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 星期六

一個不再需要宗教的時代

 

    潘霍華發現這個時代已經漸漸走向不需要宗教的方向,他說「用語言來解說宗教--無論是從神學或純粹出乎虔誠的觀點來說--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內在及良心的時代,就是宗教的時代也過去了。我們正走向一個完全無宗教的時代...」。因此,他認為一個需要宗教的時代就是需要宗教所表達的內涵--「虔誠」與「內在」的生活,這是沒有世俗(潘霍華的世俗觀點)影響下的形而上或本質上的內在,他進一步解釋何謂「宗教的意識」,他說:「依照我的看法是:一方面以形而上的觀點,另一方面以個人觀點去解釋,二者對聖經的信息或現代的人都不適切」。

 

    在潘霍華看來宗教乃是人對世界所做的一種形而上的解釋。世人為了想瞭解並解釋本身的存在。當一般推理行不通時,形而上的解釋遂被接納。潘氏稱它為「塞孔之物」的上帝或稱為「隙縫之上帝」。意思是說,當人的知識無法解釋的時候,人便虔敬的說:這是上帝的作為。「隙縫之上帝」的傾向是這種上帝愈來愈不中用,因為科學慢慢會把隙縫補滿。另一方面若把宗教當作內在活動時,就相當於把世界切分為「聖」與「俗」兩方面。因此潘霍華反對宗教化的基督教,因為不斷有人把宗教的情操建立在基督教上。他說:「我們整個一千九百多年的基督教道理與神學理論,其立論就是基於人是信奉宗教的..。」他認為有一天人必會發現這立論根本就不存在,而只是人類的一個歷史和現代的自我表白的形式而已,而這世界在現今似乎已經有這樣的察覺了。

 

    信奉宗教的人如何看他所信奉的上帝呢?此種看法又會產生何種危機呢?潘霍華認為這些信奉宗教的人在遇到無法解釋的困難或在人的失敗、生存的盡頭才會尋求上帝,這是為著當需要之時才會繼續著。但當人們一旦能藉著自己的能力解決問題後,也不再視死亡為可怕,罪惡他們更覺模糊也不再想瞭解它時,就會漸漸使上帝成為多餘了。這時上帝將從這世界上被人們所放逐,「當上帝被推到世界之外,被從人類的公共生活驅走時,有一種想法就是把祂安放在『個人的』『私下的』或『內在』生活的範圍內去。」而這點最隱密之處,就是被人認為最為軟弱、秘密的生活範圍(從禱告到性生活),許多的心理治療家就利用人的宗教弱點(內在)來實現他的詐取。

 

    潘氏看見了這個問題,他從神學的觀點指出這種「內在」或「個人」的錯誤有兩方面:第一、潘霍華認為一個人非得先揭發出其弱點與卑污才能夠稱他為罪人是錯的,他解釋說「必得承認人是罪人,但不必是卑鄙或平庸的,絕非如此。以尋常的看法說,歌德和拿破崙之所以為罪人,是不是因為他們對太太不忠實?這裡所值得注意的並非由軟弱而來的罪,而是由力量而來的。去偵察探索人家的隱私是毫不必要的。聖經未曾無此做。(由力量來的罪:對天才來說是驕傲.....)」。

 

      第二、認為人之主要的本性,是在於他最內部最心底的那個背景,即所謂其「內在的生活」。而上帝現在就被安排在這秘密處所統治著的觀點是錯誤的。潘氏說:「聖經並不把人分割為內外部。..它常常注意到的是人的整體。..所謂『內在』的發現,其淵源於文藝復興時代,或許從Petrarch 義大利詩人及幽默家開始。聖經裡所謂之『心』並不單指內在的生活,而是整個人與上帝的關係,這種看法認為人的生活從外到內與從內到外事一樣重要的。...這就是我所以切望人不要把上帝貶謫到最隱密處的原因」因此,他進一步說:「我們應坦然的認清世界與人類都已到了及齡的階段,我們不要專門講人屬世方面的缺而是叫他在其剛強有力量之點上來面對上帝,我們應該放棄牧師式的詭計,亦不以心理治療家或存在主義者為上帝的先驅。」。

 

