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耶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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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修道會傳到中華

    耶穌修道會修道士的弊病雖多,但佈道的熱心是有可取之處。其中最有名的名叫沙未爾(Xavier)。沙未爾是羅幼拉最愛的門徒,學問很好。初到印度,領洗的信徒很多。他說:
    「在我所住的鄉村中,那些悔改信基督的群眾,是那麼的多,所以我們的兩臂因常施洗而疲乏了,我的嘴唇因用他們的話,常念信經及誡命,而聲嘶力竭了…。有些日子我給全城施洗。在我所住的一個海岸上,共有三十個基督徒的村莊。」

    沙未爾後來想到中國,卻被葡國人攔阻,便鬱鬱而死於廣東海岸的一個小島上,後葬於印度。

    耶穌修道會首先來到中國的信徒,最著名的就是利瑪竇(Matteo Ricci)。他是義大利人,先到澳門,想入這從來進不去的中國。於是他冒充澳門主教和他的朋友拜會兩廣總督,並餽送許多西方的珍寶給當時的總督,求他保護,因此得以住在廣東的肇慶。

    利瑪竇頗有學問,因他精於算術和機械,所以大得學術界的稱讚。他所著的中文書,至今尚流傳於世。

    利瑪竇和耶穌修道會的人,雖然有時傳道,卻不明說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只說:他們是學術界的人,是因為羡慕中國的緣故,才來到這裏。且說只求平安度日,除拜真神和考究中國的事外,別無所求。過不多年,在明朝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的時候,他趁著一個好機會來到北平。神宗極其歡迎,並且特別歡迎他所送的時錶,和風琴等物。這時有好些讀書人紛紛從利瑪竇學習算術。又有幾個人因他的感化領洗進教,做了熱心的信徒。當中有皇宮裏的王公,和三位翰林,最有名的就是徐光啟。(光啟的田地,到清朝道光時,才賣與耶穌修道會。這地叫做徐家匯,就是現今上海的觀象臺。)

    利瑪竇在北平住了九年。死的時候對他的朋友說:「我想保全中國教會最好的計劃,莫不過是我死。」他死以後,明帝賜有墓廬,以表優待。後來為天主堂所得,在那裏建築了禮拜堂,現今在北平阜成門外。

    利瑪竇死了以後,有時候政府逼迫耶穌修道會的修道士;有的被逐出國,有的避於朋友家裏,但這風潮卻不激烈。明朝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廷臣求皇上把耶穌修道會的人,盡力進行趕逐。徐光啟看他們能造大炮,可以保護國家,便上書力爭。得了皇帝的批准,於是耶穌修道會的人仍回北平。

    他們中間還有一個人,名叫湯若望(Schaal),精於天文,但他沒有保全明朝的能力。明朝滅亡之後,清朝也信用他。他能推算日蝕,所以世祖委他為欽天監。他藉這機會熱心傳道,信徒共有幾萬。到順治六年,他在北平建立羅馬天主教第一個禮拜堂。這時有比國人南懷仁(Verbiest)幫助他教天文學。康熙初年,他們被人控告,收在監裏;湯若望定了死罪,因地震的緣故,得了特赦,活到七十八歲才去世。康熙八年(即公元1669年)南懷仁繼湯若望做欽天監。康熙不贊成基督教的道理,雍正在聖諭中(第七章)說:「又如西洋教宗天主亦屬不經。因其人通曉曆數,故國家用之,爾等不可不知也。」不過他優待耶穌會的修道士,並於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2年)出寬容基督教的示諭,南懷仁死於康熙二十六年,獲得厚葬。

    耶穌修道會到中國以後,公元1637年又有多米尼古派乞食修道士到中國內地傳道, 還很興旺。後來與耶穌修道士在翻譯中文聖經用字上起了衝突,爭論神(God)當譯成甚麼中文字,並且信徒是否可以敬拜孔子和祖宗。利瑪竇說:翻譯神(God)為「上帝」、為「天」、為「天主」,都可以。耶穌修道士多半聽從他的主張,不過一些卻不贊成,不贊成的佔多數。這爭論傳到了歐洲,後才經教皇審定。當時耶穌修道會把這問題徵求康熙的意思。康熙說:「拜孔子和祖宗沒有宗教意味,只有倫理上和敬仰上的關係。」不料教皇極其反對,說神(God)不可譯為「上帝」二字,應該譯為「天主」二字,並且禁止信徒敬拜孔子和祖宗。清朝皇帝聽了,很不高興。雍正二年(1724年),清帝驅逐外國來的傳道士,只准那些從事關於科學的人逗留中國。從這時候起,信羅馬天主教的人常遭逼迫,以致有幾個人因信仰被殺。然而咸豐以後教會還是有進步,西方的傳道士也繼續來到中華。現在也有許多中國人做了主教、修士和修女。

