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

聖靈與基督的人性

 

        聖子的特別工作﹐是將人性與祂自己結合而成為人,這都不是聖父或聖靈的工作。聖子親自成為人﹐來到世上過人的生活。(約一14;羅一3;加四4;腓二6,7;來二14,16)。

 

一個位格,兩個屬性

 

        聖子穿上了人性﹐結果是祂的人性與神性結合在祂一個位格裡﹐永不分開。甚至當基督在墳墓裡祂人性的靈魂離開祂人性的肉體時,其神性與人性也沒有分離。基督的靈魂與肉體的結合的特性是,祂的性格並不因靈魂離開肉體而被破壞。換句話說,祂不是一個本性兩個位格,而是一個位格有兩個本性,一是人性,一是神性。

由兩個本性結合在聖子的一個位格內﹐不是說人性獲得神性的屬性。人性方面並沒有變為全知或全能,而神性方面也沒有獲得人的特性。神性仍然保持全然神的本性,絕不曾沾染任何一些人性;而人性也保持完全人性,也絕沒有變為任何的神性。因此,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呼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我們不應認為祂的神性離棄祂的人性,只不過是在那個時刻,祂的神性從祂的人性收回光和安慰。於是,作爲真正的人,基督真實地爲祂子民的罪受苦。

        另一個例子是在馬可福音(可十三32)。「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有父知道。」我們不要以為聖子雖然是上帝也不知道那日子與時辰。這裡說的是祂的人性不知道,因為祂的神性沒有把這日子與時辰啟示給祂的人性。

        基督升天後,上帝賜給祂啟示,叫祂把啟示指示使徒約翰(啟一1)。上帝賜祂這樣的啟示,是對人子的賜給,而不是對神子的賜給。

        因此,基督的人性在任何方面都沒有帶著神性,其神性是自由運行,隨意對人性啟示屬上帝的真理,賜給安慰與力量,或者收回這一切。

 

聖靈的特別工作

 

        在神格中的聖靈位格﹐乃執行上帝一切計劃的那位。祂是聖子的靈,也是聖父的靈。祂從聖子和聖父而出﹔聖子所作的一切,聖靈也作,包括聖子人性的一切作為。保羅告訴我們聖靈乃是聖子的靈(加四6)。

        我們已經看到,三位一體中的三個位格是不能各自分開的。一個位格所作的,其他兩個位格都有份參與。因此,聖靈的工作,聖父和聖子也作。一個位格不可能與另兩位分離而作甚麼事。因此,在任何上帝的工作中,我們必須承認天父的權柄,聖子的慈愛與智慧,以及聖靈的能力﹔這不是說他們各自的作為,而是整個神格的工作,通過選派一個位格作獨特具體的事工。話雖如此,我們必須強調,每個位格仍有其個別獨特的工作,這些是一個位格自己的作為,不是其他兩個位格的。例如,只有聖子降世為人,聖父與聖靈沒有降世為人。所以﹐聖靈在教會的元首主耶穌基督身上,有特別的工作。讓我們看看這方面﹕

 

聖靈在基督的人性中的第一件特別作為是使童女馬利亞懷孕(來十5;二14,16;太一18-20;路一35)。

 

        聖靈藉著「降臨在她身上」施行這神蹟。聖經中對聖靈工作還有類似的描述,如在徒一8記載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大有能力作大事﹔在這以前﹐聖靈並未賜下這能力。

        馬利亞因著聖靈懷孕的神蹟﹐是聖靈的創造之工。這與創造天地,從無到有的創造不同。這次的創造﹐用了童貞女馬利亞的實質,造出基督的人體來。

        這樣創造的必要性有幾個原因。第一,上帝要守祂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將有一位彌賽亞是他們的後裔,要從他們生出來。

        聖經裡第一個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是必須成全的。基督必要道成肉身(約一14);祂必為女子所生(加四4)。按肉體說,基督必是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祂也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

        耶穌的家譜記載在兩卷福音書﹐是很有必要的,確認上帝必定成全祂的應許。

        此必要的原因﹐是主耶穌必須成為跟我們人性完全一樣,除了無罪之外。唯有如此我們的罪才可以歸到祂身上(來二14;羅八3,4)。

        因此,在馬利亞胎中的基督人性,乃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以祂的大能從馬利亞的身體中創造了基督的肉身。

        從這偉大的真理中我們必須認清幾點﹕主耶穌基督不是聖靈的兒子。基督的人性與聖靈的關係乃是被造者與創造者的關係。基督被稱為上帝的兒子乃只是對聖父而言,因為只有基督才是天父永恆中獨生的兒子。基督為聖子的身份﹐是指著祂的神性而言﹐而不是祂的人性。不過﹐上帝的兒子穿上了人性。祂整個位格是上帝的兒子,是真神也是真人。

