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靈命更新工作(1)

      聖靈使信徒成聖的工作是完整的。聖靈將一個恩典的和超自然的原則放在信徒的思想、意志和心靈中,使信徒全然生出一個聖潔的意願要為上帝而活。這就是信徒一生得以聖潔的關鍵,信徒也因此是新造的人。

 

聖潔在於順服上帝

 

按照恩典之約的要求,聖潔其實就是對上帝的順服。恩約是上帝應許在我們的心中寫下祂的律法,使我們敬畏祂和遵守祂的律例。

至於如何順服,上帝已經指示給我們祂的定律和標準,就是祂在聖經所啟示的意旨(彌六8)。上帝在聖經中所吩咐的誡命我們都要遵守。我們不能加添,也不能刪減(申四2;十二32;書一7;箴三十6;啟廿二1819)。我們要遵行,因為那是上帝吩咐要我們遵行的(申六2425;廿九29;詩一一九9)。

自然的亮光是不充分的(羅二1415)。自然的亮光不是福音的法則,只有上帝的話語才是福音的法則。上帝並且應許祂的靈隨著祂的話,並應許聖靈賜新生命給我們的靈魂,並且以祂的話引導我們(賽五九21)。

上帝的話是我們的法則﹐可從三方面來看。第一,上帝的話要求我們恢復上帝的形像。聖潔本來就是上帝的話在我們心中作成的恩典。我們獲得重生乃藉著上帝的話語,就是那不能朽壞的種子。這種子是聖靈種植在我們的靈魂裡面。聖靈在我們身上所作的﹐無非就是上帝的話語要求我們要作的。第二,我們所有的知性、意願與行為都應受上帝話語的管束。第三,我們一切外在的行為和責任,無論是公是私,都由上帝的話語所命定。正如聖經是順服上帝的法則,上帝接納我們的順服的法則就是按照新約的規條(創十七1)。

在起初公義的情況下,我們蒙上帝接納的法則﹐乃是遵守律法和工作之約。這順服是要完全的。現在,雖然我們藉恩典真正得以更新﹐成為上帝的形像,但我們還是不完全的。在我們裡面還有許多的無知與罪惡﹐在我們裡面作戰(加五1617)。上帝在祂的恩約中悅納我們誠意的聖潔順服。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順服﹔我們藉福音的順服不是上帝接納我們的憑據。唯有信靠基督的信心才使我們得為上帝所接納。福音的順服﹐乃是我們對上帝表示感激的方法。

 

我們學到兩個偉大的教義﹕

 

        1,我們學到﹐在所有信徒的心中靈裡,聖靈的作爲和保守是一超自然的恩典和聖潔的工作。由於這樣的工作,信徒得蒙上帝接納,有能力過一個合乎祂旨意的生活。藉著聖靈的工作,信徒才有能力行出上帝所要求的順服行為,並藉著在恩約中的基督使信徒得蒙上帝的悅納。

        2,我們也學到﹐所有的順服行為,無論是內在的信心和愛心,或者是外在的善工,聖靈直接在信徒身上作恩典的工作都是必需的。

        聖靈常住在信徒裡面,創造那超自然的工作。聖靈的工作使信徒的知性、意志與心靈傾向聖潔的行為,致使信徒能過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生活。這工作也賜予信徒屬靈的力量,使信徒能為上帝而活在聖潔的順服中。這工作明顯地有別於我們靠自己努力而行出來的聰明智慧或道德的好習慣,而且也不同於賜給我們的屬靈恩賜。

 

真正的屬靈生命是有恩典和超自然的習慣

 

        什麼叫做「超自然習慣」呢?這不是指單獨某一次對上帝的順服。單獨一次的順服可以證明聖潔,但不能造成聖潔(林前十三3;賽一11-15)。所謂「超自然習慣」是指一種德行,一種能力,屬靈生命的一個原則以及恩典﹐在我們的靈魂與身體機能裏奇妙地運作。這「超自然習慣」常常在信徒裡面;在信徒還沒有作出任何聖潔行為之前就與信徒同在,而它是一切真正聖潔行為的根源。