早期基督教靈恩運動的先聲—孟他努主義(Montanism)

孟他努主義興起之前的「大公教會」現況

當最後一位使徒約翰在第一世紀末辭世之後,他所留下的小亞細亞七教會,以及這七教會所代表的當世基督教,不但沒有依照聖靈所吩咐眾教會的:去悔改、去立志、去行道,反而在道德靈修方面,更加與世俗妥協;在真理福音的追求上,更與世智哲理掛鉤。到了第二世紀初被稱為「大公教會」(Catholich Church)的基督教,普遍呈現下列狀況:

1) 使徒時代對主耶穌再臨的盼望,現在已暗淡消跡了;早期教會所擁有的那種末世氣氛已消失。

2)「聖靈的浸」已不曾聽於教會之內,就連追求「聖靈感動」的意識亦不復存在,代之而起的是「聖靈的啟示」,這就正如護教士(Apologist)游士丁(Justin the Martyr c100-165)所躬身從事且大力倡導的「科學的神學」,他企圖將基督教的思想與外邦哲學連成一氣。

3)洗禮時,摒棄了使徒時代奉「主耶穌基督」之名,普遍地接受三位一體的信條公式,而奉「父、子、聖靈」的名;這種現象可以從「十二使徒遺訓」得到印證。

4)教會急遽俗化,聖職人員圖利享受、貪名僭位,信眾道德敗壞,堅守真道的殉道者雖然時有所聞,但離道背教的烏眾,更是不計其數。

孟他努主義興起的因素

孟他努主義不像受外界宗教哲思浸淫而產生的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也不像那反猶太律法主義而釀成的馬其盎(Marcion),他完全是起源於基督教內部的運動,後來有人喻之為基督教首次的「靈恩運動」。

在上一段所論及有關第二世紀初大公教會的現況,給孟他努主義提供了一席妥善溫床,而具體的因素可簡列如下:

1) 約十五26的聖訓再次被提及,教會中有心之士,相信基督的應許將連連應驗在教會裏,也就是盼望聖靈格外的臨到教會中。

2) 在真道上與外教哲理紛揉之際,慕道之士不時湧出渴慕古代先知預言之熱情。

3) 在熱心追求之際,世界末日及主耶穌必快來的緊迫感,顯得格外凸出。

4) 對世俗思想嚴重入侵教會,教會急遽俗化的現象,喚起教會中有識的「屬靈之士」之責任良心,起而衛道。

孟他努主義的歷史實況
依據教父耶柔米(Jerome,C.342~420)的記載,孟他努(Montanus)原籍小亞細亞弗呂家(Phrygia)省的阿爾大堡(Ardabau),原本是外邦的異教徒,但極具宗教熱誠,先為小亞細亞地區馳邇聞名女神大母教(Great Mother,即區伯利Cybele)的廟中祭司;後來,悔改相信耶穌,信主之後,一本以往追求的精神,不斷探研聖經,追求光照。約當156年,孟他努公然宣佈,他受聖靈大大的感動,完完全全成為聖靈的器皿,並且要把上帝奧秘的事啟示出來;開始斥責當地的基督徒,指責他們:接受俗世哲理思想,教會內的組織腐化,順從人的計謀,違背聖靈帶領,不守聖訓,放蕩胡為。

不久之後,他得到兩位離夫棄子的女信徒為其左右手,一為百基拉(Priscilla),一為馬克西米拉(Maximilla),多了這兩位被他封立為女先知的助手,他更進一步地指責小亞細亞地區的主教不屬靈,力斥他們忝列尸位,缺欠聖靈的恩賜,不夠資格承受聖職。不久之後,他竟宣稱,在約翰福音十四章裡,主耶穌所應許的「保惠師」已經來到了,並且正是應驗在他身上,他就是那「保惠師」的化身。因著他的到來,基督的應許得到了應驗,聖靈的統治時期也正式揭幕了,他說道:「在我以後,再不會有啟示;所以末期將至。」新耶路撒冷即將從天而降,降下的地點正是他宣道的根據地,也就是說在呂弗家的培浦查(Pepuza)。他鼓動信徒事先移居該地,以等候末日來到,可以直接迎接主耶穌的再臨。

