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日 星期六

加爾文對自由意志的立場

    加爾文說哲學家對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還是持樂觀的看法,因為他們認為人的靈魂有理智,而自由意志是受理智控制的。據加爾文說這些哲學家認為理智使人能做最好的決定。若慾望順從理智就有美德,但若慾望順從感覺就淪為私欲而犯罪或做錯決定。這看來好像人有一半的機會擇善,也有一半的機會擇惡,但這些哲學家卻重申理智能馴服和逐漸克服感覺。

 

    至於自由意志,它就是上面所說的“慾望”, 是處於理智和感覺之間,完全擁有自主權和自由,可以選擇順從理智或屈服于感覺的誘惑。加爾文說雖然哲學家根據經驗不否認人的理智在統領人時所遇到的困難,但他們仍然主張人有選擇行善或行惡的能力,意思是人要行善或過正直的生活都在於人自己的選擇。換句話說,內住於人理解力中的理智就足以引領人行善,因為自由意志是受理智控制的,而且是自由的,所以就能勝過感覺的誘惑,順服理智的帶領。

 

    簡單的說,加爾文筆下的哲學家在經驗上雖然面對人理智上應用的困難,可是他們還是堅持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還是能“自由”地做擇善的決定。那早期的教父對這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是不是也同意這些哲學家的看法呢?

 

    加爾文說所有神學家都承認:人的理智深受罪的影響,人的意志也被惡欲俘虜。但有些神學家卻高舉人的能力,一方面是不要被同時代的哲學家譏笑,因為當時代對自由意志的看法是樂觀的;另一方面也為了不使肉體生來不想行善的人懶於行善,所以他們教導說:上帝悅納樂意行善的人;只要惡人願意,他隨時都可以選擇做好人;若我們不盡本份,就無法蒙恩;我們負責動手,上帝必定成全;我們負責獻上自己所有的,上帝必補足我們所缺的。但加爾文說這些都是錯誤的教導,因為他們的看法與當時的哲學家極為相似,認為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還是能擇善。

 

    不過奥古斯丁卻獨排眾議,堅持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是“非自由的”,因為人的意志被私欲捆綁,失去了自由,成為罪的奴隸。[47] 意思是人的意志無法掙脫罪的捆綁。所以,人在沒有上帝恩典的幫助下,就只有擇惡的唯一選擇。因此,當奥古斯丁說人只有不行義的自由時,似乎就在嘲笑“自由意志”這個空洞的術語。

 

    簡單的說,雖然教父知道罪對人性的嚴重敗壞,但教父對因罪失去“自由”機能的“自由意志”還是持與哲學家類似的看法,認為人還是能憑其自由意志擇善。但只有奥古斯丁在眾人都支持被罪捆綁的自由意志能擇善的情況下,毅然獨排眾議,把自由意志這頭猛獸殺死,完全否定了它的“自由”。

 

    縱觀以上對加爾文人論的討論,可以明顯看出加爾文對自由意志的立場。加爾文認為墮落前的人有意志的自由擇善,可是墮落後的人,其自由意志雖然沒有完全消失,但卻被罪捆綁而失去了“自由”的機能,無法擇善,也無法避免行惡。其實,加爾文對自由意志這樣的看法跟奥古斯丁對自由意志的立場是一致的。

 

    爲甚麼加爾文要採取這種否定自由意志能“自由”擇善的立場呢?加爾文否定自由意志的目的是要否定善行能使人稱義的可能,因為沒有“自由”擇善的自由意志使人無法遵守律法而因律法稱義,而且加爾文說人是不可能遵行律法的。這其實是在反駁當時經院神學家和羅馬天主教會對救恩論的看法,即人能因自己的善行稱義得救恩。這也跟當初奥古斯丁為反駁伯拉糾而堅決要消滅自由意志在救恩里的角色一樣,因為伯拉糾聲稱人無原罪可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和能力選擇善,救贖恩典是基於人的自由意志,人可以自己的能力扭轉犯罪的意志而得到諸罪的赦免。所以,加爾文也採取奥古斯丁的立場,邊緣化自由意志的機能,使人的救恩不是在於人自由意志的“決定”,抑或行使自由意志擇善結果的善行來賺取救恩。這是加爾文對自由意志的看法,即否定了自由意志就否定了人的決定、人的選擇、人的主權及擇善的善行結果。

 

 

 

加爾文對人墮落後的情況之看法

    加爾文解釋說人因不順服上帝的話而墮落了。上帝把果樹放在伊甸園的目的是要試煉亞當的順服。上帝在分辨善惡樹上的警告,是要試煉亞當的信心。

 

    那亞當有通過試煉嗎?亞當顯然沒有,因為亞當不順服上帝,藐視上帝的話和上帝豐盛的供應,并要與上帝同等。加爾文說其實上帝確實有賜給亞當站穩的能力,可惜亞當卻主動敗壞自己,所以亞當的跌倒是他自己的選擇。這使亞當從起初的善良和聖潔的本性墮落了。人本性的墮落和敗壞就是加爾文所說的原罪。所有的人類就是繼承了亞當的墮落和敗壞。這墮落敗壞了人所有的部份,包括理解力和意志的機能。

