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 星期六

清教徒運動介紹

 

       英國的改教運動的政治性超過宗教性﹔又強調組織超過強調教義。其他國家改教運動進入定局之時,英國仍然處於動蕩和改變的階段。

    當英國的血腥瑪利逼迫教會時,許多復原派教徒逃到日內瓦歸附了加爾文。1558AD,當伊利沙白一世繼位為英國女王,她採取一種兩面討好的政策。她強調英王是英國教會的首領,另外又免去宗教爭議和戰爭。好些逃到日內瓦的復原教徒,就帶著加爾文的觀念,歸回英國。他們期望英國教會將會被徹底潔淨,因此這些人就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

    清教徒渴望改革英國教會,和在教會中興起有熱心的、屬靈的和善於講道的牧師。他們要求廢除當日流行的禮儀如的牧師禮袍,跪著領聖餐,婚禮中的戒指儀式和在洗禮時劃十字。他們希望把這些「天主教的舊酵」(old  1eaven  of   Catholicism)掃除。由於加爾文長老教會體制的影響,他們要求教會由主教制變成長老制,或是由會眾來治理教會,於是造成開放的民主思潮。一些教派也因此產生。1590年產生了公理會,1600年浸信會,1650-80年則產生了貴格會。這些清教徒都有下列共同信仰:

第一: 深受加爾文的影響,強調原罪、完全墮落、因信稱義、和預定論;

第二: 反聖禮制度,甚至有部份連葬禮儀式都反對;

第三: 獨尊聖經,沒有教條;

第四: 注重意志和倫理行動。

    由於清教徒力主棄絕享樂,致力於經濟發展,清教徒慢慢在英國積聚財富,又成為有學識的階級。但他們卻分為兩個主流力量,其一主張留在英國教會,從內推動改革,以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塑造英國教會。另一為「分離派」(Separatists)或「不同意者」(Dissenters),主張脫離聖公會,另建教會。因分離派的勢力與日俱增,引起政府高壓逼迫。

    一五九三年,伊莉沙白女王下令,凡那些不出席國家教會的崇拜而到一些私自聚集的地方崇拜,一經查出,便要被趕出英國。伊利沙白女王死後,王位由蘇格蘭王雅各六世繼任(1603AD),改號為雅各一世。欽定本就是在他計劃下誕生。

    英國的清教徒以為雅各一世既受長老會熏陶,便大膽地在1604年聯名上書,稱為「千人奏書」,請求雅各王簡化教會。誰知雅各一世不但不允許,反而嚴斥他們,也下令將三百名教牧人員革職,任何不依循國教的人,也將受到嚴重的處分。1607年,原本主張留在英國教會的,也紛紛逃離英國,其中有人逃往荷蘭,也有人移民北美洲。

    1620年9月6日,第一批清教徒乘著“五月花號”,在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領導下從普里茅斯(Plymouth)出發,橫渡大西洋,前往新大陸,尋找宗教自由。

    在伊莉沙白女王死後四十年內,清教徒都在受壓及逼迫之下。1640AD長老派清教徒的「長期國會」(Long   Parliament),要肅清議會。但國王查理決用武力對付國會。國會藉著一位清教徒名叫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組建了一個二萬一千人的騎兵團。大部份軍人是敬畏神、心中火熱、吟唱聖詩的清教徒。他們不起誓、不喝酒。一邊唱著詩,一邊邁向戰場。沒有戰事的時候,他們就聚在一起讀經、禱告、唱詩。後來國王投降,國會终能改革教會。在1643年廢除主教制,并在西敏寺召開會議(The   Westminster   Assemb1y),制訂西敏寺信條及教會行政制度。會議代表除了公理派與聖公宗外,大部份是長老派清教徒。由於蘇格蘭人在戰爭時給過幫助,所以也將一些席位給蘇格蘭代表。加爾文長老派在英國教會所做的改教運動,至此可以說是大功告成。但英國真正的宗教自由,始於1689年的人權法和容忍條例。除天主教和神體一位論外,所有宗派可自由組織起來。

 

 

加爾文捲入改教運動

   1533年,加爾文首次被捲進宗教改革運動的旋渦中。該年11月,他的一位好友確克(Nicolas Cop)被委任為大學的院長。在就職禮的講道中,確克引述宗教改革先驅伊拉斯姆對登山寶訓的解釋的若干觀點,將新宗教與舊宗教作一對照,被認為是鼓吹路德主義的思想。

    確克低估了這篇講章所煽起的反對浪潮,他的講道觸怒了反對宗教改革的政府和教會人士; 為了逃避被逮捕的命運,他與加爾文被迫逃亡到國外。為甚麼此事會牽連到加爾文的頭上來呢?