        總而言之,照一般人的瞭解,宗教是指與上帝的關係,藉敬拜或外在儀式、禮儀來表達。而基督教也被人視為是宗教,因為只要有上帝、祈禱、崇拜和教會,便構成宗教了。但實際上「宗教」一詞迄今仍未有被人普遍接受的定義。而潘霍華所認為的宗教是會把生活和世界劃分為二:即「神聖的」與「世俗的」。宗教把某些人、某些職業、某些行為或某些書視為神聖的,而把其餘的東西當作世俗的。對上帝而發的人及其所行往往被認為比世俗的事更高價值。熱心宗教的人總認為人生就是聖俗之間的爭鬥及劃分,一個人的宗教意識越濃厚,他用在他認為是神聖事上的精力與時間就越多,用在世俗方面的救相對減少。

 

        潘霍華反對這種聖俗的觀念,我們從他的分析:重價的門徒生活,即可看出他如何強調信徒必須在俗世(他以路德對恩典觀念的改變,來說明信徒必須在俗世而不是在修道院)裏服事主。而當教會一旦有二分法的觀念時就容易關上大門,自築城牆,與外界隔絕而自認為是「宗教團體」。但潘霍華說:我們無論如何都不可以裝的比上帝更敬虔,上帝經已藉著主耶穌虛己為人,住在卑微的人群當中,叫我們不能不以這個世界,這個俗世的世界為我們關心的對象。

 

 

紀念神學家潘霍華

 

  我們都知道,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與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1892-1971)等均為當代(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的著名神學家。

   潘霍華1906年出生於德國的基督教家庭,是八個孩子中一對姊弟雙胞胎的弟弟。自小聰穎,二十一歲就在柏林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畢業後,到美國紐約的協和神學院深造。後來回到柏林,作路德會的牧師。那時(1933)德國政治風起雲湧,希特拉的納粹黨當政。使潘霍華親自看見獨裁暴政之無道與殘酷,猶太人受迫害,和大戰中的生靈塗炭,使他從“和平主義”的思想改變。開始公開發言批評希特拉政府,後來不但放棄能去美國避難的機會,反而參加他姊夫領導的抗暴地下組織,進行暗殺希特拉,並作雙重間諜,表面替希特作拉特務工作,實際是打聽希特拉的行蹤以便下手,並與外國(英國)聯絡謀求支援。有一次,已經將炸藥用公事包運進希特拉與親信幕僚開會的會議室附近,可惜炸藥放在一張非常厚和堅實的桌子下,引發時威力減少,使希特拉只受傷,炸死了其他官員。希特拉大怒,查出是他們的傑作,便將他們一網打盡;潘霍華與他的姊夫都被關在監獄裏。但是,他並不因此而失去信心,在獄中他贏得獄卒的尊敬,可以與朋友通信。這些書信,後來被集合成書,稱為獄中書簡,吐露了他的心聲。不幸的是希特拉非要置他死地不可。就在1945年德國失敗投降之前幾個月,他被處死刑,享年三十九歲。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了。

  至於他某些神學觀點和理論,也許不為許多人所接受,我們暫且不談。但他創用“廉價的恩典”(cheap grace)一詞,來指責一般虛有其表的基督徒,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因為許多信主後的人,好像拿了一張進入天堂的門票,過着一個與非信徒無別的生活,好像一點代價都不用付。這就是他所指的“廉價恩典”。潘霍華說上帝的恩典不是廉價的,救贖是基督以犧牲自己的重價換來的。雖然人的得救完全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憑工作或者德行;但真正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是願意付代價的,是要過“重價的生活”。正如路加福音第十四章主耶穌親口所說的:“…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裏不是說得很清楚嗎?潘霍華就是強調這一點,可是許多信徒卻忽略,輕視,或者任意曲解這些話語。

   潘霍華更是一位“身體力行”的神學家,不是那些坐在安樂椅上清談和光說不練的學院派人士。他為了正義和社會良心,不惜犧牲生命,來參加反抗當時的納粹政府的行動。他說:“我們對邪惡的行為默言無語;我們被世上的風暴打成落湯雞。我們對別人懷疑,不誠實,和不敢面對事實。我們還有用嗎?”

