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 星期日

教會內部的困擾

 

1.掙扎與改變

 

    中世紀末期,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片腐化與混亂;這期間,摩擦與掙扎的最高峰是教皇和皇帝之間的權力鬥爭。而現在,神聖羅馬帝國已經衰微,在許多歐洲地區,代之而起的是新興的民族意識;因此,在政治結構上還是一片雜亂無章的情形。

 

    在權力鬥爭過程中,教皇制本身受到嚴重的創傷。原來中世紀教會是個龐大而有力的架構,它象徵著全面的合一,但這合一的標誌,卻被污穢的「大分裂」所粉碎,這是一般百姓所無法瞭解的事。

 

    十字軍東征不但破壞了封建制度,也刺激了西歐的經濟和文化。有些人開始散佈一些看法,反對教會所教導的教義,不滿教會組織。

 

    因此,教會不但外面受到搖撼,內部也產生騷動,影響遍及整個教會生活。

 

2.亞爾比根派(The  Albigenses

 

    摩尼教源自于波斯,後來傳遍羅馬帝國,甚至有一段時期,連奥古斯丁也深受影響。但後來奥古斯丁放棄了摩尼教信仰,並且極力反對他們;他的努力,使摩尼教在西方完全根除,然而在東方它卻繼續存在。十字軍東征時期,摩尼教又沿著十字軍新拓的貿易路線,自保加利亞傳回西歐。

 

    摩尼教的觀念滋長迅速,在法國南部尤然,亞爾比城(Albi)成為其溫床。接受這些觀念的人就稱為亞爾比根派;這批「新摩尼教徒」有一個更廣的稱呼——迦他利派(Cathari)。

 

    迦他利派正如摩尼教徒一樣,相信二元論。他們相信有善、惡二神,凡屬有形的、物質的世界,均為惡神的工作。靈魂雖來自善神國度,卻被囚於這個物質的世界。

 

    有些亞爾比根信徒不接受全本本舊約聖經,因他們認為舊約是惡神的作為;另一部份人,則接受詩篇和先知書;所有亞爾比根派的人都相信新約是來自善神。他們既然相信物質是惡的,便認為基督一定不會有真正的身體,因此,基督沒有經過真正的死亡;他們不尊敬十字架,因為它是屬物質的;他們拒絕聖經,因為也是屬物質的;他們沒有教堂建築,因為教堂都建在物質上;亞爾比根派全然是異端。

 

3.瓦勒度派(The Waldenses

 

    亞爾比根派與教會對敵,瓦勒度派卻不然。原來有一批人跟隨里昂一位富商彼得瓦勒度(Peter  Walds),他相信聖經,尤其是新約,認為新約是基督徒生活信仰的準則。大約西元1176年,他變賣所有的家產,分給窮人,他和他的門徒把大部份新約背下來,兩個、兩個地,穿著簡單的衣服,赤著足,到處傳道。他們每個禮拜一、三、五都禁食;他們不起誓、不打仗、只用主禱文;他們不信煉獄,也不接受為死人禱告和彌撒;他們深信在房子裡或馬廄中祈禱和在教堂裡祈禱一樣有效;他們篤行信徒證道,而且不分男女。

 

4.教會訴諸逼迫

 

   亞爾比根派和瓦勒度派發展得非常迅速,吸引了無數信徒,造成對羅馬天主教會的強烈威脅。因他們的影響太大,教會便宣告他們是異端。為了反對他們所傳的道,道明會及方濟會的修道士們便組織了傳道部(Orders  of  Preaching Friars)。這兩個修道會,到中世紀末期已經發展成舉足輕重的團體,他們成為教皇的軍隊。

 

    然而,道明會和方濟會修道士們的傳講,只有一些作用,挽回了少數被異端迷惑的人。於是教會召開數次會議,決定根據奥古斯丁的教導,訴諸武力。從此,教會開始逼迫信異端者。異教裁判所也設立了起來,由道明會掌理大權。

 

