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 星期五

湯瑪斯早年生涯

 

      湯瑪斯·阿奎納出生於義大利南部的一個貴族家庭,母親一脈可以溯源到神聖羅馬帝國的霍亨斯陶芬王朝。他大約在1225年初,出生於那不勒斯王國的Roccasecca城堡,該地的領主正是其父蘭道夫伯爵。他的叔叔西尼巴爾德,是附近卡西諾山本篤會修道院的院長。於是伯爵一家寄望湯瑪斯長大後能侄承叔業。在當時,這也是貴族子弟出人頭地的一條常見途徑。

      阿奎納在五歲時進入進修院學習,十六歲時負笈那不勒斯大學,學習了六年時間。期間,他出乎意料地加入了道明會,該會和方濟會共同對歐洲中世紀早期建立的神職階層發起了革命性的挑戰。阿奎納的這一轉變令其家族感到不悅;在去羅馬的路途中,阿奎納被他的幾個兄弟逮住、押送回聖齊奧瓦尼城堡,並在那裡監禁了一兩年,以迫使他放棄自己的志向。根據最早有關阿奎納的傳記的記載,他的家人甚至安排娼妓去誘惑他,但他不為所動。在教宗諾森四世的干預下,最後其家庭還是妥協了。十七歲時,他終於穿上了道明會會服。

      他的師長看出阿奎納在神學上天賦秉異,1244年便送他去科隆的道明神學院,師從大阿爾伯特學習哲學和神學。1245年,他跟隨大阿爾伯特去巴黎大學三年。在這段期間阿奎納也將自己捲入了大學與天主教修士之間有關教學自由的糾紛,阿奎納主動抵制大學提供的演講和小冊子。當教宗獲知這起爭議時,多明我會挑選了阿奎納作為辯護者。阿奎納在辯論中大獲全勝,擊敗了當時相當知名的大學校長聖阿穆爾的論點。

      阿奎納接著取得了神學的學士學位。在1248年他返回科隆擔任講師,這一年是他的著述和公務生涯的開端。與哲學家大阿爾伯特的共事經歷對他後來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將他造就成睿智的學者,並終身跟從亞里士多德的哲學方法論。

多瑪斯的事奉

      1252年阿奎納前往巴黎攻讀碩士學位,由於當時大學的教授聯會對托缽修會的攻擊,他遇到了相當的困難。但最終仍於1256取得學位和教職;後來他與友人Bonaventura一起取得神學博士學位,在巴黎、羅馬和一些義大利城市 教了幾年書,並且開始著述。自此以後,他開始了勞碌的生活;他在自己的修會裡積極侍奉,頻繁地旅行和講學,並且經常向教宗提出有關各地政務的建議。

      1259年,他在Valenciennes教區取得一個重要職位。在教宗烏爾班四世的請求下,他又移居羅馬。1263年,他出現在倫敦的多明我會中。1268年,他又前往羅馬和博洛尼亞講學,並且投身於教會的公共事務中。

      在1269至1271年間,他回到了巴黎。除教書外,還管理教會事務,並且做他的親戚——法國國王路易八世的國事顧問。1272年佛羅倫斯提供一個讓他在當地教區內選擇座堂的機會,他擔任了修道會的院長,並且應查爾斯王的請求,在那不勒斯擔任教授職務。

      在這些年裡阿奎納每天不停的進行傳教,並且寫下許多的訓誡、問答集、以及授課筆記。他也開始撰寫他的大作《神學大全》。教會曾提供他那不勒斯的大主教和卡西諾山修道院院長的職位,但都被他婉拒了。

      1273年12月6日的一次彌撒儀式中,阿奎納還稱自己看見了神蹟。事後他停止寫作,使得《神學大全》變成未完成作品。當被問及為何封筆時,阿奎納答道:「我寫不下去了……與我所見和受到的啟示相比,我過去所寫的一切猶如草芥。」後來有人稱阿奎納在禱告時聽到了來自十字架的聲音,稱讚他的寫作。還有修道士宣稱曾看到他凌空飄起。

      據同時代的人描述,阿奎納是個大塊頭,肥胖而且皮膚黝黑,頭顱碩大,髮髻很高。他的為人處世表現出很好的教養:眾人認為他舉止端正,溫文爾雅,而且令人如沐春風。在爭論中,他保持克制,並且用人格魅力和淵博的學識贏得對手的尊重。他品位樸素,周圍的人為其出色的記憶力所傾倒。在他沉思時,常對周遭的 環境渾然不知。他能夠系統、清晰和簡明地表達他人的意見,使自己的思想富有熱情而且兼收並蓄。在另一方面,他經常對於自己著作的數量不足感到遺憾,因為他認為他所受到的上帝的啟示遠遠不只這些。