   當時他大有機會可以來美國“避秦”,作隔岸觀火,並且可以繼續教神學,作牧師,一樣繼續事奉主,還可以說“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不必輕易犧牲”來自圓其說。然而他為目睹希特拉邪惡的事實,不能默然無語,更不能只說不做。他以“大義滅親”,“除一救萬”和伸張正義的精神,不怕艱苦危險,甚至願意為此犧牲性命。他回到自己祖國,為正義爭戰,以致犧牲性命而不惜。

   看到潘霍華一生的言行,想到當年假如他們能早刺殺希特拉成功,相信幾百萬猶太人就不會被屠殺。可惜他壯志未酬。再從歷史中看到原來當年天主教和德國基督教(路德宗)教會中的領袖,都隨波逐流,附和希特拉,雖然沒有“為虎作倀”,卻充分表現了鄉愿心態(論語:“鄉愿,德之賊也。”),和與罪惡妥協的醜陋行為。不知看到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其良心有何感想?然而,在這邪惡的洪流中,就有這位願意站起來伸張正義,言行一致的神學家潘霍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在黑暗的世代在力拒狂瀾,將基督真理用行為彰顯出來,實在是值得敬佩!

   我們今天也許沒有遇到當年像希特拉時代的情景,但在某方面而言,攻擊與褻瀆上帝,以及宣揚奴役人心思想的言論與作為,更廣泛地四面八方蜂擁而來。現今世界上多少國家,打着“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保衛文化”的大旗,藉着政治力量,或明或暗地反對基督教,迫害基督徒。在原本以聖經原則立國的美國,政客與野心人士利用“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的曲解,或許為了選票,就不惜數典忘祖而離棄上帝。例如學校禁止禱告,公共地方不准設置或懸掛“十誡”碑牌,聖經,不可擺設耶穌基督的畫像,甚至要取消“One Nation Under God”這句話等等。不幸,在基督教會上帝的家中也被薰染和滲透,多少基督徒與教會領袖失去見證,與罪惡妥協,否定全部聖經為上帝的話語,明明是淫亂的罪,卻曲解為“無分彼此的愛與包容”。

   但願今天基督徒不要用同流合污,隨波逐流,不要與罪惡妥協,更要站起來說真話,宣揚基督的教導,福音真理,作鹽作光。

談潘霍華和普世合一運動

    1931年起,潘霍華就開始參與普世運動中的「生活與工作」小組,並擔任「青年組」秘書,受到普世思潮的影響和啟發。在這階段,他結識了許多普世友人,其中有數位後來成為他危急時的幫助。在他短短的後半生中,他曾在西班牙、英國、義大利、北歐及美國度過不短的時光,可以說是一個歐洲人也是普世人,但他最後卻選擇回到故鄉,投入抗爭的行動。

   
甫卸任不久的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里大主教威廉斯(Rowan Williams)在一篇紀念文指出,潘霍華對當代基督教最大的啟示就是他所提醒的,教會必須「在自身的特定處境中去回應特定的需求」,正因如此,這又指向教會在普世脈絡中的「相互責任」,因我們的關注總是會侷限在自身的「利益群體」裡。一個真實的普世關係必然會要求夥伴教會對發生在其他國家中違背真理、侵犯人權的處境做出回應,而不是忽視真理、保持緘默。

   
當潘霍華1938年在危急處境中對一群「認信教會」的年輕牧者演講何為「忠實且順服於聖經」時,他指出,忠實於聖經「並不是從聖經找到支持我們行動或方案的證據,而是讓我們的所說、所做、所選擇,都指向基督的真理。」他確信:「基督總是會幫助我們,對那些會導致我們忽略可以尋求基督真理之地的虛假謊言說不!」

   
對潘霍華而言,對真理的堅持比虛假的合一更重要。事實上,在和納粹政權爭鬥的過程中,他不斷提醒他的歐洲友人們:德國的危機就是歐洲的危機,任何不願意在德國的教會與反教會(anti-church)的鬥爭中表達立場的教會,都不能再自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遺憾的是,面對第三帝國勢力的崛起,1930年代的歐洲政治卻是高舉「不介入」原則,這也導致當時的普世教會無法適時地對認信教會伸出援手。對潘霍華和其他認信教會神學家而言,這是一個深深的傷害。

