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聖靈在基督奧秘的身體(教會)中的工作

  聖靈在教會的工作﹐有三個大前提﹕
        (一)聖父由於祂的愛、恩典、意旨和永恆的目的,從罪人中揀選分別出來的一群﹐成為教會。
        (二)基督的整個工作乃是把罪人救贖出來﹐成為祂的教會。
        (三)聖靈的工作乃是呼召罪人悔改和信靠基督,並將得救的人與基督聯合成為以基督為首的身體—— 祂的教會。
        在新約時期上帝的新創造工作中,上帝的旨意是要三位一體中每一位格﹐藉其獨特的工作向教會啟示自己。


基督完成祂的贖罪工作之後返回天上,救恩的工作乃由聖靈繼續進行和完成。

        基督在死前應許賜下聖靈給祂的門徒(約十四15-17)。祂復活之後吩咐門徒﹐不要立刻進行為主作見證的工作,而要等候領受那所應許的聖靈(徒一4)。基督升天後,基督從天父領受了聖靈,澆灌在祂的門徒身上。(賽四四3;珥二28,29;徒二33)。


基督身體既離開了地上,聖靈取代基督﹐應驗了對教會所有的應許。

        基督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太廿八19,20;徒三21;太十八19﹔林後六16;林前三16)。基督向祂的門徒保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比祂肉身與他們同在更好。所以現在時刻,基督隨時隨處都與我們同在。


聖靈代表基督,代替基督﹐所以祂為門徒作基督所作的一切事(約十六13-15)。

        聖靈不是來啟示什麼新事,也不是作什麼與基督的教導和工作矛盾或相反的工作。聖靈絕不作任何違背聖經教導的事。任何作出違背基督和聖經的工作的靈﹐都不是來自上帝。
        聖靈偉大的事工﹐乃是榮耀基督。上帝賜聖靈給我們﹐乃是要我們也能歸榮耀與基督。聖靈降臨﹐是要彰顯基督的真理與恩典,不是述說祂自己(約十六13-15)。聖靈沒
有啟示其他真理,沒有賜下另外的恩典,聖靈賜的一切都是在基督裡,從基督而來,和因基督而成就。按照這定律,我們可以察驗出任何靈是否出於上帝。
        「祂把所聽見的都說出來」(約十六13)。聖靈所聽見的﹐就是聖父和聖子有關救贖教會的全盤計劃與目的。「聽見」表示聖靈對聖父與聖子的永恆目的有無窮的認識。
        「祂要榮耀我」(約十六14)。這是聖靈對教會的偉大工作。祂使基督在我們眼中顯為榮耀。我們是基督的子民,聖靈被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夠尊崇基督,祂是教會榮耀之首。
        但聖靈怎樣榮耀基督呢?「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這裡不是說聖靈從基督那裡領受一些祂從前沒有的﹔聖靈是上帝,祂不需要領受什麼。只是因為祂要賜給我們的﹐乃是特別在基督裡的,所以說「將受於我」的。我們不能把屬於別人的東西送給另一個人,除非先拿到那人的東西。祂要把那些事「告訴」我們,「告訴」就是使我們明白。祂要向我們啟示﹐在我們心中啟示,讓我們親自明白和體驗這些事。
        聖靈要告訴我們的是一些什麼事?基督說「將受於我」的事,就是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約一17)。
        聖靈對基督的門徒啟示基督的真理,因為上帝一切的啟示﹐都是由祂賜下。聖靈的默示讓使徒能接受、明白和宣告上帝在基督裡的一切旨意。為了使門徒毫無錯誤地明白和宣告上帝的意旨,聖靈領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再者,聖靈將成聖的恩典與特殊的恩賜澆灌給門徒﹐以向他們顯示基督的恩惠。
        聖靈繼續對信徒顯示基督的真理與恩惠,雖然方法與程度都與受祂默示的使徒不同。基督的真理現今以聖經和講道顯示給我們。我們讀經和聽道時,聖靈打開我們的靈眼,讓我們從所讀和所聽的明白上帝的心意。       