        聖靈創造基督人性的工作與聖子穿上人性﹐將其人性與神性聯合的工作﹐是有所不同的。聖子沒有創造祂自己的人性,祂只把人性與神性結合起來。所以只有聖子道成肉身,聖靈並沒有道成肉身。

        基督的人性在童女馬利亞胎中成孕是一霎而成的創造神蹟,此後這人性在馬利亞的胎中漸長。還未與神子聯合之前,耶穌基督的人性是不可能存在的。當人性霎時被創造,「道」就「成了肉身」﹐耶穌就「為女子所生」了(約一14;加四4)。

        使童女懷孕生子這工作﹐為何歸因於聖靈又歸因於童女馬利亞?因為聖經早有清楚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懷孕」這個字也用來描述其他婦人的懷胎(創四1)。使徒信經卻宣稱﹕耶穌是「因聖靈感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要明白使徒信經這句話,我們必須理解﹕聖靈藉著祂的大能創造了基督的人性,所以基督耶穌是「因聖靈感孕」的。童女馬利亞在這工作上是被動的,因為基督的身體是從她的實體被創造出來。

        馬利亞是與約瑟訂婚後才懷孕耶穌。這有幾個原因。她與約瑟訂婚表示她的純潔無暇得到保障。上帝用約瑟照顧她和出生後的嬰孩。與約瑟結婚保護基督不受可能出現的閑言誹謗,詆毀耶穌是私生子。後來當耶穌藉祂行的神蹟奇事證實祂是誰,祂的母親便可為懷孕耶穌這神蹟作證。在此之前,可能沒有人相信她。約瑟既是耶穌的地上「父親」,就可以按照家譜說明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這樣,上帝對亞伯拉罕與大衛的應許都得以成全。       

        馬太記錄約瑟的家譜;路加記錄馬利亞的家譜。路加沒有提到馬利亞的名字,但家譜是從她的父親希裏算起(路三23)。

        由於聖靈的大能奇妙地創造了基督的身體,就為基督聖潔的靈魂預備了最適合的居所。

        最後,雖然基督成為有罪肉體的樣式,正如我們因罪的緣故身體會有疾病和軟弱,但基督自己是沒有罪的。祂雖曾經歷困苦、悲痛和哀傷,且受饑渴和困乏之苦,但是他沒有疾病。祂是絕對自由的,不受任何疾病的捆綁。

 

聖靈在基督事工上的作為

 

        當聖靈霎時刻在童女馬利亞胎中創造了基督的人性,便立刻使之聖潔,並按照這人性的容量﹐充滿了當得的恩典。

        由於不是從人的世代繁衍出來,因此基督沒有遺傳的罪性。聖靈的臨在﹐使祂的人性充滿一切的恩典(賽十一1-3;來七26;路一35;約三34)。

 

 

聖靈另一個在基督人性裏的特別作為﹐是使基督能夠施行祂要作的一切事工。

 

        基督是人,祂用自己的理性和其它心靈的能力,身為「一個從婦人所生,在律法之下」的人﹐過了充滿恩典的一生。祂的神性並沒有代替了祂人性的靈魂。祂是個完全人;祂好像其他任何人,受自己理性的引導去做要做的事(路二40)。像其他一般的小孩,祂漸漸長大(路二52)。當祂的身量增長,祂的靈命、智慧也跟著漸漸增長,並上帝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這一切都在以賽亞書(十一1-3)有記載。基督在恩典與智慧上的

增長﹐乃是聖靈的作為。

        基督的人性使祂有能力學習以前不知道的新事物(可十三32,來五8)。這也是聖靈的作為。

 

為要使基督能完美無缺地完成祂在世上的任務,聖靈對祂作特別的恩膏,賜祂異常的恩賜和能力(賽六一1;路四18,19)。

 

        基督很少運用祂作君王的權力,不過在祂指定、差遣使徒們這事上﹐可以看到這一點。

        基督作爲祭司的責任集中在祂的死,「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五2)。

        祂的先知責任在祂一生的生活和事工中施行出來(羅十五8;申十八18,19;徒三23;來二3;約八24;賽十一2,3)。

        祂被聖靈授予特別的恩賜,使祂能執行先知的工作。這事在基督接受水禮的時候顯明出來。當時祂接受一個看得見的誓約,要祂承擔教會先知的職分。這也是對其他人作證﹐祂的確是被上帝所呼召和差派去承擔這職位的(太三16,17)。