        在我們裡面的「超自然習慣」不是將我們與生俱來的能力,如一般的體能習慣,使之變成聖潔的行為。「超自然習慣」乃是聖靈工作所產生的。一切來自這「超自然習慣」的能力與影響力﹐都出於我們的元首基督(弗四1516*西三3;約四14)。它在我們裡面﹐正如樹的養液在樹枝裡面一樣。還有﹐它在不同的信徒身上有不同程度的力量與茂盛。它不是因為順服的行為而得,但卻是我們的本分去照料它,幫助它在我們裡面增長、加強和改進。正如我們的身體需要運動鍛煉,我們也需要運動﹐來鍛煉我們的屬靈恩典。

        所有聖潔均來自信徒裡面的屬靈習慣﹐或掌管屬靈生命的原則(申三十6;耶三一33;結三六2627;約三6;加五17;彼後一4)。上帝的靈在信徒裡面創造了一個新的本性,這本性在信徒所有作為中﹐顯出上帝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弗四2324;西三10)。藉著這在我們裡面動工的屬靈生命,我們能繼續與基督聯合成為一體。

 

與基督成為一體

 

        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我們得以與基督聯合的原因,但我們新的本性才是使我們與基督聯合的方法(弗五30;林前六17;來二1114)。我們有上帝的形像﹐是由於創造在我們裡面那新的屬靈習慣,藉此使上帝形像得以復原(弗四2324;西三10)。藉著這在我們裡面新的屬靈生命,我們擁有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生命。這是內在掌管我們屬靈生命的原則;是在上帝生命裡面一切屬靈作為的來源。這也是保羅所描述「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西三3)的生命。上帝放一塊帕子在這屬靈生命之上,因為他知道我們不能定睛在其榮耀與華美上。

        因此,讓我們不要自我滿足,不要停留在任何順服的行為或本分上,也不要停留在任何善工上,無論這工作是如何美善和有用﹔這一切都不是出於在我們心裡的重要的聖潔原則(賽一11-15)。

        論到這些該作的本分,無論是道德或宗教方面,它們都是好的,都應該被肯定與鼓勵。但這些善工會出於不正確的動機(羅九3132;十34)。可是世人需要善工,即便是惡人所作的善工。但我們必須勸告世人不要信靠這些善工,唯有信靠基督才可得到救恩。

        成人信徒心中若存有這管理靈命的原則,就會在他的行為上表現出來。(多二1112)。

        所有基督徒都同意,最起碼在口頭上,獲得基督耶穌的救恩,聖潔是絕對必需的(來十二14)。但有些信徒以為盡力過個有道德的正當生活就是聖潔(林前二14)。他們不知道聖潔乃是更大的工作, 比一般人所想像的聖潔更為真實。

        聖潔是聖父的工作(帖前五23)。這工作是如此的偉大,唯有賜平安的上帝才可完成。為了我們可以獲得重生,基督因此流血,並且賜下聖靈給我們。讓我們不要再以虛有基督徒的名而自得,我們必須真真正正地活出一個基督徒的生命來。

 

信徒的本分

 

        當我們接受了這個掌管生命的聖潔原則後,我們便須履行下列的本分﹕我們必須慎重地和勤懇地愛護和照管在我們裡面生長的新的屬靈生命。這是上帝交託給我們,要我們照顧、愛護和激勵這生命的成長。假如我們有意或疏忽以致這生命蒙受試探的傷損,被敗壞所削弱,或者沒有盡到應盡的一切本分,我們的罪和我們的問題就大了。

        我們的另一個本分是應以有力的證據將我們已得的新生命彰顯出來。我們生命所結的果子將這生命表達出來。這生命所結的果子是將敗壞的情慾滅絕,以及在世上盡了所有我們當盡的聖潔、公義、慈愛和忠於上帝的本分。上帝賜予我們這新生命的一個理由是祂要得到榮耀,因此除非這些可以看見的聖潔果子表現出來,我們便會被指為假冒為善。讓我們將所接受的在我們生命中彰顯出來吧!

