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 星期四

十字架上(星期五)

 

耶穌受死之前曾經受過許多羞辱,除了祂最親密的門徒不認祂,甚至賣祂以外(太廿六69~75、14~16),連釘祂十字架的兵丁,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強盜,還有當時的宗教領袖,都譏笑祂、辱罵祂(太廿七27~31、38~44)。

 

你想耶穌這時心中充滿什麼?

 

這可從祂在十字架上說的七句話看得出來:

 

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路廿三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

 

4.「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可十五34)

 

5.「我渴了。」(約十九28)

 

6.「成了!」(約十九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路廿三46)

 

聽了耶穌所說的這些話,你有何感想?

 

你曾有被取笑、被藐視、被羞辱的經驗嗎?感受如何?如何突破?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表示上帝和人的隔核去除了,人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面前。

 

來十19~20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

 

感謝主,讓我們因著祂,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不但如此,還可以「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路一75)

 

耶穌受難對你的意義何在?

 

在痛苦中還能原諒別人是很困難的事。你有過這種經驗嗎?

 

設立聖餐(星期四)

 

聖禮的施行是教會的標記之一,教會視聖禮為信徒領受神恩一個極重要的方式。天主教會共有七項聖禮: 洗禮、聖餐、堅振禮(類似堅信禮)、結婚禮、授職禮、告解禮(不定期在神父面前認罪)、臨終抹油禮(幫助將死的人進入天堂)。

 

宗教改革之後,基督教會鑑於儀式過多常常只流於形式,而失去其內涵,甚至執行的人、參與的人以為這樣做是在累積個人的功德,因此只保留了洗禮與聖餐兩項,其餘均予簡化。

 

聖餐是耶穌所設立的,耶穌在受難的前一天晚上與門徒共用逾越節的晚餐,在席中,祂洗門徒的腳,希望門徒能夠彼此相愛(約十三1~17)。耶穌在此以行動來表示,祂雖然身為老師,卻願意屈就自己來服事門徒。祂這樣做,是要給門徒作榜樣。

 

當他們共進晚餐時,耶穌擘開餅遞給門徒,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耶穌並且說明餅和杯的意義,就是代表祂為世人打破的肉身和流出來的血,這是上帝與人立新約的記號。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

 

耶穌要門徒這樣遵行來紀念他,因此日後教會十分重視這個聖禮典。

 

加爾文認為聖餐最好「常常舉行」,因為信徒在領受聖餐時,在聖靈裡經歷到耶穌的臨在,可以堅固信仰,激發讚美與彼此相愛之心。

 

 

空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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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空墳墓告訴我們:

     耶穌已經復活了!

我們可以從福音書看到

剛開始門徒不相信那些婦人所說的

直到耶穌向他們顯現

他們才不得不相信

耶穌基督真的復活了!

你認為耶穌復活嗎?

他是否復活對你很重要喔!

基督受洗的意義

 

「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我們的主用這一句話批駁了他忠心的先鋒想攔阻他受洗的主意。這是基督在沉寂了十八年之後,第一次被記錄下來的話語;這也是他在公開事奉中所說的第一句話,因此值得我們特別注意。他沒有說,「我需要受你的洗」;也沒有說,「你不需要受我的洗」。他沒有用長篇大論解釋為什麼大的要受小的洗,或者為什麼全然無罪的他要守認罪的儀式。這短短一句話就足以使約翰明白,他這項必要的行動,使他和主都成為上帝計劃的一部分,他們都共守順服了上帝的旨意。「因為我們(你和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在他受洗的行動中,我們的主承認了這位先鋒的神聖權柄。他是最後,也是最偉大的先知,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豫言,到約翰為止」(太十一13);他是主來臨之前,先知以利亞的代表;他是猶太人羊欄的看門者——約翰這特殊的地位,是差他來的父所給與的。耶穌認識到他的職分,所以要受他的洗。