    異教裁判所是羅馬天主教的法庭,它的使命是剷除異端,任何人若有異端嫌疑,就被帶到這個由道明會修道士掌權的法庭中。修道士先對嫌犯加以問話,若發現果然有異端思想,就要他公開撤銷或否認異端信仰;假如犯人撤銷了信仰,就可以自由離開法庭;如果不肯撤銷,反而堅持他的信仰時,則被教會棄絕,並送交屬世政府,加以刑罰,因為「教會是不流人血」。一般對異端的刑罰是將犯人綁在火刑柱上燒死。(注意:不要把中世紀的異教裁判所和後來的西班牙異教裁判所相混。)

 

    如果一個嫌犯不能清楚回答道明會修道士所給的問題,修道士往往用嚴刑拷問,直到對方認錯,或被折磨至死。

 

    無數亞爾比根派及瓦勒度派的信徒,成為異教裁判所的犧牲品。但是法國南部,信異端的人太多,異教裁判所無法面對這麼大的工作,教皇便改用別的方法,發起對付異端的「十字軍」征討。一些貴族們響應教皇的號召,他們帶軍進入法國南部,大肆殘殺,血流成河,達二十年之久,使法國這片原本美麗的省區,變成了荒野廢墟,亞爾比根派終於被剷除。

 

    瓦勒度派則在阿爾卑斯山高處的深谷中,找到避難之所,他們一直存留至今。在改教運動時期,他們接受了改教信仰,而成為復原教徒。中世紀與羅馬天主教會決裂的所有團體中,只有他們存到今天,而且仍在義大利一帶佈道,並有相當的成效。

 

5.威克裡夫(John  Wycliffe

 

    中世紀末期,興起不少勇士,敢於公開批評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及組織。其中最重要的兩位是威克裡夫和胡司。

 

    威克裡夫於西元1320年生在英國,受教於牛津大學,後來成為該校教授。西元1376年,他開始批評聖職人員;他說:「政治與財富已經腐化了教會,這個教會需要徹底革新。」對於教會,他說:「教會必須回到使徒時代的貧窮與單純。」

 

    對於教皇,他稱教皇為「敵基督」。他宣稱:「只有聖經是信仰的根據,教會不是信仰的準則。」但是天主教會所用的聖經,是拉丁文寫的,一般百姓無法閱讀。因為當時教會所採用的譯本是武加大(Vu1gate),這是耶柔米自聖經原文(希伯來文及希臘文)譯成的拉丁文譯本。為了使英國的基督徒能夠自己讀聖經,威克裡夫將聖經譯成英文,他也寫了好些書。

 

    威克裡夫的門生將他的教導及新譯的聖經帶到英國各地,當然教皇和聖職人員對這件事非常不滿,他們用盡方法要摧毀威克裡夫;但英國大部份人民及許多貴族都全力支持威克裡夫,貴族們並保護他,使他不至落入逼迫者手中;西元1384年的最後一天,威克裡夫平安地離世。

 

    威克裡夫死後,他的教導繼續在英國散播,藉著他的著作,也透過門徒的努力,這批人後來被稱為羅拉得派(Lollards)。他們反對教皇和聖職人員,過貧窮的生活,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標準。

 

    當威克裡夫門徒的影響越來越大時,從聖職人員而來的反對勢力也越來越大。最後,主教們通過一項法律,規定燒死傳異端者。於是,英國全地從南到北,都有羅拉得派的人在火焰中殉道。然而,要將他們連根剷除,並非易事,這股火焰一直延燒到十五世紀,才總算能逐漸抑止羅拉得派的發展。他們的人數越來越少,連最後一批也被逐消失。但,「羅拉得主義」卻默默存留,直到改教運動時期。

 

6.胡司(John  Huss

 

    威克裡夫的事蹟,遠揚到英國以外,在波希米亞(Bohemia)的胡司,熱切地接受他所有的報導。胡司大約生於西元1369年,曾經接受祭司訓練,後來成為波希米亞首都布拉格大學神學部主任,最後成為該大學校長。

 

    胡司讀完威克裡夫的書後,開始大膽地指責聖職人員的腐敗。事實上,在胡司出生以前,波希米亞早就已經歸展出一股強烈反羅馬教會的意識;瓦勒度派在波希米亞特別昌盛,因此,胡司一講道,立刻獲得一般民眾及貴族們熱烈的反應,他幾乎贏得全波希米亞人的心。