        在我們生命中聖潔恩典的作為引導我們過一個有新習慣的生命,致使我們趨向作出聖潔的行為來。道德習慣帶來道德行為。但這聖潔的恩典給我們能力成為聖潔,過一個屬上帝的生活。屬血氣的人與這生命隔絕(弗四18;羅八6)。屬血氣的人覺得聖潔無聊並嗤之以鼻(瑪一13)。他痛恨聖潔,因為他的態度是與上帝為仇的,所以他不能得上帝的喜悅(羅八7-8)。

        反過來說,從新的本性所行出來的行為則完全不同。這新性情給我們的心一個新的意願和傾向,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敬畏」、「愛慕」和「歡喜」(申五29;耶三二39;結十一19;何三5)。這新本性給我們的心意一個新的觀點和方向。這新的觀點和方向就是「體貼聖靈」(羅八6;西三12;詩六三8;腓三1314;彼前二2)。

        藉著在我們裡面那掌管生命的聖潔原則,罪就變得無力,慢慢被除去,靈魂也繼續不斷地追求聖潔。

        一個分別為聖的心切望要履行所有已知的聖潔本分,因為這關乎遵守上帝一切的誡命。當主耶穌叫那少年財主變賣所有的去分給窮人的時候,這少年財主的假聖潔被揭露出來。他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敘利亞人乃縵的麻瘋病被以利沙醫好了,還想要討好他地上的主人,叩拜「臨門」廟(王下五18)。真正的聖潔有時會跌倒或倒退,但不會完全回到罪惡的道路中。一個分別為聖的心不管任何攔阻都要追求聖潔。一個聖潔的人,整天都敬畏主。聖潔就好像一湧流的泉源,不管任何障礙,都是湧流不息的(約四14)。

        單單有外表的道德行為就好像一艘帆船﹐只能順風而行駛。但一個內心有聖潔原則管束的人就好像一艘自己有推動力的船,不管有風無風都照樣行駛。

        聖潔的恩典是不變的,永遠住在我們裡面。它不會終止鼓勵我們的靈魂去履行每一樣當作的本分,直至我們完全享受與上帝的同在。它是一直湧到永生的活水(約四14)。它是在上帝的約中所應許的(耶三二40)。它賜力量給信徒,使之不至懈怠當盡的本分(來六11;賽四十31)。

       

 

尚未完全

 

        所有得到這聖潔之恩的人還會有他們的老我和他自己的罪性存在。那是在我們裡面的罪, 也叫做「取死的身體」(羅七24)。在信徒裡面的同樣機能中有聖潔之恩和罪惡的身體這兩種對立的氣質。於是,情慾與聖靈相爭相敵, 那在聖潔原則下的新本性與屬肉體的情慾爭戰(加五17)。

        罪與恩典不能同時掌管一個人的心,兩者也不能均權而治,否則什麼都作不出來。屬血氣的人為肉體或墮落的本性所管轄(創六5;羅八8)。蒙恩之後,犯罪的習慣就變得衰弱,犯罪的能力就被削減,因此就不能像以前一樣驅使這人去犯罪(羅六12)。然而,信徒裡面尚有殘留的罪,這罪設法想在信徒身上繼續作王。

        屬血氣的光景,乃是在罪的管轄之下,但有兩個亮光要反對罪的管轄,就是良心與知性。但在已經重生的景況中,是受聖潔的恩典管束,但還是有裡面剩餘的罪作對。雖然良心與知性會阻止許多罪人犯罪,但同時剩餘的罪也會妨礙攔阻重生的本性要作的許多善工。