        祂開始了祂公衆性的事工,全心全意地事奉。在此之前,祂只間或彰顯神與祂同在(路二46,47)。在此之前,祂只是在靈裏變得強壯(和合本譯作「強健起來,充滿智慧」)(路二40)。可是在祂受洗的時候,祂乃是被聖靈充滿(路四1)。

        從此以後,祂一直被聖靈充滿,因為上帝賜給基督的靈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同時基督也可以說「耶和華和 祂的靈差遣我來」(賽四八16)。基督被差遣﹐是得到聖父全權的支持和充滿聖靈所有的恩賜和能力。

        由於聖靈使基督能施行神蹟奇事,藉此肯定和印證祂的事工(徒二22;路十一20;太十二28,31,32;可六5,九39;路四36,五17,六19,八46,九1)。在這些神蹟中,聖靈為耶穌作證﹐祂是神的兒子(約十37,38)。

 

在基督的工作、受試探、順服和受苦的過程中,聖靈引導、安慰、支持和加添能力給祂。

 

        基督接受水禮之後,被聖靈引領到曠野被試探(路四1)。聖靈引導祂開始對抗和征服魔鬼。我們傳福音時,聖靈也會引導我們經過這樣的操練(可一12;太四1;路四一)。基督藉著聖靈而勝過魔鬼的試探。祂完全打敗企圖阻繞祂工作的敵人。從被試探的地方回來,基督滿有聖靈的能力﹐開始祂傳揚福音的事工(路四14,18,22)。因此,基督的一生從開始到末了,無論是備受試探、遭遇困難和在受苦受難的時刻﹐都獲得聖靈的引導、堅強和安慰(賽四二4,6;四九5-8;五十7,8)。基督的人性從祂的神性所自由接納的一切﹐也是聖靈的作為。

 

基督藉著聖靈將自己獻給上帝(來九14)。

 

        基督自己分別為聖、成聖,將自己獻給神作贖罪祭(約十七19)。基督自己甘願去客西馬尼園。這行動象徵把羔羊帶到會幕門前獻祭。在客西馬尼園內,基督把自己交出來﹐好像要被殺的羔羊一樣。祂把自己獻給上帝,大聲哀哭和流淚(來五7)。

        聖靈一直加添基督力量和支持祂﹐從祂受羞辱、受痛苦直至祂把靈魂交出來的死的時刻。基督之死不單單是為我們的罪所受的刑罰,而且也是祂的順服至死,藉著永恆的聖靈﹐真正把自己獻給上帝作為祭物。這就是為什麼祂的死和受苦大有拯救罪人的功效。

 

在耶穌基督的一生中,聖靈的首要恩典,彰顯在祂身上。

 

        在基督身上我們看見的首要恩典﹐乃是愛世人和憐憫罪人(加二20;來五2;約三

16;多三4-6;來十二2;參創廿九20)。聖靈更感動祂﹐彰顯祂對神的榮耀有說不盡的熱心與大愛。這在兩方面表現出來﹕一方面是祂彰顯了上帝的公義、聖潔和非常恨惡罪惡(詩四十6-8;來十5-7;羅三25)。另一方面是祂的恩惠和慈愛的作為(羅三24-26)。

        進一步的主要恩典﹐乃是祂聖潔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腓二8;來五7,8;加四4)。

        還有一個主要的恩典乃是祂對上帝的信靠,藉著火熱的禱告、哀哭與懇切祈求,提醒上帝他自己的應許,這應許關乎主自己﹐和祂用自己的血來作印記的約(來二13)。在這關鍵時刻,祂得到聖靈極大的幫助,戰勝敵人對祂殘暴的打擊。因此,當祂經歷那可怕的試煉時,雖然不得不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詩廿二1,9-11),但祂對上帝的信心與依靠勝過了這一切。祂的敵人責罵祂(詩廿二8;太廿七43),但祂的信心仍然堅定不移﹐正如以賽亞所預言一樣(賽五十7-9)。

        基督的受苦與受死乃是印記﹐要確認上帝的約。祂所流的血是「立約的血」。祂流血是為了讓這約的一切福分臨到神所揀選的人身上(加三13,14)。基督把自己獻祭,有三件事我們必須知道。

        第一是基督自由自願地把自己獻給上帝﹐為我們的罪作贖罪祭。祂甘心情願地接受人對祂的羞辱和虐待,被以莫須有定罪,然後按律法當作罪犯處置。由於祂位格的尊嚴,因此祂甘心情願的奉獻使祂的受苦與受死發生贖罪功效。沒有甘願的獻上,祂的死亡與流血將不足以為贖罪祭。

