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開放期,另一位值得一提的傳教士是李提摩太。
李提摩太的生平
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在1845年出生於英國威爾斯省一浸信會執事的家庭,自小受宗教所薰陶。13、4歲時,在威爾斯大興奮與運動中決志信基督。後來就讀師範學校,1865年進入浸信神學院選修神學。1868年在聽了魁麗思夫人(Mrs. Grathan Guinness)演講關於中國及印度福音工作的需要後受感動,立志赴華傳道。1869年11月,在浸信宣道會(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的支援下來華,1870年2月到達上海,即轉山東煙台,開始了在中國四十餘年的宣教生涯。
李提摩太的神學思想和宣教方式
李氏根據太10:5-42中尋找“好人”的觀念,認為“好人”就是指中國民間宗教領導者或社會領袖,“好人”是上帝為福音工作所預備的。
李氏也認為上帝的國度“不只建在人的心裡,也建在世上的一切機構裡,為使人現在或將來得到救恩,包括身體和靈魂…”
李氏的宣教方式可以說是“間接佈道”形式。他注重社會服務和賑災。大力賑濟1876年山東的災荒,發賬銀3萬多兩,暫時收養了400多名孤兒。1877年山西又發生嚴重災荒,李氏又募集賬款12萬兩。通過賬災,李氏在官紳中建立了美好形像,結交了不少政府官員。
李氏更熱心西化教育和文字工作。他說:「中國朝臣無知乃是無教,中國圖強之要在於教。」曾要求母會等差會在中國18省各設立一高等師範學校,傳授西學給中國官紳等。在1890年,應李鴻章之聘,擔任《天津日報》主筆藉此提倡中國改革。
李氏後來積極參與西化改革。1892年接任「廣學會」會督,更力爭“開啟皇帝和政治家們的思想”。籍《萬國公報》(周刊)大力向中國推行各種新知。引起清廷的重視。後來更參與維新運動。李氏認為中國富強,不只要重“西藝”更必重“西政”,並以社會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提出具體改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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