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 星期一

封建制度

 

      查理曼死後,由他的兒子和三個孫兒繼位治國,但腐敗早已發生,國勢也就衰落了。查理的嫡系加羅溫朝(Carlovingian Line)在第九世紀末葉時,便已瓦解。強盛的中央政府既不存,野蠻的斯干地那維亞人趁虛入侵,當時的歐陸流傳著一句禱告文:「主啊,救我們脫離斯干地那維亞人!」

      歐洲再度進入混亂的局面。就在這混亂中,興起了封建制度。這是一種簡單而自然的過程。由於蠻族的入侵,不再有大城市存在,大多數人都住在鄉間,土地就是財富,所謂封建制度,是根據土地擁有權而發展出來的一種獨特管理系統。

      繼承查理曼的諸王,很快就發現自己無能保衛國家免於蠻族之侵襲。為安全起見,國王就把國土分給他手下諸侯,條件是:在需要時,提供國王軍事援助。而這些新興的封建王侯,也依同法再把他們所得的土地分給下面的貴族們,貴族又把土地再分給更低的佃戶,依此類推。

      一些虔誠的基督徒,往往會把土地捐給教會或修道院。於是主教、大主教及修道院院長漸漸成為地主。這樣,他們也進入了封建制度。最後,全歐每一個人都在封建系統之中。而皇帝視教皇如同諸侯,為後來教會帶來嚴重的問題。

      在這樣的制度下,最低下的一個階級,稱為農奴。這些人,不論男女,都是奴隸,地位有如物件或動產那樣,是不能離開土地的。地位在農奴之上的,是那些已脫離奴籍的人,雖不再是奴隸,卻也沒有甚麼權利和多大的自由。全權管制農奴與脫奴籍之民的,稱為小地主,轄地大小不定,全視君主給他們怎樣的恩惠而定。重要一點的小地主,是君主的顧問官,同時也是地方上的紳士,有排難解紛及推廣公益之責。在敵軍壓境時,所有這些臣民都要拿起武器,去保衛君主的權益。

      封建制度在政治上的結果是造成「地方分治」的局面。全歐洲沒有一國有強大的中央政府,而是分成許多被貴族統治的公國、侯國,這些貴族在他的領土內,就是一個國王。結果,真正的皇帝實力薄弱,只不過是許多貴族中為首的一位而已。若幾個貴族聯合起來,就往往比皇帝還強。

      立於封建制度最頂端的,是不作任何人的家臣,只作領主(lord)的人;而最底層的是純為家臣,沒有領主身份的人;在這中間的都有領主與家臣雙重身份,對居其下者為領主,對在其上者為家臣。領主必須保護家臣,家臣必須提供服務,尤其是要為領主作地方上的豪傑,把自己和他們可能控制的力量,組織起來,成立小軍隊和小王國,其大小全視其力量如何,或只有一城,或兼有若干領土。每一個小王國,都是一個完全的君主國,要國內所有百姓,都向國君宣誓效忠的。

      驟眼看去,封建制度也許會大大損害到羅馬天主教的權利。其中一些小君主對於教皇的各種矯飾,也許懷著敵視的態度。事實上,緊貼封建制度而來的一個結果,確是教皇聲威的降落。在這許多小王國中,主教就是小地主,他們被迫去宣誓向俗世君主效忠。他們俗務紛繁,也就無暇去顧及宗教了。

      不過,從長遠方面看去,教皇制度並沒有受到封建制度的嚴重傷害。有的時候,主教們也會成為小王國中的君主,而臣民們也會從國君那裏領得許多土地。結果,這些 土地,有許多反落在羅馬教會手中。此外,一般人對俗世政權發生了反感,而那些有權勢的主教們,因為他們待人以慈的作風,與一些作威作福的俗世君王不同,結果,一般的老百姓,自然要熱愛並盡忠於宗教方面的領導。

奧古斯丁 (Aurelius 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年)

 

  自使徒時代以來,古代教會宗教思想至奧古斯丁而登峰造極。他生於北非(現今的阿爾及利亞)。父親是很有地位的異教徒,但財產不多,為人懶散偷安,貪戀世俗,直到臨終的時候才信主受洗。奧氏的母親莫尼加卻是個忠誠的基督徒,很關心兒子的前程;為他在上帝面前痛哭流涕代禱,她對這在信仰上已死去的兒子深惡痛絕。上帝藉異夢指示,使她堅持信心的禱告。奧古斯丁有兩種性情;一種是放肆於性欲中的性情;一種是專誠向上,追求真理的性情。也許父母雙方的品性,都遺傳到他一人身上。因此,奧氏的心靈深處成了善惡劇烈鬥爭的戰場。

