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上帝的護理

 

  從上帝的主權,自然推論到他的護理(Providence)。

  上帝的護理觀念在加爾文的思想中佔有非常顯要的位置。他在相信世界是由上帝創造之餘,更認定世界仍由他所掌管。他斷然拒絕日後(啟蒙時期)那種「自然神論」(Deism)的觀念——認為上帝在創造世界,為其設定軌跡和注入動力以後,便任由它自動運轉。

      上帝既然從無中創造萬有,他便不能片刻離開世界,否則世界將復歸無有。上帝用它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萬有常在他的執掌、保守及護理之中。歷史的每個時刻、宇宙的每個片段,都有上帝的恩典,也得靠賴上帝的思典。人的犯罪不能破壞上帝的計畫,但上帝卻能使壞事變為好事。

  加爾文所提倡的預定論,與他的護理觀有密切的關係。人若拒絕上帝預定了人間一切的說法,在某程度上乃否定了他對世界的管轄權力。例如不少人便倡言上帝只決定了歷史發展的大方向,至於具體細節卻仍未有定案,需要由人開創,篇其賦予內容;更有人主張人是與上帝一起創造歷史(co-creation)。

      加爾文不能接受以上的觀點,他相信上帝早已經構畫了整個歷史的劇本,並且無時無刻無不是這出戲的導演,我們每個人不過是按本子演出的演員罷了。

上帝的絕對主權

 

  加爾文在強調人的無能時,也非常強調上帝的全能。對加爾文來說,他認為研究上帝的所有屬性(例如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都不是太重要的。上帝是怎樣的上帝,他有多偉大多無限,跟我們有甚麼關係呢?

      我們唯一要知道的是,以耶穌基督為主,這才與我們有最切身的關係。因此,抽空地討論上帝的屬性,根本毫無意義,試問上帝能否造出一塊連它自己也抬不起的石頭,跟我們的生命有何關連?

      但倘若我們認真看待耶穌基督是主這個真理,我們的生命就有嶄新的改變。 加爾文認為上帝最重要的屬性是:它是一位有絕對主權(absolute sovereignty)的上帝。上帝統管萬物,掌管人類的歷史。

  上帝論是加爾文神學思想的關鍵。我們讀《基督教要義》,會發現他基本上是按照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一論,將全書分為四大部分(聖靈論包括了卷三和卷四)來闡述。加爾文的神學是以三一論為架構的。聖父論關達到世界的被造,基督論關乎人論、罪論和救贖論,聖靈論則與基督徒的成聖、教會論和末世論有關。加爾文強調上帝是宇宙萬有和人類歷史的主,他的作為彰顯他的本質,他是一切的一切。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改教運動的開端

 

      改教運動肇端於馬丁路德之張貼九十五條款,時為主後1517年10月31日。所謂九十五條款,乃是路德對當時羅馬天主教販賣贖罪券的看法。路德此舉並不代表改教運動,這只是帶進改教運動一連串活動中的第一個行動而已。

      路德將九十五條款釘在威登堡教堂門上的那一天,正是萬聖節。按照羅馬天主教的慣例,要將教堂的神聖遺物展列出來,給來自遠近各地的人觀賞,並藉此獲得捐款。這些來賓很自然地看到教堂大門上張貼的大紙。他們駐足而讀,回家後,報告給鄰里街坊的人;這些人又傳給別人,於是這件新聞像野火般地傳開了。

      當時印刷術剛發明不久,這九十五條以拉丁文寫成的條文,立刻被譯成各種文字並付印,以令人無法置信的速度,傳送到西歐各國。不到兩個禮拜,全德國都知道了路德的九十五條。四個禮拜後,全西歐的人都讀到了。它所帶來即時而巨大的影響是:幾乎停止了贖罪券的出售。

九十五條款的佈告

 

      馬丁路德在主後1517年10月31日,在威登堡教堂外張貼了九十五條款。

      這九十五條款不過是一種告示,用意在邀請各界在三個題目上加以辯論:

  (一)贖罪券的買賣;路德認為這是不合聖經、無效,及危險的。

  (二)教皇赦罪的權柄;路德認為教皇沒有這種權柄。

  (三)教會的寶庫;路德認為其內擁有的不是聖人的功德,而是福音。

      過了不久,全德國的人士都如飢如渴想獲得這九十五條款的單行本。這實在是一點「能以點著全歐洲的星火」。

      以後單張小冊先後如雪片一般紛紛的出版,對學者是用拉丁文,而對平民乃是用德文。到了主後1520年,他就成為德國一個最聞名而受眾人歡迎的人物。

關於贖罪券

 