這運動發展迅速,獲得四方信徒的響應,唯獨掌權的主教們,感到自身威信備受質疑與威脅,小亞細亞的主教們於160年前後,召開一次以上的會議來譴責孟他努主義的橫流,把他判為異端,嚴加禁制,但「大公教會」的抵制反得其效,似乎更助長其傳播的速度,不久之後就傳入歐洲及北非,甚至於170年之後,已傳到「大公教會」的西方大本營羅馬。雖然這運動創始人中最後逝世的一位先知馬克西米拉,在他們所預言的新耶路撒冷尚未降臨之前,就卒於179年,但這運動仍然如火如荼地進展著。甚至到了主後2007年左右,北非的神學家特土良(Tertullian,C.160-225)也大大為這運動所倡導的禁慾克己精神所感動,而恭身投入這項運動,並且成為此運動的中堅領導人物。

孟他努主義的教導

孟他努主義是因應「大公教會」的漸趨世俗化而興起的宗教改革運動,綜合其教導的特徵,可簡列如下:

1) 他們信守全部聖經,並且注重身躬履行。

2) 他們竭力追求聖靈的各項恩賜,如:行神蹟、說預言、說方言、看異象、跳靈舞等。

3) 據歷史學家優西比烏(Eusebius)的報導:當孟他努主義的先知們說預言時,形狀類似區伯利神祭司起神時的狂熱,並發出奇異的聲音。但孟他努自己聲稱:當他進入魂遊象外境界的時候,自我的知覺停止了,自己的意志完全被動,神完完全全占有他,並且利用他這個器皿說出預言來。

4) 預言主耶穌即將來臨,隨著新耶路撒冷降於培浦查(Pepuza)而展開基督徒夢寐以待的千禧年王國,各地真信徒應當聚集於此,以迎接基督的建國。

5) 實行嚴苛的竭誠苦修和執行教會懲戒:
除了實行一般的苦修項目,如:守獨身、禁食、禁慾、菇素、遠離世務….等,他們也羅列了一張罪的清單,分開致死的罪與不致死的罪,教士們的要求標準較一般信徒更高更嚴。禁止婦女在衣服上加任何裝飾,童女須蒙面紗,世上的藝術、科學、哲學被視為魔鬼所設的陷阱,結婚不如獨身靈程高,嚴禁再娶再嫁,違者猶如犯姦淫,背道者永無悔改的機會,為信仰被迫害時不可逃避。

6) 高舉聖靈恩賜的賦予,擁有靈恩權柄者,超乎主教職的統緒及建制的授職禮。他們指出,「大公教會」的教牧人員是屬肉的,他們自己是超越的、屬靈的。

7) 凡領受孟他努主義教訓者是為屬靈人,這些人組成真正的屬靈教會,比使徒教會更為進步,更為屬靈,其他的基督徒則為屬肉體的人。

8) 他們深信上帝的啟示不斷進步,在基督及使徒的身上尚未達到極點,上帝屬靈的啟示要在孟他努起始的聖靈時代中達到高峰,臻於完美,他們甚至看重預言啟示過於聖經教導。

孟他努主義的衰退與銷跡

當孟他努主義崛起之初,擴張之勢猶如破竹,一時銳不可擋。一路上附和的信源源加入,並且亦得到不少威名顯赫的捍將。但是,當他們的創始者孟他努及第一代先知們一一離世之後,他們所預言的新耶路撒冷尚遲遲不降在培浦查,末世的急迫感亦隨之漸漸消逝,本是屬靈預言者帶領的教會,亦慢慢轉型而變成組織制度化的教會,後來竟與他們原來疾言厲色所詬病、高張旗鼓所撻伐的「大公教會」不分軒輊。因此信眾漸漸減少,到了第三世紀,不少信徒紛紛加入新興的諾窪天派(Novatianists),到了第四世紀又加入當世清流的多納徒派Donatists),後來遭到殘酷的迫害,在主後500至550年之間,這曾經一度自命為唯一屬靈的孟他努教會,竟完完全全地從歷史的舞台上銷聲匿跡。基督教歷史上的第一次靈恩運動就此落幕。

