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十九世西方和中國基督教的情況

 

英國在一百年的工業革命時期,帶來了國家的富強。歐美也受工業革命的影響,變得富有起來。其中以美國的發展最快,逐漸進入世界強國的行列。

 

基督教在歐美的情況

 

    基督教從十八世紀開始,興起了一連串的奮興運動,一直延續到十九世紀。當時出現不少著名的奮興佈道家,例如,慕迪、衛斯理等。這些神的僕人到各處開佈道會、奮興會,在聖靈的工作下,信主悔改的人數很多,而願意奉獻做宣教工作的也不少。教會對海外宣教工作的負擔亦日漸增加,各宗派的差會也隨著增多。歐美教會在十八、十九世紀大大復興,大量信徒已裝備好,等待去海外宣教,而中國的福音大門,也再在這時期開放。這樣巧妙的配合,實在是神奇妙的安排。

 

基督教在中國的情況

 

    主後1860年至1900年的統計數字和以前兩段時期的比較,可說有很大的發展,主後1838年,來中國的基督教傳教士,只有卅多人,代表四個不同的差會。1842年中國受洗的信徒人數只有180人,直到“五口通商”前期,全國信徒有350人。當“內地開放時期”時,傳教士共81人,代表20個差會。1874年,傳教士增至436人,中國信徒人數已有5,573人。1889年,傳教士共有1,296人,包括宣教士的妻子和女宣教士,這些女宣教士對中國婦女的教育、福音工作都有很大的貢獻。這時的傳教士來自41個差會,中國信徒人數有55,093人。這是顯示出中國的教會正在穩定地發展。

 

一.     中國傳道人的增加。記得在“開拓期”和“五口通商期”,對於中國傳道人,我們只提及由馬禮遜帶領信主的印刷工人–梁發,此外就沒有了。但在內地開放時期,大量中國傳道人出現了,而且在中國教會的事工上,佔著重要的地位。這時的宣教工作是西方的傳教士和中國傳道人合作的時期。根據統計,主後1876年中國傳道和牧師的人數是749人,十三年後1889年增至1,657人,同年的傳教士人數是1,296人。這數字顯示了中國教會已經進入成熟和獨立的階段了。

二.     “自立閩南大會”的成立。這是1862年第一所獨自、自主、自養的教會,是教會歷史上的一件大事。這教會在行政上,完全不受外國差會的控制和管轄,經濟方面也講求自養,不接受差會的支援。這顯示中國教會已從嬰兒階段,由受差會照顧和保護的階段,進入成長的時期。1862年的獨立運動實在要感謝美國的傳教士–打馬治的提議和努力。當時“自立閩南大會”信徒有二千多人,牧師有十六位,教會有十八間房屋。

 

鴉片戰爭的前因後果

 

 第二個時間是發展期。主後1842至1895年,中國教會在這五十二年的時間裡有很好的發展。這段期間可分為兩個階段︰(一)五口通商時期,由1842年至1860年,共十八年。(二)內地傳教時期,由1860年至1900年,共四十年。

 

1. 五口通商時期

    五口通商時期是中國教會發展的開始,是頗令人興奮的一個階段。這時,中國政府開始允許英國,以及其他國家的人,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和廣州,這五個港口居住、通商和傳教。因此教會在推動福音工作方面,就獲得了相當大的自由。很多差會也把握機會,紛紛派宣教士來中國傳福音,並建立教會。在1842年至1860年,來中國的傳教士共有二百人,分別來自二十個不同的差會。可惜在五口通商時期,爆發了鴉片戰爭,這件事件不但增加了中國人仇視外國人的心理,也引起中國同胞對基督教產生了很大的誤會和成見。

   

鴉片戰爭(1840年)和南京條約

    鴉片戰爭爆發的原因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乃有它長年累月的在內在因素。鴉片戰爭爆發的近因是因為英國堅持要將害人的鴉片輸入中國,而中國政府則採取強硬的態度,嚴拒鴉片入口,結果發生衝突,後來英國軍隊進攻中國。其遠因是英國自十八世紀中葉爆發工業革命以後,工業產品的產量增加;出現供過於求的現象。因此急需尋找外國市場進行貿易。而中國的滿清政府實行“閉關自守”的國策。僅開放廣州一個港口作為通商之用,且對外國人加以重重的限制。英國商人因此常遇到沒法解決的問題,以致中英雙方常有衝突。                       

當時英國人經商是以白銀交換的,英國發現部份中國人有吸食鴉片的習慣,於是大量向中國輸入鴉片。清朝政府鑒於鴉片危害人民,曾下令禁止販賣,可是朝廷當中有一派人是反對禁止鴉片。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清朝道光王帝,採取嚴厲的措施禁止鴉片進口,但英國商人卻不遵守中國政府的禁令,因此在1840年,終於爆發了中、英戰爭。結果中國戰敗求和,中英雙方於1842年簽了歷史上所謂的“南京條約”。“南京條約”以後中國也連續與英國簽定更多的條約,可略見如下:

一.     “南京條約”(1842):開放五口通商口岸,傳教士得與合法在其中居留。

二.     “虎門條約”(1843):容許英國人在五口岸議定界址內建屋居住,又賦予英國最惠國待遇,基督教新教得以共用。

三.     “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1844):允許外人在五口岸議定界址內興建房屋、學校、醫院、教堂。

四.     “天津條約”(1858):中國全面開放,容洋人遊歷各地,傳教士自由傳教,保護傳教士及中國信徒。

   

“南京條約”的是一個不平等的國際條約,其詳細內容是︰

一.     中國答允開放五個港口,准許英國及其也國家的人,在其中居住、經商和建立教堂傳教。

二.     英國人可以在這五個港口設立領事館,管理商務與英國的僑民。五個港口是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

三.     英國商人從此可以隨意直接的與中國人貿易,不必再經過政府。其他還有香港的割讓,進出口關稅的制度,兩國官方文件用平行款式來往,賠償英國軍費等。

 

鴉片戰爭對基督教有許多的影響。從積極方面來說,外國人在中國的活動自由了,可以在五個港口活動,當時的傳教士也利用了這機會,紛紛在五個港口活躍起來。從消極方面來說,基督教的傳教士是靠賴南京條約入中國的。南京條約是中國人在英國的武力威脅下所簽定,是屬於不平等的條約,因而引起中國人對基督教反感。傳教士在不平等條約的方便之下,進入中國,並不是很智慧的行動。

這些不平等條約引起日後中國人把基督教說成是一個“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工具”,有些反對基督教的中國學者提出更多對傳教士的指控:一. 認為傳教士是搜集情報,贊助母國的侵略行動,二. 參與隨軍行動,三. 參與訂定不平等條約,四. 進行文化侵略,五. 以政治勢力維擭傳教活動。

現代的基督教學者為這些指控曾作出許多研究和分析,提出以下的回應:

一.     當時在中國的情報官並非真正的傳教士。

二.     傳教士的確勤力研究中國文化,目的是便於傳教,並不是進行文化侵略。

三.     傳教士努力介紹西學,目的是要促進文化交流,有助中國改革進步。

四.     在簽訂不平等條約的過程中,傳教士因為熟悉中文而被官方邀請擔任語言翻譯,並無權作任何決策。  

 

事實上,日後不少教案產生,也是由於中國人對傳教士這種行動的不諒解。其實這些傳教士是絕對不贊成他們的政府售賣鴉片給中國,也大力的推動禁煙活動。

自從1858年,外國取得在中國販賣鴉片的合法地位開始,到1908年,中英政府雙方同意合力禁煙為止,在這半個世紀中,無論是傳教士還是中國信徒,都盡力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這些傳教士來中國的動機是將救人的福音,永恆的真理帶給中國,他們本著愛神、愛人的心,在中國生活和傳福音,對中國社會的幫助,也是有歷史可證明的。

 

2. 五口通商時期(1842-1860年)的宣教工作

    這時期的宣教工作是最具特色,可列如下:

一.     大量傳教士的湧入︰主要是英國和美國。但從1842年以後,其他歐美國家,如︰德國、加拿大和法國,也派了傳教士來中國。換言之,對中國的福音工作產生興趣和負擔的國家,是越來越多了。又如︰英國以前是沒有差派宣教士來中國的差會,但在這期間亦派了傳教士來華。各教會都更密切,更認真地關心中國的福音工作。大量的傳教士湧入中國,是五口通商時期,傳教事業的特色之一。

二.     差會之間的初步合作︰1842年來中國的傳教士,是來自不同的國家、文化背景及不同的宗派。他們的信仰,基本上都是基督教的信仰,以聖經為他們絕對的權威。但有時在一些細節問題上,卻有不同的觀點。然而大家都感到有重新翻譯聖經的必要性,因此開始了他們第一次的攜手合作,合力從事聖經的翻譯。1843年8月,傳教士們聚在香港開會,共同商討重譯聖經的計劃,並且傳教士們決定將日後譯出來的聖經譯本,命名為“委員譯本”。可惜翻譯工作並不順利,有些地區的傳教士翻譯的速度太快,有些則太慢。速度固然不同,用詞也不同。例如︰“洗禮”和“浸禮”,“神”和“上帝”,就曾經引起了一番爭論。但為了興旺福音,在翻譯聖經這事上還是同心合意的。在1850年新約全書譯本完畢,1853年舊約譯本亦告完成。這是差會之間開始初步的合作,亦是五口通商時期,宣教工作的第二個特色。

三.     宣教重地的轉移︰五口通商前傳教士只能在澳門和廣州活動。現在大部份傳教士都散居在上海、寧波、廈門和福州居住,傳福音及建立禮拜堂。另外在南洋一帶的差會及宣教中心也搬到中國來,而“英華書院”和英國倫敦會的宣教中心亦遷來了香港。這搬遷使差會和傳教士,能更直接地接觸中國人,更深入瞭解到中國人的需要,並可制定一套較合適的宣教方法。另外香港本身也是一個很大的福音禾場,是傳教士向中國傳福音的最好機會。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的傳教士,以香港為推動的中國福音工作的重要基地,實在是很有智慧的決定。

 

宣教工作情況

    傳教士所採用的宣教方式,基本上與“開拓期”所採用的方法相同。不過當傳教士面對一個嶄新的局面,一個更大的機會時,宣教工作自然也有更好的拓展。

一.     文字工作︰聖經的翻譯是很重要的工作。在1842年至1860年間有些傳教士,用羅馬注音符號來拼廈門活、上海話和寧波話。非但用羅馬注音符號拼出各地的方言,還出版注音本的方言聖經。此外,傳教士又著手翻譯各種屬靈的書籍、一些佈道小冊子及佈道單張等,以便達到傳福音的目的。

二.     信徒栽培工作︰隨著中國的港口開放增多,傳福音的機會也多了,信徒人數亦隨之而增長,禮拜堂一個一個地建立起來。一般來說,如果剛信主的得不到適當的栽培,是很容易失去的。因此,栽培信徒實在是當時傳教士的重要任務之一。當時有一位英國傳教士名“賓威廉”,他把“天路歷程”譯為國語和廈門話,是早期中國教會最重要的靈修書籍。

三.     基督教印刷所的設立︰“美華書館”是在美國長老會的安排下,於1844年在澳門成立的。一年後遷至寧波。當時是中國規模最大的一間印刷廠,有工人、職員二百多人。中國有名的“商務印書館”的創辦人及職員很多都曾在“美華書館”就職。

四.     教育工作和醫療工作︰基督教在中國本土上設立的一些學校和醫院,無論在數量和質量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本來中國傳統是“女子無才便是德”的,這時卻打破了傳統,設立了“女子學校”。這行動在當時是很革命性的。

   