   
當教會為追求可見的合一而忽視真理與誠信時,他堅持這樣的教會是一個「假教會」(pseudo-church)。曾參與過普世會議或活動的同工一定都知道,除了社會服務、人道救援外,普世合一運動更涉及如何對違背真理與公義原則的社會、政治、經濟、性別、生態處境作出檢驗和挑戰。過去,除了違反人道精神的納粹政權外,普世教會也對壓制婦女權利與尊嚴的父權體制、南非的種族隔離制度、造成經濟不公義和生態浩劫的新自由經濟體制提出強烈的批判和指責。如今,越來越多的基督教會則為受到壓迫的宗教少數、失根的移民和難民及同志族群發出不平之鳴,並要求以基本人權平等對待之。我想,這正是潘霍華對我們的提醒和啟發!

 

叛諜牧師潘霍華──從「追隨基督」到「為基督而戰」

 

    霍華最為人所認識的身份是德國牧師和神學教育者,但鮮為華人教會所認識的是,他也是一名「間諜」。潘霍華的姐夫為他提供一份在軍事情報局(「阿勃韋爾」〔Abwehr〕部門)的工作。但他是「叛諜」,因為他並非為當時的納粹德國搜集情報,反之,他到海外將德國的反抗運動散發,及利用他的國際關係以獲得西方的信任和支持,旨在推翻希特拉。

  從他的著作而論,最為華人教會認識的當然是《追隨基督》和《團契生活》。這兩書主要是鼓勵信徒要敬虔度日,在世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這都是潘霍華早年的思想。但鮮為華人教會所知的是,他後來的思想和著作(例如《倫理》),卻強調信徒要進入黑暗的世間,去重建上帝眼中公義的世界。而他自己就以身作則,為信仰公義推翻希特拉政權而付上了生命。

生平

  迪特里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於一九六年在當年屬於德國,而現今屬於波蘭的布雷斯勞(Breslau;現今的弗羅茨瓦夫〔Wroclaw〕;波蘭西南部一城市)出生。他早年住在柏林。潘霍華修讀神學,並在神學事業上扶搖直上。他活躍於「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和活躍於「普世基督教合一運動」(Ecumenical Movement)。他得到自己國家的信任,但與此同時與革命人士接觸。於一九四三年被逮捕,並於一九四五在弗洛森比格(Flossenbürg)集中營被處死。

《追隨基督》

  《追隨基督》起初於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出版。《追隨基督》從始到末確實代表了對基本新約主題,和傳統基督徒信仰與生活主題的解釋:稱義、聖潔上長進、恩典和罪、十架和復活、作門徒和受洗、受苦和變象。此書藉著與馬太福音中耶穌「登山寶訓」的對話,而建立一套基督徒聖召神學(a theology of Christian vocation)。當中的語氣是末世性和明顯地緊急的。潘霍華控訴教會已變成「廉價恩典」(cheap grace)的供應者──「恩典而沒有作門徒、恩典而沒有十字架、恩典而沒有活著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在對戰爭的支持上,和拒絕反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教會忘記了「我們豈敢越界去殺害主內的弟兄姊妹。」

  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中最為值得注意的,是聲稱那使基督徒獨特的質素(其實是作為基督徒超凡之所在的質素),是基督嚴厲的要求,去愛我們的仇敵。愛敵人不單只是獨特於它是基督的跟隨者最為神聖的事情,並且也是任何聲稱自己為基督徒的明證。潘霍華認為若不能愛仇敵,我們便與非信徒並無分別了,他們也愛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但對耶穌而言,「愛的定義是不能讓步的,就如愛我們的敵人這個行動,也是不能讓步的。」

政治與公義

  但潘霍華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時已經放棄了「基督徒和平主義」(Christian pacificism),並自此以後便成為了他思想的標誌,並堅信剷除希特拉是惟一確保和平的方法。對他來說,「叛國」才是真正的「愛國主義」;但在路德神學的「兩國論」中,並沒有賦予任何支持人以武力抗爭的理據。雖然如此,正如潘霍華在《倫理》(Ethics)一書中所堅持的,人必須為服事耶穌基督和他的同伴而執行他的道德責任,這甚至可能需要違反法律。行使這個人責任的人,要看他是按照上帝的帶領和順服於祂而作的。「負責的人現在不再需要遵守任何的法例」。因此,他將他的決定和行動,看作為上帝在歷史上的神聖掌管。他要為這行動付上責任,並因而蒙受罪疚,但耶穌卻背負所有人的罪疚在祂自己身上。