 

多瑪斯之去世和封聖

 

      在1274年1月,額我略十世指派阿奎納參加第二次里昂會議。他的工作是調查並且研究出希臘與拉丁教會之間的差異。身體狀況已經相當差的阿奎納在前往會議的旅程中停留於一座姪女的城堡中,病況開始惡化。阿奎納希望在修道院裡走完人生旅程,但卻無法及時抵達多明我會的教堂,最後他被帶至一座熙篤會的教堂。在經歷七週的病痛煎熬後,於1274年3月7日去世。

      但丁(Purg. xx. 69)引用阿奎納的一個友人的說法,宣稱阿奎納是被西西里國王查理斯一世(Charles I of Sicily)下令毒死的。不過,歷史學家Antonio Muratori重新找出了這段朋友的記載,但卻沒有發現任何有關陰謀論的敘述。

      所有與阿奎納相識的人都對他印象深刻。他獲得了教會賜予的「天使博士」(doctor angelicus)的頭銜。但丁在神曲中將阿奎納佈置在第四層天堂,與其他偉大的宗教思想家並列一堂。在1319年,天主教教會開始調查將阿奎納封聖的可能性。若望二十二世1323年6月18日亞維農正式宣布將阿奎納封為聖人。在1567年,庇護五世將聖托馬斯·阿奎納日與其他四名最偉大的拉丁神學家:安波羅修、耶柔米、聖奧古斯丁、貴勾利並列。

      阿奎納的《神學大全》被教會視為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第十九屆大公會議上它還被與聖經和教諭(Decretal)並列。他在神學思想發展上的重要性只有聖奧古斯丁能夠相提並論。良十三世1879年8月4日的 教宗通諭裡還指出阿奎納的神學是構成天主教思想的關鍵著作,也因此他下令將阿奎納的著作立為天主教會的思想基礎,所有的天主教學院和大學都必須教導阿奎納 的理論,並且還建議教師們在談及那些阿奎納沒有明白闡述到的議題時,應該要「遵從阿奎納的思考方式,教導正確的結論」。

      在1880年,阿奎納被封為所有天主教教育機構的主保聖人。在今天,一座位於那不勒斯的修道院還留有一間據傳阿奎納住過的小房間,開放供遊客參觀。阿奎納的聖人日後來被改到了1月28日,不過許多人還是將3月7日他去世的那天視為他的聖人日。阿奎納的遺體在1369年被移至法國土魯斯的雅各賓教堂安葬,在1789年至1974年間曾被移至另一間會堂,但在1974年又被移回雅各賓教堂直到今日。

湯瑪斯•阿奎納簡介

 

      是中世紀經院哲學的哲學家和神學家,死後也被封為天使博士(天使聖師)或全能博士

      他是自然神學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湯瑪斯哲學學派的創立者,成為天主教長期以來研究哲學的重要根據。他所撰寫的最知名著作是《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

      天主教教會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神學家,將其評為33位教會聖師之一。

多瑪斯的倫理觀

 

  多瑪斯是中世哲學的集大成者,他熟悉在他之前的所有哲學討論,尤其難得的是,他還精研亞里斯多德哲學,所以有能力會通哲學的每一個領域。中世哲學以基督宗教為主軸之一,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做為另一主軸的希臘哲學則向來側重柏拉圖學派而忽略了亞里斯多德學派。亞里斯多德的著作經由波埃秋斯而傳下一部分,但大多數則 須歸功於阿拉伯哲學家的翻譯工作。阿拉伯世界自穆罕默德(Muhammed,569-632)創立伊斯蘭教之後,於832年在巴格達成立翻譯學院,出版了亞里斯多德作品的阿拉伯文譯本,並培養出阿維塞納(Avicenna,980-1037)與阿維洛埃斯(Averroes,1126-1198)等哲學家。經由他們的作品,亞里斯多德開始廣為人知。阿維塞納說他閱讀亞氏《形而上學》四十遍而一無所得,可見其用功之勤。多瑪斯對亞氏《形而上學》的注解比原文多出不只十倍,可見其學問功力。

  多瑪斯採取實在論的立場,認為凡是經驗論所及的範圍,就是我們的理性應該加以思考的。譬如,人有生老病死,萬物有變化生滅,那麼自然應該探討這一切的根源與 歸宿。他的上帝存在論證也都由實際的生活經驗出發,其故在此。接著要關心的是人的倫理問題。人性有何內含?人生目的何在?如何判斷是非善惡?這些都是擁有 自由的人所不能迴避的難題。