        聖潔之恩使人的靈魂趨向一切的順服。重生的人為順服上帝的意願所支配,他們的心定意於聖潔,正如羅盤上的指針永遠指北一樣;不過有時因為羅盤附近有吸鐵器,指北針會偏離方向。

        聖潔之恩會彰顯出來﹐抗拒任何有礙其達到目的的事物。這目的就是要使在靈魂中的上帝形像得以完全。假如不是這樣的話,聖潔就不存在。

        宗教的崇拜,加上道德的、正當的和正義的行為都不是真正的聖潔,除非整個靈魂都為追求屬靈美善的意願所掌管,以及一切行為都出自那新生的本性。這新的本性乃是靈魂裡面上帝形像的更新。

        由於光照與信念,人們可以履行許許多多外在的本份,但如果這些行為不是出於心裡恩典的根源,很快就會凋謝﹐成為過去(太十三20-21)。

        我們靈魂更新最明顯的證據是我們的知性與靈魂都有要聖潔的意願。這種意願是自由的、純真的、不是被強迫的。這是一種堅定不移的意願﹐要順服和作一切聖潔的事。這意願粉碎一切反對聖潔的勢力,並且盼望著將來得以完全成聖的那一天。

 

問題﹕為什麼大衛向上帝祈求使他的心趨向上帝的法度(詩一一九36)?大衛在尋找一個新的恩典作為嗎?或者說這樣的祈求使他的心趨向上帝,卻不是發自已經種植在他心裡的恩典習慣呢?

答案﹕儘管恩典習慣大有能力與作為,我們還是要求聖靈繼續動工,加添恩典習慣的力量,使我們能在特別的時刻,將本分實際履行出來。

        上帝要我們的心趨向履行本分和順服,主要的方法是加強、加多和激勵我們已經領受在我們裡面的恩典。但現在乃至地上有生之日,我們都不會得到這麼豐足的屬靈能力,所以我們需要祈求繼續加添給我們。

        恩典習慣的能力不但使信徒有能力過一個聖潔的生活,而且也能夠激勵他的意願去追求更為聖潔(結三六2627)。在我們未得救前,我們是軟弱無能的(羅五6);我們是不義的罪人,無能為上帝而活。但現在我們在重生和成聖的恩典中,藉著這恩典我們有能力為上帝而活(賽四十31;西一11;弗三16;腓四13;彼後一3;約四14;林後十二9)。哪裡有生命,那裡就有能力。

 

        既然屬血氣的人完全無能作出任何屬靈的善工,那麼這屬靈的力量是什麼呢?從哪裡來?

 

        在我們的靈裡有三個機能可以接受屬靈的能力,就是「悟性(understanding)、「意願」(desire)和「意志」(will)。所以我們擁有的任何屬靈的能力,一定已經加在這三個機能中。

        在知性裡的屬靈能力﹐在於有屬靈亮光,能按屬靈的方法明白屬靈的事物。人在屬血氣的光景中是完全沒有這能力的。唯有聖靈可以加給人這樣屬靈和聖潔的原則(林後四6,三1718;弗一1718)。不是所有信徒都有同樣程度的屬靈亮光和能力(來六1-6),但沒有一個信徒有藉口說沒有一點屬靈亮光與能力(林前二12;約壹二2027;來五14)。

        在意志中的屬靈能力在於有認同、選擇和接受屬靈事物的自由和能力。信徒的意志有自由去選擇屬靈的好處,因為他們已經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而在重生之前他們是罪的奴僕。