聖靈把基督「所有的」啟示給我們

        耶穌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5)。我們從這節經文可以學到兩點。第一是基督要把祂所有的告訴我們。祂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
        聖父本為上帝﹔凡祂所有的,都是聖子的。「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同樣地,聖父所有的屬性,永恆的聖子基督也同樣擁有。但這些似乎不是這節經文所說「所有的」的意思。這「所有的」是指屬靈的恩典與能力,由聖父自願地交付給道成肉身的基督(太十一27;約三35)。聖父慈愛與恩典的功效﹔祂在永恆中所預旨的﹔使祂的選民進入永遠榮耀的無限權能與良善 —— 這「所有的」一切都交付給耶穌基督。
        這一切原屬於聖父的都已告訴了我們﹐交付給我們。這些 —— 祂的慈愛、恩惠、智慧、謀略和意旨—— 就成了聖子的;這一切交付給聖子﹐以便祂執行中保的工作。
        這些聖父所有的,成為聖子所有的,事實上由聖靈傳達給我們。聖靈沒有把這些直接從聖父那裡交付給我們,而是間接地﹐從聖子交付給我們。因為我們唯有藉聖子才能臨近聖父。所以聖子是「聖父所有的」的寶庫。聖靈從基督這寶庫中把聖父所有的顯示給我們,並用在我們身上。這樣,聖靈完全代替了基督的身體在地上的臨在。
        第二點﹐這句經文告訴我們如何與上帝交通。我們自己不能直接到聖父那裡去,聖父也不會與我們直接交往。我們只能藉著基督才可靠近聖父,因為若不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到父那裡(約十四6;彼前一21)。但若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根本不能藉著基督到聖父那裡去。由於聖父所有的已經交付給基督,由聖靈帶給我們,因此聖靈教導我們如何禱告﹐教我們求什麼。我們的禱告祈求歸到基督,基督帶它們到聖父前。因此,假如我們藐視聖靈﹐輕慢聖靈,我們是觸犯三位一體的上帝﹐藐視祂在愛中特別要達到我們的。這就是為什麼褻瀆聖靈的罪是不可赦免的。
       

聖靈是恩典的靈

        因此,我們應該認識到﹐若得什麼恩典,或在我們身上有什麼恩典的工作,都是聖靈的作為。
        有人說到個人的美德,好像是自己修為的結果﹔其實﹐所有德行都是聖靈的恩典。
        聖靈既是恩典的靈,祂作兩件事。祂要我們認識上帝白白賜予的慈愛與恩惠,以及聖靈在我們裏、在我們身上施行的恩典的工作。因此,我們不要自欺﹐以為不需要聖靈能作出善行美德。


聖靈的任何工作,都是出於祂自己的自由意旨

        聖靈所作的,是因為祂要這樣作。我們可以從聖靈彰顯的一切美善、恩典、慈愛與大能﹐看見祂善良的旨意。聖靈的一切工作都出於祂無限的智慧,以及在祂主權掌管之下,無人能抗拒的旨意(羅九19)。
        聖靈啟示的旨意﹐看起來是可被抗拒的。當向人傳福音和邀人悔改時,祂顯明祂啟示的旨意。但祂隱秘的旨意可能不要這些人悔改。祂沒有定意要賜給這些人悔改的恩賜。因此,拒絕悔改的人,拒絕了聖靈啟示的旨意,但卻完成了祂隱秘的旨意。(賽六9,10;約十二40,41;徒廿八26,27;羅十一8)。
        祂所有的工作也是一樣。對某些人,聖靈光照他們的理性,並使他們感到紮心知罪,但沒有在他們身上作重生的工作,而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對另外一些人,聖靈作了所有的工作﹐直至他們至終完全得到救恩。這是保羅有關聖靈恩賜的教導(林前十二章)。聖靈所賜的恩賜﹐都是出於祂全權掌管的旨意。

