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甚麼是卜仁納(Emil Burnner 1889-1966)的神學思想

 

  他是瑞士新正統派神學家,著作有三百餘種,主要的神學思想如下:

1、 神學是為宣揚上帝啟示之道,應用在教會與人的生活上,故稱「宣道神學」。

2、 神學是關懷人的需要,不是為護教,故他反對護教學。

3、 教義神學是演譯的,是上帝啟示的真理,與救恩有關;宣道神學是歸納的,為滿足人的需要。

4、 自然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方法之一,藉著自然人可以認識上帝。

5、 基督道成肉身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方法,祂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藉著祂人可以認識上帝。

6、 以高等批判聖經法,否認超然的神蹟,不完全接納基督的降生與復活。否認聖經無誤論。

7、 人有上帝的形像,但人是背叛上帝的。基督是人類的模範,祂要人向上帝負起天生的責任感。

8、 上帝的愛要在家庭、社會、國家、文化與教會中實行出來。

9、 教會是由信徒自由交通與敬拜的一種團契。他反對過度「組織化」的教會;強調「聖」與「俗」不分;支持教會合一運動。

10。他有奇特的啟示觀,與傳統的啟示論不同。他認為啟示是上帝救恩的行動,啟示史即救恩史。啟示是上帝與人相遇(encounter),是雙向的,非單向的。他認為啟示是突發的,非經常性的。啟示不能受文字書籍所限制,所以聖經不是啟示的書。啟示只是觸及歷史,並未進入歷史,因為永恆啟示的本質不能擁有歷史的 本質。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只不過是一種「突破」,而不是進入歷史。

  關於基督進入歷史,是信仰的問題;基督是超歷史,而不是歷史的問題。卜仁納如此否認基督的史實,無形中也否認基督在人類歷史中,被釘十字架、受死、復活與升天了。他雖不如巴特雄霸歐洲,但他在美洲卻有崇高的地位。

甚麼是巴特(Karl Barth 1866-1968)的神學思想

 

  巴特是瑞士偉大的神學家,他雖受自由派與存在主義的影響,但他對當時歐洲的自由派神學思想頗不滿。他於一九一八年出版「羅馬書註釋」,主要是表達神與人之 間的關係。該書也被稱為「新正統的宣言」(Manifesto of Neo-Orthodoxy),震撼了當時的神學思想。

  他一生的著作超過五百五十餘本,其中以教會教義(Church Dogmatics)為最著名。他以聖經為最高權威,也以聖經為一切評判的根據。他極力提倡「神人相遇」;「你我相交」(I-Thou)的經歷。強調主耶穌是祭司、君王、先知的三種身份,並完成救恩。

  注重上帝與人的關係及人倫理道德的責任。上帝的特性乃在基督、律法及其揀選中顯明出來。聖經是上帝啟示的明證。他認為神學是要分析並傳揚上帝的話,同時要查考教會所傳的真理是否正確,若與聖經有偏差,則神學必須糾正。

  他以哲學思考的判斷力去探究神學。他反對自然的啟示,而認為啟示是耶穌進入人類歷史一次完成的(once for all);啟示是一種動力,是聖靈動工的工具,為要人認識上帝。(注意:若一次完成,則忽略了漸進的啟示。)

  巴特認為上帝的存在是事實,根本不需要證明,上帝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基因。上帝是超然、全能、全權者。他稱上帝為「完全的另外者一位」(Wholly Other)。他認為上帝藉著聖經、教會、啟示,將祂的旨意向人表明;上帝用人所能理解的語言向人表達其心意與命令。人認識上帝完全是上帝恩惠的啟示,不是靠人的推理。

  巴特認為耶穌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人性,祂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完成救贖,將上帝啟示顯明出來。基督帶著人性升天,是復活的高峰。他認為藉著基督使可知受造 的領域與不可知屬靈的範疇二者能互動瞭解。

  巴特反對當時有組織的教會,他說:「釘死基督的是教會而不是世人。」

  由此可知當時的屬靈光景是何等的低落。他認為真教會要在上帝前悔罪並傳揚福音。

巴特不信基督肉身再來,所以他的末世論被稱為「超自然的末世論」(supernaturalistic eschatology)。他認為只要與永恆發生關係的事,就是末世論的一種。所以他與前千禧年派、後千禧年派、無千禧年派的觀點不同。

  巴特的神學思想有些自我矛盾:如他不承認創世記的創造論,但又信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宰;又如他否認約翰福音的歷史事實,卻相信耶穌是生命的糧。就因他的思想前後不一致,所以有人批評他不合邏輯。

  他強調「道之神學」,卻不承認聖經為無誤,反以為聖經有人的錯誤。他有時高舉聖經的權威;有時否認聖經的史實,與宗教改革家的觀點迥然有異。他對三位一體論也不清楚。雖然有人批評他是「神學的騙局」(theological hoax),然而他對神學的貢獻是不可抹殺的。他力挽狂瀾,要教會回到上帝的權威及聖經的根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