14)。
        基督將聖潔分給我們﹐使我們的靈魂真正得以成聖。祂將聖潔分給我們﹐是由於祂以祭司的身份為我們代禱。基督的禱告乃是我們聖潔的恩源(約十七17)。在我們裡面一切神聖的恩惠,都是由於基督的禱告而來。假如我們真正要成為聖潔,我們的責任是要不斷地與基督那祈求加增聖潔的禱告發出共鳴。這也是使徒們的禱告,也該是我們的禱告(路十七5)。
        基督以先知的身份說出道和教義,以真理教導我們聖潔﹐藉真理在我們裡面作成聖的工夫。福音的教義乃是唯一適切的聖潔標準,也是唯一使我們得以成聖的方法。福音要求將罪治死,按著神的意思憂愁,以及每天潔淨自己的心懷意念。福音也要求我們藉著基督與上帝有更多的靈裡交通,並對基督獻上所有的信心與愛心。
        唯獨福音使我們裡面生出信心來(羅一16;徒二十32;羅十17;加三2)。上帝的話語在基督耶穌裡生了我們(林前四15;雅一18;彼前一23-25)。
        有兩個方法讓我們知道我們的聖潔是不是福音的聖潔:
1)我們對福音中的誡命是難以遵守,還是容易遵守並感到愉快?
2)我們對福音的真理是格格不入的嗎?如是,我們就沒有真正的福音聖潔了。
        基督為我們的成聖作了完全聖潔的榜樣﹐以此作成我們成聖的工夫(羅八29;彼前二9)。在基督神人兩個純全的本質中,祂位格的聖潔,祂恩惠的榮耀,以及祂在世上生命的清白無罪和功效,都是我們偉大的榜樣。唯獨祂是完全的、絕對的,是一切恩惠、聖潔、德行與順服的榮耀典範或藍圖。這個典範超乎其它一切的典範。光在祂裡面,在祂裡面完全沒有黑暗。祂沒有犯罪,口裡沒有出不義的話。祂是被上帝為此目的而差派,為我們作聖潔的典範。我們要仰望基督(賽四五22;亞十二10;林後三18;四6)。
        我們應被基督的榜樣激勵,使我們更像祂。祂所作的一切﹐無非是出於對我們的愛(約壹三3;腓三21;來二1415;腓二5-8;約十七19;加二20)。祂所作的一切都是為我們的好處;因此,效法基督是我們最該做的事(羅五19)。
        我們效法祂的謙卑、忍耐、克己、忍受羞辱、輕看世界、熱心榮耀上帝、愛人靈魂的心、以及寬容眾人的軟弱。
        我們不但必須相信基督得以稱義,而且也要信靠祂作我們成聖的榜樣。假如我們言行都像基督,我們就必會多多想念祂,思考祂是誰,祂作了什麼,如何對待周圍的人,在祂盡本份和受試煉的時候祂怎樣行?我們必須盡力而為﹐直到將祂那完全聖潔的形像印在我們的心中。
        基督是我們的聖潔﹐祂為我們作成聖的工夫﹔這就是福音的聖潔。這個聖潔的主要特色是基督作我們的頭,我們的聖潔、屬靈的生命都源於祂。同時,因我們與祂聯合,從祂那裡不斷地湧流給我們實在的屬靈能力與恩典(藉此使聖潔得以保守、維護和增強)。  
上帝對任何人的應許,賜予怎樣的恩典,都是通過耶穌基督﹐藉著耶穌基督作中保而成全的。
        上帝是那無限的泉源,是一切恩典與聖潔的最高根由。唯獨祂原本在本質上就是聖潔的。唯獨祂是良善,也是其它一切良善與聖潔美德的首因。祂是賜諸般恩典的上帝(彼前五10);祂自有生命(約五26);在祂裡面有生命的源頭(詩三六9);祂是眾光之父(雅一17)。
        上帝以祂的豐盛,將恩典藉天生或恩典澆灌給受造之物。上帝以人的天性將祂的形像種植在我們裡面,這形像是完全公義與聖潔的。假如沒有罪的進入,這形像會從人類世代自然繁衍延續下去。但自從墮落以後,神不再將聖潔放在自然繁衍的任何人裡面。否則,我們就不需要重生了。現在我們的天性裡面再沒有上帝的形像。
        除了藉著作為中保與教會元首的基督,上帝沒有用恩惠賜任何東西給任何人(約一18)。在舊的創造中,萬有都靠那永恆的道所造,這道就是聖子,是上帝的智慧(約一3;西一16)。基督「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因此,在新創造中,上帝也同樣藉著和使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作中保,此外並無別的作為和運用(西一151718)。因著基督,新造的人能領受新生命和聖潔(弗二10;林前十一3)。
        上帝在信徒身上的工作是真正的、有效的﹐是成聖之恩惠,是屬靈的力量和聖潔。上帝的恩惠使我們能夠相信祂,能夠成聖並堅守信心到底。上帝的作為使我們得以「堅固到底,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基督的靈在信徒身上所行的一切,都是由於信徒藉著聖靈得與基督的位格聯合(約十六13-15)。

問題﹕那麼,我們是從基督的位格領受福音的聖靈嗎?
答案﹕我們領受聖靈是從福音的宣講(聽道)而來(徒二33)。

反問﹕假如是藉著聖靈使我們得與基督聯合,我們就必須先行聖潔和順服才可以領受聖靈,才得以與基督聯合了。基督不會與不義和不潔的罪人聯合,否則對基督是最大的不敬。因此,我們必須先像基督一樣聖潔與順服,我們才可以藉聖靈與祂聯合在一起。
答案﹕首先,假如這樣的說法是真的話,就不是因著聖靈的工作使我們能像基督一樣聖潔和順服了,我們也不需要基督的寶血來潔淨自己,也不用靠聖靈來得以聖潔。第二,主基督以祂的道切實地對靈魂作某些預備工夫﹐來領受聖靈住在裡面。第三,基督不會與不潔與不義的罪人聯合,使他們繼續不潔和不義。但是,當與基督聯合的那一刻,他們是真實地和永遠被潔淨﹐成為聖潔了。上帝的靈在哪裡,那裡就有自由、潔淨與聖潔。
        由於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聖靈進一步的工作是將基督的許多恩惠分給我們。基督是一個奧秘的和屬靈身體的頭,教會是這身體的肢體(弗一2223;林前十二12)。聖經有多處說明這樣的合一﹕基督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約十五145;羅十一16-24);我們是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45);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加二20)。

結論﹕一切恩惠與聖潔均來自基督,完全沒有一點是我們自己的。所有福音的聖潔都是直接由聖靈作成的。福音的聖潔是恩約的果子與功效,其目的是要更新在我們裏面上帝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