        聖經中絕對沒有說自由意志使人完全獨立自主,不靠上帝。我們要全然依靠上帝,才能作出我們所作的善工,並藉此根基才使我們得以聖潔,並因此產生所有屬靈的好行為。

        在血氣的光景中,所有人都是罪的奴僕,受罪的捆綁,罪轄制他們的知性、心思和意志,以致他們不能或不願作任何有屬靈好處的事。但是,根據聖經的教導,當一個人悔改重生後,他有一個自由意志,但這自由意志不是用來作客觀地選擇善惡(好像他選擇什麽本身無關重要一樣),而是用來愛慕、選擇和執著上帝和祂意旨中的一切事情。這時人的意志就從罪的奴役中被釋放出來,被亮光和愛光照,就立志自由地選擇關乎上帝的事。意志能如此行﹐是因為已經獲得如此行的屬靈能力。所以真理使人的意志得自由(約八3236)。

 

聖靈使信徒從罪中得以潔淨的工作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買贖了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潔淨工作的權利,所以聖靈是使我們聖潔的首要工作者。

聖靈藉著兩方面使我們成為聖潔﹕信心和苦難。

聖靈使我們的罪得以潔淨。我們的墮落天性帶來罪和罪的污染,因此我們要使本性更新,回到上帝原本創造我們的形像﹔這就是成聖(弗四23,24;多三5)。聖靈潔淨我們,以祂的恩典堅固我們的靈,使我們承擔該負的責任﹐並且拒絕犯罪。但如果我們犯罪,基督的血可洗淨我們的罪(約壹一7-9)。

聖靈使用基督的血﹐將我們靈裡的罪洗滌乾淨(約壹一7;啟一5;來九14;弗五25,26;多二14),正如撒迦利亞所預言一樣(亞十三1)。

基督的血就是祂獻自己所流的血,祂的血帶著能力、德行和功效。

 

舊約中的血

 

        祭物的血被認爲是獻給上帝的祭,作贖罪之用,並與上帝和好。祭物的血灑在物品上﹐作潔淨和聖潔的作用(利一11;十六14;來九19;20,22)。因此,基督的血是獻上自己,藉永恆上帝的靈作贖罪﹐作成永遠的救贖。上帝的靈將祂的血灑在信徒的良心上﹐使他們從死行中得以潔淨(來九12-14;十二24;彼前一2)。基督在十字架上獻身時所流的血到現在還是一樣,有同樣的力量和功效。

        冷的或凝結的血是不能灑的。以血作為贖罪﹐是因為動物的血裡有生命(利十七11)。但動物的血很快便會冷卻和凝結。但基督的血一直是熱的,是永不凝結的,因爲那位賜生命和成聖的靈仍然在裏面活動。因此,我們有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到上帝那裡(來十20)。這血是常活的,也是常像剛剛被殺而流出來的一樣。

        在不同種類的挽回祭中都要灑血。有常獻的燔祭,獻此祭和灑血使會眾得以潔淨,成為聖潔歸上帝。這象徵著潔淨那些隱藏和未知的罪。

        在安息日,早上和晚上的獻祭都要雙倍的祭物,象徵特別和豐盛的慈悲以及潔淨恩典的流露。

        每年在贖罪節有很大的年度獻祭,獻上贖罪祭和代罪羊﹐使全會眾所承認和極大的罪都得潔淨,並得以進入在律法中的聖潔。

        間或也有為個人的獻祭,根據每個人的需要而行。上帝設立經常獻祭的方法,以備個人帶來祭物作個人潔淨的獻祭。

        現在﹐這些獻祭在律法上要成就的﹐基督的血一定繼續和在任何景況之下都在靈裡得以成就(來九9-14)。基督的血是有此功能的。

 

紅母牛

 

        <<民數記>>中說到上帝的子民在舊約時代有另一方法獲得潔淨(民十九),就是要獻一隻純紅的母牛,將這牛的血灑在會幕,然後將這牛焚燒,並將牛的灰收藏起來。如有人犯了不潔的條例,用一些這母牛的灰調水灑在那不潔的人身上就得潔淨。於是,紅母牛的灰就經常可用來作潔淨用,像基督的寶血對我們現在一樣。任何污穢不藉母牛的灰來潔淨自己的人﹐要被從民中剪除(民十九20)。同樣,任何人不接受基督寶血的潔淨也被剪除。基督的血「開一個泉源洗滌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