        由於基督的順服,使祂的捨己成為「馨香的供物和祭物」(弗五2)。上帝是那麼喜悅耶穌基督那高貴和榮耀﹐滿有恩典與順服的行為,因此上帝對基督所救贖的人也聞到安息的馨香。上帝不再向他們發怒﹐不再咒詛他們。上帝對基督順服的喜悅﹐超過祂對亞當的罪與叛逆的不喜悅(羅五17-21)。因此,不是基督的身體受苦或按律法刑罰所受的苦構成贖罪的功效,而是祂的順服。基督順服上帝的旨意,自願犧牲自己作為贖罪的獻祭,才是使上帝與人和好的最大緣由。

        基督所作這一切,都是祂人性的作為,因為聖靈使祂能夠這樣作。所以基督是「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上帝」。藉著同一聖靈,基督得以分別為聖,作為我們完全的大祭司。

 

基督死後在墳墓裡聖靈對祂人性的特別作為。

 

        我們必須記得,就算已經死了,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也沒有分開。然而當基督捨己死亡時,祂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祂天父的手裡(詩三一5;路廿三46)。天父在其永恆的約中,應許照顧和保守基督,甚至到祂死後;並將生命的道指示給祂(詩十六11)。因此,縱然在其位格中仍然合一,基督人性的靈魂離開,交在天父的手裡得到特別的照顧,直至天父再將生命之道指示給祂的時刻。祂的聖體在墳墓裡,也得到聖靈同樣特別的照顧。因此,偉大的應許得以實現,祂的靈魂不至被撇在陰間,也不叫神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徒二31)。

 

聖靈在基督復活中的特別作為

 

        首先,聖父的工作是把基督從死的拘禁釋放出來,因為律法已經成全,公義已得彰顯 (徒二24)。其次,聖子的工作是祂自己從死裡復活過來(約十17,18)。

        雖然人的邪惡把祂的生命奪去,但假如沒有祂的允許,人沒有權柄或能力這樣做。人絕不可能違背基督的旨意去殺害祂。       

        因為公義已得彰顯,聖父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但基督也使祂自己從死裡復活。祂愛的行動、關懷及能力從祂的神性流灌到祂的人性中﹐使祂取回自己的生命。

        第三,將基督的最聖潔靈魂與祂的身體再次結合﹐乃是聖靈特別的工作(彼前三18)。同樣藉著這位聖靈,我們將從死裡復活(羅八11)。保羅並強調說﹐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大能,也同樣地在基督裡重生我們(弗一17-20)。

 

聖靈榮耀基督的人性

 

        聖靈使基督的人性配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基督的人性被榮耀了﹔同樣地﹐將來所有信徒的身體都要傚法祂的得榮。聖靈使基督的本性聖潔,現更使之成為榮耀(約壹三2;腓三21)。

 

聖靈另一重要工作乃是為基督的位格作證,證明祂的確是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約十五26;徒五32;來二4)。

 

        為什麼上帝要賜給使徒藉著聖靈施行神蹟的能力呢?原因是為基督作見證,證明祂的確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如此地承認祂﹐高舉祂。

        基督也預言有許多人會問基督在哪里,要尋找祂。但人會對基督的復活與所在散佈謊言(太廿四26)。

        有人會認為基督在曠野。許多修道士以為並教導說﹐只有在曠野無人之地才可以找到基督。

        也有別的人會教導說﹐基督在密室之中。「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這裡有著深奧的教訓。希臘原文「內屋」這個字是指房子內的密室,那是儲藏糧食和酒料的房間。那麼為什麼會在這樣的房間內找到基督呢?後來羅馬天主教就有這樣的教導。因為天主教相信領聖餐的餅和酒會變成真的基督的身體與血,所以在儲藏這些已經成為基督聖體寶血的房間可以找到基督。這是天主教的想像。有關這類說法﹐基督說﹕你們不要信他們。不要讓他們使你信這些胡言。

       

        我們在這裡學到如何認識基督。我們必須認識祂﹐認清祂的人性﹐才能以純真的愛愛祂。我們必須知道﹐聖靈使基督的人性變為榮美的人性。感謝主﹐在基督的一個位格中﹐神人二性榮耀地結合。上帝把我們的人性加在基督的身上﹐是一件多麼榮耀的事。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基督那非被造的神性,並祂神性的榮耀﹐因而愛祂﹐尊祂為上帝。

        我們也要知道藉著聖靈的作為,基督的人性中滿有完全和豐富的恩典。

        我們必須認識基督﹐以致能努力學像基督。我們要像基督﹐唯一的方法乃讓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塑造我們成為基督的樣式。