    1854年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嘉約翰來廣州,他是中國醫學和精神病學的先驅。這些貢獻為中國醫學界開拓了新的一頁。

 

 

歐美和清朝的情況(十九世紀)

 

1. 十九世紀的歐美情況

    十九世紀是個急劇變化的時代,也是一個革命性的時代。在這段時期,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制度及宗教思想等各方面都經歷了重大的轉變。其中最著名的一項改革可說是歐洲的工業革命了。

    工業革命是指工業生產方面的改變。十八世紀初,西歐社會流行的是手工業,如︰紡紗,在織布和推動機器上都要借助人力。但在十八世紀的後葉至十九世紀初,工業生產有了進步,從人手生產變成機器生產。

一.     工業革命帶來的好處。工業革命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隨著國家的富強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人口也相繼增加了,於是有些國家便想向其他地方發展。十九世紀,歐美國家的海外拓展事業十分蓬勃,這不但增加了歐美國家對亞洲的認識,也使教會接觸到一個廣大的宣教工場。

二.     工業革命帶來的壞影響。社會上開始出現了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現象,也增加了不少社會問題。許多人變成了物質主義的奴隸,為了錢而不擇手段,使社會道德走下坡,人也變得越來越冷酷無情,自私自利。

 

這是工業革命的悲劇,也是教會的一個大挑戰。面對一個物質享受,道德敗壞,充滿各種問題的社會,傳福音是很艱難的。此外,如何使信徒專心愛主而不受世俗的影響,又是另一個要面對的問題。雖然在這時候是十分混亂,但神在教會中卻興起了大規模的復興運動。其實早在十八世紀已有復興運動,但這次牽涉的國家是前所未有的,這次復興有兩個特色,對宣教來說是十分有利的。

一.     教會的復興令信徒注重個人的重生得救,使歐美很多所謂的信徒,在聖靈的感動和復興之下,成為願意為主而死,為主而活的基督徒。

二.     教會的復興是超越了宗派和地域的界限。在不同的地方,不同宗派的教會信徒,都經歷了聖靈的復興。教會從此也學會了開放的態度,脫離了宗派之爭。宗派與宗派之間的傳教士,亦願意彼此合作,成立差會,廣傳福音。

   

    十九世紀,福音已傳遍每一個大洲,於是福音也來到了中國。

 

2. 中國清朝的情況

十九世紀的中國,是由滿清統治。自十七世紀中,即主後1644年,滿清就入主中國建立了清朝。清朝的前期,王室成功地使中國國運昌隆,人民生活安定繁榮,這和滿清民族勇武善戰,有政治才能,肯虛心吸收中國文化和人才是有很大的關係。可是到了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那段時間,由於乾隆繼位,清朝的盛世開始走下坡了。乾隆是一個生活奢侈,沈迷酒色的君王,他浪費了國庫不少貲財。他這種奢侈的作風,對政治和社會風氣,產生十分不良的影響。乾隆在晚年寵信一位叫和坤的奸臣,這奸臣收取大量賄賂,貪官也越來越多,軍隊也受到影響,戰力也逐漸衰弱了。加上同時人口膨脹,比元朝增加了五倍,糧食供不應求,人們生活便日漸困苦。由於貪汙風氣大盛,民間的叛亂也多起來。漢人中有不少秘密組織,如白蓮教和天地會等等。       

十八世紀初,中國對外的關係基本上是國富民安,鄰近部落和國家都向中國進貢。但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時,中國日趨腐敗,加上人口迅速膨脹,糧食不敷,漢人反清,搞得清朝內部混亂。但外國人看來,中國還是富強的,滿清也自驕自傲以不平等待遇對待外國商人,當時只開放四個港口,後來還只開廣州一個商業貿易口。不但如此,政府對商人亦諸多限制。例如︰外國商人逗留不得超過一年,不得攜帶家屬,一定要住在“母猴館”給夷人住的地方。清朝當時對外關係表現得驕傲自持,閉關自守。至於對外來傳教士,態度就更加嚴格了。自從康熙禁止傳教以來直到十九世紀初,清朝對傳教士,不論天主教、基督教都不容許在中國傳教,中國的信徒也不可與傳教士來往。主後1805年,曾有因與傳教士來往,而被抓去治罪的個案。事實上,中國內部混亂,社會動蕩不安,人民生活困苦,人的心靈是極需要福音。可惜基於清朝的對外政策,使許多宣教士只得徘徊中國門外,望門興嘆。

 

 

明朝耶穌會的宣教策略與清初禮儀之爭

 

一.      明朝的成立和政治

    明朝是由明太祖朱元璋趕走了蒙古人後所建立的,基督教在明朝算是第三次進入中國。當蒙古人統治中國時,一直以鎮壓的手段對付漢人。而元朝王室在末期時十分腐敗,彼此爭權奪利,政變頻頻發生。因此各地英雄紛紛謀反,最後由朱元璋將元朝的元順帝趕出中國。在主後1368年朱元璋稱帝,建立明朝,為明太祖。中國再次自治,並得到統一。直到主後1644年,滿清侵入中國,明朝滅亡,中國便再次落入異族人手中。

    明代的內政可說是腐敗和黑暗的。明太祖的治國方針,是實行君主獨裁的政策。明太祖之前,中國的舊制度是以宰相為全國的政治中心,管理大局,而明太祖繼位以後,廢了宰相這個職位,由王帝自己兼任宰相,直接統管大局。這大大加重了王帝的責任。明太祖的性格堅毅、辛勤、日理萬機,兼任宰相,並不困難。可是明太祖以後的王帝,嬌生慣養,不能勝任宰相的職任,結果禍害無窮,終於走上滅亡之路。

    明太祖死後,明成祖繼位。明成祖是很能幹的王帝,中國歷史上著名的鄭和七次出使西洋,就在此時發生,但是明成祖過份寵信臣官,使臣官掌握刑罰和生殺之權,犯了錯誤。在明成祖死後,國家大權便逐漸落在臣官之手中。王帝的才智和品格亦每況愈下,明朝的政治因而一直敗下去,最後終被滿清所滅。

    明朝初期實行開放政策,十六世紀中葉以後就採取閉關自守的政策,認為這樣較為安全。所以耶穌會宣教士方濟各即使想進中國傳教,也不得其門而入。到了十六世紀後葉,由於神宗王帝不問朝政,又間接的促使利瑪竇得以自由在中國傳教。由此可見,一國的政治情況和宣教工作,是有很大的關係。

 

1. 明朝的宗教

    明朝提倡的是佛教,這與明太祖朱元璋的出身有關。朱元璋幼年時曾在寺院當僧侶,後與起義的英雄反抗蒙古人的統治,最終推翻元朝,自立明朝。當他即位後就提倡佛教,而喇嘛教是佛教其中一宗派,故明太祖也供奉,還封喇嘛為國師,明太祖以後的王室,皆信奉喇嘛教。另外明成祖在一次戰爭中,曾經得到一位禪宗僧人的輔助,禪宗是佛教的一派,以致明成祖對禪宗也有好感。

    除佛教外,明朝還流行道教,但不如佛教般受重視。明朝亦有一、兩個王帝是篤信道教的,如明世宗,他甚至沈迷在設壇祭神的迷信中,以致多年不理朝政。

    當時回教的信徒已分佈在中國各地。如在甘肅、陝西、四川、山西、福建、廣東和雲南。不過回教在明朝並不興旺,只是元朝留下的一些影響而已。

    基督教的信仰,就在這樣的宗教氣氛底下傳入中國。這對基督教的發展,肯定是有影響的。

2. 明朝的學說

主要的是王守仁提倡的理學(理性主義)。這學說傳播得很快,當時王守仁的弟子更遍及全中國。可以說明朝的思想界,是王守仁理學的世界。理學所提倡的,主要是要人發揮人的良知,也就是發揮人類先天辨別是非善惡的心。王守仁認為應該發揮良知,以求達到知行合一的地步,成為聖人(今天所謂「內聖外王」的哲學觀念)。所謂聖人,是指心性方面的修養。理學的理論,聽起來很清高,實行起來很不容易。

從基督教信仰的角度來看,靠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能實行良知。明朝時代有些人一生都追求發揮良知,培養心性,什麼事都不理,他們的思想,因而流於空淡貧乏。發展到明朝後期,理學學派就變得更虛無飄渺,不切實際。

正在這時,天主教教士利瑪竇來到中國,不少朝臣和學者,均向他學習西方的科學。利瑪竇利用中國人這種好學科技的心理,一邊教科技;一邊傳福音,講解基督教的信仰,受到很多人的歡迎。

 

. 耶穌會教士來華的嘗試

    在歐洲這時正是宗教改革時期。由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各處已影響了許多的國家。天主教在這種聲勢之下,內部興起了一種反動運動,稱為反改教運動。要求當時的天主教會作以下的事為改革目的:第一,在生活紀律上實行某種改革;第二,整理天主教的教訓,使它成為堅實又具權威的系統,以抵抗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第三,重組教會政治的與建設的機關,以應付此種新局面。

    當時,伊格那丟(Ignatuis Loyola)創辦耶穌會(Jesuit),提倡天主教內部改革的運動。這種由伊格那丟提倡的天主教內部改革運動在1540年被教宗認可。耶穌會的修士都有嚴厲的靈性操練功課,生活條規嚴格,更關心社會及喜歡傳講福音。後來,許多耶穌會的修士遠航到世界遍避的角落當宣教士。有遠至美洲的南部、中部及北部,菲律賓、日本、中國、巴拉圭、印度。著名的人物有,方濟各(Francis Xavier 1506-1552)被稱為印度人的使徒,羅馬天主教最出色的傳教士,中國的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

 

1. 方濟各

方濟各在主後1542年來到亞洲,他首先抵達印度,後去日本。他在日本傳教時,聽到日本人的責問︰“如果你所傳的宗教是真的,為什麼中國–這個歷史文化悠久的國家,竟然不知你所傳的宗教呢?”因此方濟各下定決心,冒死也要到中國去宣傳福音。主後1551年方濟各來到廣東沿岸的小島,名叫上川,等候機會進入中國。可惜當時遇到中國的排外政策,而方濟各也病倒了,並於十二月三日死於上川島,直到死時也尚未完成他進入中國的計劃。

    但方濟各那份到中國傳教的心志,卻激發了很多傳教士要到中國來傳教。在他去世後的三十多年,步他後塵的,除了耶穌會的傳教士外,還有奧古斯丁修道會、法蘭西斯修道會和多米尼古修道會的修士。因此方濟各的影響,確實不少。方濟各計劃來中國前,曾在印度和日本傳教,被人稱為“印度人的使徒”。結了不少果子,這是他事奉生命中,最主要的成果。

 

2. 其他傳教士

當時不少差會的傳教士,千方百計想到中國來傳教,但用盡了各種方法,沒有結果。最後有傳教士主張用武力迫使中國允許傳教士進入傳教。這是很危險又錯誤的提議,慶幸這建議被一班有遠見的傳教士反對。他們主張堅持用“長期的忍耐”來等待中國打開福音之門。結果那些熱切的傳教士,集中在澳門等候。一位叫“沙內羅”的修道士,兩次去了廣州,為教士們請命,但中國政府卻不許可。這些都是葡萄牙人在中國福音事工上的一些嘗試和努力。

 

3. 西班牙人麥哲倫

    麥哲倫在主後1521年發現了菲律賓,使西班牙人對東方發生了興趣。他一方面在菲律賓傳福音、辦學校;一方面積極準備進入中國傳教。有一次,兩名西班牙傳教士有機會隨一位中國官員進入中國,但途中卻被出賣,被拋棄在沙灘上。這次經歷,對傳教士打擊很大,但西班牙的傳教士並未因此沮喪,還是繼續努力,想盡辦法進入中國。這些西班牙傳教士,遭到葡萄牙人嫉妒,彼此猜忌,互相競爭,以致水火不相容。兩國的宣教士,經過二十多年的嘗試也未能成功的進入中國傳教。也許傳教士彼此不同心,是不成功的原因之一。