 

基督的血洗淨的功能

 

        基督的血現在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在上帝的眼中﹐基督的血除去罪人一切罪的厭惡。罪人因而得以洗滌潔淨,配站在至聖的上帝面前(賽一16-18;詩五一7;弗五25-27)。基督的血把良心的羞愧除去,讓我們的靈得以坦然無懼來到上帝的面前(來十19-22)。當這一切完成時,我們的罪得以消除,我們的靈魂得以潔淨。

        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在這有洗罪之大能的血中有分?原來是聖靈指示我們﹐並在靈裡勸服我們面對罪的污穢(約十六8)。唯有看見我們如何受到罪的玷污,我們才會渴望得到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的罪。

        聖靈指出、宣告和提供給我們獲得潔淨的唯一良方。此事若由我們決定,我們會捨正道而弗由(何五13)。聖靈告訴我們有關基督的一切(約十六14)。

 

信心與潔淨

 

        聖靈同時在我們身上作信心的工作,藉此我們得與基督的血的潔淨功能有分。我們因信接受基督,也因信獲得基督賜給我們的一切(詩五一7;利十四2-7;民十九4-6;徒十三39;來九13,14;十1-3)。

        因信而實在得到基督的血的潔淨﹐有賴於四件事。第一,我們必須以信心仰望基督在十架的流血是為我們罪的緣故,正如舊約時以色列人被毒蛇咬,只要仰望那掛在杆子上的銅蛇就得醫治(賽四五22;民廿一8;約三14)。第二,信心是信賴、依靠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一切的罪孽。第三,信心是懇切祈求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的罪(來四15,16)。第四,信心是接受上帝的真理和信實﹐藉著基督的血洗淨我們的罪。

        聖靈真實地使用基督的血在我們的靈裡和良心作洗滌和潔淨的工作,以致我們不再羞愧,能坦然無懼來到上帝的面前。

        藉著信我們的靈得以潔淨(徒十五9)。信是靈魂的手﹐持住基督的血作潔淨的功夫。

        真誠的信有兩個確實的證據。內在的是心得以潔淨,外在的是有愛心的行為(彼前一22;多一15)。

        我們因信得以潔淨,因為信是首要的恩典,藉此我們的本性得以回復到上帝的形像,從原來的污穢中解脫出來(西三10;約壹三3)。由於我們的信,我們獲得基督的血潔淨的功能與影響(申四4;書廿三8;徒十 一22)。再者,主要是由於信,使玷污我們的情慾與敗壞得以除掉、壓制,並漸漸地從我們心思中除去(來十二15;雅一14;約十五3-5)。

        信心抓住提供給我們的動機,激發我們追求聖潔,並使用一切上帝賜給我們的方法避免受到罪的玷污,也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從死行中得到潔淨。

        有兩個絕好的動機激勵我們。第一個絕好的動機﹐是上帝賜給我們那奇妙的應許(林後七1)。第二個動機﹐是想到當我們在祂的永恆榮耀中見基督時,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3)。

 

苦難與聖潔

 

        上帝差遣苦難來煉淨我們(賽三一9;四八10;林前三12,13)。

        當我們在罪的管轄和審判之下,困苦是咒詛,而且常常引致進一步的犯罪。但當恩典掌管我們的時候,困苦乃是使我們成聖的工具,恩典因此得以增強,使我們成為聖潔。基督的十架使我們在苦難中得益,因此苦難是獲得恩典與成聖的偉大方法。基督子民所經歷的一切痛苦與困難,祂首先同受(賽六三9;徒九5;西一24)。