 

    胡司的許多言論,後來成為改教運動的主要教導。他說:「神聖教會包括所有預定得救的人。」他將「在教會裡]及「屬於教會」這兩種人加以分別,他說:「一個人可以在教會裡,但並不真正屬於教會。」「在宇宙教會中,唯獨基督是頭。」「教皇和紅衣主教不是教會組織的必要人物。」

 

    這時教會正處於「大分裂」時期,教會內部的摩擦紛爭達到頂峰,在位的兩個教皇是亞威農的約翰廿三世及羅馬的貴格利十二世。教皇約翰廿三世被教皇貴格利的保護者拿坡裡王逼得很緊,為了和拿坡裡王對抗,約翰廿三世將贖罪券頒給所有願意幫助他的人。過去,胡司非常相信贖罪券,他有一次甚至花盡所有的錢,為了購買一張贖罪券,現在,他大大譴責出售贖罪券的行為,認為這是違反聖經的可憎之學。

 

    教皇約翰廿三世立刻將胡司革除教籍,後者不但輕視這個革除教籍的宣告,甚至宣佈它無效,胡司轉而向教會的大公會議請訴。

 

    西元1414年底,由皇帝西基斯門(Sigismund)召集,在君士坦斯開了一次大公會議,目的在終止教會的分裂局面,並改革腐敗的教會。皇帝邀請胡司出席,並應允安全保證;胡司在得到皇帝安全保證之後,慨然應邀動身前往。但是,幾星期後,就被教皇約翰廿三世捕捉,以異端罪名關進監牢。

 

    波希米亞人及皇帝本人都激怒起來,抗議胡司的被捕。然而,教皇卻聲明他的行為完全合法,因為根據羅馬天主教條例:「傳異端者已失去所有權利,凡出賣他們、欺騙他們的行為都是敬虔的表現,所有向異端者給的應許,都可不必遵守。」

 

    經過八個月牢獄的折磨,胡司極其憔悴、瀛弱;他們完全不給他申辯的機會,於西元1415年七月六日,將他自獄中提出,帶到君士坦斯座堂,站在眾主教和皇帝面前,首先給他穿上全套祭司禮服,然後一邊咒詛他,一邊將禮服從他身上一件件脫掉,最後,為他戴上一頂紙制的尖帽,上面畫著三個醜陋的魔鬼,又寫著說:「這是異端之魁。」

 

    他們將胡司自座堂帶到城門口,這時火刑柱早已架起,木柴也堆滿四周,胡司被綁在入刑柱上,柴火點燃了起來,在熊熊烈焰中,火舌吞沒他的全身,終於,胡司以「殉道者之死」結束他的一生。

 

   「十字軍」再度組織起來,征討胡司的從眾,以至波希米亞歷經戰火蹂躪,達數年之久。然而,改革精神並不因此熄減,當改教運動在德國掀起時,這塊屬於胡司的土地,仍然強烈地反對羅馬教會。

 

7.三次大公會議

 

    從西元1409年到1449年間,教會舉行了三次大公會議:比薩會議(1409年),君士坦期會議(西元14141418年),巴塞爾會議(西元14311449年)。這些會議有三重目的:

 

1)彌合教會的分裂。

 

2)改革教會的腐敗。

 

3) 平息異端。

 

    在這段時期,大公會議被公認是「絕對無誤」,是教會的「最高權威」。

 

    比薩會議毫無成就。君士坦斯會議以選馬丁五世為合法教皇,成功地彌合了教會的大分裂。此外,又決定除了燒死胡司外,還把威克裡夫的屍體自墳中挖出,將它和威克裡夫的著作,一同焚燒。

 

    巴塞爾會議的目的之一是恢復波希米亞教會的合一。因為在波希米亞使用恐怖殺戮仍無法平息胡司派運動。終於西元1436年,與胡司派達成協議,根據此協定,他們可以獲得某些傳道的自由。該會議也答應嘗試改革聖職人員的生活,並且准許所有波希米亞教會信徒,在領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有份於「杯」的領受。此次會議以平等地位與異端者交涉,並給予那些「公然反抗教會權威者」某些優惠。

 