 

聖靈如何預備一個靈魂作重生的工作

 

我們自己是無法自我重生的,但這卻不是我們的藉口用來推卸我們屬靈的責任。

        我們可以去聽道,聆聽上帝的話(羅十17)。我們也可以立志明白﹐接受上帝給我們清楚的啟示。

        許多靈魂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讓上帝對他們說話﹐不接受祂話語的教導。沒有任何人能自我重生﹐即便他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這是事實。但這些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的人,就是上帝預備要臨到的人,上帝按照祂告訴他們的方法臨到他們。上帝說在那裡,就在那裡臨到他們。

        上帝的話語被傳講時,聖靈藉上帝的話得著人心;有幾件事在聽道的人身上發生。這些事通常是在聽道的人重生之前發生。

        第一件會發生的事﹐是聖靈光照聽道者的理性﹐使他對上帝所啟示的屬靈真理﹐有屬靈的理解與認知(林前二9,11)。這與一般僅用理性來理解所傳之道截然不同。

        聖靈的光照使人對上帝的話清楚明瞭(彼後二21)﹐叫人曉得福音不但是真實的,而且也是上帝公義之道(羅一17;十3,4)。光照幫助人的思想認同真理(徒八13;約二23;十二42)。光照帶來一陣喜樂(路八13;約五35)。光照也可能使人領受一些屬靈恩賜(太七22)。

        光照不是重生;重生也不一定必然隨著光照而發生。當聖靈的光照照亮上帝的救恩時,人的靈就清楚看見上帝所賜予的恩典。因此,光照預備人的靈被重生。

        第二件要發生的事﹐是聖靈使人紮心知罪。這也是由聽道而來(林前十四24,25)。當人的靈被領到上帝的律法前,面對義的要求時,他會對自己的罪孽感到不安。人的靈開始為所犯的罪惡感到憂愁與懊悔(林後七10)。但這些罪都已過去,無法補救(羅八15)這事實使人因自己的罪謙卑下來(王上廿一29)。現在,除非他的靈完全落在絕望中,否則他便開始從這苦惱的光景中尋求出路(徒二37,十六30)。往往這人便開始改善他的生命﹐接著他的態度大有改變(太十三20;彼後二20;太十二44)。

        有些人忽略這亮光和紮心知罪的必要,或想將之抑制下來。有些人是被他們情慾的力量、對罪的喜好和引誘的勢力所壓服,無法抗拒。有些人以為被光照就夠了,以爲這就是上帝要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了。

上帝的話語被宣講時﹐聽道人身上發生的這一切,事實上是聖靈與講道的人一同的工作(賽四九4;耶十五20;結三三31,32;約八59;徒十三41,45,46)。那些被「光照」的人被稱為「於聖靈有分」的人(來六4)。

 

問題﹕假如聖靈的預備工作沒有領人到重生,是聖靈在這人靈裡的工作軟弱和不完備嗎?還是聖靈無法帶領這靈魂重生?

答案﹕有些人的確真正的歸主。聖靈開始的工作不是軟弱或不完備,但可以被故意或頑固所拒絕。在那些被「揀選」的人中,聖靈照祂的主權恩惠把他們頑固的硬心除去。其餘的人聖靈就讓他們承受罪所應得的苦果。聖靈有完全的自由作祂要作的事,按祂所喜悅的時間和方法作祂所喜悅的事。然而,祂的作為一定是美善和聖潔的。祂必定完全達成祂意旨所定的計劃和目標。

 

 

光照不保證獲得救恩

 

        有一種「光照」是不領人得救的。這種「光照」沒有改變人的意志,沒有給人喜愛和滿足屬靈事物的心意。人的心意是不喜愛上帝的(羅六17;十二2,林前二13-15;林後三18,四6)。這種「光照」沒有給人有屬靈的洞察使之能領略上帝恩典的榮耀。

        這種「光照」也不能洗淨良心,除去死行,使人能事奉那永生的上帝(來九14)。這「光照」只能叫人紮心知罪,使靈蘇醒,責備許多以前認為對的事。這種「光照」也在人的感情層次上工作,引起恐懼、悲哀、歡欣和快樂。但是感情沒有固定思念上面的事(西三1,2)。這種「光照」也沒有把邪惡的欲望除掉,補之以天上的喜樂。它常常使人們生活方式有極大的改進,甚至產生外表的敬虔。但這種「光照」有三大缺點。

