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時教會教導的責任,從屬靈人員轉移到監督(或長老)的身上。
(1)最初,堂會的講道及屬靈事工的領導權是由屬靈人員負責,他們被稱為「聖靈的器皿」。起初有使徒、先知,後來有傳福音者、牧師、和教師。使徒和傳福音者到處游行工作,而先知、牧師和教師則留在固定的教會工作。
(2)長老是監督。起初,監督和長老這兩種職位是相同的(徒20:17,28)。使徒後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主後96年)認為監督與長老沒有差別。他們的工作是看管教會。他們顯然有豐富的經驗,負責維持崇拜聚會之秩序。監督—長老最初並不是正式的傳道人或教師。他們乃是指導者與看管者。他們像會堂的管理者。
(3)後來,屬靈者的工作逐漸落在監督的身上。保羅也贊同這種轉變,因此,監督本身必須有純正的道理,並善於教導(提後3:2)。監督—長老逐漸取代了監督這個專門稱呼。革利免在其書信中(約主後96年)曾宣佈說,監督高過先知,又說監督為使徒的繼承者。他說「就如摩西將祭司的權責交給亞倫家。照樣,使徒便安排其他的人,來跟隨監督。」
2. 主教制的監督制度。安提阿的伊格那丟監督(死於主後115年)是最先提倡主教制監督制度的人。他認為:
(1)每個會堂都需要有一個監督,他也勸勉會眾要忠心於監督。他說:「正如普世教會的中心是基督,照樣,個別會堂之中心卻是監督。」
(2)監督應該做為地方教會的首腦。早在愛任紐及特土良時期,就有主教制監督制度之組織,也被全體教會接受。
(3)在那這個時期支持有監督的理由主要是為了防禦異端。當時教會需要有些人能發表具有權威的言論,以抵抗那遍及小亞細亞的諾斯底派,並確保教會統一和純正的信仰。漸漸這些監督的權柄越來越大,而一些比較大的教區有時有某一位監督也興起成為眾監督的首領。
3. 母教會(mother church)的監督。
(1)當異端威協教會時,教會便需要依賴母教會的監督,加以抵抗。所謂母教會,就是指使徒曾工作過的教會。例如:士每拿、以弗所、耶路撒冷、哥林多、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及羅馬等教會。當時認為這些母教會曾忠心堅守使徒的教訓。
(2)監督的特別恩賜。當時也相信監督有特別的恩賜。按照愛任紐的看法,在統緒行列中(apostolic succession )的監督有「一種可靠真理的恩賜」,並被認為是可靠傳統的持守者。這恩賜足以保護使徒教導的純正性。他們不像孟他努派,相信那種特別的啟示,反而堅守使徒的傳統。
(3)起初,每個會堂都有一個監督。監督的任務就是要堅守使徒的教導。就在這種意義上,他們構成一個有機體,並代表全體的教會。後來,羅馬眾教會之中,被認為最有優勢的。而保羅和彼得也曾在羅馬工作和殉道。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羅馬存有使徒純正的教導和傳統,並保留有羅馬信條和使徒信經。羅馬教會又比其他的母教會更能排斥異端,並被認為是教會合一的守護者。諸監督承認羅馬有特別的地位,因此,早在主後220年羅馬克理斯都(Callistus)監督便自封為「最高祭司長」。特土良也特別指出羅馬為大公教會的中心地。居普良的看法更偏激。他說,羅馬代表普世的合一,正如彼得代表使徒間之合一一樣。彼得曾作過羅馬的監督,代表使徒間的合一。因此,羅馬必須代表普世教會的合一。從此之後,羅馬便成為教會外在合一的象徵。那樣,羅馬的監督的地位更加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