  焦點轉到人的身上。多瑪斯認為,人是靈魂與身體的組合;他只有一個實體形式,就是理性的靈魂。此一形式決定了人的具體性,以及生長性、感覺性與知性的運作。 換言之,靈魂有感覺能力,但沒有身體則無法操作此一能力,靈魂有知性能力,但沒有天生本有觀念,而須由感覺來形成。靈魂加上身體,可使靈魂全面運作,所以 身體不是靈魂的監獄。

  這樣一個完整的人,擁有三種層次的能力:

  (一)生長層次:營養、成長、繁殖;

  (二)感覺層次:五種外部感覺(視、聽、觸、嗅、味)與四種內部感覺(分辨力、想像力、臆測力、記憶力),以及移動能力、感性欲求;

  (三)理性層次:主動知性、被動知性、意志。

  人有自由意志,欲求幸福,就是普遍的善或善自身,這是出於本性的必然性。人必然追求幸福,但知性未能清楚看出上帝是無限的善。若是閉眼不看真理,轉向感性的 快樂,則犯了道德上的過失。意志有其必然的一面(關於目的與幸福),也有其自由的一面(關於達到此一目的的方法選擇)。自由意志是指自由選擇達到目的之方 法。此自由來自人的理性,使人看出判斷時的選項,所以,自由意志不能脫離人的思考。

  多瑪斯在這方面屬於主知主義(Intellectualism),他認為:知性經由認知作用而占有(亦即理解)其對象,意志則趨向其對象,所以知性較為尊貴。但是對上帝則未必如此,人只能「間接」知道上帝,而意志則「直接」趨向上帝。愛上帝勝過知上帝。但是人死之後,靈魂可以直接看見上帝的本質,所以知性還是較為優越。

  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是幸福論,主張幸福在於人的理智可以「觀想」完美的對象。多瑪斯的立場大致類此,但是他特別指出:人的意志趨向普遍的善,只有上帝是普遍的善,所以看見上帝是人真正的幸福。人的行為要遵循自然法則與永恆法則。

  自然法則建立於人性上。人的自然本性包括保存生命、繁殖及養育後代,以及尋求真理(直至最高真理)。人因而有了義務,就是為了約束自由意志去實踐其達成最後 目的所必要的活動。永恆法則在於上帝,是自然法則的根源與基礎。至於道德法則,則既是理性的也是自然的,其終極基礎在於對上帝的信仰(如:賞善罰惡)。宗教奠基於人對上帝的關係上。在亞里斯多德看來,有德之人是最獨立的;在多瑪斯看來,有德之人是最能信靠上帝的。

  至於「惡」,則依前哲所說,是善的缺乏。人有自由,自由是善的,使人可以行善、愛上帝;但自由也使人「可能」犯罪。人不可能擁有自由而又同時沒有能力去犯罪。上帝期望人可以自由選擇去愛上帝。上帝絕不意欲道德的惡,而只是允許它,目的是為了更大的善。

  人既有超自然的目的,則不能光靠國家,還需要教會。人在本性上是社會性的存在者,分工合作以形成國家,所以不可說國家是罪惡的結果。「即使處於無罪狀態,人 也需要社會以謀求共同的善。因此,國家的成立是為了保障人民獲得共同的善。教會的目的是超自然的,要使國家的目的得以提升,國君應該盡力命令那些引人走向天上福祉的事務,而禁止那些背道而馳的事務。」

  統治者沒有權力宣告違反自然法則(包括良心)的法律,因為一切權力都來自上帝。多瑪斯的學說在基督宗教籠罩的西方世界受到歡迎,是十分合理的。

  多瑪斯的代表作是《神學集成》與《駁異大全》,都是大部頭的著作。他總結了一千多年的中世哲學,發展出龐大的系統,立論溫和持平,說理清晰流暢。由於近代以來的鉅大變化,天主教在各方面都受到嚴峻的考驗,1987年,天主教教宗發表《永遠之父》通諭,公開肯定多瑪斯主義為正統哲學。學術界也大致同意多瑪斯是具有代表性的大哲學家之一。

多瑪斯的知識觀

 

     多瑪斯立說的出發點是:要在人類心智所及的範圍,對存在物與存有詳加說明。他特別注意「存在」(esse)一詞,「存在」意指具體的、實在的萬物,要探討的是萬物如何存在,有何條件,基礎是什麼。至於「存有」(一切存在物的基礎)自身即是存在,這又要如何理解。

