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把甘為霖放在臺灣教會史的長時段中看,我認為「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是一個很有解釋力、而且可以發展成論文核心命題的定位。
但需要稍微修正:「建構者」不是說甘為霖憑空創造了一段歷史,而是說他選擇、整理、翻譯、編排並重新詮釋過去的基督教史料,使十七世紀的臺灣教會歷史成為十九、二十世紀臺灣教會可以繼承的記憶。
William Campbell尤其值得從這個角度重新閱讀。
一、他最重要的工作,不只是「寫歷史」,而是「讓教會有過去」
甘為霖1903年出版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歷史專著而已。它大量選譯、整理十七世紀荷蘭時期的材料,包括:
- Valentijn
對福爾摩沙的記述
- Candidius(甘治士)的資料
- Grothe 所編的早期荷蘭宣教史料
- 't
Verwaerloosde Formosa
- 荷蘭改革宗教會在臺灣的宣教記錄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也指出,這本書主要就是由這些材料選譯、加上其他資料與註解而成;後來成為研究荷蘭時期臺灣的重要文獻。(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管理系統)
所以甘為霖做的不只是:「告訴大家十七世紀發生了什麼。」
而是:「把十七世紀的基督教經驗重新帶回十九世紀末的臺灣教會。」
這就是「記憶建構」的意義。
二、他特別重要的一點:把「荷蘭宣教失敗」重新敘述成「基督教在臺灣已有先例」
這裡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神學動機。
根據林昌華的研究,甘為霖之所以大量整理十七世紀臺灣教會史,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希望反駁當時某些把荷蘭改革宗宣教視為「失敗」的敘述。
他甚至把自己的早期著作命名為: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也就是「福爾摩沙島宣教成功記」。
換句話說,他不是中性地保存歷史。
他是在為一種教會記憶辯護:十七世紀的宣教不是毫無成果;臺灣不是一個從來沒有基督教歷史的地方;今日的宣教也不是完全從零開始。 (教會福音資源)
這一點非常重要。
三、所以甘為霖建立的是一種「連續性記憶」
可以把他的歷史神學畫成:
荷蘭改革宗宣教(1624–1662)
↓
中斷/遺忘
↓
十九世紀英國、加拿大長老教會再度來臺
↓
甘為霖重新發現十七世紀史料
↓
把兩段歷史連接起來
於是:十九世紀的臺灣長老教會,不再只是「外國宣教師來臺建立的新教會」,而可以理解為「重新接續臺灣早期基督教歷史」。
這是一個非常強的教會身份敘事。
四、而且他特別把「語言」也納入這個記憶
這一點讓甘為霖的「記憶建構」比單純寫歷史更加深。
他不只保存荷蘭人的文字,也整理早期臺灣原住民族的基督教語言材料。
例如,他整理十七世紀的西拉雅、華武壟語基督教文獻;相關研究指出,他把荷蘭時期的重要宣教史料翻譯、編纂,使後來研究者能夠重新接觸這些早已散佚或難以使用的資料。(公民協作平台)
所以他保存的不是單純的:「荷蘭人曾經來臺灣。」
而是:「臺灣曾經有人用自己的語言聽見、閱讀、傳講基督教。」
這個差別非常大。因為它使臺灣教會記憶不只是「西方宣教師的歷史」,也包含了臺灣本地語言與族群的基督教經驗。
五、因此,甘為霖其實在回答一個「身份」問題
可以把他的歷史工作理解成一個問題:「臺灣教會是從哪裡來的?」
如果答案只有:1865年馬雅各來臺。
那麼臺灣基督教的歷史就會變成:西方 → 臺灣
但甘為霖把十七世紀荷蘭時期重新放進來之後,敘事就變成:荷蘭改革宗宣教 → 臺灣早期信徒與原住民族 → 歷史中斷 → 十九世紀宣教復興 → 今日教會
這就形成了某種「教會祖譜」。
所以我會說:甘為霖不只是教會史家,他是在替臺灣長老教會建立一個「我們從哪裡來」的歷史記憶。
六、而且這個記憶具有非常強的「宣教神學」功能
這是我認為最值得研究的地方。
甘為霖不是純粹為了歷史興趣而研究荷蘭時期。