    會議中也與東方教會代表們簽訂同意書,這份同意書似乎治癒了西元1054年以來東、西方教會分裂的創傷。東方教會代表們同意接受西方教會之教義,以換取西方對東方的援助,幫助東羅馬帝國及東方教會面對回教土耳其人的威脅。

 

    當同意書簽定的消息傳到東方後,引起強烈的反對;東方教會派去開會的代表們,被指責駡異端。十年之後,西元1453年,土耳其人攻取君士坦丁堡,終於結束了所有使東、西方教會再度合一的努力。

 

8.文藝復興

 

    當日爾曼蠻族征服羅馬西部省份時,古希臘羅馬文化幾乎被踐踏殆盡。但蠻族並未征服帝國東方各省,有一千年之久(西元4761453年),也就是整個中世紀時期,當西歐籠罩在無知和野蠻氣氛之下時,古希臘羅馬文化卻在東方(拜占庭帝國或東羅馬帝國)得以保存。

 

    當然,這期間西方的學術之燈,偶然也會得到一些燈油的供應,例如查理曼時期,曾有過一度學術的復興。從十字軍東征回來的人,由於接觸到東方的希臘人或西班牙的亞拉伯人,為西歐帶回一些古典文化。

 

    但真正的文藝復興,卻如下述:十字軍東征以後,商業與貿易有了快速的發展,歐洲一時興起許多城鎮。在忙碌喧囂的城市生活中,出現了一批熱愛學術文化的人,資本家們以金錢支持這些學者,經過學者們的努力,恢復了許多古代的珍貴檔。這些檔,原為希臘羅馬文化的一部份,卻一直未被中世紀之人所認知。

    學術的復興為歐洲帶來深遠的影響,「學習希臘文」和「以高雅拉丁文寫作」成為時尚,古典著作的出版,亦成為眾人矚目的大事。

 

    在義大利,文藝復興的早期人物,均以不敬虔、不道德著稱,整個文藝復興精神是反中世紀禁欲主義的,人們從壓制和無知中掙脫,尋求新的自由。

 

    但當文藝復興傳到北歐後,它原來的特性更改了,轉而進入宗教敬虔的層面。人們開始關心聖經的原文:希伯來文與希臘文。初期教會教父們的著作,也以新的印刷方式出版。這些新的文字裝備以及新的研經資料,使聖經的研讀,獲得更多新的亮光。

 

    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術研究,對改教運動領袖們有極重大的影響,它為改教運動者提供了整個教會背景的資料,使他們看清自己所處的教會已經與教父時期單純的教會大相逕庭,而教會裡所堆滿的各種宗教儀文、習慣與禮儀,都是使徒教會所沒有的。

 

    十五世紀後半期的教皇們也熱衷於文藝復興,他們用錢支持希臘、拉丁文學的學者、作者、畫家及建築師,使他們可以專心于文學藝術的創作,梵諦岡教廷就是於文藝復興時期在羅馬建成的,是教皇的豪華住處,裡面包括漂亮的花園、有名的梵諦岡圖書館、西斯丁教堂及宏偉的聖彼得教堂。

 

    這時期,許多致力研究古希臘及拉丁文學的學者們都是異教徒,他們的研討和著作導致異教信仰的大復興。而這段時期的教皇們,對異教文藝復興比對基督教更熱衷,他們多半是相當卑劣的人,亞歷山大六世尤然。教皇們住在堂皇、奢侈的宮廷中,由於他們對藝術、文學、大建築的愛好,需要許多開銷,就利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使黃金從西歐各國流入教皇的銀庫。他們奢靡、不道德的生活及對各國的苛捐雜稅,引起許多人對教會與教皇制的不滿,尤其是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國家,

 

    在義大利的佛羅倫斯,有一位名叫薩沃那柔拉(Savonarola)的修道士,大膽地在講道中指責當時的敗壞,教皇亞歷山大六世也被他斥責。他不是教會的改革者,他並未攻擊當時的天主教制度,只是指出當時道德的低落。西元1498年,他被絞死,屍體還用人焚燒。

 

9.共同生活弟兄派

 