十九世西方和中國基督教的情況

英國在一百年的工業革命時期,帶來了國家的富強。歐美也受工業革命的影響,變得富有起來。其中以美國的發展最快,逐漸進入世界強國的行列。

基督教在歐美的情況

    基督教從十八世紀開始,興起了一連串的奮興運動,一直延續到十九世紀。當時出現不少著名的奮興佈道家,例如,慕迪、衛斯理等。這些神的僕人到各處開佈道會、奮興會,在聖靈的工作下,信主悔改的人數很多,而願意奉獻做宣教工作的也不少。教會對海外宣教工作的負擔亦日漸增加,各宗派的差會也隨著增多。歐美教會在十八、十九世紀大大復興,大量信徒已裝備好,等待去海外宣教,而中國的福音大門,也再在這時期開放。這樣巧妙的配合,實在是神奇妙的安排。

基督教在中國的情況

    主後1860年至1900年的統計數字和以前兩段時期的比較,可說有很大的發展,主後1838年,來中國的基督教傳教士,只有卅多人,代表四個不同的差會。1842年中國受洗的信徒人數只有180人,直到“五口通商”前期,全國信徒有350人。當“內地開放時期”時,傳教士共81人,代表20個差會。1874年,傳教士增至436人,中國信徒人數已有5,573人。1889年,傳教士共有1,296人,包括宣教士的妻子和女宣教士,這些女宣教士對中國婦女的教育、福音工作都有很大的貢獻。這時的傳教士來自41個差會,中國信徒人數有55,093人。這是顯示出中國的教會正在穩定地發展。

一.     中國傳道人的增加。記得在“開拓期”和“五口通商期”,對於中國傳道人,我們只提及由馬禮遜帶領信主的印刷工人–梁發,此外就沒有了。但在內地開放時期,大量中國傳道人出現了,而且在中國教會的事工上,佔著重要的地位。這時的宣教工作是西方的傳教士和中國傳道人合作的時期。根據統計,主後1876年中國傳道和牧師的人數是749人,十三年後1889年增至1,657人,同年的傳教士人數是1,296人。這數字顯示了中國教會已經進入成熟和獨立的階段了。
二.     “自立閩南大會”的成立。這是1862年第一所獨自、自主、自養的教會,是教會歷史上的一件大事。這教會在行政上,完全不受外國差會的控制和管轄,經濟方面也講求自養,不接受差會的支援。這顯示中國教會已從嬰兒階段,由受差會照顧和保護的階段,進入成長的時期。1862年的獨立運動實在要感謝美國的傳教士–打馬治的提議和努力。當時“自立閩南大會”信徒有二千多人,牧師有十六位,教會有十八間房屋。

「靈恩運動」的錯謬 (2)


  (四)真偽方言
  說到方言,其中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到底是否聖經中的方言。以上我們的討論,似乎已先接受了「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即是聖經中的方言。他們的錯誤好像只是在方言的運用方面,與對方言的看法上,事實倒不是這樣。我們若詳細查考聖經,就不難看出,聖經中提到的「方言」,不論在馬可福音、使徒行傳或哥林多前書中,只有一種用法,即是指一種「語言」。

  以上我們說過,全新約中,有清楚解釋「方言」是什麼的,只有使徒行傳第二章四至十二節。在第四節這裡,除了將「方言」(英文作Other Tongues)這個詞,直接譯為「別國的話」是指那些到耶路撒冷來守節的帕提亞人、瑪代人、以攔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的人,並靠近古利奈的呂彼亞一帶地方的人,從羅馬來的客旅,以及革哩底和亞拉伯的鄉談,我想這是再清楚也沒有的了。

  使徒行傳中,另兩次說方言的事件中:第十九章那裡只說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講道),沒有提起他們說方言的內容。然而第十章在哥尼流家裡說方言的例子,聖經說,他們用方言「稱讚上帝為大」,可見亦是有意思的話語。

  今天所有「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都不是一種語言,只是一種捲舌頭所發出的「的的、答答」的聲音。他們常辯護說,他們所說的,不是使徒行傳的方言,而是哥林多的方言。現在讓我們看看哥林多的方言是否就像他們所說的,只是「的的、答答」的一種舌音,而不是有意思的語言。

  我們只要從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保羅討論到說方言的問題中所提到的一些話語,就不難看出,那裡所說的方言也必是一種語言。

  1.第二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這節經文說,說方言既然不是對人說,就不是一種語言;這是十分牽強的,只要讀下去,這種說法就不攻自破了。不要忘記,向上帝說話也是用語言,不是單用沒有意思的舌音;況且下麵說,那說的人是在心裡講說各樣的奧秘。若說的人都不知自己之所雲,又怎樣講說各樣的奧秘呢?