        我們一切的痛苦與艱難﹐無非是上帝的方法作為,要使我們更像祂的兒子(羅八29)。苦難幫助我們對罪的污穢不潔有更深刻的認識,正如上帝對罪的恨惡一樣。上帝使用苦難來管教和矯正祂的兒女。因此,我們不可輕視苦難(來十二3-11)。苦難幫助我們越來越少依靠被造之物以求安慰,而從基督裡的事物獲得更大的喜樂(加六14)。苦難幫助我們除去我們的邪情私慾,讓我們更能從罪的污穢中釋放出來,使我們更為聖潔,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林後四16-18)。上帝使用苦難將在我們身上聖靈的各種恩惠引導出來,使這些恩惠不斷地和恆切地發揮作用。

 

通到潔淨泉源的道路

 

        我們必須認識罪的污穢和它玷污的果效,以及知道不從罪中得以潔淨的危險(啓三16-18)。研讀經文並好好思考聖經的教導,讓我們認識到失去了上帝的形像之後的景況是如何的(詩五三3)。誰接受聖經的見證,認識自己的污穢狀態﹐就會設法找出原因。他會找出他自己的傷痛,並且呼喊,「不潔淨!不潔淨!」

        我們要為自己的污穢祈求獲得亮光和指引,並且知道如何對付它。屬血氣的亮光不足以使我們知道我們墮落得有多深(羅二14,15)。

        要將罪惡的玷污洗淨,我們必須對罪的污穢感到抱愧蒙羞(拉九6;耶三25)。羞愧有兩種。一是律法上的羞愧,這是由於律法定罪所產生的羞愧。例如亞當犯罪之後而感到羞愧,以至恐懼戰兢。於是他逃避上帝,把自己躲藏起來。另一種是福音帶來的羞愧。這是有感罪的卑污,以及上帝那赦罪並將我們從罪中潔淨的豐盛恩典,因而感到羞愧(結十六60-63;羅六21)。

        但非常可惜,許多人根本對自己真正的景況無動於衷。他們對自己在人前的表現如何,比他們的心在上帝眼中是如何更為感到羞愧。有些人自以為自己已經潔淨(箴三十12),例如法利賽人(賽六五4,5)。另外一些人甚至公開誇耀自己的羞愧與罪惡。他們宣揚自己的罪惡像所多瑪(賽三9;耶六15;八12)﹔不但如此,並且還贊同和喜歡別人如同他們一樣去犯罪(羅一32)。

 

我們的責任是要明白上帝的潔淨方法

 

        上帝親自教導我們這責任的重要性。舊約律法條例讓我們看見這責任的重要,因為每一種獻祭都有某種潔淨的作用。舊約中最大的應許﹐乃集中在使罪惡得以潔淨(結三六25,29)。福音告訴我們,我們最大的需要乃是從罪中得以潔淨。

        基督的血的潔淨大能和聖靈使基督的血在我們心中生效,這都在約的應許中賜給我們(彼後一4)。唯一能夠享受這些應許給我們的好處之途徑﹐乃是信心(來四2;十一17;羅四19-21;十6-9)。

        有兩件事使這樣的的信心生效。第一是佳美的恩典或責任。信心排除所有其它的潔淨方法。信心將所有榮耀歸於上帝,為祂的大能、信實、良善和恩惠而榮耀祂,儘管面對所有困難和抗拒。信心榮耀上帝的智慧,因祂賜給我們這樣一個潔淨的方法;也榮耀祂那無限恩典,因為當我們在失喪和祂的咒詛當中時,祂賜給我們這能潔淨一切污穢的泉源;藉此讓我們能與基督合而為一,基督是唯一能使我們的罪得以潔淨的。

       

信徒的責任

 

        第一個責任是不斷自我卑微。當評估自己的時候,將自己降為最低,正如基督告訴猶太人參加筵席的情形一樣。要記得我們是從一個污穢骯髒的景況中被釋放出來(申廿六1-5;結十六3-5;詩五一5;弗二11-13;林前六9-11;多三5)。

