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日 星期一

復興運動的展開

 

    經過了兩個世紀的改教運動,許多受加爾文主義影響的國家都在政治、經濟上發達起來。這時,那些起初為改教而爭戰、受逼迫、立志敬虔度日的信徒的後代,已漸漸在富裕、安逸的生活中荒廢下來。以致無論是歐洲的荷蘭,還是美洲的新英格蘭,各地教牧都為信徒的道德下降、對屬靈的冷漠一事大聲疾呼。於是,一股前所未有的復興運動就在這些教牧人員的講台事奉下爆發出來,即所謂的「大覺醒運動」。其中為首的有在美洲新大陸國的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和在英國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大覺醒運動的主要目的,乃是要重新喚醒人的靈命、使人重拾聖約、過敬虔聖潔的生命。

     其實,大覺醒運動所帶來的悔改顯現,不僅見於平信徒當中,也涉及到教牧。這個運動起先是始於美洲新大陸,後來也傳到英國以及歐洲大陸。這種以對上帝的道的傳講來復興信徒的講台事奉,一向是加爾文主義者(清教徒)的事奉原則。這種傳統,到了十九世紀又再由有「證道王子」(Price of Preachers)之稱的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在英國重拾,而到了二十世紀,則由倫敦的鐘馬田(Martin Lloyd-Jones)繼承。

     而在美洲新大陸,當時大覺醒運動所帶來的其中一項後果,也是繼承加爾文主義的另一項特色,就是大學學府的興建。正如加爾文在研經時不忘語言學、歷史學等人文科學的知識一樣,那些復興後的教會,也意識到他們需要為上帝的教會栽培敬虔且有學識的教牧人員,使他們熱衷對一切屬於上帝的真理。哈佛、耶魯這些早期的大學,均是為栽培教牧人員而興建的。人們可以看到,這些大學的校園中央,總是有一座小教堂。

     然而,復興運動起初按照愛德華茲和華特腓的教導,本是以注重上帝的聖約、上帝的主權、強調人的全然墮落、需要基督無條件的拯救為主的。但發展到後來的第二波、第三波時,就漸漸變質了。由於許多教牧看到復興所帶來的果效,於是就都盼望有復興的出現,以至企圖用人為的方法製造復興。這樣,起初的復興到此時就變成了復興主義。以芬尼(Charles Finney)為首,那些曾經接受過加爾文主義思想的奮興家,因相信使用什麼樣方法就能在人身上帶出怎樣的果效,於是就難免要對「人」做一些正面的肯定。結果,他們就走向了當年阿民念的道路。十九世紀的復興運動與上一個世紀的大復興,乃是大相逕庭了。以清教徒的信仰和教會特色為主導的新英格蘭地區,此時也一去不復返了。

     此外,大覺醒運動在美洲乃帶來一個新的現象,就是聖職的普及化或平信徒化。在此之前,教牧工作主要是由聖職人員負責。若有人感到蒙召作傳道,需要有教會會友的認同和教會牧者的帶領。但大覺醒後,許多平信徒毅然擔負起教牧的責任,尤其是當他們看到自己的牧者有的還沒有悔改時。許多新的宗派也在此時產生,如有浸信會、衛理循道會等。他們發展的速度驚人,主要在於他們的牧者均為從平信徒中自發而起的,無需經過漫長的正規神學訓練就可講道、牧會。

     所以,大覺醒後有兩條路線的發展,一是加爾文之主義者對高等學府的建造,另一是非信奉加爾文主義者的新興宗派所發起的平信徒運動。自美國建國到南北戰爭期間(1861~65),復興的浪潮乃是一波接一波,從未間斷過。移居美國的人也日益增加,美國開始往大西部發展。新開發的地區一般很少有正規教堂,而那些新興的宗派,因其聖職功能可由平信徒擔任,於是在新開發地區發展得非常迅速。

     這種激發平信徒參與聖工的運動乃帶來了兩大現象。一是民間自願團體的建立。基督徒看到,復興後的地區,不但有靈性的需要,也有其他需要。於是許多由平信徒組織起來的社會公益福利機構就相應地產生了。至今,這種以建立自願團體的方式來回應社會上的特殊需,仍是美國社會的一大特色。

     另一個現象則是宣教運動的展開。大覺醒運動產生之時,也正值英國國勢壯大、向外擴張之際。這時,世界乃是越來越廣了。當英國把軍艦派往別國、英國的商人藉機發展國際貿易時,許多經歷過復興後的基督徒,就定意要藉此把福音傳到遠方。許多都是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戴德生就是大復興後所產生的果子,他父親也是直 接受到復興運動影響的。

  宣教運動起初是以英國為首的。但到了十九世紀,美國南北戰爭後,主力則轉移到了美國。那些大復興後的、以平信徒為主導的宗派,為了大量地、快速地培訓教牧人員,復興家慕迪(Dwight L. Moody)等人士就創建了聖經院校(Bible Colleges),為的是要略過正規神學訓練的途徑,以簡短、快速的方法,把福音要點教授給學生,儘快地把他們送到宣教工場上。到了1926年,光是來到中國的宣教士就達8000名之多,其中大部分是來自北美洲的。而今天中國教會的許多特色、組織形式和主導的神學思想等,許多是受到那批來自美洲的、在大復興運動下所產生的宣教士的影響。就連著名的中國近代奮興家宋尚節,也是在北美的復興運動中得救悔改,繼而回國奉獻事主的。

     這裡值得一提的乃是在宣教策略上加爾文主義者與非加爾文主義者的不同。加爾文主義者因向來不把屬靈的事和屬世的事兩極分化,在接觸到新的文化時,則往往注重先認識對方的文化,對文化做剖析之工的護教工作。早期來到中國的宣教士,總是會花上大量的時間學習漢語、認識中國文化、編寫字典、與知識份子對話等。而非加爾文主義者則只注重拯救人的靈魂、改善人的道德。前者看重宣教士屬世的教育和神學訓練,後者看重他們奉獻、委身的心志。

      前者在中國建立大學、醫院、改善醫療制度等;後者建立的主要是幾所為宣教士家庭設立的幼兒園、中、小學和 一兩 所聖經院校,而在醫療服務方面,他們所建立的,也多屬非正規性的,注重的是幫助吸鴉片者戒毒等工作。前者創辦雜誌、期刊,編寫中西文化方面的書籍;後者所寫的書籍,多半是宣教士的生平見證等。前者多半在五大通商港口蓋建禮拜堂,並且以西教士主堂,神職人員階品分明;後者則進到中國內地,接觸廣大平民,栽培本地的平信徒牧會,牧會者與傳道者,男女一視同仁;而在聖經翻譯方面,雖然從第一位來華的更正教宣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開始,大家都有在做,但最費時最長、動用的人力最大、最優秀的版本,則要屬後者所翻譯的中文聖經和合本了。

      前者所採取的宣教進路是由上至下的,先接觸、影響政治、文化界有影響力的士大夫,希望藉此影響全中國的老百姓;後者則走以下至上的路線,先接觸一般的平民,並且定意遠離政治,更是拒絕接受自己國家所賦予他們的外交優惠,甚至在面臨中國的義和團屠殺時,也不追索賠償或尋求外交保護。與此形成巨大對照的,乃是前者的作法,他們企圖透過對中外條約的簽訂,把一些對傳教自由的條款寫進去,以助傳教事工。然而,這兩種的宣教進路,到了十九世紀,因宣教工場上政治環境的改變和十九世紀基督教會所面臨的種種,都有其獨特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