 

4. 義大利人範禮安

    主後十六世紀,範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第一次成功的打開了中國福音之門。範禮安是在1566年加入耶穌會的,七年後,他被委派任遠東的視察員。他帶了四十多名的修道士,來到遠東一帶,做視察和傳教工作。範禮安帶隊來中國,是一次劃時代的旅程。他的貢獻如下︰

一.     消除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傳教士之間的紛爭,不再彼此爭競嫉妒。原因是範禮安帶領的四十多名傳教士中,除有葡萄牙及西班牙人外,還有義大利人,經過這次合作,大家醒悟到同心的寶貴,從而願意齊心合力的為福音的緣故、盡心竭力。傳教士的同心,為中國福音事工提供了有利的環境。

二.     範禮安找到了傳福音入中國的秘訣。就是必須先學會中國人的語言–中文。耶穌會的負責人派了羅明堅(Ruggieri)到澳門學習中文,雖然經過非常艱苦的階段,但兩、三年後羅明堅不負所望,他學會了基本的中文書寫,並且能講流利的華語。當時葡萄牙人,每年都有兩次機會進入廣州與中國進行貿易。羅明堅趁機隨葡萄牙商人進入中國傳道,帶人歸主,後來並取得了定居的許可證。因為中國官吏見這位外國人沒有惡意,又會講中文,他們感到很喜歡,便容許他在廣東省肇慶定居,並建立天主教的修院。

三.     範禮安在去世前安排了利瑪竇來澳門學習中國語文,以便和羅明堅一起在中國的福音事工上,並肩作戰。

   

    這是基督教第三次進入中國的第一階段情況。

 

. 利瑪竇

    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在主後1552年出生於義大利。他的父親曾是高官,希望兒子步他後塵。利瑪竇年青時是念法律的,想在將來當律師。但利瑪竇在羅馬接觸了耶穌會,有心志當修道士,終生不娶,拋棄一切名利與地位,一生只服事基督。當利瑪竇在耶穌會受訓時,範禮安是他的導師。此外,利瑪竇在羅馬念書時,曾研究過數學、地理、天文學等科學知識,這對他日後在中國傳教,是有很大的幫助。在利瑪竇30歲時,即主後1582年,他應邀到澳門學習中文。三個月就學會了看中文,他看了許多中國的古書,對中國文化產生興趣,一年後便正式進入中國宣教。

 

1. 利瑪竇與羅明堅合作傳教時期

    主後1583年,羅明堅和利瑪竇來到廣東省的省城,肇慶,謁見總督,要求在肇慶買地,建築教堂和寓所。在當時看來是極不可能的事,但這兩位有禮貌,會講流利中文,甚至會寫中文的外國人,卻得到肇慶總督的批准,於是他們留在肇慶學習中文,研究四書五經並傳播基督教的信仰。羅明堅和利瑪竇在肇慶時,由飲食起居,以致禮儀服裝,都完全中國化,這使中國人對他們另眼相看,也尊敬他們。此外,利瑪竇的學識,也使中國學者敬佩。利瑪竇畫了一些地圖,把中國放在中間,其他國家點綴式的圍繞著中國,這地圖迎合中國人的“自我中心”心態,也滿足了中國學者的好奇心。利瑪竇亦將從西方帶來的渾天儀,時晷和報時鐘等儀器,一並贈送給中國學者,因而交了很多好朋友,當中也有不少人受洗歸信基督。

幾年後羅明堅和利瑪竇計劃北上傳福音,可是嘗試幾次都沒有成功。他們決定派羅明堅回歐洲,申請支援,可惜羅明堅卻在途中病死了。

 

2. 利瑪竇承擔重任時期

    肇慶新上任的總督,霸佔了耶穌會傳教士的住宅。傳教士在懇切請求下,結果遷到韶州(今天廣東省韶關),把福音工作向北推進一步。耶穌會的傳教士,在利瑪竇的領導下,仍用西方的科技和知識,來吸引中國學者,並向他們傳福音。利瑪竇念念不忘北上的事,終於在1601年,抵達北京城。這次北上,對傳教工作來來說,是有一定的幫助。利瑪竇和另一位耶穌會的同工,憑著他們的科技知識和對中國語言、文字的認識,在北京贏得了許多中國學者的愛戴。利瑪竇熟讀四書五經,與中國學者對答如流,引經據典,使中國學者深深佩服。朝廷中的大臣和學者們,都有受洗信主的。

利瑪竇在北京十年間,托大臣將各種名貴禮物,獻給王帝–明神宗。其中計有大小自鳴鐘各一,油畫三幅、鏡子、手琴等。明神宗非常喜愛,因此雖然沒有明文聲明准許利瑪竇留在北京,但也沒有幹預。當利瑪竇在北京有了一定的地位後,其他耶穌會傳教士在北京以外的地區工作,就有更大的自由了。利瑪竇在北京工作共十年,中國信徒人數達到2500人。主後1610年,利瑪竇息勞歸主。總括而言,他在中國的宣教工作,是十分成功的。這使利瑪竇成為第一位真正在中國傳福音的西方宣教士。

 

3. 利瑪竇的成功因素

    在此讓我們為利瑪竇的傳教工作稍作一些評論。

一.     傳福音的熱誠。為了使中國人得聞福音,他不但遠涉重洋來到中國,謙虛地學習講和書寫中文,並且研究四書五經。這對一個外國人來說,實在是不容易的事,但利瑪竇卻不畏艱難,堅忍的研究。此外,他更在衣著、社會禮節和生活習慣上,都學習中國人的樣式。為了贏得中國人歸主,利瑪竇實際上已經將自己變成了一個中國人。

二.     對中國人的愛心。利瑪竇在中國逗留了27年,接觸過許多中國人,在當中也受過一部分人的歧視和欺負,但他始終深愛中國人,對每個來拜訪他的中國人,都熱誠接待;對每一封來自中國人的信,都認真去回復。事實上,他贏得不少朋友,其中包括不少有名望的人,如徐光啟、李之藻和楊廷筠。他們後來更成為中國教會的三大柱石。

三.     利瑪竇的著作。利瑪竇所著的書有廿多種、大半由中文寫成的,其中有“天主實義”、“交友論”、“幾何原本六卷”等等,這些著作均受中國人歡迎,也使中國人開始認識西方的宗教和科學。

 

 利瑪竇算是第一位進入中國內地的天主教傳教士,他在1610年5月11日臨終前說:「門戶我已經為你們打開,但前途仍有不少的危險和困難!」利瑪竇是如何用了十三年(1588-1601)的時間由澳門進入肇慶、韶關、南京、天津,然後留在北京十年建立教會的?接下來的日子有那些危險和困難要克服呢?

 

. 南京教難(又名南京教案)

    這是基督教在中國所遇到的第一次教難。在南京教難(1616年)以前,中間也有一些教士被當地人民圍毆、侮辱、住宅被搗亂、被抓坐牢、被驅逐出境等事件發生。但這都僅屬於地方性的事件,影響範圍不大,而且很快就平息了。但南京教難卻不同,這事在利瑪竇死後第六年發生,斷斷續續維持了好幾年,後果是頗為嚴重的。

    南京教難的經過是由當時南京的禮部侍郎沈灌發起的,他一向偏愛佛教,對基督教毫無好感,並且帶動一班仇視基督教的人,常常逼迫基督徒。在利瑪竇死後,他便蠢蠢欲動,想起來排除基督教。1616年沈灌連上三張奏書給王帝明神宗,沈灌告傳教士的罪狀主要有三方面。

一.     控告傳教士送禮物給中國人是為了收買人心,以致在適當時候可以傾覆中國。

二.     傳教士曾幫助中國修歷,推算日蝕、月蝕等日期。沈灌認為傳教士以西洋方法治歷,違反堯舜一向的做法,是有意變亂中國傳統。

三.     沈灌指控傳教士破壞儒家文化,教導人不拜祭祖先,這更是中國人不能容忍的。

   

    沈灌上書王帝後,王帝並無反應,因上書理由不足,欠缺力量。加上中國信徒徐光啟為傳教士辯護,王帝原本也不信沈灌的胡言,事情就不了了之。但沈灌一再上奏,引起各地群眾排教。朝廷在壓力下,只好下令“禁教”,勒令將傳教士驅逐出境。於是傳教士有些被殺,有些下在監裡,日後又驅逐出境。這時傳教士大多撤退到澳門,有些則躲在信徒家中,不能再公開傳福音。在外表上教會活動看似停止了,但暗地裡工作卻未停止。不過這次南京教難,確實帶給了教會一定的損失和限制,但在神的保守和恩典下,數年後,教難就平靜了。明朝最後的一位皇帝崇禎皇,因推算日、月蝕的士大夫屢屢出錯,令崇禎十分不滿,於是又准許傳教士進中國,天主教在中國又再活躍起來了。

    明朝被推翻後,滿清入主中國,朝代的改變,並沒有影響天主教在中國的發展。南京教案後七、八十年之間,天主教基本上的發展是很順利的。當時中國十幾個主要省分都建立了教堂,信徒人數達一百廿萬。但就在教會順利發展時,傳教士之間在禮儀問題上,卻產生了很大的爭論,使教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和打擊。

 

. 禮儀之爭

    這次的禮儀之爭是很自然的,因為基督教已經進入中國,也在中國帶領許多人歸信基督教,對於聖經和中國文化習俗之間產生不同的意見,禮儀之爭是要處理累積下來基督教和中國文化之間的問題。

一.     祭祖的問題。當時中國人以拜祖先,祭孔子,為傳統的禮節儀式。但這些儀式是不是等於聖經所講的拜偶像呢?信徒信主以後,能否繼續參與這些儀式呢?

二.     神的名字。聖經中「神」這字眼應該翻譯為天主呢?還是上帝?

三.     民間的還神會,信徒能否參加或捐款支援。神甫為中國婦人施行洗禮時,能否不採用天主教的傳統儀式,而採用一些中國人所接納的儀式呢?

   

    這三方面的問題,爭論最劇烈的還是祭祖敬孔的問題。利瑪竇派認為祭祖敬孔,是中國對祖先的思念,尊敬的儀式,沒有宗教色彩,信徒可以參加,大部分耶穌會的修士擁護這主張。反對派的大多屬於多米尼古修會和方濟各修會,他們認為拜孔子,祭祖先,就是拜偶像,信徒不能參加。究竟誰是誰非?實在難下定論,於是唯有把問題帶回去給羅馬教皇,由教皇來作判斷。結果,教皇裁定了祭祖是屬於拜偶像的行為,中國信徒一律不得參與。事實上,教皇這個判決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可是執行這個決定的行動,卻不夠技巧及缺乏智慧。當時教皇派出一位代表來到中國,在北京的禮拜堂裡公他的正式宣告這決定。康熙王帝一怒之下,下令從此以後,外國人不得再在中國傳教,免得多事。主後1720年後,雍正繼位,天主教在中國的發展,受到更大的攔阻了。其實若能給信徒一段較長的時間,去接受聖經關於拜偶像的教導,他們可能較容易接納教皇的禁令。所以凡事該慎重行事,且要有智慧。

 

. 天主教傳教策略的檢討(十六至十八世紀)

    當我們看過天主教這幾百年在中國傳教的過程後,便可明白基督教為何一直未能在中國紮根,而要直到十九世紀基督教傳教士來中國傳福音時,教會才開始有一個較穩固的基礎。

 

1. 耶穌會在中國的傳教策略

由十六至十八世紀天主教在中國的發展,是以耶穌會的修士為主要代表。所以耶穌會傳教策略,也就是當時天主教的傳教策略了。耶穌會當年在中國的傳教方法,主要有︰

一.     以科學知識來吸引中國人——他們強調科學知識,其中包括有天文學、數學、地理、建築和一些機械的製造法等。這些新奇的知識,很受中國學者的歡迎,導致傳教士變成受歡迎的人物。

二.     文化適應法。也就是說在盡可能的範圍內,遷就傳福音的對象,用適合他們的途徑,向他們傳福音。(1)語言方面︰學習講華語及寫中文。(2)禮節方面︰學習適應中國人的禮節。(3)講道應用四書五經︰認為中國人的傳統文化是好的,再加上基督教的信仰就更完善。

三.     以社會上最有影響力的階層為傳福音的對象。例如︰利瑪竇開始時看和尚受尊敬,他便穿和尚袍;後來看儒家的士大夫更受尊重,他就改穿儒家的衣服。他認為只要上層人物信 了基督教,那麼普羅大眾一定會跟著歸向基督教。究竟天主教的這種傳福音的策略,有什麼好的地方是值得我們效法呢?這些方法又存在什麼問題?