問題﹕假如救恩從開始到完成都是聖靈的主權工作,那麼我們就不能為自己得救作什麼。這樣,聖經對我們的誡命、警告、應許和教導有什麼用處?
答案﹕我們務必把握這真理﹕我們身上一切屬靈的好處﹐的確都是聖靈所作成的。聖經告訴我們說﹕「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聖經教導我們﹕「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林後三5,林後九8;約十五5;腓二13)。假如我們說我們裡頭有些良善不是聖靈的工作的話,我們不但破壞了福音,也否定了上帝是唯一良善的﹐和只有祂才可以使我們成為良善。
        但若用這理由作為什麼都不作的藉口﹐是抗拒上帝的旨意。上帝應許我們﹐祂所要求我們作的﹐祂親自在我們身上成就。聖經中有許多例子說﹐上帝命令人作一些他們自己不可能作的事。當他們盡力順服時,就會發現上帝的醫治大能使他們作以前不可能作的事﹔例如,醫治那個一隻手枯乾的人,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以及拿因寡婦的兒子。
        我們的責任是盡力順從上帝的誡命,而聖靈的工作是賜我們能力順從誡命。因此,那些袖手旁觀什麼都不作的人,只說明他們對上帝的事沒有興趣也不關心;因為他們說什麼都不能作,除非上帝的恩典在他們身上作工。一個什麼都不作的人,聖靈也不對他作什麼。
        雖然只有聖靈的工作才使一個信徒蒙恩,但是欲求恩典、聖潔和公義的增長和興盛,乃靠信徒運用他己接受的恩典。我們有手有腳。如要我們的手腳生長健壯,我們必須使用我們的手腳。不用的話,乃是失去手腳的最有效方法。因此,對我們靈命增長有關的事,也是與我們靈魂的永恆福祉相關的事,我們卻懶惰不幹,漠不關心,以為沒有聖靈我們什麼都不能作,這樣不但是無理與愚蠢,而且是危險的。


聖靈的見證是非常重要的,但與信徒的見證有所不同。

        當我們看見和明白聖靈的工作,我們知道有些事非常明顯是聖靈特別的作為,雖然有時聖靈的工作同時也是有聖靈的人所作的工作。
        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約十五26,27)。聖靈的見證有別於使徒的見證。但使徒之能作見證﹐只因為聖靈給他們能力作見證。
        使徒能為基督作見證乃是聖靈的能力在他們身上,是聖靈在他們身上工作的結果(徒一8)。除了通過使徒的見證外,聖靈沒有作出另外的見證。
        那麼什麼才是剛才所說聖靈特別的見證呢?乃是聖靈賜能力給一些人作見證,而這些人知道他們自己能夠這樣做,完全是聖靈先向他們作見證。聖靈藉使徒向世人作見證的偉大方法之一﹐乃是賜給使徒有施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聖靈賜能力給使徒,使他們藉著講道、受苦和聖潔去為基督作見證,並不斷地為基督的復活作見證。但世人不認識這是聖靈的工作和見證。但這都是祂的工作,正如希伯來書二3,4節所說一樣。當使徒們講道和施行神蹟奇事時,聖靈與他們同作見證。

淺談「修道運動」發展史


修道的禁慾主義是起因於反對教會逐漸世俗化,在三、四世紀時興起。而更早的潛伏因素是在君士坦丁統一教會及帝國前,因基督教的寬柔政策,所以教會水準偏低、會友素質不齊。當時一些人走出來,注重屬靈生活,退居大漠。『隱士』的希臘文是「沙漠」、『修士』的希臘文是「獨自」,此二詞成為敬虔的象徵。他們持守貧窮、聖潔、順服的誓言,每天祈禱、工作,有些甚至向外傳福音。

重要人物:

安東尼(Anthony

人修道方式的代表。他來自埃及,原是農民。對亞流派爭論有影響力。275年開始二十五年的與世隔絕生活。305年時,廣收門生。

在君士坦丁大帝悔改後,教會湧入人潮,而面對世俗化的衝擊,因此此時許多人如同安東尼一般,退居大漠、成為修士。

帕科繆(Pachomius

團體修道方式的先驅。他曾是一位軍人,於325年開始接受修道主義,因其反對極端主義─個人獨自隱居的方式。故他開設第一所共同生活的修道院,。管理方式類似軍隊的組織中的規律。

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使東正基督教及修道禁慾主義之關係和諧。他認為修道主義是正統基督教的表現,將修道群與教會距離拉近。也是第一位提供醫療及教育服務的修道士。神學貢獻是與亞流派的基督論作出抗衡。因其許多社關組織、及個人聖潔生活,故教會歷史中他與NazianzusNyssa的貴格利獲稱『加帕多家教父』。