    約於西元1350年,在荷蘭及德國一帶興起另一種改教運動,稱為共同生活弟兄派(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由革若特(Gerhard  Groote)所創,他向許多渴慕的聽眾講道,帶起了偉大的宗教復興。

 

    共同生活弟兄派的信徒們,強調基督徒宗教教育,他們希望藉教育之法,帶出全教會的改革。從他們的學校中,造就了許多推動宗教教育的敬虔信徒。馬丁路德曾在他們設在馬得堡的學校就讀一年。另外幾位曾接受過共同生活弟兄派學校造就的偉人有:韋索的約翰(John of Wessel)、伊拉斯姆(Erasmus),及多馬肯培(Thomas a Kempis)。

 

    韋索的約翰是他那一代最偉大的學者及思想家。從西元14451456年,他執教於德國耳弗特(Erfurt)大學。四十九年以後,馬丁路德就是在這個大學拿到文學碩士的學位。許多人稱韋索的約翰為「世界之光」,因為他攻擊贖罪券,清楚地教導「因信稱義]的真理。他說:「一個人若以為自己可以靠善行得救,他就根本不明白什麼叫得救。」他也教導「惟獨因信得救」的真理,他寫著說:「上帝要拯救的人,即或所有祭司都革除他、定他罪,上帝也會親自賜他得救之恩。」韋索的約翰不接受羅馬天主教的「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所謂「化質說」,是相信當祭司用聖禮的詞句宣告後,聖餐的餅和酒就變成基督真正的身體和血。馬丁路德後來說:「如果我曾讀過韋索約翰的著作,則我的觀點,看起來真像全部抄自他的著作。」

 

    當然,羅馬天主教教會不會贊同韋索的約翰。他被帶到買音慈大主教前,以異端罪名受審。為了保全生命,他只得撤銷所有說法。但他仍被下入監牢,於西元1489年十月,死於獄中。

 

    共同生活弟兄派學生中,最出名的是伊拉斯姆,他與馬丁路德同時代。伊拉斯姆以其廣博的學識及尖銳的筆鋒,訕笑當時修道士的無知及教會的弊端。雖然他在改教運動中,一直未和馬丁路德在一起,但一般人都認為:「是伊拉斯姆下了蛋(改教運動),馬丁路德將它孵出來!」

 

    另外一位深受共同生活弟兄派影響的人是多馬肯培,他住在荷蘭,寫了一本偉大的書:「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這本書至今仍在屬靈文學著作中名列前茅,被譽為世界名著之一,教導人研讀聖經,逃避世界的虛浮。

 

10.          跨近改教運動的門檻

  

    三百多年之久,教會在許多方面遭到強烈摧殘。有亞爾比根派與瓦勒度派;也有十四世紀波尼法修八世的被辱;七十年的「巴比倫被擄」;又有教皇制「大分裂」。在英國,有威克裡夫及羅拉得派所造成的騷動。在波希米亞,有胡司及胡司派所掀起的振盪。道明會及方濟會掌握教會大權;異教裁判所的設立;異端者被焚,他們的家產被毀。十五世紀前期,連開三次大公會議。土耳其人征服東羅馬帝國,攻取君士坦丁堡,使偉大的聖蘇菲亞教堂變成回教寺,教堂頂上的十字架被回教的半月標誌所取代,希臘東方正教被迫倫入假先知的軛下。十二世紀後期,教皇們沉迷在異教化的文藝復興之中;同時,共同生活弟兄派栽培了韋索的約翰、伊拉斯姆這批人。

 

    從五旬節教會誕生以來,教會的習俗和崇拜儀式經過多次變遷。有些改變是基於自然的趨勢,例如禮拜儀式等;有些改變則具關鍵性,如:教義的改變,以及對教會使命和地位的看法等。

 

    一般人開始把教會看成是一個聖品人員的階級組織,從駐堂神父到主教,到紅衣主教,再到教皇,層層相屬;而且是一群統治者不但統治整個「教會組織」,也統治整個世界。他們自認是上帝和人的居間者,由前者指揮,讓後者遵命。

 

    從這樣的立場,他們不但擔任這個組織的行政人員,也假定自己有權更改或創立新的教義。於是產生了許多聖經中找不到的教導,這些教導只是根據所謂的「神聖博統」及教皇所宣佈的信條,其中包括化質說、贖罪券、教皇是使徒彼得直接繼承人等。