     說得清楚一些,「存在」是使萬物存在的動力,所以存在即是上帝。上帝的本質包含存在。哲學從經驗世界出發,依理性的自然之光而探討上帝,神學則由上帝的啟示出發,可以抵達三位一體的奧秘。形上學中討論上帝的部分屬於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異於啟示神學),是哲學所要研究的最後領域。如此可以區分神學與哲學,不過,只有明白上帝是人生目的所在,人的道德才有真正的基礎。多瑪斯認為,亞里斯多德是最典型的哲學家,他的學說是不藉上帝信仰而運用人類心智之最具體表現。不過,若要圓滿達成人生目的,人還是需要信仰的啟示。這種觀點從基督宗教正統派的眼光看來,也是相當穩妥的。

     多瑪斯的哲學是個完整的系統,我們先從知識論說起。人有感覺能力,而感覺作用是身體與靈魂的組合體的活動,其對象為個體。那麼如何將它轉化為知性的認識?人的靈魂有主動知性,藉著自己本有的力量(此時不需要上帝的光照啟示)而抽離出心像中共相的要素。此要素在被動知性中是「印入的觀念」,經由主動知性而成為「顯出的觀念」。人的知性中沒有天生本有觀念,但有潛能可以接受觀念,亦即由心像中抽離出可知的本質。

     知識論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形上學的可能性。心智無法直接認識非物質實體,又要如何建構形上學呢?知性以事物的共相為其對象。知性首先是在概念中遇到存在物,它所知者都是已實現的,因此存在物是知性的合宜對象。換言之,人的知性由可感覺之物開始,再繼續超越感覺而不局限於物質的實體,走向非物質領域。於是知性由 可感覺之物看出其彰顯上帝,並得知類比的、間接的、不完全的知識,知道上帝是「做為原因」、「經由無限擴大」、「經由否定式推想」。譬如對於上帝,可以說 「上帝是有位格的」,而不可說「上帝是一個位格」,人對上帝也因而可以崇拜及禱告。

多瑪斯傳

 

  西元1225年,多瑪斯生於義大利那不勒斯(Naples)的一個貴族家庭。5歲時,依家族慣例被送到本篤會修院接受教育。14歲就讀那不勒斯大學,20歲時他不顧家族反對,執意進入道明會修道。此舉讓他的父母非常的生氣,就在他前往巴黎途中,被他的兄弟綁架,將他關在家中的城堡約有一年之久。據說,他的父母曾找了一位貌美女子試圖引誘他,仍無法憾動多瑪斯的心意。

  1245年多瑪斯終於進入巴黎大學,從師大亞爾伯。1256年與聖文德(Bonaventura)同時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又同時取得教授神學的資格。1250年多瑪斯晉升為神父,在巴黎大學、科隆、拿不勒斯等大學教授哲學與神學,聲譽崇隆。遺憾的是,1274年受邀前往里昂參加大公會議,卻不幸死於途中,得年僅49歲。

  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在世時間並不算長,從一個角度看,他的生命也著實平淡。然而,如果我們從智性與靈性的角度評價多瑪斯,他則擁有了永恆與精彩的一生。多瑪斯不僅是中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神學家,是代表了士林哲學全盛時期的集大成者,他為理性與信仰的調合做出了無與倫比的貢獻。

  傳說,多瑪斯因為不懈的研究而少有運動,以致身形肥胖,他的書桌甚至必須切出一個大圓弧,以容納他的肚子。同時他也因為沉默寡言,同學以「啞牛」相稱。雖然如此,其師大亞爾伯早看出多瑪斯的卓越才能,他說:「這隻啞牛的吼聲將傳遍全世界」。現在,多瑪斯的吼聲早已經成為箴言。多年後多瑪斯被冊封為聖徒,被尊為天使博士(Doctor Angelicus),1567年被封為教會聖師,1880年被尊為學校主保。直到今日,沒有人可以忽略多瑪斯曾說過的話。

  多瑪斯認為哲學與其他人類學問依靠的是人類理性的自然之光,以論證與推理的結論為目標,而信仰雖然也有理性的成份,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啟示的原理。哲學是一條由下往上的路徑,哲學家把世界視為可理解的對象,往上超越而發展出形上學與超越的觀念。然而,神學的出發點是從接受上帝啟示的真理開始,由上往下體會上帝的造化,從而更加肯定上帝的奧秘。

  自然的理性可以證實上帝存在與靈魂不死,雖然對三位一體、道成肉身和最後的審判,理性無法解釋,只能依靠啟示。但凡是能用理性論證的,其結果都會與信仰一致,沒有任何啟示的真理和理性相衝突。所以理性與信仰雖有不同之處,但許多對象同時適用於哲學與神學的研究,神學依靠啟示,哲學依靠人的邏輯推理。雖過程不同,面對的是同一個真理。