  2.當提到方言在教會的使用時,保羅說方言不宜隨便使用,因為他說,「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第九節)由此可見,哥林多人說的方言仍是一種語言,只是較不容易明白罷了;因此保羅禁止他們隨便使用。

  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第十三節)又「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第二十七與二十八節)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若有人要在聚會中使用方言是可以翻譯的(英文是Interprete),就必定是一種語言。同時要事先知道有人會翻才可以講。若不是一種語言,事先又怎能知道是否有人會翻呢?

  「靈恩運動」的聚會中,以往常有大家大講方言的混亂情形。以後經別人指出後,目前好些「新靈恩」者就比較安靜,有些也嘗試翻譯,一般的都是有人先講了一陣方言(其實是發了一陣舌音),然後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講解一番。一來這算不得是翻譯,因為講者不知所云,譯者亦不知其聲音的意思。另一方面,他們將聖經所定下的原則顛倒過來。聖經說要先問有沒有人會翻譯,有人表示會翻譯然後才可以講,否則就不能講。我們這樣指出,並不是要他們在這一方面加以修正一下,而是要指出,「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所謂方言(一種沒有意思的舌音)絕不是聖經中的方言。因為聖經中的方言,必然是一種語言,因此他們便成了說「謊言」的了。

  (五)有關神蹟與神醫

  另一方面,「靈恩運動」者常強調神蹟,特別是神醫。我們不要忘記,不是所有的奇事異能都出於上帝。邪靈,魔鬼也會行奇事。假神都是以神蹟吸引人,使人信服。今天「靈恩運動」者常以神蹟,特別神醫為號召,吸引人來接受他們的教訓。這種作法本身就不合聖經的教訓。

  主在世上時曾行無數的神蹟,然而他從不用神蹟為號召;相反的,他常吩咐那得醫治的人,不可宣揚(可1:43,44;7:36;太9:30;12:16)。這是作法上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他們對於神醫的教訓,乖離聖經的真理。

  根據「靈恩運動」者的教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包括對身體、疾病的醫治。因此,他們說,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是生病了,無論什麼病,只要向上帝認罪,並求主醫治,只要你相信,主必定醫治你,正如凡悔改信主者,主必然拯救他的靈魂一樣。(參《God’s Healing for You》by finnis Dake)他們所根據的聖經是馬太8:14-17;彼前2:24,而這兩處經文,都是引自以賽亞的預言。根據他們的說法,這裡的醫治是指疾病的醫治。他們認為疾病是從罪惡來的,主耶穌的救贖,既然擔當了我們的罪,當然也擔當了我們的疾病,因此有人進一步認為服藥是犯罪。

  誠然,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包括我們的靈魂與身體。不過有兩個不同的步驟。靈魂的救贖是現今的,即刻的;而身體的救贖,根據聖經的教訓卻是將來,當主再來時才實現(參羅8:23)。保羅在這裡不但告訴我們,將來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同時也告訴我們,現今,我們這些得救的人,生活在肉身之中,還得服在虛空之下,自己心裡歎息,等候那得贖的日子來到。

  若我們接受「靈恩運動」者的說法,無非是在主的救恩當中,加上一些主沒有應許的東西,使人對救恩失望並埋怨上帝的不公平。同時那些在病痛中的基督徒(基督徒也與非基督徒一樣會生病,靈恩派中的人也有生病的),豈不是完全沒有安慰可言,他們若不是被上帝撇棄,就是被上帝輕看不顧,或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而需要受病痛的刑罰。那些死於疾病的,豈不是因罪不得赦免而死。

  中外古今有許多主所重用的僕人,曾經或正在病痛中,繼續倚靠主,為主做見證,如 蔡蘇娟 女士;也有不少是死於不治之症的,如 宋尚節 博士,難道他們是因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是因為沒有信心,所以不得醫治嗎?