 

    文藝復興時代,人們開始回顧歷史,研讀早期教父的著作,他們發現早期教父根本沒有接受過這許多額外的教導。研究聖經原文的結果,也發現有許多教會所宣佈的基要真理,竟然與聖經本身完全抵觸。於是許多人心中產生強烈的懷疑,特別是那些大學的學者。他們經常表達對教會無法苟同的看法;但這種行為,往往需要冒相當的危險,因為教會有一支鋒利的寶劍,並非作為裝飾,乃是真正用來殺伐;凡持異議的人,不一會就可以感受到異教裁判所的劍鋒。

 

    改教運動爆發之際,正是歐洲在社會、政治、文化各方面都預備好接受改變的時機。就在這關鍵的一刻,馬丁路德躍上了舞臺,掀起了風潮雲湧的運動,把教會從根基震憾起來。

 

 

 

 

教會權勢衰微

 

1.教皇波尼法修八世(BonifaceVM

 

    一般而言,整個十三世紀,從依諾森三世到波尼法修八世,教皇都能保持教會的屬世權威,但到波尼法修八世時代,教皇的權勢開始快速地衰微。

 

    一個領袖的個性可以大大影響歷史,波尼法修就是一例。他是個博學而自大的人。他就任教皇職位的典禮極其壯觀,甚至在上馬之際,左右各有一位國王為他扶著馬鐙。他在位自西元12941303年。

 

    然而,過不久,波尼法修就為了聖職人員繳稅的事和法王美男子腓力(Philip  the  Fair)發生衝突。因為腓力在法國向聖職人員徵收重稅;教皇下令不准聖職人員繳納;法王即刻以禁止金、銀、寶石出口法國作為報復;這樣便切斷了教皇自法國來的歲入。

 

    於是教皇一連發佈了幾道教諭(bulls),用拉丁文書寫,而且蓋上圖形鉛璽每個教諭都以開始的幾個字為名。

 

    在「一聖教諭」(Unam sanctam)中,教皇說:「……教會有兩支寶劍:屬靈和屬世的……它們代表教會的權柄,前者由教會和教皇的手運用,後者由國王和軍士運用,但必須用在教會和教皇權柄的統管之下。一支寶劍必須順服另一支寶劍,也就是說,屬世權柄必須服在屬靈權柄之下,屬靈權柄有權建立屬世權柄,並在屬世權柄犯錯時,施行審判……。世界上每一個人得救的必要條件是順服羅馬教皇。」教皇又引耶利米書一章10節的話:「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作為他要求統管全世界的聖經根據。

 

    像教皇貴格列七世一樣,波尼法修也憤怒地革除了法王腓力的教籍。貴格利的這一招雖曾有效,波尼法修依樣而行,卻得不列果效。

 

    為什麼手段相同,結果卻不同?因為時代改變了。貴格利在位時,盛行封建制度,有許多強大的貴族,時常反叛皇帝;亨利被革除教籍,給貴族們機會脫離皇帝的轄制,在這種局勢下,皇帝變成極其無助,不得已要向教皇低頭,以保持自己的權位。但到波尼法修在位時,時代不同了,由於十字軍東征的影響,封建制度崩潰,貴族失去權勢,代之而起的是強烈的民族意識,尤其是在法國。當教皇革除法王教籍時,法國百姓不但不因此放棄對法王的效忠,反而更團結起來,支持法王,在這種局勢下,法王美男子腓力可以公然地蔑視教皇波尼法修。

 

    在教皇與國王的摩擦過程中,「革除教籍」所產生的效用,全看當時百姓的態度。如果百姓支持教皇,這個武器幾乎具有不可抗拒的威力,但若百姓支持國王,這個武器就毫無作用。

 