 

2. 策略的檢討

明朝天主教修士來華的確使用了各種方法嘗試把福音帶入中國,我們在此稍為作檢討。

一.     以科學知識來吸引中國人這個策略是頗高明的。由於傳教士們大多精通天文,曆算和製造大炮的方法等,中國的皇帝因此批准他們來中國,並允許他們留下。他們先透過科學知識來贏得中國人的信任和尊重,隨之而來就有了傳福音的自由和機會。所以耶穌會的傳教士先以科技的知識來吸引人,從而帶領他們信主,這個基本的策略可說是有效的,也值得我們去學效。

二.     文化的適應法。這是後來宣教士面對中國濃厚和傳統的文化而發現的方法。個策略基本上是值得鼓勵的。事實上,十九世紀來中國傳教的基督教傳教士,也採納了這個方法。當時差不多每個傳教士都能講流利的華語和寫通順的中文,以致他們能從事翻譯聖經和字典的工作。至於中國的風俗習慣及禮節,他們也是非常熟悉。這立刻贏得中國人的尊敬,也更容易與中國人交通來往。

 

可是當時的宣教策略也有一些缺點:

一.     當時天主教宣教士為了迎合中國人的看法,而犧牲了基督教信仰的一些重要真理,這是很可惜的。例如,利瑪竇在世時,容許信徒拜祭祖先。

二.     為了使中國人較容易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於是強調中國的傳統文化,認為四書五經都是好的,但如果再加上基督教的內容就更加完善了,這種說法,帶來了兩個嚴重的後果︰第一,中國人聽了傳教士這麼說,就很滿足於中國的文化,認為並不需要信耶穌;第二,天主教的傳教士,往往令中國人相信,基督教的信仰是會使中國文化更加發揚光大和完善。事實上,我們傳福音時所強調的內容,都是永恆生命的真理,而當時傳教士所作的卻沒有幫助中國人面對人的罪。至於基督徒所重視的重生得求、認罪悔改、得救後的成聖等等,天主教的傳教士均沒有強調,反而著重於遵守教會的聖禮,十誡,儀式等等。這和天主教向來不強調因信稱義和個人重生得救的真理有關。雖然在記錄裡,有數千人甚至上萬人受洗歸入教會,可是許多教友對信仰是模糊的。

三.     耶穌會以中國學者為主要的傳福音對象,希望藉著學者去影響平民大眾,從而全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然而利瑪竇這種看法並不太實際,當時中國的道教和佛教在平民大眾中間影響很深,學者們信仰基督教並不能給平民大眾帶來大的影響。

 

四. 羅馬教皇本篤十四世在1724年發佈了「自上主聖意」(Ex quo),將之前1720年加樂(Carlo Mezzabarba)所定八項准許(在家中立祖宗牌位、對亡人敬拜、敬孔典禮、對祖宗牌位或亡人叩頭、在喪禮焚香點燭、在祖宗牌位或亡人前供陳菜蔬、在新年向祖宗牌位叩頭、在墓前焚香點燭)廢除,引發真正的“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問題,造成雍正王帝在當年立刻下令全國「禁止傳教,封閉教堂」。應該如何處理這個“文化衝突”的問題呢?

 

盼望這樣的檢討能夠幫助我們日後不要重蹈覆轍。我們並非要否定十六世紀天主教傳教士的貢獻,他們的確千辛萬苦的把福音帶來給明朝的中國人。

 

 

中國大陸共產黨執政後基督教會簡史

 

    第二次世界中戰在1945年停止,結束了日本侵佔中國的八年時期。教會的復原工作,首先可見到西方各基督教國家,又透過昔日的海外宣教團體(Missionary Society),差派大批的宣教士來華。其次,在對日戰爭中被拘留於中國大陸各集中營的老傳教士,於出獄重獲自由後,除了極少數因健康問題而回返母國外,多數都重返昔日的工場繼續他們過去在華未完成的宣教工作。因此在很短的時間內,傳教士就恢復到戰前的人數,並且繼續不斷地有生力軍的湧入。他們一面作物質的救濟,與中國同胞建立關係,一面重建教堂和聚會點,重組教會,招集昔日四散的信徒,恢復崇拜和聚會,為著重振基督教會努力不懈。

    中國教會本身方面亦不落人後,當許多的西方宣教機構正屆臨來華宣教的百週年或金禧週年的時刻,藉著教會利用紀念慶祝之餘,聚集同工於一堂,共商未來計劃,擬定策略,積極作周密的發展計劃,這時期各教派教會都顯得士氣高昂,充滿信心。

    中國教會佈置妥當後,向同胞廣傳福音,這時開拓新教會的使命感十分強烈,加上許多教會的領袖,無論是專職的牧師或是平信徒,都因為經歷了苦難的洗禮,對生命的有清楚的看法,故對群眾有說服力,他們又努力把握時光,宣揚福音於各地,使皈依基督教的人急速地增加起來。其中表現傑出傳道者有王明道、倪拆聲、計志文、陳崇桂、王載、王峙、賈玉銘、楊紹唐、鮑哲慶、江長川、趙君影、趙柳塘、陳維屏、敬奠瀛等人。

    就在上述中西傳教士以及傳教團體的齊心努力之下,基督教在中國再次有了豐碩的收穫,據統計,到大陸解放前(1949年),信徒人數已增至八十三萬餘人,與戰前最後一次統計人數(1936年)的五十三萬餘人相比,已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三,而教堂的數目也增加到六千五百餘所,較戰前的統計增加了百分之十二,這都充分顯示戰後基督教全面復甦的景象。

    另外,基督教會於戰後全面復甦的景象,還可從其文字宣教事業之急速和蓬勃發展中見其端倪。聖經公會印行的中文聖經,單在1946年就分送出三百萬本,而其他幾家有悠久歷史的教會書局與出版部,像廣學會、青年會出版部、浸信會出版部等,也都配合戰後廣大的市場,出版了數量極多的書籍,以供各方之需。從學術思想、教會歷史、新舊約釋經解經書、講道集、詩歌集及至福音單張,應有盡有,內容繁多,或舊著重印,或譯著新印,或新著出版,總計其各類圖書的出版與銷量都遠超過戰前的最高紀錄。當時,在戰前已積極籌劃及編譯的「基督教歷代名著」五十三卷的計劃,因戰亂被迫停止,如今又再度恢復工作並完成。這「基督教歷代名著」五十三卷的編譯完成使基督教有了與佛教的「大藏經」,道教的「道藏經」相抗衡的經典著作,這意義十分重要。

    戰後在基督教教育方面也有豐碩的成果,各基督教會設立的大、中學校像金陵、燕京、東吳、聖約翰、華中、齊魯、滬江、之江、嶺南等院校,都全面覆校,由大後方遷返原校復課。至一九四七年,也就是戰爭勝利後的兩年,全國各教會大學招生時,申請人學者高達十一萬人之多,遠遠超出各校可能容納之量數倍之多;各教派設立的神學院校,也於戰後全面覆校上課,積極培植新一代的教會工人。據統計顯示,到解放前時,新出道的傳教士連同舊有牧師的總數,已恢復戰前的數目;而在這一個時期入學的神學生,除了數量增加之外,他們的質量也大為提高,其中有許多位大專畢業的獻身者。

 

李提摩太的宣教工作

 

    在內地開放期,另一位值得一提的傳教士是李提摩太。

   

李提摩太的生平

 

    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在1845年出生於英國威爾斯省一浸信會執事的家庭,自小受宗教所薰陶。13、4歲時,在威爾斯大興奮與運動中決志信基督。後來就讀師範學校,1865年進入浸信神學院選修神學。1868年在聽了魁麗思夫人(Mrs. Grathan Guinness)演講關於中國及印度福音工作的需要後受感動,立志赴華傳道。1869年11月,在浸信宣道會(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的支援下來華,1870年2月到達上海,即轉山東煙台,開始了在中國四十餘年的宣教生涯。

   

李提摩太的神學思想和宣教方式

 

    李氏根據太10:5-42中尋找“好人”的觀念,認為“好人”就是指中國民間宗教領導者或社會領袖,“好人”是上帝為福音工作所預備的。

    李氏也認為上帝的國度“不只建在人的心裡,也建在世上的一切機構裡,為使人現在或將來得到救恩,包括身體和靈魂…”

    李氏的宣教方式可以說是“間接佈道”形式。他注重社會服務和賑災。大力賑濟1876年山東的災荒,發賬銀3萬多兩,暫時收養了400多名孤兒。1877年山西又發生嚴重災荒,李氏又募集賬款12萬兩。通過賬災,李氏在官紳中建立了美好形像,結交了不少政府官員。

    李氏更熱心西化教育和文字工作。他說:「中國朝臣無知乃是無教,中國圖強之要在於教。」曾要求母會等差會在中國18省各設立一高等師範學校,傳授西學給中國官紳等。在1890年,應李鴻章之聘,擔任《天津日報》主筆藉此提倡中國改革。

    李氏後來積極參與西化改革。1892年接任「廣學會」會督,更力爭“開啟皇帝和政治家們的思想”。籍《萬國公報》(周刊)大力向中國推行各種新知。引起清廷的重視。後來更參與維新運動。李氏認為中國富強,不只要重“西藝”更必重“西政”,並以社會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提出具體改草方案。

 

戴德生與內地會

 

    在內地開放期,十九世紀其中一位最有影響力的傳教士,是著名的內地會創辦人–戴德生先生。他是1854年來中國的英國傳教士,是一位醫生。他曾經說過︰“假如我有千鎊英金,中國可以全數支取,假如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他是一位屬靈的偉人,是上帝所重用的僕人。

 

戴德生的生平

 

    戴德生(Hudson Taylor)在1832年出生於英國,三代均為衛理公會的基督教家庭,父親是位成功藥劑師和牧師,戴德生在年青時曾跟父親學習藥劑,這對他後來在中國的宣教很有幫助。他父母曾禱告上帝,如果上帝賜他們男孩,願這男孩能成為中國的傳教士。戴德生十七歲時,清楚得救,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基督。不久,他蒙上帝呼召要去中國當傳教士。在1849-1853年間積極準備自己去中國,除了學中文以外,還學醫學,不斷運動去鍛煉身體,以求可以適應中國的艱苦環境。此外,他每日鍛煉自己過簡樸的生活,放棄一切享受,以上帝為樂,更多信靠主。為了來中國,戴德生不惜放棄了那位不願和他同來中國的未婚妻。1854年加入倫敦的中國佈道會(The China Evangelization Society C.E.S)到中國當宣教士。廿二歲那年,他終於抵達了上海。沒有人接船,沒有人領路,孤單一人開始了他在中國的傳道工作,數十年如一日。上帝賜他一位好同工,就是美國奮興佈道家賓威廉。上帝亦賜他一位好妻子,是一個能幹、愛主、志同道合的伴侶。戴德生在中國為主工作直到七十三歲(1905)高齡時,才息勞歸主。那一年,由上海至倫敦,都為他舉行了大規模的追思會,可見他是如何深受眾人的尊重。

