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0日 星期六

文化大革命的教會時期(1966-1976年)

 

    簡單的說,文革期間教會雖然遭遇許多的逼迫,但是教會藉著這時期形成了復興的暗流。

    文化大革命緣起於1965年十一月十日,由毛澤東授意姚文元在上海的文匯報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抨擊劉少奇所領導的政治體系,展開了日後全國性鬥爭的序幕。

    到1966年的五月十六日,由毛澤東親自發出「五一六通知」,號召全國展開「文化大革命」運動,於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全中國進入大動亂與破壞角色者,則為一群被起名叫「紅衛兵」的學生群眾。經過三年多熾烈的鬥爭,毛澤東已重掌政權。毛澤東在1969年的七月,也透過軍隊把紅衛兵鎮壓,並下放農村。希望漸漸把國家次序恢復起來。

雖然局面漸漸平靜下來,但在此後直到1976年的七個年頭裏,是文化大革命主宰一切的時期,自成一個段落,顯出他獨具的特色。

    在文革的十年內,基督教會受到最熾烈的衝擊與挑戰。當中的歷史可分成幾個段落來說明:

一.      文革的頭三年,教會受到空前的破壞,教牧與教友受到暴虐對待。當時紅衛兵群眾,在意識思想上已被教育成極左的狂熱份子,在意識形態上,對宗教極度仇恨。當毛澤東提出破四舊 - 舊文化、舊習慣、舊思想、舊風俗 - 的口號,並要求紅衛兵以實際行動表現時,他們如猛虎出押,而基督教會又有「四舊」的形象,故首當其衝,遭暴虐破壞。他們搗毀教堂,凌辱信徒(剃光頭、遊街示眾,戴高帽),焚燒聖經。在這種無情而澈底的打擊下,各地的基督教會被迫停止公開活動,基督教徒再經歷一次苦難的煎敷。

二.      到了文化大革命武鬥結束的1969年之後,對基督徒私刑與暴虐,公開凌辱的情形已大為減少。但文革的意識然籠罩在這段時期,為配合當時政治而有的所謂「戰鬥性的生產建設意識」,教會的信仰與活動被認為是會腐蝕痲痺人民的勞動力,會嚴重阻礙生產建設,因此仍然禁止教會有公開的活動。另外,更藉1968年成立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對基督教界的人士作清理調查的工作,又把不少的教會人仕冠以「反革命」之罪而判處徒刑,並要求教牧人員參加「學習」。這時連三自會也被關閉了。

三.      1971年的時候,中國政府基於宗教政策上的應用,認為宗教應為外交所用,於是應巴基斯坦大使館之請求,在北京重開米市街教堂,但只供外人與外籍遊客使用,中國基督徒仍禁止入內禮拜。當時只有效忠於政府的教會的領袖人物,如吳耀宗、丁光訓才可以代表中國基督教會接待外國來訪問的賓客。

四.      1971年後,雖然教會都關閉了,但這只表示有形的教會的關閉,事實上在全國各地,基督教徒透過家庭聚會的方式,秘密聚會崇拜。這種名叫「家庭教會」的無形教會,雖不是萌芽於這段期間,是成長,茁壯於這段受苦害的時期。許多人的心靈在文革中創傷,信徒卻願意把福音傳開,成為心靈創傷的醫治。另外,信徒在苦難中更加同心。也神興起不少遊行佈道者,而平信徒熱切起來傳福音。

 

    綜結本階段的歷史,基督教會有如浮萍落葉,承受文革大風暴的吹襲,受到史無前例的摧殘和全面的抑制,信徒經歷了中國基督教自有歷史以來最大的苦難與迫害。這時只有「家庭教會」在這段時期中蓬勃成長,雖然仍嫌薄弱,但是在苦難中的團契與安慰更具能力,家庭教會為本段文革迫害教會時期帶來了一線曙光,也帶來了盼望。

 

十九世紀初的中國傳教士

 

1. 開拓期

    主後十九世紀初,從傳教士馬禮遜來華開始計算,基督教傳教士來中國傳教是有其背景的。這和當時歐洲,美洲的政治和宗教情況有關。那是工業革命和教會復興的時期,而當時中國則是滿清閉關自守的時期。當時基督教的傳教士在中國不能自由傳教,只能努力做一些比較隱藏的準備工作。