  稍長,奧氏便離開出生地,到附近地方上學,後來又負笈至迦太基,在那裡專攻修辭學。在這時,他結識了一個女子,並與她同居至少有十四年之久,當時他只不過十七歲而已。在三七二年,私生子出生,極為奧氏所珍愛。

  奧古斯丁雖放縱於情欲最早,但追求真理也覺悟最速。十九歲時,他讀了西塞羅(Cicero)的著作後,已有心追求真理,以此為人生唯一價值。此後他開始研究聖經,“但聖經對於我好似沒有價值,不足媲美於西色柔的莊嚴文筆。“於是他又向一種思想混合的二元主義,即為摩尼教者,追求心靈與理智的安慰。疼愛他的母親得知他信奉異端,十分痛心,幸有一位善心的主教勸慰她說:“你用這麼多眼淚代禱的兒子,不能滅亡。

奧古斯丁崇奉摩尼教共有九年,他一面治學,一面教書,他在迦太基因作了一篇戲劇詩而文名大振。信奉摩尼教日子久了,他開始懷疑這個教門理智上的效能。於是他去見摩尼教的首領,但因這首領在教理上難於自圓其說,這使奧氏在理智的追求上失望了。於三八三年他遷到羅馬。翌年,被委任於當時西方帝國的都會──米蘭,教授修辭學。

  在米蘭的時候,奧古斯丁聽見了安波羅修大有能力的宣道,但他只是仰慕安氏的口才而來,因他在這時正傾心於新派的懷疑哲學。這是他一生道德水準最低的時期,他的母親為他定了一門親事,因那女子年紀尚輕,一時未能完娶)。奧氏雖與從前之姘婦脫離關系,但不久又與另一個結上了非法之緣,行為較前更不正當。

  後來,他讀到新柏拉圖派的威克多林傳記,看見他在老年時如何歸向基督,心中大受感動。現在他才知道上帝不但是一切良善之源,也是一切真實之源。因為他聽安波羅修的講道多了,所以對教會的權威有了極深的印象。加上又聽到埃及的修道士之高尚聖潔生活,乃自慚雖是個知識份子,反為情欲所勞役。在悲痛自責之餘,他奔向花園中去,伏在樹下痛哭。忽然仿佛聽到兒童的聲音說:“拿起來讀吧!“他的面色大變,抑制著眼淚,拿起一本他所讀過的書信;急忙翻開,視線即落在這段經文:“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3-14)自此以後,奧古斯丁心裡有了平安,他感覺有從上帝而來的能力勝過罪惡,內心起了極大的變化。

  奧氏的悔改是在三八六年夏日將盡之時,他離開了情婦,辭去教職,退居在一處山莊,與諸友人共研哲學,寫成許多論文。次年復活節時,奧古斯丁與好友及兒子同在米蘭受洗于安波羅修。莫尼加三十二年來不斷的流淚禱告,果真得到上帝的垂聽!可惜是在他們回鄉的路途上,莫尼加死於熱病。奧古斯丁敘述他母親死狀,是古代基督教文獻中一座最高貴的紀念碑。他回家鄉後,仍勤究學問。不久,他的兒子也死了。

  三九一年,他往希坡(Hippo)去受職為神父。四年之後,又繼承主教一職,受職後不久,當地主教全權都歸在他手中了。

  在希坡,奧氏為非洲那一帶地方創建了第一所修道院,作為訓練教會領袖人才的場所。而其餘生則致力於牧養教會、宣講福音、救濟貧弱等事業上。為瞭解決北非教會的各種爭端,他更不辭勞苦,四出召開宗教會議。餘暇就從事寫作。

  奧氏生平的著作超逾一百一十三本及五百多篇講章,他的學識躍然見於紙上。而當他每與一異端爭辯時,他的神學奇才更是顯露無遺,惹起神學界的注目。其實早在他受洗之時,他就立論攻擊摩尼教;及後,又與當時盛行的幾派異端邪說爭辯,維護真道,力主教會合一,且幫助正流派澄清原罪和恩典的觀念。

  其著作可歸納為五大類;神學、釋經、倫理證道、哲學和自傳。傑出者有“懺悔錄“及“上帝之城“。前者乃奧氏的自傳,他以親身經驗來見證上帝在人身上奇妙的作為和恩典,提出人可以與上帝親切來往的概念,乃一切宗教經驗著述之典範、世界之名著,傳誦直至今代。