  多瑪斯贊同亞里斯多德,認為凡在知性者必先在於感覺,感覺所看到的是個別物,但人性所認知的是共相。認識的過程是:

  (1)人的知性的運作在抽象作用中瞭解物質的形式,也就是「主動理智」(積極的理智)的作用。

  (2)理性之光促了「心像」的產生,從它抽離出共相或可理解的本質。

  (3)可理解的本質,在「被動理智」中(消極、接受的理智),產生一個印入的觀念,

  (4)被動理智接繼產生反應,也就是「心語」(mental word),

  (5)最後表達出事物的觀念,也就是共相。從這樣知識論看來,多瑪斯認為人的知性中沒有天生的觀念,但有潛能可以接受概念。

  從認識的進路來看,多瑪斯接受亞里斯多德的形質論,即形式與質料兩大原理的分合構成世間所有存在。「原初質料」(prime matter)是實體變化未限定的底基,也就是純粹的潛能,第二個要素則是「實體形式」(substantial form),決定實體將會成為什麼,實體形式是物體的第一個實現。是指把物體放在它特有的種類並決定它本質的原理。其後,每一個物質實體皆是質料與形式的組合。從質料到形式之間的關係,等同於從潛能到實現的關係,質料是個體化原理,形式是限定的原理。

  從形質開始,多瑪斯劃分存在的階層,這是如寶塔般的等級。每一個階段皆是由較低階的質料,經由獲得較高一層的形式而成為更高層次的存在。首先是無生物,是純粹的潛能;而後植物的質料,得到植物的形式。其後則為動物,有覺魂,但無理性形式。接下來是人類,為受造物,是有動物的質料與理性的形式,有覺魂與理性魂。接下來是天使,仍為受造物、但不具形體(質料)的靈魂。最後則為上帝,非受造與無限,沒有任何質料的純粹形式,為完全的實現。

  由於上帝完全不具有質料,是純粹的形式與完全的實現,沒有任何名稱或形式可以限定上帝,任何加上屬性的描述皆違反上帝的本質,所以,終極地說,天主的本質就是存在,是自有與永在的。在舊約的歷史上,上帝對摩西表明自己為「我是自有者」(I am who I am),說明沒有任何屬性可以形容上帝本身,其實就是「存在與本質合一」最好的詮釋。

聖多瑪斯‧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經院哲學家﹐天主教官方哲學的代表人物。有“天使博士”和“通傳博士”之稱。生於義大利洛卡舍卡城。先世為望族。其父蘭杜爾夫為阿奎諾﹑洛卡舍卡等地伯爵﹔其母西奧多拉出身於諾曼後裔的那不勒斯貴族﹐與王室有親屬關係。

  簡歷1230年起在家鄉附近卡西諾山的本篤會修院受教育。1239年又進入那不勒斯大學學習。1244年入多明我會﹐但遭到家庭反對並被幽禁家中年餘。 1245年赴巴黎受業於大阿伯拉爾。1248年隨大阿伯拉爾同往科隆。1252年領受神職並在巴黎大學講授聖經﹐1256年開始講授神學和哲學﹐並得神學碩士學位。1259年回義大利﹐先後在教皇亞歷山大四世﹑烏爾班四世﹑克雷芒四世的宮廷和羅馬聖撒比拿的多明我會研究院中從事神學教學﹑研究和著述。1268年又到巴黎任教。1272年回那不勒斯大學任教。1274年應教皇格列高利十世之請赴里昂參加公會議﹐途中因病死於福桑諾瓦的西多會修院。

   神學思想 托馬斯‧阿奎那利用亞里士多德的學說論證基督教的神學和教義﹐反對阿威羅伊主義﹑方濟各會及其他一些派別﹐總結了中世紀各方面的思想材料﹐形成了托馬斯主義﹐並從13世紀下半葉起在中世紀歐洲的思想領域中佔有統治地位。在哲學上﹐通常認為他的思想屬於溫和的實在論。

   托馬斯承認神學和哲學的區別﹐認為哲學根據人的理性﹐神學根據上帝啟示和教會權威﹐二者不相矛盾﹐但有區別﹐並認為神學高於哲學和其他科學。他認為只有通過啟示才能認識的“啟示真理”﹐屬於啟示神學﹐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另有“理性真理”屬於哲學﹐或自然神學﹐如人體的生理素質。有些真理屬於兩個領域﹐如上帝的存在通過啟示和理性均 可認識。他認為來自上帝啟示的“恩典”並不否定為一切人所理解的“自然”﹐而是使之成全。他提出關於上帝存在的“五項論證”﹐即從事物的運動或變化論證最 初推動者上帝﹔從動力因即因果關係論證作為第一原因的上帝﹔從可能性和必然性論證絕對必然的存在者上帝﹔從事物真善美的程度論證最完全者上帝﹔從世界的秩 序或目的性論證作為最高智慧和目的的上帝。他認為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世界﹐世界的被創造是在時間之內﹐因而不可能證明世界的永恆。