林昌華指出,他整理這些史料也與當時的宣教目的有關:希望藉著荷蘭時期的宣教故事鼓舞當代宣教師,甚至鼓勵荷蘭方面重新關注臺灣的宣教工作。(教會福音資源)
也就是說:歷史記憶 → 鼓舞當代宣教 → 建構宣教身份。
因此,甘為霖的歷史書寫具有「牧養性」。
他不是只告訴人「過去發生什麼」,而是在說:「我們現在做的事,是一段更長的上帝工作的一部分。」這已經非常接近「神學性記憶」。
七、這也可以用「聖徒相通」的概念理解
如果從改革宗/長老宗神學來看,這件事更有意思。
教會不是只由「現在活著的人」構成。
教會具有跨世代的記憶:前人的信仰 → 今日教會 → 下一代教會。
甘為霖重新挖掘荷蘭時期的 Candidius、Hambroek、Gravius
等人,某種意義上就是把十七世紀的宣教師與信徒「帶回」二十世紀初的教會。
因此,這些人物不再只是歷史人物,而成為:臺灣教會的信仰先輩。
這就是「記憶」的神學功能。
八、但這裡也要非常小心:「建構記憶」不等於「客觀還原過去」
這是學術研究最重要的限制。
甘為霖雖然保存了大量珍貴史料,但他的歷史書寫不是沒有神學目的的中性史學。
例如,他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本身就是在當代宣教重新進行的背景下編寫的。Routledge的書籍介紹也明確指出,甘為霖研究荷蘭統治時期的歷史,是因為當時宣教師再次在臺灣工作,希望理解此前殖民/宣教的經驗。(Routledge)
因此,我們讀他的歷史必須問:他保存了什麼?
也要問:他沒有保存什麼?他選擇了哪些人物?哪些故事被突出?哪些故事被忽略?他為什麼把某些事件稱為「成功」?這就是從「歷史資料」進一步進入「記憶研究」。
九、這也產生一個非常重要的張力:誰的記憶?
甘為霖建構的「臺灣教會記憶」,主要仍然是由宣教師整理、翻譯、出版出來的。
所以我們不能直接把它等同於:「臺灣信徒自己的記憶。」
這兩者不同。
例如十七世紀西拉雅族信徒究竟如何理解基督教?我們今天很大程度上還是透過荷蘭宣教師留下的文字知道。
因此:甘為霖保存了本土信徒的記憶,但保存的媒介仍然是宣教師的檔案。
這正是後殖民史學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我們需要進一步問:被保存的是「臺灣人的聲音」,還是「宣教師描述臺灣人的聲音」?
這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十、因此,我會把「甘為霖是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拆成四個動詞
① 搜集
他大量尋找荷蘭時期的原始材料。
② 翻譯
把荷蘭文、拉丁文等資料轉化為英文,使更多人可以閱讀。
③ 編排
把分散的書信、報告、教會記錄組合成一個具有連續性的歷史敘事。
④ 詮釋
他不是只保存資料,而是告訴讀者:這段歷史對今日宣教為什麼重要。這四個動作合起來,才叫「記憶建構」。
十一、所以甘為霖的歷史工作,其實有三重身份
我會這樣定位:
第一:史料保存者
他把很多原本難以取得的荷蘭時期材料整理出來。
第二:歷史敘事者
他把零散資料組織成「臺灣基督教歷史」。
第三:教會記憶的神學詮釋者
他讓這段過去成為今日教會理解自己身份、使命與宣教工作的資源。
因此可以形成一個很好的研究命題:甘為霖不是單純「發現臺灣教會的過去」,而是透過史料選擇、翻譯與敘事,把過去轉化成臺灣教會可以認領的記憶。
十二、這個命題甚至可以成為你的論文核心章節
我會建議把它寫成:「甘為霖與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
下面分成四節:
一、發現被遺忘的教會:荷蘭時期宣教史的重新發現
二、從史料到記憶:《Formosa under the Dutch》的歷史敘事
三、從荷蘭宣教到長老教會:跨世代的宣教連續性
四、誰的記憶?宣教師敘事與臺灣本地主體性的張力
最後一節尤其重要。因為這樣你的研究就不會停留在「甘為霖很偉大、保存了很多史料」,而會進入真正的歷史神學問題:一個外國宣教師如何替一個正在形成中的本地教會回答「我們從哪裡來?」
這就是「甘為霖是臺灣教會記憶建構者」最深的意義。
而且有一個非常漂亮的神學轉折:**他原本是來臺灣宣教的人,最後卻也成為幫助臺灣教會「記得自己曾經有過信仰歷史」的人。**這使他的角色從「宣教師」擴大為「教會記憶的中介者」。 (公民協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