 

    加爾文認為這理解力在人墮落前能分辨是非,明白天上的事及世俗的事。可是,人墮落後,理解力被罪敗壞了,但并沒有完全喪失其機能,人還是有領會事物的能力,有某種與生俱來尋求真理的慾望,但人的理解力卻不再靈敏,也無法持守正道,并容易迷失方向,對尋見真理無能為力,也不能辨別哪些它應當明白的事。這是理解力對真理、天上事的理解的限制。至於地上世俗的事,人還是有與生俱來的理智和理解力,這是上帝特殊的恩典。上帝將自然的恩賜(Natural gifts)賜給敬虔和不敬虔的人。上帝的靈不單住在信徒心中(羅8:9),同一位聖靈也按照受造物的屬性充滿、感動,并賞賜生命給他們,白白賞賜給他們才能。這是上帝普遍的恩典(General grace),為要彰顯上帝白白特別的恩典和上帝完全的自由。意思是人對天上的事模糊,但對地上的事卻因上帝普遍的恩典而精明。

 

    對於意志,雖然哲學家認為人能通過自然的本能去尋求善,但加爾文認為人墮落後人的意志不再有可能自由地擇善。雖然人本能地渴望善,但人仍然沒有選擇善,因為人處於罪的權勢之下,人的意志無可避免地受到罪無法掙脫的捆綁。意思是人的自由意志在人墮落後因罪而不再“自由”。

 

    既然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在罪的捆綁下喪失了應有的機能,因此,加爾文認為人的沉淪敗壞,即罪,就不是上帝的作為,而是人自己本性的墮落。意思是罪不是人受造時的本性,而是人墮落後的本性。所以,加爾文說人就繼承了亞當墮落的本性,被罪污染,但這敗壞不是源於肉體或靈魂本身,而是因為代表全人類的亞當喪失了上帝所賜予的眾恩賜,使人在亞當墮落后所擁有的就只有亞當的墮落本性。因此,人墮落的本性是與生俱來的,但不是受造時就有的。加爾文說“與生俱來”是爲了要避免人說人會墮落是因為自己的惡行造成的,以強調人在出生之前就已經是墮落敗壞的了,因此人無法靠自己的任何行為來除掉這個墮落本性。這樣的教導使罪不是源於上帝,而是人自己墮落的本性造成的。

 

    簡單的說,擁有自由意志有擇善能力的人卻做了不應該做的選擇,即不順服上帝,結果人的本性墮落了,被罪污染。這解釋了人為何會從美好的景況中墮落。這樣的墮落使人的自由意志被罪捆綁而不再有“自由”擇善。換句話說,人在墮落前的自由意志是自由的。可是人墮落後,自由意志的“自由”卻被罪捆綁而失去了“自由”的機能。

 

 

 

 

加爾文對人墮落前的情況之看法

    加爾文認為需要討論人被造前的情況,使人無法為自己的錯誤辯護找藉口責怪上帝所造的人有瑕疵,若人這樣做的話,他其實是在侮辱上帝。所以,加爾文重申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創造物中最能彰顯上帝公義、智慧和慈愛的最高貴傑作。

 

    這最高貴的人是由身體和靈魂所組成。其身體(屬地的)彰顯上帝的榮耀,靈魂(屬天的)則彰顯上帝的形象。在創世記1:26上帝說要按照祂們的“形象”和“樣式”造人,加爾文說“樣式”只是進一步解釋“形象”而已。所以上帝所創造的人的“形象”,按加爾文的解釋“形象”是指人靈魂內的正直和良善。而靈魂就有兩種不同的機能,即理解力和意志。理解力就是分辨事物以決定值得去做或不做的能力。它是靈魂的嚮導和管理者。而意志則指選擇跟隨理解力所做分辨的執行能力。換句話說,理解力是分辨的能力,意志則是自由做選擇的能力。意思是理解力分辨了,意志就決定選擇要不要執行。 

 

    因此,在正直的景況下,只要人願意,就能藉著上帝所賜的自由意志站立得住,獲得永生。意思是人在當時對善惡的選擇是完全自由的,甚至他的心和意志也是完全正直的,且他全身上下都合作無間地幫助他順服上帝的。所以,亞當被造時,他有堅強的意志和極高的地位,靈魂的各部份也都是正直的,他的心智也公正而堅固,他的意志也擁有擇善的自由。

 

    簡單的說,上帝所造之人是完美的。在人墮落前,人的理解力可分辨正直和良善,也有自由意志擇善。人的意志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完全自由的。

 

加爾文與自由意志

「加爾文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因此遭受許多人的質疑。」

 

A.質疑1

 

「人如果沒有自由意志,罪就不是罪。因為犯罪不是我自願的,也不是我選擇的,而是天生的原罪。因此,人有自由意志,才能確定人有罪。」

 

加爾文的辯護:

 

罪不算是天生的,因為上帝創造人的時候,人的本性是『善』的。因此,罪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選擇的,而是延續的。罪是延續亞當的罪,也就是『原罪』的教義。雖然人延續亞當的罪,但同時也有人不在罪惡當中,加爾文說:『有些人沒有留在罪惡的權勢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憐憫。』

 

我們無法知道誰被上帝憐憫,誰被上帝遺棄,所以我們不能定義誰有罪、誰無罪,只有上帝能定義。所以,不管我們有沒有自由意志,我們只能先假定:『我們都是有罪的』。對上帝敬畏的人,誰敢在上帝面前說:『我自己無罪』呢?