  把主的救恩中所應許的一部分除去,固然是異端,如安息日會;而將主的救恩中沒有應許的,硬加上去,也是異端;因為這將使主成為不忠實的主。

  錯謬的教訓,不但會誤導人,還會使信徒受害。有一位基督徒朋友,接受了以上所說的江某的異端影響後,離開自己的教會,當起靈恩派教會的傳道。他原本患有高血壓病,自從接受了「靈恩」教訓後,便停止服藥,並且到處作見證說是上帝醫治了他的高血壓症。過了一段日子,有一天,當他講道時,患了中風,臥病數年不起而逝世。由此可見,當日他作見證說上帝醫治他是不確實的。他自己所教導的,所有的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生病了,只要認罪悔改,堅信上帝,就必得醫治都不正確。主所應許的,他必作成,主若沒有應許的,我們就不能強迫他做。

  這並非我們不相信上帝有醫治的能力;也不是不相信上帝會聽我們的禱告而醫治疾病。其實雅各書有明文的教訓,基督徒若生病了,可以請教會的長老來為他禱告(雅 5:14)。上帝是否願醫治是上帝的主權,我們只能禱告,合乎主的旨意,主必醫治。否則,我們也得歡喜快樂的接受。提摩太便是一個例子:他身體軟弱,胃口不清,屢次患病。保羅不能不為他禱告,求上帝醫治。但主並沒有成全他的禱告。所以,保羅告訴提摩太說:「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作藥用)。」(提前 5:23)。保羅並不強行自己的意志,他還是感謝著接受上帝在創造中所安排的藥物。

  總括以上所分析的,我們不難看出,「靈恩」的教訓,不只是偏激了些,而且根本與純正的聖經真理相違反。在所有的錯誤當中,都與另一個錯誤分不開,那就是隨意憑個人的主觀的意思解經,經常斷章取義曲解聖經。除了以上所提過的例子,以下再提出一個他們常用的例子。

  「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來警告那些反對他們的人,說他們是褻瀆聖靈,犯了不得赦免的罪。這是斷章取義的說法。我們若讀上文(即二十二至二十九節)便不難明白,這裡主是指著法利賽人明知道他是用上帝的權能趕鬼,而故意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而說的。從各方面看,基督徒絕沒有可能會犯這種罪。對於可疑的教訓與超然的事物表示懷疑,並加以試驗,不但沒有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正是主的話教導我們要做的(約壹4:1-3)。


「靈恩運動」的錯謬(1)

  (一)有關「聖靈的洗」
  據「靈恩運動」的教訓,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兩重屬靈的經歷。第一重是得救重生:當一個人信了主,他的罪就得了赦免,領受永生,並且接受了聖靈。不過,這時候他所領受的聖靈是有限度的,這種基督徒不能完全明白聖經,不能過得勝的生活,沒有能力服事主。第二重經歷,根據他們的說法,叫「聖靈的洗」:是指在得救重生接受聖靈之後,一定有外在的記號,那就是說方言(即一種人聽不懂,連說者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的舌音)。而且是要經過迫切的追求、「倒空」,甚至禁食才能得到的。

  聖經對「聖靈的洗」的教訓

  首先是施洗約翰提起的,他說他是用水給人施洗(悔改的洗),但是有一位在他以後要來的,他的能力比他大,地位比他高的,要用聖靈給人施洗(太 3:11)。很明顯的,他是指著主耶穌說的。

  主耶穌在復活以後、升天之前囑咐門徒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待父所應許的,就是施洗約翰所說過的「聖靈的洗」。主說,「不多幾日」,門徒們就要受「聖靈的洗」(徒1:4-5)。可見在這個時候,門徒還未受聖靈的洗。

  到了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的時候,也即是主升天後第十天,當門徒們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座樓上,聖靈便降臨在他們眾人身上(徒2:1-4)。這應該就是天父藉著施洗約翰所應許的,也是主耶穌基督升天前囑咐門徒所等候的「聖靈的洗」。

  到底聖靈的洗是什麼?使徒行傳第二章只記載了當日發生的事,而沒有加以解釋。答案是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指外邦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從這一節經文,我們知道,受聖靈的洗,從歷史觀點(特別指徒第二章)來說,是信主的人,接受了內住的聖靈。主在約14:16-19應許教會說,他要求天父賜下聖靈,使他永遠與信徒同在,並住在我們裡頭。這裡便是指這麼一件事。自從那一天開始,所有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們心中,也因此使所有信主的人成為一體(即是「教會」)。