        第一,這種「光照」會讓無知的罪,厲害而霸道地繼續存在,好像保羅未歸主前一樣。

        第二,從這「光照」所激發的生活改進,很少能使這人除去他的一切罪惡過犯﹔也許在一段時間中能夠如此,就是當他拼命追求自以為義的時候。

        第三,那些因這「光照」而來的生活改變,雖然開始時非常強烈,慢慢卻消失和衰退,以致這些人成為屬靈的骷髏而已。

 

 

罪如何使人心敗壞墮落

 

        世人可分兩類,就是已得重生的和沒得重生的。所有人出生時都是沒有重生的(約三3-8)。

        聖經教導我們三方面的重要真理。聖經教導我們,人心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叫做黑暗和盲目,因而導致愚笨無知。   

聖經告訴我們﹐人的意志和內心的欲望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就是人的軟弱與無能,由此導致頑梗固執。人的整個靈魂處在靈死的狀況中。

 

 

靈裡的黑暗與盲目

 

        所有的人本處於屬靈的黑暗裡,直至上帝藉聖靈大能的工作光照人心,或在人心中創造真光(太四16;約一5,徒廿六18;弗五8;西一13;彼前二9)。這黑暗就是有些人自稱自己有,和說別人也有的「裡面的光」。

        對這屬靈黑暗的本質,我們一定要清楚理解。沒有亮光不能看見的人,是在黑暗中(出十23)。無論是生來、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都活在黑暗中(詩六九23;創十九11;徒十三11)。一個靈裡瞎眼的人活在屬靈的黑暗裡,他對屬靈事物一無所知。

人的黑暗有外在與內在之分。

        外在的黑暗﹐乃是人沒有亮光﹐以致他不能看見。因此,外在的屬靈黑暗是指人沒有得到關於上帝和屬靈事物的光照(太四16;詩一一九105;十九1-4,8;彼後一19;羅十15,18)。聖靈的工作就是以福音的真光除去這黑暗(徒十三2,4;十六6-10;詩一四七19,20)。

        另一方面,內在的黑暗是由於人性的墮落與心意的敗壞,以致不能明白屬靈事物。人心意之墮落與敗壞不僅影響他對自然、民事、政治及道德事物的認識,對屬靈、屬天事物和福音的認識也受到蒙蔽。不過﹐聖靈的「一般恩典」阻止這敗壞充份地發揮它的果效。因此人心落在黑暗當中,無法看見、接受、明白與相信﹐以致無法得救。屬靈的事物﹐福音的奧秘﹐若沒有聖靈先在人的靈裡創造新的亮光,是無法被人看見和接受﹐不能使人得救的。

        無論人的理智是如何超群卓越,無論所傳的道和福音是如何精彩絕倫,若沒有聖靈在他們裡面創造這亮光,他們是無法接受、明白和認同所傳講的真理的,因此也不能領人得救(弗四17,18)。

        因此,沒有重生的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四17)。沒有重生的理性終日思想的﹐自然盡是無法滿足人心的事物(創六5),是一個不受約束的理性(箴七11,12)。沒有重生的理性是在黑暗裡﹐對事物不能有正確的判斷(約一5)。沒有重生的心是盲目的。按照聖經﹐心是包括意志的。這亮光由人的理性來接受,悟性加以明白﹐心加以使用。但正如耶穌說,如果「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的呢﹗」

        在信徒當中有三件事是由於人的理性在墮落狀態中的虛妄而引起。第一,使信徒不能持守成聖的本份,因而在默想、禱告及聆聽上帝話語的事上搖擺不定,朝三暮四,心不在焉,被屬世思想所分心。第二,這種心神不定乃是信徒靈命倒退的原因,引致他們效法空虛愚蠢的世俗習慣。第三,這虛妄的理性讓信徒受欺騙,使他們追求肉體的需要和情欲。這樣常令信徒陷入放縱裡。

 

 

補救這敗壞的心的方法

 

        要戰勝這敗壞和虛妄的心,我們必須專心思念﹐追求聖靈指示我們的屬靈事物。當我們專心在屬靈事物的時候,我們必須警醒不懈,不要讓我們的心思回到那空虛、愚蠢和無益的意念上。我們必須養成默想聖潔、屬靈的事的習慣(西三2)。我們必須謙卑下來,承認我們的心的敗壞,要知道若任由它自作自為,是何等的愚蠢和虛妄。

 

 

與上帝的生命隔絕

 

        未被重生的心是邪僻和墮落的,所以人是「與上帝所賜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弗四18)。這與上帝生命的隔絕﹐乃是因為他們心裡的罪惡和墮落。(西一21)。