 

內地會的創立

 

    戴德生原是由倫敦的中國佈道會差派來中國的,四年後,由於中國佈道會經濟結據,於是他離開了,成為自由傳道,以行醫過信心的生活。1857年,戴因病回英國休養,在休養期間,成立一個向中國內地傳福音的差會,目標是把福音傳入中國內地,“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就是這樣成立了。1866年,戴德生夫婦帶領了二十多位男女同工,一同啟程來中國,這就是中國內地會第一批宣教士。三十九年後即1905年,內地會已成為中國最大的宣教團體、有宣教士828人,分佈在中國十八個省分。

 

戴德生的神學思想

 

     戴氏的神學思想可簡列如下:

一.     持定末世論(Eschatological Stand),認為人死的境況最重要,他說:「人不是在地獄的火中永遠被燒,就是在天堂的祝福中永遠喜樂。」

二.     靈性重於物質,認為中國的需要實在屬靈信仰方面,當靈性的問題解決了,其他需要也會迎刃而解。嚴格劃分“神聖”和“世俗”的工作,認為“世俗”事物必須能使我們帶人歸主,才值一做。他說:「如果我們用醫療工作替代福音的傳講,或用學校教育代替聖靈的能力,都是極大的錯誤。如果我們的意志是人能借教育的過程,而非借著聖靈的再造,來改變歸正,這將是極大的錯誤。」

三.     強調禱告的功效。認為帶人歸主,幫助人接受基督得聖靈充滿禱告是最有效的工具。

 

內地會的特點

 

一.     內地會是一個沒有宗派的宣教團體,所以他是沒有限制和屬於任何宗派的,只要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有宣教的負擔,條件合適的人都可以加入內地會。

二.     目標是將福音盡快傳遍中國,每進入一省即建傳教站,然後向四周府縣擴展。

三.     注重適應中國當地的文化和社會習俗,傳教士要學習在生活、語言、起居和衣著上盡量中國化,與中國人打成一片。

四.     傳教不借政治勢力而憑愛心,在教難中:(“揚州教案"和"義和團運動”)不要求英政府庇護,更拒絕人命賠償。情願用無價的生命來見証基督的愛和寬容。

五.     著重宣教的心志多於其教育程度。內地會認為教育程度並不重要,只要在宣教心志上和其他方面符合做傳教士的條件,內地會是會接納的。但其中也有許多是受過高等教育,如︰“劍橋七傑”–著名的七位劍橋大學畢業生,便是內地會的傳教士。

六.     在經濟上完全憑信心仰望上帝︰戴德生認為上帝的僕人當憑信心生活,不借貸、不募捐、完全仰賴上帝的供給。內地會每個月都等候上帝親自感動弟兄姊妹奉獻,每個月把收到的平分給傳教士,這些就是傳教士的工資。因此,內地會的傳教士,每個月薪金都是不固定的,但他們都有堅定的信心,並能捱苦。

七.    宣教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傳福音,救靈魂。其他以文字、教育、醫療等方式去影響中國,均屬次要。從1866年至1905年,這卅九年中,因內地會的福音工作而信主的人數有兩萬,而且都是很認真的信徒,這實在是一個很好的成績。所以回顧歷史,內地會對中國教會的影響是深遠的。                         

戴德生成功的因素

 

內地會的成功有以下的原因:

一.     環境的有利條件︰戴德生在中國傳教的四十年,中國是比較安定的。因著條約的簽定,宣教士在中國可以自由出入內地一些省份,中國人在那時也有信仰的自由。

二.     戴德生的恩賜︰戴德生是一位很有組織能力和行政領導恩賜的人,二十年來,戴德生承擔了內地會的領導工作。直到1885年,內地會組織擴大後,才從宣教士中選出十位資歷深厚的宣教士,負起領導的工作責任。這都是戴德生有遠見和有智慧的地方。

三.     戴德生單純的信心︰戴德生體質虛弱,他知道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於是驅使他單純去依靠上帝。戴德生不但在環境條件好時去仰望上帝,即使環境條件惡劣,例如︰天津教案和楊州教案,以及1895年發生的義和團事件,戴德生同樣以單純的信心去仰望上帝。義和團事件時,共有五十八個內地會宣教士被殺,他們真正做到了“為主而活,為主而死”。

 

 

內地開放期的宣教方法

 

    在1860年至1900年這段“內地開放時期”,傳教士所採用的宣教方式,基本上是與開拓期和五口通商期的宣教方式相同。不過隨著環境的更開放及更多的機會,宣教工作在各方面都有十分明顯的發展。這段時期的傳教士,不但熱心傳福音,而且更盡心竭力的參與各項社會服務,特別致力於社會的改革,使中國社會整體,更加進步、安定和繁榮。傳教士積極的改革中國社會,嘗試除掉一些違反天理的傳統習慣,如纏足等,都是很有果效的。

 

傳教士的改革工作

 

    傳教士從事的社會服務和改革工作,對中國社會日後的發展和進步,是有極重要的影響。

 

一.     禁止纏足運動。中國婦女纏足的習慣是從五代後唐時期開始的,一直到清朝,這種習慣在漢人中間,已經成為根深蒂固的傳統。清朝政府,曾幾次下令禁止婦女纏足,但在社會觀念壓力之下,沒有產生任何果效。當年的傳教士,也是在這樣不利的形勢下,為中國婦女爭取公道。首先從教會學校開始,所有女學生,不得纏足。1874年,組織了中國第一個反對纏足的團體。廿年後又組成了“天足會”,推廣至整個中國社會。以致日後纏足的陋習終於被推翻,傳教士的功勞是值得欣賞的。

二.     禁煙運動。由主後十九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當時傳教士李雅各就曾經與駐中國的英國大使,商談關於禁止鴉片輸入中國的問題。1875年,廣州教會的信徒成立了“羊城勸除鴉片公會”,一方面聯繫各地的鄉紳父老,響應戒煙運動;另一方面也鼓吹地方教會,組織類似的機構,來推動禁煙運動。如︰廈門、福州、寧波、上海、漢口、北京和其他重要城市。此外,還有不少教會醫院,成立了戒煙中心,協助中國吸鴉片的人戒煙。

三.     賑災運動。在1876年至1879年,華北五省、包括山東、直隸、山西、陝西和河南等省發生了一次十分嚴重的大旱災。因旱災死亡的約有一千萬人。傳教士有見及此,自動展開賑災的工作,用行動來表達基督教對社會的關懷。當時傳教士所作的工作有三方面︰    (1)寫文章寄給報紙刊登,在文章中報導災情,引起中、西方人士的注意和同情,並呼籲捐款救災。(2)傳教士將捐款收集,分發給各地災民。(3)出版一些災後檢討的小冊子,向中國政府提出一些治本的建議,以避免旱災再次發生。其他還有︰取締娼妓和收養孤兒,照料棄嬰工作等等。宣教的方式從此開始轉為社會的改革和社會服務。

 

傳教士的文字工作

 

    文字事業有:

一.     京師同文館:譯書機構,近代化學校。1862年由恭親王在北京設立,1863年丁韙良到北館任教,1869年任總教習,總管教務達30年。在其中任教的還有包爾,司默林、傅三雅出版《萬國公法》《公法便覽》、《各國史略》等。

二.     澳門有華聖經書房和上海美華書館。主要出版聖經、讚美詩、科學和醫學譯本,例如《地理略論》、《萬國藥方》等。

三.     江南製造局翻譯館:19世紀譯本最多,影響最大譯本機構。1868年開館,在館中供職的西方傳教士有英國聖公會傅爾雅、美國監理會林樂知等。此乃館譯書到1899年已有126種,其中有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地質、醫學、軍學和兵制、工業和商業、政治、史志等。

四.     格改書院:中國近代最早的科普團體。1874年由傅爾雅於1876年正式成立,出版《格改洰編》,論題包羅萬象:天文、地理、機械字、電學、醫學等等。廣受歡迎。

         

出版刊物方面有︰

一.     萬國公報,前身為“教會新報”,由美國宣教士林樂知在1868年創辦了。內容所涉及的範圍很廣,包羅萬象,是當時一份十分寶貴的報導性刊物。中國知識分子,對它深具好感。領導“戊戍維新”和“立憲運動”的康有為、梁啟超,都是該報的長期讀者。民國前後,孫中山先生上書李鴻章,也是由“萬國公報”發表的,該報共發行了卅四年,是清朝中文報紙中,影響力最廣的。

二.     廣學會︰是基督教傳教士在近代中國設立的最大出版機構。1887年由英國長老會書廉臣創辦,初名「同文書會」,1892年改名廣學會,由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接任督辦,出版大量的西方書籍:《治國要務》、《天文地理》、《地理全志》、《自酉祖東》、《西國學校》、《富國策》、《五洲教務》等。翻譯外國書籍的出版有四、五百種之多,其中科技書也不少。

 

傳教士的教育工作

 

一.     教會學校。當時創辦的比效著名的教會學校有:

    1864年美國長老會狄考文(Calvin Mateer)在山東登州創辦的榮養學堂。

        1867年美國公理會在河北通州設立了學院,後經美國傳教士謝衛樓的努力於1889年擴建成大學。

        1879年,美國聖公會上海主教施若瑟將聖公會原開設的培雅書院和度思書院合併為聖約翰書院,美國傳教士卜航濟致力將其建成聖約翰大學。

        1881年,林樂知(Young John Allen)在上海開了中西書院。

        1884年,美國哈巴牧師在廣州創辦“格林書院”,即嶺南大學的前身。

        到1877年,在新教學堂中已有6000人就讀,到1890年上升到16836人。

        當時大部份傳教士主張以辦學方式推進基督教傳教事業。

        謝衛樓提倡說:「教育是未來中國的一種力量,基督教會必須為了基督使用這種力量,否則撒旦就會反對基督。教會必須積極舉辦教育,…這樣就可以使基督徒佔據有勢力和有影響的地位,在政府做官,做傳授西學的教師、當醫生、商人…」。狄考文更說:「基督教與教育之間存在著強烈的天然親和力;通過教育可以使基督教的信仰和論理道德滲透到整個社會結構中去,從而使中國基督化」。

    二. 女子教育︰1864年,教會學校的學生中只有百分之十三是女學生。1869年開始才開始發展,女學生的百分比數增加三倍。在出國留學生中,竟然有三位是女性,而且都是學醫,在當時來說,是一個很驚人的突破。

三.    盲人教育︰英國宣教士莫菜,在1871年,將法國人布菜爾的盲人點字,加以改造,使適用於中國。1874年創辦第一間盲人學校︰1887年又創辦了聾啞學校。

 

醫療衛生工作

 

     1891年在廣州創辦了第一所痲瘋病院;1898年在廣州又成立了第一所瘋人院。

     著名的醫院有:廣州的「溥濟醫院」、香港「雅麗氏醫院」、漢口「仁濟醫院」、武昌「仁濟醫院」、杭州的「廣濟醫院」、福州的「柴井醫院」、蘇州的「博濟醫院」等合英美教會共約五十餘家。