    西元1177年時,在義大利的阿南宜,德皇腓得利巴巴若沙曾降卑在教皇亞歷山大三世面前。然而,到西元1303年,在同一個地方(阿南宜),教皇波尼法修卻遭到奇恥大辱。法王腓力派遣兩位代表,帶著一隊軍人,前往阿南宜捕捉教皇。阿南宜的百姓起而保護教皇。當時波尼法修已是個87歲的老人,兵丁竟將他拳打腳踢。但他們並不能拘捕他。這次和法王腓力之爭的慘敗,以及肉體所受的創傷,對波尼法修實在是太大的打擊,因此,返回羅馬幾天之後,他便帶著破碎的心靈去世。

 

2.一個新紀元

 

    從來沒有一位教皇像波尼法修一樣傲慢,他狂妄地以許多教諭宣稱教皇的權勢;也從來沒有一位教皇像他這樣受苦、降卑,以致一敗塗地。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失敗,也代表教會權勢衰微的開始,同時為歷史引進了一個新的紀元。波尼法修完全錯估了新興民族意識的力量。以法國全國而言,共有三個社會階層——貴族、聖職人員及一般百姓。他們宣稱教皇無權干涉國家內政;除上帝以外,沒有任何權柄可以超越國王。

 

    3.「巴比倫被擄」時期(Babylonian  Captivity)(西元13091376年)

   

    西元1309年,教皇寶座從羅馬被遷到靠近法國的亞威農(Avignon),教廷留在該地,直到1376年,這段時期在歷史上被稱為「教皇巴比倫被擄時期」。「被擄」是因為這時期的教皇都在法王控制之下;「巴比倫」是因為前後持續約七十年之久,正如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一樣。這段時期,所有教皇都是法國人。

 

    繼法王美男子腓力給教皇制強烈的打擊之後,「巴比倫被擄」更進一步削弱了教皇的特權。因為在亞威農的教皇們,完全聽命于法國國王,其他各國人民不再尊重教皇。這時期的教皇制正如第十世紀,教皇受義大利貴族控制之時的情形。

 

    除此之外,民族意識也在其他國家滋長。在德國的一些王族有權選舉國王,他們宣稱德王的權柄是來自上帝而非來自教皇。在選舉及行政權柄上,德王完全不受教皇控制,這一原則成為德國的憲法。西元1366年,當英王愛德華三世在位時,國會宣佈終止英國與羅馬教會間臣屬的關係,並拒絕繳納英王約翰在位時向教皇依諾森三世所應允的貢金。

 

    在巴比倫被擄時期的教皇,大部份都花用龐大的經費,過奢靡腐敗的生活,亞威農教廷成為奢侈宴樂的中心。為了獲取更多錢財,教皇們以無恥卑鄙的手段,出賣主教職位及贖罪券,或向信徒抽取重稅,成為西歐各國無法背負的重擔,以致當時許多人稱教皇為「敵基督」。

 

    巴比倫被擄時期的種種事件,已使教皇權勢大為衰微。但,更糟的事即將發生!

 

 

    4.大分裂時期(The  Great  Schism)(西元13781417年)

 

    義大利人對教廷遷往亞威農之事,非常不悅,他們欲使羅馬再度變成為教皇寶座所在地。結果於西元1378年,義大利與法國公開斷絕關係,雙方各選出一位教皇;於是出現了兩位教皇,一位在羅馬,一位在亞威農;這段時期(西元13781417年)被稱為「大分裂」時期。

 

    兩位教皇彼此咒詛,彼此開除對方教籍;對當時一般真基督徒而言,實在是一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教皇制的尊嚴受到重大打擊,從此再無法完全恢復。

 

    西元1409年,在比薩(Pisa)舉行了一次會議以解決這個大分裂。會議決定廢除雙方教皇,另選亞歷山大五世為教皇,但沒有一位教皇願意讓位,結果造成三位教皇同時存在的局面。

 

    在這樣混亂的情勢下,這三位教皇,沒有一位得到所有人的認可;最後,西元1417年,君士坦斯會議(Counci1 of  Constance)中,又選了一位義大利紅衣主教為教皇,稱為馬丁五世(Martin V);其他三位教皇為怕引起更大的難處,一致支持馬丁五世。這樣,才使西歐教會再度恢復只有一個「頭」的情況,也終止了這個「大分裂」。然而教皇制所受的創傷,以及教會由於「巴比倫被擄」及「大分裂」所受的苦難和打擊,又繼續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