        我們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但上帝要我們有祂賜的生命才可以在今生討祂的喜悅﹐在來生享受與祂同在(羅一17,六,七;加二20)。這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生命﹔這不本乎祂的大能的自然作為,而是本乎祂的恩典的屬靈作為。這是為上帝而活的生命(羅六,七)。上帝是這生命的至高無上目的,因為祂是這生命的創造者。

        藉此生命我們追求所有榮耀上帝的工作(羅十四7,8)。靠此生命我們能永遠享受上帝﹐享受祂為我們永恆的福氣與賞賜(創十五1)。

        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靈通過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結出聖潔、屬靈、福音和順服的果子的生命(羅六22;腓一11);也是永遠不死亡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是永恆的(約十七3)。

        但沒有被重生的心與這上帝的生命隔絕了。這隔絕有兩方面的表現。其一是這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它不願﹐和不能接受關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來五11,12;耶四22)。其二﹐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寧可選擇任何其他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羅七9;九32;十3)。

 

 

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

 

        雖然未歸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幹,但他完全無法接受,也無法在靈裡明白那些獲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聖靈在他的心裡更新、光照和賜下力量,否則他對所聽到的福音是沒有回應的。「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這句經文的主題是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是剛剛相反的(林前十五44;猶19)。

        保羅告訴我們﹐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屬血氣的人來自首先的亞當,屬靈人來自末後的亞當。屬血氣的人承受和擁有首先亞當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屬血氣的人有一個理性的靈魂,曉得如何運用這靈魂。

        屬血氣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見自己需要屬靈的幫助。他不明白上帝賜給他的靈魂﹐乃是讓他能學習和接受上帝要賜給他的事。上帝創造人﹐從來不要人離上帝獨立生活。眼睛是美麗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沒有光的黑暗中看東西,它的美麗與功能不但一無所用,而且眼睛會受到損壞。同樣,未歸主重生的心若試圖不靠上帝靈的幫助而領會屬靈的事,結果只會毀滅他自己。

        從林前二14,我們看見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的事,就是「上帝靈的事」。那麼,這些上帝靈的事究竟是什麼?林前二章提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節)﹔「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7節)﹔「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12節);「基督的心」(16節)。

        這些是上帝靈的事。無人能接受這些事,除非藉著上帝主權的、超自然的光照。這些乃是「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節),都來自上帝永恆的意旨。這些是初造之時,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關於屬血氣的人與上帝靈的事﹐我們要提出兩點。第一,屬血氣的人不領受這些事。第二,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這些事。

        從這兩方面的斷論我們首先知道﹐屬血氣的人沒有領受屬靈的事的能力(羅八7)。他不能領受﹐因為屬靈的事要在靈裡領會。其次﹐屬血氣的人有心拒絕它,這就是「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的涵意。他拒絕聖靈的事﹐因為他反倒以為愚拙。

        屬血氣的人現在不會﹐不能,將來也不能領受聖靈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義的字面意義。他也可以知道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但他對聽到的教義僅視為一種說法來接受﹐這與認識教義所言的真實性,兩者之間有天淵之別。

        屬血氣的人可以知道義路,視之為一種意見(彼後二21)。他們也可以知道其他屬靈的事,但只視之為理念(多一16;羅二23,24)。這些真理在他們的生命中不起改變的作用。但是﹐屬靈的人真正地認識這些聖靈的事,並在他們的生命中有改變的作用(羅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領受屬靈的事之前,有兩樣必要的事,我們必須明白這些事,同意這些事,接受這些事﹐因為這些事與上帝的智慧、聖潔和公義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榮耀上帝,使罪人得救,為教會帶來恩典與榮耀。

        屬血氣的人無法做到這些。雖然他們可以在福音中領受勸勉、應許、命令和威脅(約壹五20)。但對他們來說,上帝的智慧反倒是愚拙。保羅說「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林前一25)。但對屬血氣的人而言,上帝的智慧是愚拙的。

        古時的哲人看福音真理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

被看為愚拙,因為他們以為是虛假的。他們譏誚,厭棄上帝的事,認為這對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觀念(彼後三3,4)。

        有些人承認他們相信福音,但內心卻認為是愚拙的,不敢公開地說出來。他們大大讚揚道德原則和自然法則,但他們的生活與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樣。裝作喜愛部分福音真理﹐不會保護他們避免拒絕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罰。他們不理﹐厭棄上帝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他們認為福音是愚拙的﹐因為看不見福音的佳美、榮耀和對他們的益處(賽五三1-3)。

        因此,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聖靈的事,因為聖靈的事是在靈裡領受的。屬血氣的人藉著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屬血氣的事物。屬靈人藉著從耶穌基督來的屬靈亮光﹐明白屬靈的事物。