  “上帝之城“可說是第一部教會歷史哲學。此書顯示出奧氏不但是哲學家、神學家、護教士,更是道德家、政治思想家,亦同時是文學和戲劇批評家、時代和歷史之評釋家。此書左右了整個中世紀的政治發展。全書共二十二卷,歷十四年(412-426)光陰才完成。首十卷為基督教作有力的辯護,反駁異教主義及羅馬愛國主義;後十二卷論地上之城及天上之城的源起、發展及指歸,地上之城因不自愛藐視上帝終必衰弱,上帝之城則以上帝愛為本必然興旺長存。

  奧氏的神學思想與他的生平一樣極多采多姿,一方面維護聖經正典的確立,亦於基要信仰或教義的演譯及闡明上有極深的創見;而其思想影響西方羅馬教會尤深。此外,他又確立了基督教哲學;他以上帝為中心,啟示為基本,而哲學則為神學的使女;他主張信仰使人看見真理,而理智使人多瞭解真理,但信仰乃至上,“如果要明白,就應當相信,因為除非你們相信,你們不能明白。“

  這位非洲拉丁教會的領袖後因熱病,逝世於希坡,終年七十六歲。惟其影響,在歷史上延綿不斷。

  

英國(安立甘)教會的改革

 

  (一)丁道爾翻譯聖經

  丁道爾(William Tyndale)先後受到伊拉斯姆、路德、慈運理等人的影響,因此他定意要把聖經放在每一個人手中。丁道爾的譯本於主後1525年在德國出版,是直接由希臘文譯成英文的精彩譯本。在往後十年中,又出了七版。在整個翻譯過程中,丁道爾都在強烈反對和恐怖逼迫的威脅之下。最後,他的敵人將他捉到,丁道爾終於在主後1536年6月於布魯塞爾附近殉道。他在死前最後的禱告,是求上帝開英王的眼睛。翌年,他的禱告就得蒙答應。英王亨利八世準許科威對勒(Miles Covedale)的英文譯本在英國出版,使聖經在英國有廣大的流通。百姓閱讀聖經英譯本的結果,使英國改教運動的種子得以播入人心。

  (二)亨利八世作英國國教的元首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因教皇拖延不批准他與皇后的離婚,就推動國會於主後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項改變,不是在教義上或崇拜儀式上,而是在教會的行政管理上,由國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為英國國教的至高元首。

  (三)亨利增加改革項目

      過不久,亨利開始在教義方面、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修道院被關閉,聖徒遺物不再被視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在亨利八世治下,聖徒遺物的掃蕩與毀壞,是對中世紀迷信的一次重大打擊。直到亨利八世去世,英國還不是一個復原教國家。

  (四)愛德華六世

      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即位時年僅九歲,便由傾向改教運動的舅父索美塞德公爵(Duke of Somerset)攝政,是他促使英國的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

      主後1547年,國會通過法案,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次年年初,宣佈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佈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祭司以及聖品人員結婚視為合法。

  (五)血腥瑪利治下的天主教復甦

      愛德華於主後1553年因肺病去世,享年僅十六歲;他的姊姊瑪利(Mary)即位,登上英王的寶座。

      瑪利是個堅定的天主教徒,她使英國改教運動至少倒退了廿五年。所有國會在前王任內通過的法案,都被撤銷。凡贊成改教運動的主教或低級聖職人員,都被革職。她又大肆逼迫復原教徒,據估計,在她統治期間,英國各地至少約有三百人被火燒死。

      許多改教領袖逃到歐洲大陸;克藍麥(Thomas Cranmer)是愛德華時代《公禱書》與《四十二信條》的主要起草人。主後1555年,他被革除教籍,被迫公開承認教皇有權管轄英國教會,並簽署了一份否認復原教主義的宣言。但他在主後1556年3月21日接受死刑之前,把以前所有翻供與否認的事全部撤銷,而以堅定的口氣宣告他的復原教信仰,終於被火燒死。

  (六)伊利沙伯時代的改教運動

      瑪利於主後1558年11月7日去世,由她妹妹伊利沙伯繼位。當瑪利在位時,伊利沙伯的生命一直在危險中,因為她受教於克藍麥,表面上遵行天主教禮儀,心中卻歸屬復原教。登基以後,她終於使英國改教運動獲勝,再度摒除所有教皇在英國的權柄。天主教徒在英國,從此變成了少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