   他採用亞里士多德關於實質和形式 ﹑潛在和現實的學說﹐認為形式是能動的﹑起作用的原因﹐因而是運動﹑變化的現實的存在﹔物質是潛在的可能性﹐是作為存在的本質的事物﹐是被動的﹔上帝是沒 有任何潛在性的純粹活動﹐使一切潛在的可能性完全實現。他認為共相或一般就是形式﹐作為上帝造物的原型先於個別事物而存在於上帝的理性中﹐又作為事物的形 式或本質而存在於個別事物中﹐並以感性為基礎經過抽象形成概念﹐後於個別事物而存在於人的理性中。他認為一般不是個別事物本身所固有﹐而是來自上帝﹐也不 與個別事物真正結合﹐而是寄居或隱藏在個別事物中的某種特殊實體﹐並認為有潛入個別事物的“隱秘的質”決定了個別事物的各種特性。

   他認為人是由物質的身體和精神的靈魂結合構成的﹐並認為人的靈魂是實體形式﹐且具有不滅性。他還認為道德是人性的自然傾向﹐是有理性的被造物向著上帝的運動﹔道德體系包括神學的信﹑望﹑愛三德和自然的機警﹑公正﹑勇毅﹑自制四德。他強調律法觀念﹐認為社會中的人類律法以自然律為依據﹐自然律來源並歸屬於上帝永恆的屬法。他認為人和社會的 最後目的是要在上帝的天國享受永恆的幸福。他主張君主制的政治制度﹐以及教權高於王權﹑教皇至上等。

   在教會中的學術地位 托馬斯生前其學說在教會曾受攻擊。1323年教皇約翰二十二世宣布其為聖徒﹐並於1327年敕令編纂其著作 作為基督教神學的規範。1567年教皇庇護五世宣布其為“普世教會博士”。16~19世紀其影響有所下降。教皇利奧十三世於1879年敕編托馬斯全集﹐並 以其主要論著列為天主教神學教育的基本課程。確定了托馬斯主義在天主教思想中的主導地位﹐1880年宣布其為所有天主教院校的守護神。1918年天主教會法典指令在所有教會院校中講授托馬斯的哲學。1923年教皇庇護十一世重新肯定了他的地位。

  主要著作有《反異教大全》﹑《神學大會》(未完成)﹑《爭論問題》以及聖經和亞里士多德著作的註釋等。

聖多瑪斯傳

 一、聖多瑪斯亞奎納頌(Thomas Aquinas,1225-1274)


聖多瑪斯原貴族,善於助人不為苦,
身材臃腫似酒桶,哲學神學兩皆通;
廢寢忘食尋真理,拍桌那知吃酒席,
富貴於他如浮雲,名利無法動伊心;
主教權位速放棄,女人溫柔不著力,
善運神力立書籍,道明會士揚真理;
聖體道理一級棒,天神博士人誇讚,
滿腹經綸讀書深,聖德非凡照我人。


二、 聖多瑪斯回應時代的神修

 

        道明會士聖多瑪斯所處時代,造就了他學者心、福音情的性格。小時候由於處在一方面激盪不安、神恩復興及熱衷神祕;另一方面則是在一都市發展及亞里士多德著作流行之際對新興社會及理智的挑戰。多瑪斯在不斷掙扎後,終於決定成為一位道明會士。在多瑪斯看來,聖道明之所以成聖,不只因為道明個人聖德,而是道明對於天主教處在一個變化中的世界,適時作出教會最需要的回應。多瑪斯的神修是神學家的神修,然而若無道明的返回福音價值及回歸耶穌首批門徒的生活方式為基礎,多瑪斯的神學將不可思議。當聖道明在1221年派遣首批弟子往外發展時,他派他們到巴黎,、波隆納、巴度亞、牛津及科倫等歐洲高等學府,這意謂著道明會士聖召是要到思想市場、蒞臨辯論、宣道、爭端、參雜世俗及異教主義所導致的緊張、及悖異傳統的新異端等市場。多瑪斯認同及投入道明會這一原始使命,由於比同時代的任何人更深入和較具影響力,所以有人誤認他不是聖道明的弟子。其實他是一個學者心福音情的正統道明會士。
 

三、聖多瑪斯的苦行神修

 