  潘霍華斷言,「禱告」無論是多麽使人內心溫暖和火熱,若沒關心到「公義」的具體行動,那麽「禱告」便會誤進敬虔的「自傲」(pietistic self-sufficiency)和無生氣的「出世主義」(otherworldliness)。他的「靈修學」離不開勇於「效法耶穌基督」和基督徒的「信靠禱告」。潘霍華談到從解決一般生活的問題上來看,世界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成熟。但他同時為意到,只有當一個人對「鄰舍的愛」,能變化為針對那些野心於好戰和剝削的「和平」及「公義」事工時,才算是達到了真正成熟的信仰。

  雖然潘霍華在洗禮講道中所指的「公義行動」(action for justice)並沒有單一的答案,但他的著作卻一致地顯露出三個方向:一、潘霍華提倡與受壓迫者泰然自若地團結在一起;二、具體的步驟以解放不公義社會的受害者;及三、願意為基督的緣故而受苦。這全都與他對何為跟隨耶穌基督之意有關。

潘霍華對在不公義社會中袖手旁觀的教會之批判

  在納粹黨統治德國時,教會並沒有採取行動,潘霍華因而不留情地控訴教會只保持沉默,「錯在拒絕採取負責任行動,又錯在不能勇於防止,和不願為明知是正確的事受苦」。教會「目睹無法無天地應用殘忍的武力,無數無辜的人受壓迫、被憎恨及殺害的人之肉體和心靈受苦,但卻並沒有找方法去幫助他們。」潘霍華對於教會的責無旁貸(Confession of Guilt)含意是清晰的,因為在他的《倫理》一書中解釋了這類的行動,他指出教會必須「尋找辦法」以減輕「無數無辜人」的受苦。他們有責任為公義而行動。他們不能託詞以要守法或珍惜他們直接屬靈的使命,而推卸責任不理會保護人民免受國家威脅他們的性命。

  潘霍華一早便意識到自十三世紀開始,人便已逐漸離棄上帝,自把自為;教會仍然嘗試以「宗教」來觸動世俗的人,也因此是死路一條。潘霍華認為解決的答案是一個「非宗教」的基督教,這就是要人投身於在世俗世界受苦的上帝當中。教會不應只全神灌注於「宗教事宜」(religious concerns)(這是指將基督教局限於有限的生活範疇,將救恩放進一個退出的處境之中,人逃到另一個的領域,只在角落中參與宗教活動,只看世界為一個招攬人進入宗教範疇的地方),但其實她必須服事這個世界。

當與受壓迫的人團結一致

  那些尋找啓示以對抗世界上「種族主義者」和「階級主義者」的人,常愛引用潘霍華於一九四二年對他的革命同道和家人所作的聖誕勸勉演說。在這名為〈十年之後〉(After Ten Years)的文章中,他告訴他們評估歷史所發生的事情時,不應從少數有權控制大眾命運的人的命令性立場來衡量,而應該從受害者的角度來衡量。革命者有幸「看世界歷史的重大事情,是從下至上,從被遺棄者、被懷疑者、被虐待者、弱勢者、被壓迫者及被辱罵者的角度──簡言之,就是從那些受苦的人的角度來看。」

總結

  潘霍華的神學是有關「委身」(commitment)和「參與」(involvement)。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要委身於和參與於世界的生活方式之中,並且,這正是上帝自己的方法,這方法上帝已在耶穌基督裡啓示了出來。這排除了以任何「觀眾」式的態度(spectator attitude)來面對這個世界,和任何「規定的和感性的進路」(prescriptive and perceptual approach來處理事工。教會必須重新評估救贖的處境(context)和範圍,以致能建立一個她在上帝對事物的計劃之中,作為一個謙卑(但關鍵性)角色的更為實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