     醫學譯著由美國長老會牧師嘉約翰編有:《西醫略釋》、《眼科撮要》、《劇症全書》、《炎症》、《化學初皆》、《衛生新編》、《體用十章》等。英國倫敦教會牧師譯著:《西醫五種》、《全體新論》、《博物新編》、《內科新說》、《婦嬰親說》等。

     更積極培養西醫人才。嘉約翰倡辦南華醫學校,後又有香港華人西醫書院。更送一批學生到英美學西醫,如黃寬、石美玉等。

    總而言之,這些工作的基本精神,是讓中國人分享到耶穌基督的愛,從而考慮去接受耶穌基督。

 

“內地開放期”外國傳教士的工作

 

    在1860年至1900年到中國來的傳教士,有一部分促進了中國教會的自立自養,更主要工作是傳福音和栽培信徒。

 

    1877年5月,傳教士們召開第一次的全國宣教士大會,地點在上海,共有142位宣教士出席,會議很成功。這些傳教士來自中國各地,很有代表性,傳教士在中國傳教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在大會中都被提出來討論。包括文字工作、教育工作、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另外拜祭祖先,纏足、禁煙運動等問題也有提及。在當中,對這些問題也想出了一些積極的解決辦法,氣氛非常融洽,傳教士們也彼此鼓勵和互相幫助。

 

    1890年,傳教士們在上海又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宣教士大會,參加的傳教士有445位,代表了37個不同的差會。傳教士們就在宣教方法和遇到的困難等方面互相交換意見。傳教士們並同心籌備翻譯一本統一的中文聖經譯本。這次會議記錄並譯成中文,派發給中國教會的信徒作參考。雖然參加這第二次大會的中國信徒只有兩位,但實在是一個好的開始,使中、西方信徒領袖,在主裡有更好的合作和溝通。

 

英國教會和宣教事業

  英國包括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其中愛爾蘭南部已成為獨立國家,只有北愛爾蘭的六個縣仍然歸屬英國管理。

  8世紀以後,英國的教會在傳福音的歷史上扮演舉足輕重角色。特別在19世紀,英國的宣教士到印度、中國,以至世界各地傳福音。福音甚麼時候傳到英國?英國的教會是何時開始建立的呢?

 

根據教會歷史,在第一世紀末了和第二世紀開始,當羅馬政府管治英國時,福音已傳至英國。主後314年教會在亞爾勒開會,即有約克(York)、肯特(Kent)的主教參加,可見當時英國已經有了教會。英國當地的原住民是盎格魯薩克森人(Anglo-Saxons),是非常強悍的民族,敬畏鬼神。大約主後400年左右,有一位愛爾蘭宣教士帕提克(Patrick)將福音傳到蘇格蘭,也傳到英國;因此有人說英國的福音是愛爾蘭人傳過去的。

 

帕提克生於威爾斯南部,父親是教會的執事,祖父是牧師。六歲那年,被盜匪綁去,關在愛爾蘭島上六年之久。後來他逃到歐洲大陸,在法國南部海岸上的勒林修道院住了一段時期。主後432年,奧色勒主教按立他為宣教士,差他到愛爾蘭工作。他在愛爾蘭、蘇格蘭、英格蘭一帶傳福音,直到主後461年 才離開世界。他半生在英國各地傳福音、建立教會,並加以組織,編成系統,成立小組到處傳福音,形成教區制度。他的毅力、熱心實在令人敬佩!他所主持的修道院與其他修道院有些不一樣,男女可以住在一起。主要是研究聖經、預備自己出去傳福音。目的是訓練兩種傳道人,一種牧養教會,另一種開荒宣教。他的思想和工作對愛爾蘭的修道主義和神學院都有相當大的貢獻。

 

蘇格蘭教會另有一位出名的宣教士科倫巴(Columba),生於主後521年,卒於597年。科倫巴也是愛爾蘭人,在修道院當修道士。他效法帕提克傳道的方式,只要有幾個人信耶穌,便馬上訓練他們建立修道院;短時間內差派他們到其他地方傳福音。這種方式,是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三島福音很快傳開的主要原因。

 

天主教的大貴利從羅馬差派宣教士到英國,起初好像沒有甚麼衝突,慢慢問題便發生了。在英國建立的教會,必須歸屬於羅馬,信徒的奉獻也要歸到羅馬。後來為了守復活節、禮拜的儀式,及傳道人犯罪由誰審罰等問題發生爭執,致使羅馬來的宣教士與英國本地教會發生激烈爭論。主後664年舉行會議,討論教會的司法權是屬於羅馬或是當地教會,最後的決議還是屬羅馬的一方佔優勢。英倫三島先後接受羅馬的權威,威爾斯則遲至12世紀亦歸順了羅馬。基督教成為國教則應從950年開始,英皇威廉王一世決定以基督教為國教,國王必須是基督徒。英國教會經過600年的發展,由於太過著重形式變得暮氣沉沉。傳福音工作大約沉睡了1,000年,到約翰衛斯里(John Wesley, 1703-91)出現,才帶動起教會復興。17、18、19世紀,教會弟兄們姐妹都非常火熱,鼓勵人宣教、傳福音。有的到了非洲、有的到亞洲的中國及南洋各地。

 

英國教會對中國有很大貢獻,最早組織到中國傳福音的是18世紀初期的英國倫敦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最有名的是內地會的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 China Inland Mission)。英國威爾斯在1904-1909年間也有大復興,禮拜堂坐滿了人。可是,英國的教會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就慢慢衰微,主要原因是教會不再注重講耶穌的救恩和研究聖經。感謝主!現時有華裔信徒在英國傳福音,這是很奇妙的事。相信上帝要用中國人,到世上各地傳福音。

歐洲大陸的教會和宣教運動

 

  歐洲分為好幾個部分,有西歐(英國、荷蘭、比利時)、北歐(挪威、瑞典、丹麥)、南歐(西班牙、葡萄牙)、歐洲大陸(法國、德國、義大利), 和東歐一些小國。

  歐洲在第一世紀,多數屬羅馬帝國管治。經過好幾百年發展,每一個地方的民族漸漸獨立,就不屬於羅馬帝國掌管。在這些過程中,最強盛的要算 是法國。法國在主後第四、五世紀脫離了羅馬的管理,接著是西班牙和葡萄牙。

  福音大約在第五世紀就傳遍整個法國。國家與教會有很密切關係,國家的領袖大都是信徒。他們有學問、有產業,漸漸建立有規模的教會。教會一擴大,內部就慢慢有腐敗的事,例如錢財不清楚,及權力、地位紛爭等問題。

 

主後687年法國有一個年輕有為的人名叫皮平,在一次戰爭中奪取了大權,當時正面臨回教興起。回教是在主後630年左右,開始以武力達至宣揚教義的目的。

  主後639年到641年,埃及教會幾乎被回教消滅。回教佔領埃及後,往西打到西班牙。當時西班牙教會已經接受亞流主義,也就是單單接受獨一真神而不接受三位一體的教義,也不接受耶穌具神性的理論。

  回教徒發現,西班牙的信仰與回教的信仰相似,且西班牙教會領袖多數很有學問,教會雖然受回教管理,卻沒有完全被消滅。回教統治西班牙後, 到了法國。主後732年,回教軍隊與法國軍隊發生衝突。當時法國出名的查理曼王(Charlemagne,皮平的兒子)是個基督徒,為主、為國爭戰,將回教徒打敗,阻止回教徒擴張,這在教會歷史上是很重要的事。

 

這一次戰爭順利,不單讓法國脫離回教的統治,也慢慢建立了教會的威信。不久之後,法國向羅馬爭取中央統治權。在貴利三世領導下開了一次議會,建議將拜偶像的人革除教籍。結果法國和羅馬教會意見不同,發生衝突。這時康士坦丁堡教區也反對拜偶像的事,就與法國聯合對付羅馬。這次糾紛把教會分成分別依附東西羅馬。這次事件讓我們看見,當教會為了爭取統治權,就容易走上異端的道路,或離開聖經的真理,這真是件可惜的事。我們應當以耶穌基督為教會的元首,不要為了爭權,使教會分裂;只要順服基督權柄,做我們當做的事。

 

查理曼王本身不但是位戰士,也是位軍事天才,有統治、組織、行政等才能。他除了開拓疆土之外,並鼓勵學術、教育和法制。法國在教會歷史上,也曾經扮演過重要的角色,有不少法國人,藉著國家的支持,到各處宣教。

  此外,西班牙也曾差派宣教士到拉丁美洲和南美洲;在國王腓力二世的支持下,派宣教士到印度、菲律賓。葡萄牙人也不落後,到印尼、台灣、澳門傳福音。

  至於德國的教會,在主後第七世紀,開始形成有規模的教會,紛紛蓋建禮拜堂,發展教會的工作。到了馬丁路得改教,更帶來德國教會極大的轉機,開始差派宣教士到各國去。德國教會的「路得宗」、「信義宗」,今天在世界各地都普遍建立了屬於他們宗派的教會。

艾多奈拉姆‧耶德遜於緬甸宣教之經過

 

耶德遜知道,進神學院並不等於能進天國。1808年十一月,他渴慕能夠藉聖靈感動而重生。 十二月二日 ,他敬虔的把自己奉獻給上帝。


   1809年五月二十八日,艾多奈拉姆.耶德遜公開認證自己的信仰,加入浦萊茂茨第三公理會。


   1810年二月,他決定作宣教士,去向異教徒傳福音。耶德遜與同學們共同為此目的禱告。同年 六月二十八日 ,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教牧協會開會,耶德遜和諾特(Samuel Nott),Newell,密勒斯(Samuel J. Mills)等人,發起組織美國國外宣教會(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得到接受,並決定派遣耶德遜等四人為去東方的宣教士。


   那年 九月五日 ,耶德遜獲布朗大學文學碩士學位。二十四日,神學也畢業了。


   那時,美國國外宣教還是創舉,他們對遠方宣教都沒有經驗,也無可借鑑。在1811年,耶德遜去了英國,觀察宣教協會和宣教訓練學院。

 

   作遠方宣教士的另一準備,最好是夫婦同行。在一年多前,他就結識了安娜(Ann Hasseltine, 1789-1826),她比耶德遜小一歲,也是誠信愛主,二人志同道合,於1812年 二月五日 結婚。


   新婚的耶德遜夫婦,和Newell夫婦,於 二月十九日 ,在撒冷登船啟航, 六月十七日 ,抵達加爾各答。海上的航程為114天。諾特夫婦,浩勒(Gordon Hall)和萊泗(Luther Rice),則從非拉鐵非乘另一艘船, 八月八日 到加爾各答會合。他們到印度的原因,是希望從英國“遠方宣教之父”維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學習先進經驗,並在那裏合作宣教。耶德遜夫婦,在途中研究衡論成人信而受浸的問題,認為更合真理;達成結論,於 九月六日 由克理的同工華德(William Ward),為他們施洗。萊泗也個別達到同樣決定;於同年的十一月,接受浸禮。他們寫信給美國的國外宣教協會,說明自己改宗奉浸禮的理由,但仍維持良好關係。同時,由萊泗回美,籌畫組成浸信會國外宣教差會。


   不過,英國的東印度公司,並不歡迎宣教士。克理屬英國浸禮會,不是國教聖公會會員,在那裏工作,已受阻撓歧視;他的英國同工華德,得領丹麥護照居留;這幾個美國青年宣教士,在那裏長期居住,自然更是不能容忍的事。而那時正值英美戰爭,東印度公司竟要逮捕他們!他們只好登船逃離印度。


   1813年(嘉慶十八年) 七月十三日 ,耶德遜夫婦抵達仰光,暫時參加維廉.克理兒子Felix Carey的宣教站工作。次年,Felix離開仰光,移往緬甸古都亞華(Ava),並離開教會事奉。耶德遜夫婦沒有正式的差會支持,繼續在仰光工作。但他們致力學習艱難的緬文。


