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一段

 


  聖保羅在許多地方其所以多多歸功於信,就是這個意思。他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這信是使人在上帝面前算為義的。若義是在於信,那麼信顯然成全一切誡命,使一切行為成為義,因為除了遵守上帝的一切誡命以外,無人能稱義。再者沒有信仰的行為不能使任何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保羅絕對拒絕行為,稱讚信心,以致有些人受了冒犯,說︰“如此說來,我們就不再行善了”(參羅3︰8),但保羅把這種人定為錯謬愚蠢的。

  今日人們還是如此行。當我們拒絕毫無信心和虛偽的行為時,他們就說︰“那麼人只需相信,絲毫不要行善了。”

 

如今他們說,第一條誡的工作是在於唱歌、念誦、彈琴、念彌撒,守祈禱時辰,建立並裝飾教堂,聖台和修道院,搜羅鐘鈴、寶石、禮服和財物,並跑到羅馬和聖徒那裡。再者當我們裝束好了,低頭、跪下、數念珠、念詩篇,雖不是在偶像面前,卻是在上帝的聖十字架或聖徒的像面前,我們就說,這是尊敬崇拜上帝,遵守了“不可有別的神”的第一條誡;其實這些事重利盤剝者、奸淫者、和各種罪人也都能行,並且天天行。

  我們若存相信上帝悅納的心行這些事,它們就是可稱讚的,這不是因為它們有價值,而是因為這信,這信如前所云,以一切行為有同等價值。但若我們懷疑或不相信上帝恩待我們,悅納我們,或是我們擅自只憑藉行為並在有了行為以後,才求取悅上帝,那麼一切就都不過是欺詐,表面上尊敬上帝,骨子裡卻高舉自己為假神。我屢次反對這種行為的炫耀、華麗、和繁多,就是這個緣故,因為顯然它們不僅是不出於信心的,而且千人中難有一人是不信靠它們為善功,以期獲得上帝恩寵的;所以他們是用善功來討價,而這乃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因為應許了白白施恩,要我們以靠賴的恩典為起頭,並在恩典中行諸般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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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企圖用自己的努力來向上帝爭寵的,向人炫耀自己的善功的,與拜偶像的沒有差異,這也是法利賽人不蒙上帝喜悅之原因,雖然他們嚴守律法和努力行善,但是所行的一切都是枉然的!

 

我們要引以為誡,不可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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