  從個人的觀點來看,五旬節以後,所有信主的人,在信主的時候,就接受了聖靈在他心中(參弗1:13-14),也即是接受了聖靈的洗。

  根據聖經的教訓,每個信徒在信主時,就已接受了聖靈的洗,要不然他們就沒有聖靈,也不屬於主的身體的一部分。並不是第二重經歷,更不用特別的祈求,也沒有什麼外在說方言的記號了。

  「靈恩運動」者的解釋

  「靈恩運動」者首先引用約7:37-38,說這裡主應許有兩重的經歷:第一重的經歷是三十七節,「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根據靈恩運動者的說法,這是指接受救恩。第二重經歷,他們是在第三十八節「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也活水的江河來。」他們說,這是指一個人在重生得救後,經過努力的追求,才能得到的,一定有說方言的外在記號為印證。

  明眼人讀這段經文,都可以看出,這兩節經文指的完全是同一件事:到主那裡來喝的人,也即是指信主的人。從他腹中流也活水的江河來,即是指信主的人。從生命中流出得救的、活潑的生命,如同活水的江河一樣。

  他們常引用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時發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使徒行傳第十章發生在哥尼流家裡的事,以及使徒行傳十九章發生在以弗所十二位門徒身上的事為印證,設法證明受聖靈的洗是第二次的經歷,一定有說方言為印證,同時還要經過特別的追求。

  有關使徒行傳中的三個例子:首先我們必須提的是,這是使徒行傳中所有說方言的記載,除此之外,在使徒行傳中再也沒有別的記載。(使徒行傳記載了首三十年教會的歷史,在這三十年中,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只發生了三次,可見並不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每一個信徒應該有說方言的經歷。)第一次(徒二章)是發生在主後32年,第二次(徒十章)是發生在主後41年,而第三次(徒十九章)是發生在主後56年,其中的間隔是很久的。

  在這三次的記載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第一,門徒們都在第一次接受聖靈時說方言。第二,他們並沒有追求,是在完全的被動之下說了方言。第三,他們的方言,根據聖經中唯一的說明(徒2:4,5-11),是別國的話,是各種人的鄉談。絕不是「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沒有人聽得懂,連說者亦不知所云的「的的、答答」的舌音。

  由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靈恩運動」者對「聖靈的洗」的教訓是沒有聖經的根據,甚至是曲解聖經的話語而發明出來的。若人們真的接受了這種教訓,會使人誤會,以為我們信主時接受的救恩並不完全,還要經過特別追求後,才能得著較完全的恩典。這與聖經的教訓相違反。彼得後書告訴我們,「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彼後1:3再參考羅8:32)今天,我們所要追求的,不是得著更完全的恩典,而是更完全地讓主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流露出來。

  (二)有關說方言

  另一方面,他們以說方言為經歷第二重經歷的證據。因此許多人變成追求說方言,以表示他已經得到了更豐富的恩典。事實也是這樣,「靈恩運動」者多番鼓勵人說方言,甚至教人說方言,這就與聖經的教訓離得更遠了。

  論到說方言,「靈恩運動」者簡直把它當做法寶,開啟上帝一切屬靈寶庫的鑰匙。首先他們說,說方言(指舌音)是受靈洗的記號;接著他們說,說了方言後,靈性會突飛猛進,讀經有亮光,禱告、傳道有能力,還會行異能神跡;甚至說,上帝還會通過方言直接地啟示說方言者,使他明白許多屬靈的奧秘。

  不管「靈恩運動」者怎麼說,我們必須從聖經,主的話中來明白有關方言的真理;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要說方言?說了方言是否就表示已靈性高人一等,滿有屬靈的亮光,禱告、傳道有能力,會行奇事?上帝是否會藉著方言直接給說方言者新的啟示?當我們回到聖經裡來時,就不難發現,「靈恩運動」者所說的,都是歪曲聖經的教訓或根本是自己捏造出來的。

  首先,讓我們看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說方言。「靈恩運動」者引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節說,主應許所有信主的人都會說新方言,同時還會行神跡奇事,所以他們堅持,每個信徒一定會說方言。

  讓我們看清楚,馬可福音這段經文,是主在升天前向門徒們說的,應該與馬太福音二十八章末了的一段是同一個時候說的。在這裡他囑咐門徒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並應許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然後告訴門徒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是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倒不一定是說,信的人都會行神跡。若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因為主有說到信主的人會說新方言,所以每個基督徒也就得要說新方言,那麼,主所說的其他的神跡奇事如手能拿蛇、喝了什麼毒物必不受害等,又怎麼樣呢?只要我們小心地讀這一段經文,便不難看出,主是指在信的人當中,會有這一些神跡隨著他們。從過去教會的歷史,特別是初期的教會歷史,以及許多做開荒佈道工作的宣教士們的經歷中,我們就不難看出,主所應許的的確確是一一的應驗了,但絕不是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每個基督徒都要有這些經歷的。