        屬血氣的人不曉得屬靈的事物﹐因為這種能力乃由聖靈賦予。唯有藉著上帝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曉得屬靈的事物(林後四6)。

        屬血氣的人不能看透那帶領他靈魂得救的屬靈的事,因為他的理性因墮落而黑暗。這就是我們的悲哀﹔我們的本性有罪。但到審判的日子,我們不能以此為藉口,辯護說自己是因此而沒有領受屬靈的事。

        在那些沒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種道德的無能,使他們的心思永遠不能接受屬靈事物,因為他們的心思被各式各樣的情欲、敗壞和偏見所控制和管轄。這些在他們心思裡牢不可破,以致他們認為屬靈的事是愚拙的(約六44;五40;三19)。

 

 

從黑暗中釋放

 

        保羅教導我們說﹐基督「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西一13)。

        這節經文宣稱﹐我們已從黑暗的權勢被釋放出來(弗五11;徒廿六18;賽六十2;弗二2;林後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後二4)的捆綁,那是不能逃脫的。

        那些與上帝和上帝一切事情為敵的人,心中充滿黑暗(西一21;羅八7)。假如上帝是偉大良善和佳美的,為什麼人要恨惡祂?這恨惡乃是由於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們天性敗壞與墮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滿邪情私欲,拒絕上帝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羅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滿對所有屬靈事物的偏見,並且使人完全不能從這偏見中自我釋放出來。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見的都是那些慾望的事物,然後理性發現﹐原來這些情欲都在自己裡面。但當人被呼喚要尋求上帝,超過一切欲望時,他們便以為這是愚拙的,因為未歸主的理性以為屬靈事物永遠不能帶來滿足和快樂。沒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種特別的偏見敵對福音。

        福音傳講的事可分兩類。第一類是福音裡那些只屬於福音的事,與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無關係。這些福音內容是從啟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裡才有。這些福音的內容使福音成為福音。這些內容都是有關上帝在基督裡的愛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類是在福音中﹐基於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這些都是道德責任。這些道德責任從某方面看﹐未聽福音也能知道(羅一19;二14,15),因為人按照已領受的亮光﹐已有履行這些道德律的責任。

        在這樣情況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兩件事。第一﹐福音指示人順服這些道德律的正當途徑,就是必須有一個重生的心,不再與上帝為敵,才能順服這些道德律。同時也說明順服的目的乃是榮耀上帝。除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我們是無法順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責任建立在一個新的架構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構裡。

        第二﹐上帝把聖靈賜給我們,因此賜給我們在福音裡有順服的能力。

        福音告訴我們,那些在福音裡面的順服,乃是福音的順服,不是律法的順服(林前十五3;羅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後三18)。

首先,福音教導我們信仰的奧秘,信心與順服必須建立在這些奧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順服的責任接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樹上。這就是保羅書信所談到的。他從教導基督信仰的奧秘開始,進而按著這給我們帶來上帝的恩典與憐憫的福音之奇妙奧秘,教導我們要順服祂以討祂的喜悅,為了感謝祂對我們的大愛。

        但是人們的偏見把這次序顛倒了,把道德責任作為基礎,然後才思想福音的事。他們的偏見令他們不是蔑視福音的奧秘和相信這奧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奧秘作錯誤的解釋,把其中屬靈意義擯棄,把奧秘作乖謬的曲解。這一來,他們把福音遷就他們低級的和屬肉體的理解,並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與見解。福音中任何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與他們的哲學系統不一致的,都視之為愚拙﹐拒絕接受。

        因此,當人心未被重生之時,他們的靈魂無法走出黑暗,無法進入基督榮耀福音的光中。

 

 

結論

 

人心是那麼的墮落與敗壞,無法理解、領會、接受屬靈事物。因此,當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時,他的靈魂不願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為聖潔而有資格進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離開理性而獨立行動,意志是不能獨自自由運作的。眼睛是身體的自然亮光,靠著眼睛,身體可以安全地避開危險和阻礙,而不致受傷。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處在完全的黑暗中,什麼都看不見,那麼身體就不知身處何方,也一定會碰到東西或絆倒。

        眼睛對身體就好像理性對靈魂。假如我們的理性能看見基督的佳美和福音裡提供的救恩,我們的情感便會活躍起來﹐追求這真正的好處﹔意志也能接受、擁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對福音一無所知,或因偏見以致視而不見,那麼情感便不會被激動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願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騙,意志與情感也都受蒙騙。如理性是墮落的,情感也是墮落的(羅一28-32;提前二14;來三12,13;林後十一3)。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所說的「你必須重生」這話是何等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