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之教會觀

  《基督教要義》有很大一部分討論教會(Church)與她的事奉(Ministry)。
    他說,教會的事奉,特別是牧者的事奉,一定要反映出基督謙卑的模式,對個人關懷,以及藉著聖靈的能力,忠於真理。

    他十分重視教會教導的職責、紀律(Discipline),和使窮人得釋放;他相信上帝賜下教師或「博士」(即專於聖經及神學的人)、長老及執事給教會,這一切都有聖經的明訓;但他不認為凡教會做的事,都要有聖經的支持才算合法。

    他很欣賞教會在最初六個世紀發展出來的秩序,也嘗試把它們重現於當代教會。他相信新約的「監督」(或作「長老」),正是改革宗教會的牧師。教會一切儀節,都須從簡易明,又要具有聖經的支持;他認為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單禁止人為上帝造像來幫助崇拜,也包括為刺激人宗教感情而造出來的儀節。

    他鼓勵會眾在崇拜唱詩,但使用樂器卻似乎與一個理性的崇拜不太吻合。

沒有留言: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