 

B.質疑2

 

「人沒有自由意志,上帝對人的獎賞與懲罰沒有意義。除非人有自由意志,上帝的獎賞與懲罰才有意義。」

 

加爾文的辯護:

 

普遍觀念:『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擁有這樣的觀念,人才會願意行善,才有公平正義。如果沒有自疑意志,人也不必行善,因為沒有善報,也沒有惡報。除非人有自由意志,上帝對人的獎賞、懲罰才有意義。所以我們一般的理解稱為『功德論』、『因果論』,例如奉獻多,上帝的祝福多;壞事多,上帝的懲罰多。但現實卻不是如此,常聽到的一句話:『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因此,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念,或許需要再深思。

 

基督教並不教導『功德論』、『因果論』,而是教導『耶穌基督白白的恩典』。耶穌著名的一句話:『我來的目的不是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現代中文譯本,可2:17

 

什麼是『白白的恩典』?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上帝沒有照你應得的報應你,而是賞賜你不應得的恩典,你若誇耀自己的功勞就是離棄恩典。』

 

因此,基督教不教導『功德論』,而是教導『上帝白白賞賜的恩典』。所以,人有沒有自由意志不重要,因為我們無法靠自己得到恩典。

 

C.質疑3

 

「人沒有自由意志,那上帝的誡命、應許、勸勉、指責就沒有意義。」

 

加爾文的辯護:

 

敵對加爾文的人說:『誰會相信上帝將律法賜給木頭和石頭呢?』

 

意思是說,上帝的律法賜給人類根本沒用,就像對牛彈琴一樣。因為我們沒有自由意志,無法靠閱讀聖經、聆聽講道,就能改變自己、得到恩典。因此,聖經的誡命、應許、勸勉、指責根本沒有意義。

 

加爾文認為上帝用兩種方式在人心中運行:『1.聖靈內住的運行。2.真理外在的運行。』

 

聖靈內住的運行,就是上帝親自感動我們,不透過任何外力。真理外在的運行,就是藉著聖經、見證、佈道,感動我們的內心。但內住的運行及外在的運行,兩者是同時作用,因為上帝要如何引領人,往往超乎人的想像。

 

對上帝敬虔、重生的人,認為上帝的律例提醒我們要悔改、順服、聖潔等等。但對邪惡之人來說,他們認為上帝的律例充滿不公平,且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上帝吩咐我們無法做的,是要我們知道我們要向上帝求什麼。』

 

成為一個基督徒很難,讀聖經也很難,行出來更難。所以,上帝的誡命看似很難或沒有意義,但卻引領我們仰望上帝的憐憫,求上帝加添能力讓我們向前奔跑。

 

加爾文如此說:『信徒是被動地順服上帝,因信徒的力量來自上帝而不是自己。』

 

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件事,無論有沒有自由意志,我們都是被動的順服,如果沒有上帝的力量,我們前面的道路寸步難行。

 

D.加爾文最終結論:

 

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選擇乃是出於本性,擇善卻屬乎恩典。除非有上帝的幫助,否則人無法作戰、得勝。』

 

意思是說,我們的本性只能選擇『大惡或小惡』,選擇『善」是上帝給的恩典,所以人無法行善,只能靠上帝的幫助。因此,我們在自由意志中找『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們無法靠自己的意志與上帝合作。如果我們的意志有『善』,這一切都是上帝憐憫的恩典。

 

老實說,人是否有自由意志,無法用有限的智慧釐清。因為看起來是我們的意志,但又不是我們的意志。因此加爾文提醒我們:『上帝引領人行善的思想、意志,以及努力也是我們的,只要我們明白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

 

我們能行善,確實是我們的意志,也是我們所行的。但要進一步明白,我們的意志仍是出於上帝。

 

E.生活小點心:

 

在教會服事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上帝的恩典,我們才有能力服事。因此,如果有人不願意服事,或是服事動機不純也沒關係。或許上帝的靈還沒感動他,我們也不要強迫或勉強他人服事。我們只需要回頭看看自己,是否把服事的榮耀歸在自己身上,搶走上帝的榮光。

 

蕭泰然老師的音樂總是感動許多人,他認為音樂的恩賜是上帝給他的,他只是回應上帝的呼召,用音樂讓更多人認識上帝,用音樂讓更多人愛上台灣這塊土地。所以,我們行善的自由意志也是上帝給的,我們只要盡力回應上帝的呼召與使命,將榮耀歸與上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