      帖次勒(Tetzel)的出售贖罪券,乃是馬丁路德脫離羅馬教的起因。

      所謂贖罪券者,就是用以減輕煉獄中的痛苦,即以贖罪券來消除罪惡的刑罰。根據羅馬教的教訓,煉獄是與地獄大同小異的,不過它的時間是比較短暫,並且各人都是必須經過的。

      教皇曾擅自以為有權能減輕或完全消滅這些痛苦,這一個特權是單獨屬於教皇所有的。

      贖罪券出售乃 是先招人承包然後纔零估出去的,因此將犯罪的權利出售乃是教皇國庫最主要來源之一。

      帖次勒是販賣贖罪券的高手,他漫遊德國,到處出售教皇所簽押的贖罪券, 宣稱凡購買者本人或其朋友親屬都可獲得赦罪,而毋需經過認罪、悔改、懺悔及神父赦罪的宣告。

      主後1517年,他在威登堡一帶使用一些順口的歌謠和低俗的笑話來促銷贖罪券:「只要錢在箱中響,煉獄鎖鑰不久也來響噹噹。」

      就是這一件事大大的震驚了馬丁路德。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理性時代

 

      到了十七及十八世紀,「唯理主義」(Rationalism)入侵神學領域,達於高峰。從「科學和神學十分相合」,而演變成「科學和神學互不相干」,最後,竟宣稱「哲學理論和神學根本不相合」。

      此種觀念,影響了當時的信徒和教會領袖們,轉而注重理性;教會中有順應潮流的一派,應運而生,就叫「唯理派」。這派在教會中頗有勢力。他們只注重:「上帝」、「道德」、「永生」三項,卻不明白十架贖罪的道理,所以多半以耶穌為教師,而非救贖主。雖然如此,他們倒以為只有他們纔是真實的基督徒。

      茲列舉當時著名的唯理主義思想家及其主張如下:

  (一)牛頓(Sir Isaac Newton,1642~1727年)

      牛頓因發現萬有引力而享負盛名,他是英國教會的會友,但他的神學見解並不「正統」。他承認上帝之超然性、全能及完美,他不接受汎神論中世界心靈的思想。但他僅基於對宇宙秩序的崇敬而相信上帝;他認為上帝自創造宇宙之後,定立固定的規律,使它自行運作,此後,上帝不再介入或指引。他這種思想觀念,為「自然神論」(Deism)舖路。

  (二)伏爾泰(Francis-Marie Arouet de Voltaire,1694~1778年)

      伏爾泰是法國哲學家,曾受教於巴黎的耶穌會教士門下。伏爾泰不是無神論者,他著書反對無神論,並提倡自然神論;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因世上的苦難與罪惡,使他認為上帝並非全能。他的悲觀主義,也使他對正統基督教的教義,滿懷憎恨。

  (三)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

      盧梭被稱為法國革命之父,因為他的自然理性原則,推動了革命的精神,並燃起其火花。他是日內瓦一個法國難民家庭的兒子,起初是加爾文宗的信徒,後來成了天主教徒,最後改信自然神論。他所提倡的是一種感性的自然神論,亦即相信上帝存在,相信靈魂、永生及人需要遵循良心行事。《社會公約》(The Social Contract)是盧梭著作中膾炙人口的名著。

  (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年)

      休謨是蘇格蘭哲學家及歷史學家,他提倡懷疑主義,對於自然神論加以駁斥,把理性降為經驗的產物;他說:「人的腦袋,捕捉經驗及觀念,留下印象,成為感性知識,而這類知識只是印象的虛假複製品。」

      他也攻擊神蹟,說:「神蹟若是真實的話,就與經驗相違。」

      休謨的推理,把傳統那種以神蹟證明基督教的做法說成一文不值。

  (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

      康德被稱為日耳曼理性主義之父,是他使唯理主義達於頂點,也是他使唯理主義趨於盡頭。康德指出理性有驚人的可能性,但也有明顯的限度。他說明純粹的理性,不能證實,也不能推翻信仰的對象。理性有它不能逾越的領域。

      康德承認有關上帝的概念是至高的才智,但他否認有關上帝屬性的任何知識;他視耶穌基督為歷史上的典範,祂是一位最能取悅上帝的人,僅此而已。

2022年11月9日 星期三

反對亞流主義之亞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

 