     聖多瑪斯修持甚嚴,幼時在本篤會加西諾山隱修院學會祈禱和研經,練就一套聖本篤會規的沙漠教父修行工夫,尤其是養成加西諾修得成全的友愛與團體生活。然而多瑪斯的苦行並不像中世紀苦行者的伴隨流血苦鞭、鎖鍊,多瑪斯自己的唯一神修更肖似苦行主義的沙漠傳承。早期隱士並無使用暴力修行,隱士苦修較為精細及透澈:長期禁食、澈夜不眠、常保不動和嚴守靜靜便是其功夫。為了獻身於高深研究,年輕的多瑪斯和別的僧侶效法沙漠教父的苦修功夫,並學得加西諾式的獨居深思、遺世獨立、嚴守靜默、酷愛禁食,持續靜觀和言行謹慎。中國話說:無慾則剛。多瑪斯由於修成節制和禁欲工夫,使他經由禁食(一日一餐)而淨化肉體,並進而開啟他得自聖神靈感的精神,每當天神博士多瑪斯寫書有困難時,他便更投入祈禱及禁食以獲得解決辦法,這一神修造就了他寫出多項流傳至今的傑作。

        在一封寫給若望弟兄的信中,若望想獲知如何求得知識,多瑪斯以沙漠教父似口吻說道:言語謹慎、不斷靜觀、謝絕無謂應酬,如此知識自必可得。的確,多瑪斯隨從沙漠教父、教母的教誨,睡眠時少、不斷祈禱精神,可說洋溢在他課堂教學及諸多著作中。
 

四、聖多瑪斯的神祕神修

 

        多瑪斯並不只是坐而論道而已,他也有真切的起而力行功夫。他不但是個銳利而又渾圓的學者,而且也是德業兼賅的聖人。按史傳記載,多瑪斯溫文謙恭,敬事而信,愛人愛神,專心著述,潛修德行。對於其它學者的意見,皆謙敬諦聽。而且將這些德行功夫由道德層次,提昇至神秘之境。


        西元一二七三年十 二月六日 ,在神學大全的撰述臨近完成之際,多瑪斯神魂超拔,得見真體,於是他擲筆而嘆說:我之所寫比我所視,彷彿是小巫見大巫。事實上早在一二七三年以前,在註解戴修斯這位所有基督徒神秘學始祖的『天主之名』一書時,多瑪斯早已深悟「道可道,非常道。」的神秘思想。多瑪斯清楚的說:此世對天主可達到的最高認知就是:天主超越吾人之思維與認知。約伯書四十二章第五節說:昔日我曾聲聞禰以耳,如今才得目睹禰以眼。

 

五、結語



        聖多瑪斯是一位富有神學家及思想家色彩的神修家,他在著作,註解及辯論中消失無蹤,全神獻身於理解信仰的著作。多瑪斯的神秘經驗,從他流淚和祈禱後所寫的講道辭、聖體歌及讚美詩,直可引人攀登全然靜寂之境。哲學大全 III,49說道:「此世可得之終極、至全知識,彷如戴修斯在神祕神學所言:當碰及天主,人一無所知。當我們知道天主不是甚麼,但天主的真是甚麼仍然無法知曉。這一對最深奧知識的無知在出谷紀二十章二十一節梅瑟話語中已昭然若揭:「梅瑟卻走近天主所在的濃雲中。」當精神提昇至無言實境,人間語言面臨了界限。德行引至於高峰,哲學遺教於後人。

 

多瑪斯之上帝觀

 

      阿奎納認為上帝的存在並非可以不證自明的,但卻也不是無法證明的。在《神學大全》中他提出了證明上帝存在的五個證據,這個理論又常被稱為「五個證明的方法」(quinquae viae)。

      在討論到上帝的本質時,阿奎納認為證明上帝的最好方法,便是先排除那些不可能是上帝的東西,這個方法又常被稱為否定神學。他提出了五個上帝可能擁有的屬性:

  1.   上帝是簡單的,並沒有各種組成的部位,例如身體或靈魂、或者物質和形式。
  2. 上帝是完美的、毫無破綻的。亦即,上帝與其他事物的差異便在於完美無暇這個特徵上。
  3. 上帝是無限的。亦即,上帝並沒有如其他事物一般有著實體上的、智慧上的、或情緒上的限制。但這個無限與體積或數量上的無限並不相同。
  4. 上帝是永遠不變的,上帝的本質和特徵是無法改變的。
  5. 上帝是一致的,上帝自己並沒有多樣的特徵存在。上帝的一致性本質就如同上帝的存在一般。如阿奎納所說的:「『上帝存在』這段命題必然是真的,其主題和結論皆為如此。」