  其實,聖經明文的教訓中,清楚地告訴我們,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說方言的(林前12:7-11,28-31)。可見他們是根據自己的經歷教訓人,而不是根據聖經的話語教訓人。其實這也不足為奇,「靈恩運動」者經常強調個人經歷超過上帝的話語。就如他們的一位領袖(Larry Christenson)就常表明他的信仰是根據他個人的經歷,而他認為,神學只是用來解釋他的經歷的。(《Speaking in Tongues》,Dimensions Books,1968)。

  說了方言,就比別人屬靈,滿有屬靈的亮光與能力嗎?我們找遍了聖經,絕對無法找到支持這種論調的經文。「靈恩運動」者純粹是根據他們個人的經歷與見證,而他們的見證也不見得是一致的。他們的見證中,許多是有矛盾的,而見證往往是很主觀的。如果有人說他覺得他比以前更愛主,這個見證既不能被證實,相反的,使我們覺得他是缺乏謙卑,自我還未被對付。根據慕安得烈的看法,一個人越屬靈,就越覺得自己汙穢,正如保羅一樣,他到了晚年,靈性到達高峰時,反覺得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 1:15)。

哥林多的教會是最熱衷於說方言的了,而保羅為了要限制他們,才寫了林前第十四章,加以限制。若「靈恩運動」者的說法是正確的,哥林多的教會應該比別的教會都屬靈才是。然而從哥林多前後書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教會充滿各種罪惡,有些罪惡連外邦人都少犯(林前 5:1)。而保羅在給他們的書信中,一開始便提出,他不把他們當作是屬靈的,只把他們看成是屬肉體的(林前3:1-3)。由此可見說方言在促進靈性長進上並無幫助。

  (三)有關啟示

  若說上帝會藉著方言,向人直接啟示,這種說法,不但沒有聖經根據,相反的,是與聖經的教訓相反。許多異端也都這麼宣稱,他們有上帝直接的啟示。安息日會的創始人Mrs.White就說,上帝在夢中直接向她啟示,要守安息日。耶和華見證人的刊物《守望台》就宣稱,其中的文字是上帝所啟示的。摩門教的創始人Joseph Smith更說,他是得到上帝直接的啟示,寫了摩門經以及其他兩本摩門教的經典(即《Doctrine of Covenants》與《Pearl of Great Price》)。其實上帝直接的啟示,在聖經完成時就已停止,我們再也不能在上帝已經給人的啟示(聖經)以外加添什麼,當然也不能減去什麼(啟22:18,19)。若在上帝的啟示上作任何的增刪的,就是異端。天主教宣稱,教皇能直接從上帝那裡領受啟示,因此其中許多不合聖經的教訓,就在「直接啟示」的論調下,被接受下來。

  「靈恩運動」者常藉說方言之便,傳播許多所謂上帝的「直接的啟示」。他們當中許多人,也常藉著禁食等途徑追求,盼望得到上帝直接的啟示。這是非常危險的,這也是其中充滿許多錯謬的根源之一。魔鬼常利用所謂的啟示迷惑人,「靈恩運動」者中,正有許多人被迷惑。在此提出一個作例子:

  許多年前,當 江端儀 女士到新加坡來時,有一位教會中的姐妹,接受了江某的「靈恩」的教訓,跟隨了江某。有一天她到教會中來對傳道人說,上帝直接啟示她,要她離開丈夫,到香港去追隨江某,結果真的這麼做了,其後果十分可怕。

  接受聖經以外上帝直接的啟示,便是推翻以聖經作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唯一準則的權威。我們得十分小心謹慎,免受那惡者的迷惑。

  「靈恩運動」者亦常宣稱,說了方言後,會見到異象。當前韓國五旬節會領袖 趙鏞基 博士就在他的見證中說,他說方言後,曾見到主,他釘痕的手流著鮮血。這與天主教和其他的異端所說的一樣。我們十分懷疑,主在今天,除了藉著聖經的話,向人顯明他自己外,還會用異象向人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