亞他那修年輕時教會受到逼迫,他在亞歷山太教義學院受教育;因其能力與敬虔,亞歷山大主教(Bishop Alexander)對他另眼相看。他還作執事時就陪亞歷山大主教去參加尼西亞會議;亞歷山大去世後他成為主教共46年,期間被放逐5次(共17年)。

他的作品顯出深博學養和豐富的品性;對道成肉身教義認識極深,對亞流絕不妥協,辯論思路分明,說服力強;他的《節期書信》(Festal Letters)真摰的教牧心腸,聖安東尼傳(Life of Antony)表露他對修道主義的嚮往。《反亞流》(Against the Arians)及類似作品,基督教神學及認識論(Epistemology)向前邁進一步。按亞他那修的看法,這是個關係教會生死的問題,他對亞流主義是絕不妥協的。《論道成肉身》有很強宇宙論,重點在道與世界的關係。道本來就是上帝,而整個創造都是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存在,但人認識道,只是認識世界,不是三一神的本體;這是傳統神學的立場。上帝不能從受造界歸納出來,只能從聖經來了解。亞他那修對聖經及釋經學(Hermeneutics)掌握非常深厚。

《論聖靈的書信》(Letters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亞他那修處理人否認聖靈神聖地位的問題,因此他的三位一體神學得以進一步的推展,他把聖靈完全融入他的神學體系去。

亞他那修的神學可用「同質」(homoousion)來作總結──聖子與聖父是同為一質的。成為肉身的聖子,是我們明白啟示和救贖的基礎。雖然這個詞語聖經沒有用到,卻是一個上佳的「指標」,具有很大的詮釋及照明的力量,使我們明白三位一體之上帝的本性和工作。會議中君士坦丁大帝接受亞他那修的見解,作成了二十條教會法規。其中與三位一體的教義有關的,有以下三個重點:

1)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2)耶穌是真實的上帝,不是靠恩典而存在,在本質上就是上帝。

3)耶穌與天父是同質,耶穌並不是次等。

 

2022年11月8日 星期二

拉比

      亞基巴拉比(Akiba,Rabbi)  ,

亞基巴拉比(Akiba,Rabbi)


主後110135年間一位著名的猶太教法師。亞基巴出身貧寒,年40始於治學,獲拉比資格後,即於雅法附近的貝內貝拉克他所辦的學校內任教。及至猶太人反羅馬叛亂時期(主後132-135),亞基巴以教授猶太法典的罪名被捕,甘願殉教。

 

他一向支持叛亂領袖巴柯巴,並奉他為猶太人長久期望的彌賽亞。亞基巴的拉比活動可總括為三方面:

 

一﹒審訂舊約正典於雅比尼或作雅麥尼亞審訂猶太聖經之時(主後90),亞基巴也在場。當時的審議重點只集中在幾部存疑較多的經書上,特別是傳道書和雅歌兩書。與會的經學家多以為雅歌文詞過於露骨,惟亞基巴力排眾議,他說:「一切經書都是神聖的,雅歌則堪稱聖中之聖。」

 

二﹒纂輯口傳律法亞基巴繼先輩學者之志,蒐集、整理了眾說紛紜的口傳律法。所謂「口傳律法」,是歷代猶太拉比把律法應用於現實生活境況的教訓。這些教訓纂輯成6卷,每卷又分若干小冊。這些口傳律法到三世紀初始由猶大拿西拉比纂輯完成,這也成為米示拿的依據,且也是猶太宗教法典他勒目的基礎(其實他勒目尚未將全部的法典概括一盡)。

 

三﹒訂立釋經原則以實麥拉比主張視聖經語言為普通語言,其語法、語義與通用者並無二致。亞基巴拉比則恰持反見,認為聖經語言絕不可用分析普通語言之方法來加以分析。例如,依亞基巴之見,普通語言中有異詞同義的現象,而在聖經,則不同形式必有不同意義。其他解經學派譴責亞基巴歪曲語義,把自己的解釋加於聖經。

 

在亞基巴鼓勵之下,一位名亞居拉的學者曾把聖經譯成希臘文,以體現亞基巴的釋經原則。該譯文過於拘泥原文詞句,完全不理希臘文法,故不被接納為通用的希臘文。亞蘭文聖經譯本也深受此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