      阿奎納的這個證明方式也是來自於其他許多之前的思想家,如猶太哲學家邁蒙尼德(Maimonides)。

多馬.阿奎那

    聖多瑪斯傳  ,  多瑪斯傳 ,

     聖多瑪斯‧阿奎那 ,

     湯瑪斯•阿奎納簡介 ,

     湯瑪斯早年生涯 ,

     多瑪斯的事奉  ,

     多瑪斯之去世和封聖  ,

    多瑪斯的上帝觀  ,

    多瑪斯之上帝觀   ,

    多瑪斯的知識觀  ,

    多瑪斯的倫理觀 ,

多瑪斯的上帝觀

  身為虔誠基督徒,多瑪斯當然相信上帝存在,但他還是綜合前此各家說法,提出著名的「五路論證」。

    上帝的存在是本然自明的,但是對人類而言卻非如此,所以要加以證明。首先,多瑪斯無法苟同安瑟姆的存有學論證,因為那是從觀念層次直接跳躍到實在層次;並且,不是每個人都明白或者都同意「上帝是那不能設想有比祂更偉大者」。然後,多瑪斯側重的是「後天論證」(又稱宇宙論證)或來自經驗的論證,要由結果(萬 物)推到原因(上帝)。如此一來,即使無法充分明白原因是怎麼回事,但至少可以肯定原因的存在。五路中的前三路可以列為一組,內容如後:

    (一)由世間萬物之變動來證明。變動是指由潛能到實現,因此除非藉著某一已經實現之物,否則無法促成變動。亦即,凡動者皆為他物所推動,而無窮後退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後必須推出第一個不動的推動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那就是上帝。

    (二)由一物之存在必有形成因來證明。一物不能是自己的原因,而向後

追溯形成因也不能無窮後退,所以有一個第一形成因(或動力因),那就是上帝。

    (三)由一物之存在為偶存來證明。一物在變化中,有生有滅,是偶存的而非必然的。因此,一定有一個必然的存在物,使萬物得以存在,那就是上帝。

    以上三路論證的重點都在於「不可無窮後退」。所謂無窮後退不是指在時間中或水平式的後退,譬如,再多的零加起來也是零。它是指垂直式的上溯,譬如要從零找到一個一,亦即找到一個獨立自存的存在物,亦即存有本身。即使世界從永恆就受造,它依然是由偶存的存在物所組成,「沒有開始」並不等於「必然的」。然而,即使這三路觀點真的証明了上帝存在,也無法保證那就是宗教信仰中有位格的上帝。

    (四)由世界萬物的完美程度來證明。只要談到「美、善、真」,就暗示有一個至美、至善、至真的標準,亦即完美的終極原因。既然是完美的,自然也是存在的,那就是上帝。

    (五)從萬物的目的性來證明。我們所見的萬物,搭配形成某種秩序,朝向一個目的,因此,應該有一個有理性的原因或神性的監管者在安排,而他就是上帝。此路可證明有一位宇宙的設計者、建築師或統治者,但他未必是創造者。

    以上五路證明,以第三路訴諸偶存性為其核心。偶存性用於變動,則為第一路;用於因果關係,則為第二路;用於完美性,則為第四路;用於目的性,由無機物之合作以完成宇宙秩序,則為第五路。換言之,偶存性所指明的是:一物之存在必須有其充足理由,而萬物存在之充足理由則是上帝。那麼,如何了解或描述上帝呢?

    多瑪斯使用「否定之途」,他說:「我們不能藉著知道祂是什麼來了解祂,卻可以藉著知道祂不是什麼來了解祂。」他所謂的否定,不是指缺乏而是指超越。譬如, 「上帝不是永恆的,而是永恆本身。」「上帝不是善的,而是善本身。」他也使用「肯定之途」,但是要去除人類經驗的限制,譬如,上帝是愛,但並非人所了解的愛。

    他最常使用的是類比法,因為結果(萬物)必以某種方式或某種程度彰顯其原因(上帝)。不過,類比法的限制也很大,因為受造物對上帝「有」真實的關係(若無上帝則無受造物),而上帝對受造物卻「沒有」真實的關係(若無受造物,上帝依然存在)。

    關於上帝創造世界的問題,多瑪斯認為,哲學家無法解決「世界是在時間中或自永恆就受造」這個問題。我們只能說「上帝自由地從永恆創造世界」,而不可說「世界從永恆就開始存在」。上帝最合適的名稱是祂在《舊約》中對摩西(Moses)所說的「Qui est」(He who is),「祂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本質包含了存在,是「自身即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