   耶德遜深知,如果有興趣拯救人的靈魂,要傳播福音的信息,絕不是粗淺的會話可以濟事,必須精通緬文,並深入了解緬甸的文化,和佛教信仰,才能夠交通。因此,他致力研究小乘佛教,並學葩利(Pali)文,以求明白他們的經典。


   1814年三月,美國浸信會國外宣教會成立,並且接納耶德遜為他們的宣教士。遠在緬甸的耶德遜夫婦於次年九月,才得到消息;也就是說,到此他們才再屬於一個差會,接受他們的供應;差會也相繼派來助理工作的宣教士。


   1815年九月,耶德遜夫婦在仰光喜獲一個兒子Roger Williams,是為了紀念美洲殖民地第一位浸信會信徒,羅德島的創立人。可惜,歡樂不常,他們初生的孩子,只活了不到八個月,於次年 五月四日 去世。他們在那裏,飲食和生活習慣,完全與美國不同。當時的緬甸平民,幾乎終年不見肉食,只吃米飯和魚。更可怕的是孤單,安娜是仰光唯一的美國婦女。但安娜在日記中寫着:“感謝上帝,帶領我來到這遠方的土地。”


   耶德遜說:所有宣教事工,必須基於上帝文字的道,才可以有永遠的成功。”因此,他早就着意翻譯聖經。


   致力學習,在屬靈方面,有豐盛的果子。1816年七月,他寫了“緬文文法紀要”,並緬文福音單張。次年五月,完成了緬文馬太福音的翻譯,並開始編寫緬文字典。


   1819年四月四日,耶德遜開始在公眾中,使用緬甸語。從此可以看出,這聰穎有語文天才的宣教士,是怎樣的認真。同時,也開始他有名的“聖潔生活規律”。他知道,在那新的環境,不適用基督教世界的群眾佈道方式,也不是建築廣大的教堂;他仿照佛教的形式,在通衢大道旁邊,採用當地的材料,搭建了一座稱為Zayat的小棚屋,沒有牆壁;願意來的人,可以席地而坐,談道問難。耶德遜的熱誠和知識,給來的人留下深刻印象。抵達緬甸六年之後,他才於那年 六月二十七日 ,給第一個緬甸信徒施浸,是名叫Moung Nau的勞工。


   1820年一月二十七日,耶德遜去緬甸的古都亞華,晉見緬王。他以為用緬文的馬太福音,可以向王介紹基督。王接見了他;但嚴峻拒絕了他自由傳福音的請求。地上的君王,像希律一樣,容不下上帝膏立的彌賽亞。失望回到仰光;但在七月十八日,他為第十名緬甸基督徒施浸;相信天上的使者和他一同歡喜。


   1823年七月十二日,是一個新的里程碑:耶德遜完成了緬文新約的翻譯,並有舊約綱要。不過,這激起仇敵撒但的忌恨,預備患難和捆鎖的痛苦,等候上帝的僕人。


   因為自1819年,英國經營新加坡,就刻意自印度孟加拉灣東侵,預備佔領亞拉坎(Arakan),連接下緬甸海岸,進到暹羅灣,和南下馬來亞。1824年,第一次英緬戰爭,英人從孟加拉入侵,連敗緬甸,奪取他們的土地。 六月八日 ,耶德遜夫婦剛好在亞華。緬甸王不分辨英美的不同,只知道他們與自己不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就不由分說,下旨把耶德遜下監,上了鐐銬,受了不少酷刑,苦楚使他接近死亡。當然,沒有誰講甚麼“人權”!全世界仿佛遺忘了他;除了一個忠貞全心愛他的人。


   那時,安娜.耶德遜夫人,已經懷有身孕,在炎熱的天氣下,往返奔波,探望監中的丈夫,還得向虎狼般的獄卒講好話,有多麼痛苦!


   1825年 一月二十六日 ,孤單的安娜,沒有丈夫在身邊,生下了女兒馬利亞(Maria Elizabeth)。同年 五月二日 ,耶德遜被移到數哩外的另一個監獄Oung-pen-la監禁;每天去探監的勞苦,真難以想像。耶德遜能夠活着出監,是愛妻關懷安慰鼓勵的結果。


   十一月初,耶德遜暫時被提出監獄,解除鐐銬;並不是釋放,是在監視之下,緬甸陸軍用他為翻譯。那年的最後一天,耶德遜得到釋放,但仍然在北緬甸軍方的監視下。


   1826年 二月二十一日 ,耶德遜夫婦帶着馬利亞,到了英軍Yantabo的軍營中,才算完全恢復自由。三天後, 二月二十四日 ,英緬雙方簽訂了和平條約。


   耶德遜夫婦到仰光附近,伊洛瓦底江口近海的安曷斯(Amherst),是英人開闢的新外僑屯居地。 七月二日 ,把愛妻和幼女安置了;耶德遜自己匆匆去到仰光,轉赴亞華。在那裏,耶德遜聽到消息,安娜於1826年 十月二十四日 ,離開世界。二年來的折騰辛勞,終於耗盡了安娜年華三十七歲的生命。五個月後,馬利亞的小生命也夭折了,在世只兩歲三個月。


   這對耶德遜的打擊,幾乎超過他所能承受的。有很長的時間,他單獨在樹林中,安娜的墓旁,默禱思想,省察自己的道路,展望前途:他難以不相信上帝;但當他最需要上帝的時候,上帝在哪裏?三年中,他為了愛妻的逝世悲哀。


   1823年九月,母校布朗大學授予神學博士學位(D.D.)。1828年 五月九日 ,耶德遜表示放棄榮譽學位,標識着他糞土萬事,堅心完全奉獻的意志。但沒有人注意,繼續稱他。二十天之後,他把自己私有的財產,也完全奉獻給差會。差會繼續差遣同工到來,雖然仍然需要他督導,日常工作可以由同工分勞。


   緬甸局勢安定後,差會繼續派遣宣教士,來與耶德遜同工。


   1827年,鮑德曼夫婦(George & Sarah Boardman)來到緬甸。他們是滿有恩賜,熱心愛主,在仰光海灣東岸的卡倫(Karen)族人中工作。這是非佛教的部族,在緬甸被歧視,比較容易接受福音。盱衡將來,應該注重發展海港茂岷(Maulmain)地區的宣教站。那裏有幾家宣教士,並部分緬人信徒居住,設立了一個小型學校,儼然是基督教社區。1829年,耶德遜全心注入文字事奉,有英文和緬文寫作,繼續修訂緬文新約,並致力於舊約的翻譯。


   1831 二月十一日 ,年九月,喬治.鮑德曼在病榻上,看見同工為三十四名基督徒施浸,然後安然離世。耶德遜施浸的第一名卡倫信徒,名叫柯大溥(Ko-Tha-Byu),原來性情暴烈,是個殺人的慣犯,被福音的大能改變了。經過喬治的耐心栽培,雖然不是牧會的領袖,但成為一位佈道家,引領許多人歸主。


   1833年九月八日,第一百名卡倫基督徒受浸。


   1834年 一月三十一日 ,他歡喜看見多年勞苦的果子,舊約聖經翻譯完成。同年 四月十日 ,耶德遜與撒拉(Mrs. Sara H. Boardman, 1803-1845)結婚;新娘是宣教士的遺孀,前夫於三年前逝世,帶着一個六歲的男孩子。他們又生了八個孩子,有五名長大成人。


   婚後比較安定的生活,使耶德遜能夠專注傳道,寫作,並繼續修訂緬文聖經。撒拉也精擅緬文,她幫助耶德遜翻譯聖經之外,自己還成功的翻譯了天路歷程,是極受推崇的作品。


   1835年 九月二十六日 ,緬文舊約聖經譯本修訂完成;在年底前,交付印刷。 十一月二十九日 ,為第一百名緬人施浸。耶德遜按立了第一位緬人牧師Ko-Thah-a,負責仰光教會。


   1844年末,撒拉.耶德遜的健康急劇惡化。醫生們診斷,返回美國,或者還有救治的希望。


   聽了醫生的話,1845年 七月二十三日 ,耶德遜夫婦啟程回美。 九月一日 ,船到南大西洋的英屬地聖海倫娜島(St. Helena),撒拉於清晨三時去世,就葬在那島上。當晚,船繼續前行,於 十月十五日 ,耶德遜孤身抵達波士頓。


   離國三十三年,第一次歸國。兩度失去妻子,五個孩子埋葬在異國。在美國,千萬的基督徒,讀到過他的英雄故事,耶德遜到了他們中間,仿佛是殉道士復活,引起仰慕和敬畏。從波士頓,到非拉鐵非,萬人空巷,瞻仰他們的宣教士典型,激起了宣道的熱誠。


   在許多仰慕的人中,有一個是愛茉麗(Emily Chubbuck, 1817-1854),小說作家兼詩人,讀了安娜.耶德遜傳,嚮往宣教事工,願意步宣教英雄後塵。結果在1846年 六月二日 ,五十八歲的耶德遜,與只有他一半年齡的愛茉麗結婚。接着,告別親友,再乘船往緬甸出發。 十一月三十日 ,抵達茂岷。


   到了那裏,新耶德遜夫人,立即負起照顧幼年子女的責任,在家務繁忙之外,並學習緬文,能夠翻譯福音單張,並編寫主日學教材。還寫成撒拉.耶德遜的傳記。1847年,聖誕前夕,他們的女兒小愛茉麗(Emily Frances Judson),在緬甸港口城市茂岷出生。


   1849年 一月二十四日 ,耶德遜的英緬字典竣稿;繼續作修訂工作。


   不久,他的肺受感染,轉為嚴重。醫生以為海上旅行,會使他恢復健康。1850年 四月十二日 ,耶德遜在印度洋的船上逝世,並行海葬。


   新寡的愛茉麗,還只三十二歲多。她帶着孩子們,回到美國,繼續寫作維持生活,繼續宣揚耶德遜奉獻的精神,激勵許多青年人,步上艱險的宣教路程。四年後,她去世了。但耶德遜的子女中,有三人作了宣教士,包括小愛茉麗。


  耶德遜以不足二十四歲的青年,踏上了異教黑暗的土地緬甸;那時,緬甸沒有一個基督徒;六十一歲的耶德遜,離世的時候,緬甸已經有七千多基督徒,六十三個教會,並且繼續增長。到1856年,據報卡倫基督徒人數已達一萬一千人。

耶德遜成為宣教士的模楷。他所留下的英緬字典,以後一直是宣教士使用的必備工具書;他所譯的緬文聖經,更是神給緬甸永遠的賜福,繼續指引人歸向基督,得着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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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這段記載,十分感動。基督徒宣教士為了讓無法聽到福音之處,可以聽到福音,其付出之代價遠勝於海軍陸戰隊之搶灘行動,而且常常是孤單無助,只能倚靠上帝,其生活真是艱苦。

 

    感謝主讓我認識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之宣教士,透過這文章讓我更是佩服宣教士愛主的心腸,他們的辛勞主必紀念!盼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加入這樣的行列。讓我不只是位坐在電腦前面寫寫文章的人,更有實際行動,為主擺上,因為主恩實在豐富,我豈能白白領受,不盡點棉薄之力嗎?

