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能自知,他所行的或是善或是惡;因為他的心若確信他所行的討上帝悅納,那行為雖是微如俯拾稻草,也就是善的。若缺乏信心,或心懷疑惑,那麼,雖使一切死人復活,又捨己身叫人焚燒,也是不好的。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的教訓︰“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那使我們稱為“基督信徒”的,乃是那在行為中居首要地位的信仰,而不是任何其他行為。因為其他行為,異教徒,猶太人,土耳其人,罪人,也可以有;但堅信自己蒙上帝悅納,惟有被恩典光照加強的基督徒,才能做到。
這些話其所以近似怪誕,有些人其所以因此稱我為異端分子,乃是由於人們順從了盲目的理智,效法異教徒的樣式,不把信仰置於其他德行之上,而置於其旁,並且以信仰為行為之一,與其他德行的諸般行為分離;其實惟有信仰才使其他一切行為良善,蒙悅納,有價值,因為信仰投靠上帝,不懷疑凡所作的,都是好的。他們甚至不讓信仰仍歸是一種行為,卻把它看為一種心境,其實聖經將神聖善良行為之名惟獨歸於信仰(參約6︰29)。所以他們瞎了眼,作了瞎子的領袖,乃是不足為奇的。這種信仰立即產生仁愛,和平,喜樂,盼望。因為上帝要將的靈立即賜給凡投靠的人,正如聖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受了聖靈,不是因你們的善行,而是因你們听信了上帝的話”(參加3︰2)。
************************
馬丁路德在此強調“信心”的重要性,要出於“信心”的行為,才是善的,才能得上帝的喜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