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9日 星期六

约翰•豪(John Howe)

     约翰•豪(John Howe)   ,

约翰•豪(John Howe)

 

    约翰•豪是英國清教徒神學家。

 

背景

 

豪出生在拉夫堡。 五歲時,他和父親一起去了愛爾蘭,他的父親被威廉·勞德驅逐出境,但在 1641 年回到英國,與父親在蘭開斯特定居。

 

教育

 

他曾在劍橋的基督學院和牛津的馬格達倫學院學習(學士,1650 年。文學碩士,1652 年),有一段時間他是大學牧師和大學牧師。

 

服事

 

國外其他同名人士,見:John Howe。他曾短暫擔任奧利弗克倫威爾的牧師。在劍橋,他受到拉爾夫·卡德沃斯和亨利·莫爾的影響,他可能從他們那裡獲得了標誌著他作品的柏拉圖式色彩。

 

大約在 1654 年,他被任命為德文郡大托靈頓的永久牧師。

 

在這個地方,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他在齋戒日從九點到四點在講台上,有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人們唱歌。 1656 年奧利弗·克倫威爾訪問倫敦時,說服他在白廳傳教,結果,豪非常反對他的喜好,成為克倫威爾的牧師之一。

 

理查德·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退休後,他回到了他在托靈頓(Torrington)的前教區。當 1662 年統一法案通過時,他離開了他的教堂,但在附近呆了一段時間,在私人住宅里佈道。

 

1666 年,豪接受了五英里法案,但帶有限制性條款,“只要人的法律符合上帝的話語”。 1671 年,他成為愛爾蘭安特里姆城堡的 Massereene 勳爵的牧師。

 

1676 年,他作為拉撒路·海曼 (Lazarus Seaman) 的繼任者回到倫敦,在 Haberdashers" Hall1685 年,由於反對者表現得更加嚴厲,他接受了陪同沃頓勳爵前往歐洲大陸的邀請,並於次年定居於烏得勒支1687年詹姆斯二世發表良心自由宣言時,豪回到了他在倫敦的舊職位。

 

從那時起直到他去世,他都對當前有關預定、三位一體和順從的討論產生了積極的興趣。

 

1688 年,他率領一個持不同政見的部長代表團向奧蘭治的威廉致歡迎辭。他在倫敦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