重要修院:

本篤會(Benedict of Nursia

有「西方修道主義的族長」之稱。建立十二間修道院,建立『聖本篤準則』(Rule of St.Benedic)以改革修道運動。其修道生活較中庸,本篤修道院在黑暗時代向異族傳遞文化有很好的果效。

克呂尼(Cluny

克呂尼修道院帶動的修道院改革運動影響極大,如十一世紀貴格利推行的教宗全面改革,甚至第十至十二世紀的期間所有的改革都可以稱為克呂尼改革運動。接受任何種類、方式的捐獻,修道士專心追求靈性經驗。不受任何人的控制,包括國王,他們只對教皇負責。他們並有能力從事各種社會的改革,故許多修道院都根據此模式建立、聯合。

克呂尼運動似達成的目標:回復本篤修道團嚴格的規矩。培育個人屬靈的生活,減輕修士的勞動量。發展崇拜的宏偉儀式。建立有效的經濟組織,擺脫世俗的控制。可是因其富裕、與社會友善的關係使得另一群人去尋求另一種更為樸素和原始的途徑。

西篤會(Cistercians

是最出名的苦修團,市對克呂尼修道主義的一種反動,其著重先知精神多於權力,強調勞力多於學術,認為工作就是禱告,故成為農業發展的先驅者。在十二世紀末有530所西篤會修道院成立,在之後一百年內有150所成立。最有名的修道士是克勒窩的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是中世紀神秘主義的代表者。為最極端的西篤會修士待己甚嚴,品行道德崇高、熟悉聖經、愛心熱切、指責罪惡、被視為「歐洲的良心」。

重要募緣會士修道團(Mendicant orders):

走出修道院,將福音傳給普通人,依靠百姓的賑濟和捐獻,被稱為修道,又稱托缽僧(Mendicant orders)。此類有兩派:

方濟會士(Franciscans

1209年於亞西亞的法蘭西斯成立的小行乞僧團。以馬太福音十章7-9節為個人委身的座右銘,傳講天國訊息。定訂類似使徒清貧生活的簡單規律。基本要求:絕對清貧、不擁有財產、不在主教允許前私自傳教、不在神學問題上爭辯、『與仇敵復和』的觀念使世人稱頌。與動物關係亦好,其『敬虔』、『真摯善良』為日後人們的榜樣。

道明會士(Dominicans

創始人為西班牙人道明。為改革亞爾比根派的信徒,他招聚有志於追求知識學問、向異教、異端傳福音者一起來傳福音,成為教會宗教裁判所的先鋒。因為其目標,所以在大學教育中受到肯定、學術上享有聲譽。

其他中世紀較小的修會團:

聖衣會(Carmelites

極端苦修主義的規則,守清貧、獨居和素食。十六世紀後期,神秘的亞維那的德勒撒,進行改革,使聖衣會重回默想、宣教和神學研究。

奧古斯丁團(Augustinian order

以『聖奧古斯丁規條』所辦的修會。這規條的彈性讓奉行的人可以因應環境使用。奧古斯丁團與醫院有特別的連繫。最出名的修士是馬丁路德。

慈善武士團(Knights Hospitals

起源不明,但在十一世紀末為照顧病者,款待旅客與十字軍,組織團武士來保護旅客,後來發展成為正規的軍隊。十二世紀很多成員加入十字軍。1291年,他們戰敗,逃往羅德島,被稱為羅德島武士。1530年查里五世將馬爾他的主權教給他們,故被稱為馬爾他武士。1798年拿破倫奪得馬爾他後,慈善武士團即進入一種不穩定的景況,直至今。

聖殿武士團(Knights Templars

1118年為保衛耶路撒冷,對抗回教徒而成立的武士修道團。影響力極大,所多基督教國家都有其成員,他們得到大量的捐輸財富,儲存於巴黎和倫敦「聖殿」中,故建立可靠銀行家的美譽。常與慈善武士團發生衝突,於1312年被控不道德、迷信、信奉異端,故在維也納會議中被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