十九世紀的頭四十年內,到中國去的傳教士分別來自不同的差會,包括英國倫敦會、英國聖公會、荷蘭傳教會、美國的浸禮會、長老會和中華聖公會等。現以幾位較重要的傳教士來作介紹。

   

馬禮遜

    他是更正教在中國的開路先鋒,他在主後1807年來到中國,至1834年去世,共逗留了二十七年。他在艱難的環境中,拚盡了整個人的生命去工作,為基督教在中國的福音工作,奠下了一定的基礎。

    馬禮遜在1782年出生於英國,父母親都是基督徒。他在年少時很放蕩,十六歲時認罪、悔改,得到了新的生命。不久被神感動,願意到最有需要福音的海外去宣教。為了裝備自己,他再進學校念書,研究醫學、天文學和中國語文。終於在1807年二十五歲時受英國倫敦會的差派來到中國傳福音。但來中國傳福音的道路,荊棘滿布,困難重重。曾經有一個人諷刺馬禮遜說︰「你以為你真的能夠改變那古老大帝國拜偶像的惡習嗎?」馬禮遜回答︰「不!我不能夠,可是,我相信神能夠改變中國。」他就是這樣因著信心來到中國。兩年後(1809年),馬禮遜為了能合法的長久在中國居留,他加入“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做編譯員。他雖然不很願意,但也接受了。事實上,即使他從事編譯工作,但他一刻也沒有忘記他從神領受的使命。馬禮遜在中國共二十七年,做編譯員,也從事基督教的文字工作。他嘗盡了孤獨,離鄉背井的滋味。他在主裏的勞苦,是沒有白費的。

 

裨治文(1801-1861年)

    主後1830年,美國公理會差派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來中國。他在廣州學習中文,不久,他又辦了一間學校,並出版一份刊物和從事印刷工作,這刊物名“中國叢報”。他雖然沒有公開傳福音,但願意默默地只問耕耘,不問收獲。在三十年內,裨治文在中國創辦和參與了五個傳教組織:廣州基督徒聯合會、創辦《中國叢報》、“益智會”(即在華實用知識傳播)、“馬禮遜教育協會”、中華醫藥傳教會。

    他也強烈批評清朝政府的閉關政策,他說:「如果讓沈默政策持續下去,那就使所有商業關係得不到改善,慈善事業就會告終,當地球上每個角落正在繼續前進,藝術科學正在發展,而在中華土地上就會得不到發展,知識和上帝之道可以在其他地方宣揚,但不能在這個帝國傳播。」

         

伯駕

    伯駕(Peter Parker)是一位基督徒醫生,由美國公理會差派到中國。他在醫學方面受過專業的訓練,在神學方面也有研究。他來中國的目的是全時間為中國人服務,做個傳教士醫生,藉著行醫,為主作美好的見證。為了使中國人民早日得著福音的好處,他甘心樂意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中國。

    雖然當時來中國的傳教士很多,但有的“不得其門而入”,有一些雖然來了,卻沒有被人記念。有關十九世紀初到中國的傳教士,我只能略略介紹以上這三位。

    有許多傳教士來中國後,遇上中外關係變壞,於是被牽涉到糾紛的漩渦中,以致有不少同胞對傳教士存成見,把他們的努力都解釋為帝國主義的侵略,這是非常可惜的。雖然傳教士由於不瞭解我們,犯了一些錯誤,但我們也因文化不同對他們亦有誤解。然而他們的出發點是值得敬佩的,他們為了遵行神的旨意,願意把自己個人的禍福都拋在腦後,這是很值得我們敬佩的。

 

2. 傳教士在十九世紀初所採用的傳教策略和結果

十九世初來中國的傳教士,正逢中國滿清政府採取閉關主義的國策。當時來中國的外國人和傳教士,很多都只能居住在澳門,只有部份與中國通商的,才被准許在中國廣州逗留。當時傳教士要在中國傳福音實在是不可能的事。