        第二個責任是不斷地對基督領我們脫離原來的罪惡玷污而感恩(路十七17;啟一5,6)。我們要看重基督灑血在聖靈成聖的工作上。注意我們所得到的內在喜樂和滿足,那是因為我們從羞愧中被釋放出來,以致我們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的面前。因此我們當感謝上帝,為這一切讚美祂。

        故此,我們當儆醒提防罪惡,特別是在心裡開始挑動的罪念。不要忘記罪的危險與刑罰。時時想到主對罪惡的憤怒和律法的威嚇。不要落在奴性的恐懼中以致想要離開上帝。要尋求那種使你離開罪惡﹐並使你在靈裡更決意依靠上帝的懼怕。思考罪惡所產生的卑污影響(林前三16,17;六15-19)。

        我們應謙卑在主面前。記住我們能夠作出的最好行為﹐也只不過是如污穢的爛衣服(賽六四6)。當我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我們當看自己還是無用的僕人(路十七10)。

        我們要將罪根拔掉(雅一13-15)。不要迎合自己私慾的滿足。

        經常來到耶穌基督那裡藉祂的靈得以潔淨,並因著灑在我們良心的血使我們除去死行,就是我們的靈企圖用行為來潔淨自己的罪與污穢,忽略了那為潔淨而設的泉源。

 

問題﹕基督既是聖潔無暇,與罪人截然不同,祂又怎能與被玷污和在黑暗中的罪人合一和相交?聖經不是說義和不義沒有什麼相交,光明與黑暗沒有什麼相通嗎(林後六14)?

答案﹕那些完全仍在原來罪惡污穢管轄之下的人是不能與基督合一或相交的(約壹一6)。未重生歸主的人是不能與基督合一的。

        不管我們的罪污如何,基督是光,祂不會受到玷污。光在糞堆上不會受到污染。腳有傷痛不會損壞頭,雖然頭會與腳一同受苦。

        基督與我們合而為一的目的﹐乃是要除去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弗五25-27)。這不是說我們必須完全聖潔後才得以與基督連合。我們與基督連合是要得以完全聖潔(約十五1- 5)。故此,成聖的工作和屬靈的潔淨在任何人身上開始動工的時候,這個人的全人已經被稱為聖潔。我們與基督的連合﹐乃是直接因著我們裡面新造的人。這個在我們裡面與基督連合的新造的人是被聖潔的靈所造,因此他是聖潔的。

        信徒被各種罪惡所玷污,但這潔淨的方法可以洗淨一切的罪。如果我們繼續使用這潔淨的方法,沒有任何罪惡的污穢能阻止我們與基督相交。

        在舊約時代,有除去污穢的條例。假如一個不潔的人不遵行這潔淨的條例,他便被剪除在群眾之外。上帝為我們預備基督的血,使我們所有的罪污得以潔淨,祂要信徒使用這潔淨的方法。如果我們不使用祂為我們預備的潔淨方法,我們當然不能與基督相交,也不能與其他真正的信徒有交通(約壹一6,7)。

我們應像大衛作一樣的禱告(詩十九12,13)。他的禱告是不斷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他祈求每天潔淨他最小和最隱密的罪過。「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他也求上帝攔阻他犯「任意妄為的罪」,或是故意與光作對的罪。總之如果信徒能在大衛禱告所設定的範圍之內,雖然會受罪的玷污,但在他們的生命中沒有與在基督裡合一相衝突之處。我們那蒙福的頭不但是潔淨和聖潔,祂更是滿有恩典與憐憫。祂不會因為身體中一肢體有疾病或傷痛而將這肢體剪除。

 

結論﹕故此,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真正的聖潔﹐與靠自己的努力建立一個道德的生命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再者,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成的聖潔生命﹐需要由聖靈和基督的血來保持潔淨和不受罪的玷污,但靠自力作出來的道德生命,只能拼命用「好決心」來維持它的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