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 星期日

非宗教的基督教

      基於這世界已經及齡了,所以潘霍華進一步提出了他的「非宗教的基督教」觀念,也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必須要離開宗教了。在獄中他益發覺得教會需要這種理念。因為神學家一貫認為凡人都是宗教性的,並以這種觀念來護衛基督教,以為人的宗教情操就是基督徒與人交談的接觸點。潘霍華特別以田力克(Tillich)為例,田力克假設人是有宗教性的,乃因為人人都有終極的關懷(死亡與得救問題)。田力克從宗教方面來解釋世界本身的演進--與世界的本意相違--他藉著宗教去窺視整個世界的形成。潘氏認為田氏實在是很大膽,可是世界卻把他的位置取消了,仍然走自己的路,他尋求瞭解世界比世界對自身的瞭解的還多,可是世界覺得自己是被誤解了。潘氏說:自然的,世界需要有人瞭解它,比它對自身自身的瞭解更清楚,但卻不一定要從宗教的方面去解釋,向一般宗教社會學家所希望的。

       
潘霍華認為巴特(Barth)是第一個看出這些人的錯誤者,但巴特對於怎樣以神學的觀念加上非宗教的解釋,都沒有給於具體的解釋。而布特曼(Bultmann)卻陷於典型的自由神學那刪減的過程中,即拋卻了基督教神秘性因素,把基督教減少到其「本質」了。潘氏認為基督教的整個內容,包括神話的那一部份的概念都得保留。

       
潘霍華怎樣解釋非宗教的基督教呢?當然他不是勸我們離開教堂或停止祈禱和崇拜。他認為需要解答的問題是:「所謂教會(教會是指教堂,教區、傳道及基督徒生活),在一個無宗教的世界裡有什麼意義?....崇拜與禱告在一個全無宗教的情況下將有位置呢?是否秘密的操練可以有其重要性在?或是,根據不同的情形,是不是最主要的與次要的之中的分別可在此獲取新的重要性。...」。

       
他說基督教不同於宗教的地方是「人的宗教意識使他在痛苦中去仰賴世上有力的上帝,以上帝為救星。聖經卻只是他去尋找一個無能無力和受苦的上帝。唯有受痛苦的上帝才能幫助人」,「上帝准許我們把他擠出世界,以至於到十字架上,在世上上帝是軟弱無能的,而祂之與我們同在,並且幫助我們,正是用這方法,唯一的方法。馬太817 清楚告訴我們,基督並非以祂的全能來幫助我們,而是以祂的軟弱與痛苦來幫助我們」。所以人應投身在此無上帝的世界裡,毋需以宗教來矯飾它或設法使它神化。他必須在此凡俗的世界裡生活,參與上帝的痛苦。

       
因此我們知道宗教的行為常常是部份的,而信仰(非宗教的基督教)卻是整體的,是一種包含整個生命的作為,耶穌並不呼召人去參加一種新的宗教,而是要人進入新的生命。因此,非宗教的基督教是指一種現世的信仰,進入生活、生命中的每個層面與部份,去參與基督的痛苦。

       
對於非宗教的基督教中的信徒應如何生活呢?潘霍華提出他的看法:「一個人必須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一個人必須放棄把自己造成某種人物的企圖,無論是想作聖人,悔改了的罪人,教徒(所謂祭司式的),義人或不義的人,病人或健康者。這就是我所說的現世的之意義,及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與困難,成功與失敗,一切經驗與無可奈何之事。就在這樣的生命中,我們才能把自己無條件地放置在上帝手裡,參與祂在世上的苦難,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一同警醒。這就是信仰,就是悔改,也就是一個人成為人和基督徒的意義(參耶利米書45章)。這樣,當我們以生活於今世參與上帝的苦難,成功怎能叫我們傲慢,失敗又怎能使我們走入迷途呢?」27

 

及齡的世界與人類

 

        潘霍華認為宗教會有如此之變化,乃是因為這世界已經不再是少年了,而是已經成年了,也就是他所說的這世界是一個「及齡的世界」。其中的改變是什麼呢?如何開始?為何已經及齡?潘霍從歷史的角度說明:「早在十三世紀左右開始有一種人治的運動(就是使人們發明那些使世界能以在科學、社會、政治、藝術、倫理和宗教裡生活的自然律)。到了我們這一世代,這運動已達到某種完善的階段。人類能夠制駑各種重要的問題,不需要仰賴上帝做為他們假設的工具。人對於科學、藝術,甚至道德問題的態度以極明顯,很少能加以駁斥的。

       
近百年同樣的現象也及於宗教的問題,並且日漸加劇,不需要上帝什麼事情也行的通,有沒有上帝是一樣的,如已經在科學的範圍裡,現在也在一般人類的事物上,我們之所謂『上帝』,以逐漸被擠出生活圈外,一天天的失掉其立錐之地。....這世界業已達到某種自覺的階段,認清了治理自己生存的自然律。」

 

     潘氏認為我們也無須反抗世界的這種成長,或欲把世界在拉回到少年的時期。因此,他說:「..我們在這世上必須過著好像上帝不存在的生活。這正是我們所能看見的--在上帝的面前!於是,這長成了的世代迫著我們誠實地去認清我們與上帝面對面的處境。上帝正在教導我們,我們生活為人,可以不要靠賴祂。與我們同在的上帝,就是離棄我們的上帝(可1534)。這位使我們生存在這世界上不需以祂為假設的那位上帝,也就是我們得永遠站立在祂面前的上帝。」。

       
但有一些基督教的護教學家攻擊世界的這種自信自覺精神,他們向世人證明:人沒有上帝的庇護是不能生存的。他們說:縱使一切俗世的問題都能自行解決,但是對於根本問題如罪惡與死亡只有上帝才能供給答案,這就是人需要有上帝,教會與牧師的原因。甚至存在主義的哲學家和精神治療家不斷散發一種思想:「所有的人其實都是不快樂的並且絕望,只是不肯承認罷了」。

       
他們的目的就是盡量使人感覺內在的失望,這就是世俗的方法論。而潘霍華批評他們說:對以長成的世界所施的攻擊,

 

第一、是無意義,因為護教者想把一個成年人再拉回少年時代去,勉強他去依賴一些事實上他不再需要依賴的東西,把他推進一些他不再認為是問題的問題上去。

第二、是卑鄙的,因為他們要如此做就得盡量揭發一個人的弱點,為了那人所不瞭解的目的這樣做,而非出乎他自願的。

 

第三、不合基督道理,因為他們把人的宗教性中的某些特殊情況,就是人的律,來代替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