 

康德牧師

          康牧師的宣教觀  , 內外紛擾中的康牧師 ,

內外紛擾中的康牧師

 

      1628年夏,臺灣發生了一些問題,阻礙著宣教事工的進一步發展。

  當時,荷、日之間發生糾紛,造成新港人騷動一時。到底發生什麼事?原來,荷蘭人在臺灣建立據點後,臺灣島上的日本人不得不以痛苦眼光看著歐洲人獨佔貿易。1627年,日本人企圖唆使新港人前往日本,向日本將軍呈獻臺灣土地。幸虧諾一知買通日本將軍親近人士,送禮給將軍,及時瓦解這個陰謀。

      於是,失望的日本商人在1628年4月帶新港人回臺灣。也許是為了審訊,這些新港人被當時臺灣長官諾一知扣留在港邊數日。然而,此舉卻引起新港社人,憤慨與不安,他們怕荷蘭人會對這些前往日本的同胞有所不利。此時,當地又廣傳被扣留人員中,已有五人因缺食死亡。諾一知與日本人談判結果,雙方答應讓這些人,暫交給諾一知,監禁於荷蘭夾板船中。

      新港人聞訊後,紛紛聚眾鬧事。此時,康德僅由一位青少年協助,身處擾嚷不安的番社中傳教,種種恐嚇紛至沓來。諾一知長官接獲康德音訊後,隨即撥派一名上尉率領八位士兵前往新港,並建議萬一社內情勢危急,請回臺灣城以策安全。康德仍待在新港不走,但依然無法平息番人憤怒憤緒。頓時之間,又有消息傳來,謂日人發動突擊夾持諾一知長官,關在臺灣城中某處。雪上加霜的是,前述被拘留在夾板船中的新港人,有四人於半夜掙脫鐐銬,跳船偷游上岸回到番社煽動番人反抗荷蘭人。真是漏屋偏逢連夜雨!還好,在日本人逼迫諾一知長官及臺灣評議會承諾一些事項而釋放諾一知後,事情並未鬧得更僵。荷蘭人被迫承諾中,有一項是釋放船中監禁的新港人。被釋放的新港人,往日本友人陪同下回到故鄉,與社中親友大肆張揚,開宴慶祝。

      不久,日人離臺,返棹回航。新港人在此事件中,前前後後與日本人沆瀣一氣,對康牧師的傳教工作,確實是個致命打擊。

      康德宣教的第二個絆腳石,是本地的文化傳承人一尪姨。她們仍然維繫著傳統力量,對抗基督新教的傳入。康德曾嘗試說服她們,而且也帶領若干人明白禱告的意義,也可應答一些信仰告白,已有資格為教會所接納行洗禮。這些皈依基督教的尪姨,還在眾人面前宣誓棄絕傳統信仰。然而,她們似乎光嘴巴上說,事實卻陽奉陰違。因此,康德並未替這些婦人行洗禮。

      另一方面,有些尪姨要求試一試康德能否行神蹟。她們說,康牧師可試讓某戶人家改信基督教,遵從他所教導的道理。假如這家人連續兩、三年都豐收,那麼她們就甘拜下風。尪姨甚至要求康德表演呼風喚雨、預卜未來的靈蹟。

      阻礙康德宣教的第三個問題,在於新港並沒無其有更權威的頭人引薦康牧師給其臣民。因此,只有諾一知長官在新港番社奠立威權,並陪著康牧師在番人面前若干次說諭,情況方可能好轉。

      日人離臺後,新港人被傳喚進入臺灣城,卻無人應聲前往。顯然,他們害怕一旦入城,就會被荷蘭人捉拿入監。

      1628年8月1日,康德前往臺灣城,企圖說服長官親自到新港當面推薦他。就在這段期間,康德服務期限即將屆臨。他已有離開臺灣之念,並有意將所學的語言心得傳授給繼任者。然而此時,仍未有牧師前來接替他。同年秋,事情呈現轉機。8月底,諾一知撥派隨從人員陪同康德重返新港。長官也親自前往此宣教區,並召集新港人,當面向他們隆重推介康德以及他的宣教工作。自今而後,若番人忠誠聽從康牧師的話,長官會保護他們,抵抗敵人。如果不從,那麼公司將動怒,示以威罰。訓話完了,長官召引番社頭人飲宴。宴中,諾一知又以康牧師的名義,贈送他們三十匹花布,以便讓他們能尊敬、服從康牧師。在長官躬身巡訪後,果然如所料,上課學生數目大為增加。

      1628年,新港仍未舉行慶祝聖誕節。因十四天之前,長官諾一知召調康牧師進城探訪會友,主持聖餐,以及準備講道。聖誕節當天,康牧師就在城內主持聖餐。翌年元且,康牧師偕同諾一知長官前往新港。長官並在那裡視察學生的學習情形。由於長官親切對待新港人,因而獲得他們對荷蘭人好感興親善的態度。不數日後,諾一知再度前往新港,並帶著一隊武裝士兵捉孥理加(Dika),他是當日帶頭前往日本的新港人之一。不過,理加卻聞訊脫逃,被番人藏匿在一間房子裡。威脅利誘無效後,諾一知向新港人發出最後通牒,謂在六天之內必須交出理加,否則就發動戰爭。

      事情來得讓康德措手不及,被迫得收拾家當離開新港本村。六天後,理加仍未出現,諾一知於是率領士兵前往膺懲。新港彷彿死寂之地,僅有老人留在社中。長官因而放棄盡焚新港社的計劃,亦滿意新港人已受應有之懲罰。懲罰包括:獻出三十頭豬,每戶交十束稻穗,替荷蘭人蓋一間房子,以及夷毀十一位赴日的新港人之屋。長官離開後,1629年1月26日 ,康德獲准在新港重開宣教工作。此時,已有部分新港人十分鄭重且繼續與荷蘭人交往。但大部份仍未返社居住;另外,也有些人一開始即對荷蘭人敬而遠之。因此,康德當前工作,就是重新彌補雙方已經動搖的信任。不過,他並不樂觀。

      緊接而來的事件,幾乎造成新港宣教工作永劫不復。原來,新港人對頭冤家麻豆與目加溜灣番人,在毫無預警下,突然發動攻擊新港社。他們沿途燒打,殺死許多新港人以及六十多名荷蘭人。他們在新港附近溪河屠殺後,又迅速前來新港社,企圖擊殺長官。幸虧諾一知早在半小時前就已離開。蜂湧而來的群眾眼見獵物逃逸,便將憤怒與搶奪慾望發洩到新港人房舍與家畜上。連公司房舍、新港人親自興建的牧師館,也一併被放火焚燒。他們似乎意猶未盡,繼續前往赤崁,要燒焚公司貨倉興牲廄。蕭壠社也無法倖免,有位哈曼嗣(Jan Harmansz)、以及一位長官於(1629年)4月20派遣到該地學習語言的傳道,連同小廝、同船夥伴,都在事件中成刀下枉死鬼。

      此次大騷動中,康牧師幸好人在臺灣城內而逃過一劫。他在一封呈顧恩總督函中,訴苦道:

     余若思及…余所經歷困境、苦工與阻撓重重,預期結局與果實已在眼前可歡喜收成,然此時由遠處(在臺灣城)視之,此事局面悲慘復成笑柄,故--(余)不禁淚流滿面。

      不消說,經此事件,公司威望大受動搖,宣教事工暫告癱瘓。但值得注意或應考慮的是,此刻也顯示康德的初期宣教結果,有值得稱許之處:新港人與另外三社番人,仍得到公司的信任,且與臺灣城維持同盟關係。稍後對麻豆社的宣戰,在新港與麻豆兩番間之積怨下,與這回偷襲後,更加強化了。

康牧師的宣教觀

 

      東印度公司與臺灣長官諾一知開始考慮,在臺灣傳教是否實際可行?滿懷熱情的傳教士康德,堅定地答覆了當局遲疑不決的問題。康德相信當地人會接納基督教,而且會捨棄違背上帝律法的行為。不僅如此,在臺灣本島還可以建立成東南亞地區最美好與最重要的教會。

      康德列舉了幾點理由來支持他的主張。他說:他所教導的臺灣學生,理解力好,記性佳。在這裡,只要花八天就可教會學生;但在其他地區,例如印尼及荷蘭,就得花上兩個禮拜。此外,這裡的人表現了對新宗教的渴望,並且已備辦心接納基督教。他們不像亞洲其他地區的人,上有非基督教的國王或統治者逼迫著他們堅守傳統信仰。他們也沒有經書,因此,社會制度常變動不居。而且,這裡之所以很適合傳教,最重要的理由是臺灣沒有回教徒。康牧師還舉摩洛加與巴達維亞的相對例子,說那裡的回教徒極力排斥接納基督教,傳教為不可能之事。

      康德明白指出,依他之見,真正的基督教化,就是應便當地居民從本身的內在價值上,而非從外表事務或因利益關係,來接近基督教。臺灣人就是這樣的一個民族,可以符合這個標準。向漢人傳教,是不會有結果的。康牧師接著說:在臺灣島上,可以建立頗具規模的「東南亞教會」。臺灣這裡的情形,甚至比荷蘭國內還好。臺灣不像荷蘭國內有那麼多教派,而且也沒有那些惡質、錯謬與貽誤後代的宗教經書。

      所以,這裡的狀況相當適合於宣教的事工。那麼,在當前要如何才能達到這個美好的目標呢?康德當時就擬定了「宣教方略」。

      首要之事,在於公司不可忽略這座島嶼,且需使荷蘭人政權穩固,俾便對抗日本與西班牙人。要使此事得到保證,那麼公司就不可避免要有不斷派遣足額牧師來臺灣之義務。派來的牧師要具備怎哪些資格呢?康德說:「虔誠、敬神、清醒與貞節」;他得具備友愛、友善,不輕易動怒、不粗魯無禮,不畏工作艱難;他得有寬恕、容忍之偉大胸懷,也需有良好記憶力,俾便很快就學好當地語言。而要學習語言,牧師有必要簽訂長期(至少十到十二年)的服務契約。牧師出缺或死亡時,公司得立即派遣繼任者前來,以便及時及學會當地語言。來臺牧師,最好是已婚者,這不只是為了避免淫亂,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攜其家眷,當鄰人好榜樣;且可引導鄰人家庭生活與行為舉止」。

      康德又指出,可讓荷蘭人與當地人通婚,建立基督徒家庭。他認為異族之間通婚,是建立基督教社會的好辦法。因此,可先由十到十二名牧師與當地人結婚。他說,透過如此通婚,將會像「一塊磁石,吸引全臺居民成為基督徒」。而在此期間,公司在地方上的行政官吏,得預防公司殖民者、船員有觸怒當地人之舉,並避免一切干犯惡行的醜聞。同時,公司應支持牧師執行嚴刑峻法,俾使公司投資在此宣教事工的花費上,能收到良好的成果。

  另一方面,康德認為贏得民心之法,可餽贈當地人大大小小禮物,例如一些花   布等等;或者是召請番社的頭目與長老宴飲。

      康德認為上述宣教方略,是一條通往預期目標的穩健之路。然而坦白來說,他倒認為有一更好、更快的方法一即由公司直接治理番社。假如番人反對,則動之以威嚇。若然,他們是否會因此而大批逃入荒山野外?實際上不會。不過,萬一當地番人揭竿起叛,又要如何才好?同樣地,他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因為他們非常怕荷蘭人。」

  儘管如此,康德仍認為公司應與各社兩三名長老締結友好協定,由長老勸導自已社人。道是公司在本地獲取利益,同時也是傳入基督公義的最好辦法。康牧師又明確指出:不要強迫當地人來皈依新宗教,反而應以間接方法,創出典好社會規範。其中,殺人、竊盜,以及姦淫之事,雖不能不嚴加懲罰,但營造出易於接受基督教的社會環境,更屬必要之舉。

      康德宣教方略如何付諸實行,令人心生興趣。臺灣可以綻開教會的佳美花朵,然而,當時公司當局卻與康牧師的理想有一大段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