    除了因著他是確克的好朋友外,有說這篇講章事實上是由他代筆的,故他逃不掉這個責任。不過,我們未必需要相信代筆這個傳奇性的說法,只須確定加爾文在此時已接納更正教的觀點,他的思想與確克不會有很大不同。既然確克因其宗教改革思想而在安危上受威脅,加爾文乃自覺必須作出信仰立場上的抉擇,並且在行動上表達這樣的抉擇。他與確克一起逃亡,並且放棄領取多年的教會資助, 中斷與天主教會的關係。


  加爾文首先逃回家鄉,然後才輾轉在1535年前往瑞士巴塞爾(宗教改革運動風起雲湧之際,瑞士不少城市紛紛響應,巴塞爾是其中一個,此地日後成了加爾 文的避難所)。由於那時加爾文已悔改及涉足改革運動,他決定不再從事人文科學的研究,轉而認真探究宗教改革的思想,特別是改教的神學理據。他開始廣泛的聖經和神學研究,並著手撰寫他的名著《基督教要義》(The Institutes ofthe Christian Religion)。

 

諸靈堂的事奉

   經過一年受訓後,司徒德於1945年在蘭漢廣場的諸靈堂(All Souls Church,Langham Place, 這是他成長時所屬的教區)被按立為會吏,1950年擔任主任牧師。司氏是一位非常忠心的人,他在諸靈堂服侍至1975年退休為止,三十年內一直沒有轉換工場。其後還擔任該堂的榮譽牧師,以這裏為基地,繼續他未竟的全國性和普世性的工作。


  諸靈堂位於倫敦大學附近,地處倫敦的中心、文教薈萃的區域,教區有大量知識份子、專業人士和學生,他們也自然地成了教會的主要成員。司氏是一位出色的 講者和教師,擅長作有系統的、情理兼備的釋經講道,對這些知識份子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他在到任不久即大力發展佈道工作,每月舉行一次佈道聚會,鼓勵會友帶未信者參加,成績美滿,聚會人數迅速增長。自1950年開始,他每年皆舉辦訓練課程,裝備信徒從事傳福音工作。


  鑒於教區有許多外國留學生,其中不少是基督徒,也參與諸靈堂的聚會。這些菁英分子在學成返國後,將會扮演顯要的社會角色;司氏認為若能在他們求學期間給予他們更多屬靈的幫助和訓練,對於鞏固他們的福音信仰,乃至推動福音派在全球的擴展,都極其重要。故他一直積極投身於留學生的福音和訓練事工。I961 年,開設「諸靈國際團契」(All Soul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努力幫助留學英國的學生。這個國契確實產生巨大的貢獻,不少華人牧者及信徒都在其中得到培育與激勵;它也直接有助於司氏建立其國際影響力。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

 

    加爾文聖靈神學的中心思想是: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一同做工。這並不是加爾文自己發明的,而是聖經裡的觀念,聖經中在提到上帝的話的地方,常常同時也提到上帝的靈,當說到上帝的靈的時候,也常常提到上帝的話。

    比如在使徒行傳第十章中記載彼得在哥尼流家中講道,有人認為這是在外那人當中第一次的五旬節,因為有類似第二章的記載,其不同之處是,第二章說到當聖靈感動後,彼得才起來講道,這裡是彼得在講道當中上帝的靈降臨在聽上帝的話的人身上,其實彼得為何會到哥尼 流的家宣講上帝的話呢?正是上帝的靈的帶領。所以在這段記事中可以看見,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密切地交互作用,一起做工。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相互做工的觀點,可以應用在對聖經的權威的主張。加爾文指出,「我們對聖經的信念必須超乎人的理智,判斷或臆度,即聖靈暗中的見 證…所以我們要承認,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應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為聖靈的見證,理當得著我們的信任。」

    從這兩處可以發現加爾文主張,聖經的權威是建立在聖靈的見證,有時稱為聖靈內在的見證,因為是在人心裡的見證,不是外在而可見的。

    加爾文認為聖經的權威是在於聖靈內在的見證,因為相對於教會而言,聖靈是內在的。天主教認為聖經是在教會中形成的,是教會使聖經具有權威,但是加爾文說,聖經有權威是因為讀聖經的人內心會感受到聖靈的感動。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一起作工可以從兩方面來了解:

        a)所有對上帝的話的了解,一定要通過聖靈的感動,這句話的意思也是說,我們讀上帝的話就是為了要得到聖靈的引導和感動。

 

        b)所有對聖靈的體驗都必需通過上帝的話的檢驗,來自上帝的靈的感動,必定與上帝的話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