 

當時(1807-1841年)傳教士採用的傳教策略

    一. 文字工作。這些文字工作,對日後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幫助。例如︰馬禮遜抵達中國後,因為形勢所迫,只好加入東印度公司當翻譯員。這時他也翻譯聖經和寫佈道性的文字。在1810年時,馬禮遜已經將使徒行傳翻譯成中文,隨著第二年又完成了路加福音的翻譯。至1814年更完成整部新約聖經的翻譯工作。1819年,馬禮遜在另一位英國倫敦會的傳教士–米憐(William Milne)的幫助下,終完成了整部聖經的翻譯工作,總括來說,馬禮遜共用了十二年的時間把全本聖經翻譯為中文。他在翻譯的過程中十分認真和謹慎,務求譯文清晰明白,簡易通俗,是中國教會歷史上第一本完整的中文聖經。當時英國聖書公會十分欣賞馬禮遜的譯本,在金錢和人力等各方面,都給予鼓勵和支援。以後在1838年又有一些宣教士,將該譯本重新修正,出版了“四人小組譯本”。由此可見,馬氏譯本並非十全十美,但馬氏譯本卻始終有劃時代的價值。

馬禮遜尚有其他的文字工作。例如︰“英華字典”,全本英華字典共六冊,注釋十分詳細,記載 有關風俗人物的名詞。是很有價值的一套書。此外,還有“英華文法入門”,這對日後來中國學習中文的傳教士,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另還寫了許多佈道小冊子,包括︰“真道問答”、“神道論”、“耶穌救法”和“救贖救世總說真本”等等。馬禮遜並鼓勵米憐,創辦了第一份中文月刊,名“察世俗每月統記傳”。創辦雖在馬來亞,但和中國一般報刊沒有太大區別。這月刊和基督教的傳播沒有直接關係,但基督教在中國的地位卻因此越來越重要了。

        另外尚有一份“中國叢報”,是一份月刊,由美國宣教士裨治文在1832年所創辦,是一份英文刊物,共發行了二十年。這份刊物的對像是西方人士。這月刊對在中國宣教士工作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它報導了中國宣教士的消息、中國的法律、習俗、歷史與文學和講述中國近況。這刊物使歐美國家的人,能更多認識及瞭解中國,使西方教會人士對中國有更大的負擔。

這些文字工作,實在為日後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奠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

    二. 發展華僑的福音工作。有些傳教士沒有機會進入中國傳福音,便分散到中國附近的地方,在那裏設立宣教中心,發展華僑的福音工作。例如︰泰國、馬來亞、緬甸、新加坡、印尼等。這些傳教士向華僑傳福音的目的有兩個︰一方面是接觸華僑,對中國有更多認識,另一方面希望華僑信主後,可回到祖國,向中國同胞還福音的債。因此傳教士向華僑傳福音,專心栽培華僑信徒,禮拜堂也一個一個地建立起來。

    三. 發展教育工作。主要的教育工作是開辦學校,最著名的是“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School)。這間書院是傳教士米憐,在中國廣州及澳門不能居留時,退到馬來亞創辦的。目的首先是幫助西方人士瞭解中國,其次是將西方的科學教導中國人。書院由馬禮遜及英國倫敦會和其他信徒捐獻金錢,於1820年成立。可惜辦了十五年,只有四十四位畢業生。但可喜的是其中有十五位信主受洗,其中有第一位中國牧師梁發。在鴉片戰爭後,書院才搬到香港來。

    四. 個人佈道工作。由於中國政府不允許公開佈道,因此傳教士只能在認識的中國人中間做個人佈道工作。例如︰梁發就是替馬禮遜印刷書籍而信主的,他日後更為中國教會的發展做了很多工作。醫療事業。美國傳教士“伯駕”,在廣州設立了“博濟醫院”,是中國第一所基督教醫院。

 

 清朝政府在1812年頒佈命令,說:「如有洋人秘密印刷書籍,傳教惑眾,並滿漢人等受洋人委派傳教,及改稱名字(受洗基督徒名字),擾亂治安,為首者斬;信從洋教而不願反教者,充軍遠方(至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