另外,約翰的洗揭開了屬天國度的序幕。那是屬靈的事用物質表達了出來。那只有亞伯拉罕後裔可享特權的舊制度,已在洗禮的行動中成為過去,上帝能在路邊的石頭中為亞伯拉罕興起後裔,因此人若要進上帝的國,必須從水和聖靈而生。這是外在、可看見的記號,顯示猶太主義已無法滿足人的靈最深處之需要,而一個嶄新的、更屬靈的系統即將誕生。基督實際上這麼說,「我雖然是君王,仍要服從國度的律法,低下我的頭,藉著這個像徵我最微小順服的記號,我可以向王座邁進。」

可能還有另一個更深的理由。流向死海的約但河,是一種表號。它的源頭是黑門山的融雪,那純潔的水源象徵人最初的光景,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時,他看人「甚好」;然而下游奔向死海的急湍,多麼適切地象徵了人的歷史——被這世界的邪惡、情慾所纏繞,以至於必須承受罪的代價,就是死。如今我們的主正式將他自己與人類(包括人的罪和敗壞)聯合。他受洗代表他願意與我們這墮落、犯 罪的族類聯合,雖然它知道自己是無罪的,他甚至能夠向那些在一旁嚴陣以待,要拿他話柄的仇敵發出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

他受洗難道是因為他也需要悔改認罪嗎?不!絕對不是。他的純潔無瑕疵一如黑門山頂的皚皚白雪;但他必須成為罪,好叫我們藉著他在上帝面前成為義。猶太人獻祭時,照例是由一家之主在三天之前就挑選好羊羔,帶到祭司那裡,打上聖殿的封印;同樣的,主在受死之前三年,也必須藉著施洗約翰,透過聖靈直接的行動被分別出來,加上印記。「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

「我們理當這樣」。我喜歡「理當」一詞。如果主對將要作的事這麼確定,我們也該如此。若某一件事是我們理當作的,我們就不應該猶豫——這樣作會不會有害處,是否會被我們的基督徒朋友認可,聖經裡是否有清楚的禁令。

「我需要守這儀式嗎?」

理當如此。

「我一定得放棄這方面的自由嗎?」

理當如此。

「我必須表現得這麼卑微嗎?」

理當如此。

每當有人猶疑不決,因膽小或緊張而裹足不前時,耶穌就會前來,用手臂摟著他的肩膀說,「你不是單槍匹馬,有我與你同在。『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哦!你若尚未聽到它在你後面的腳步聲,尚未明白基督參與你每一項公義的行動,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那麼你千萬不要將腳步踏上任何一條崎嶇難行,人跡未至的小徑。

有一位朋友建議說,這裡主耶穌基督是指但以理書第九章第二十四節的預言。他要止息罪過,引進永遠的公義,因此上帝的羔羊必須將人的罪孽當作他自己的罪孽來承認。這是他通向十字架的第一步,他跨出的每一步都是在盡諸般的義,好叫他能引進永遠的義。

「於是約翰許了他」。有些事我們必須為基督而作,有些事則必須「許」他作。積極的美德是很好的,但消極的美德則很罕見,並且付上的代價更多,特別是對像施洗約翰這樣個性強烈的更是如此。然而,在我們人類的生命中,沒有甚麼比一個強壯的人向另一個人屈服,接受對他責任更深一層的解釋,在冷靜、溫柔的聲音面前甘願放棄自己強烈信念的這一件事更吸引人的。

親愛的朋友,向基督屈服吧!許他照他的意思行。負他的軛,心裡柔和謙卑,這樣你就必得享安息。

 

從考古學看耶穌的事工

     記載耶穌事工最詳細的,當屬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書。作者是耶穌親密的門徒約翰、馬太及獲得 第一手資料的馬可、路加。其中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成書較早,約在西元62年以前,距離所記載耶穌復活的事件不超過35年。當年親身經歷耶穌的醫治以及目睹耶穌神蹟的猶太人,仍然存活的大有人在。福音書的內容若有所虛構,實難逃當代人的耳目,尤其是那些虎視眈眈,把基督徒視為眼中釘的猶太宗教領袖們。

    對於後代的人來說,耶穌在世時約三年半的時間,接觸過的人,走過的地方,說過的教導,行過的神蹟,福音書的記載應當是非常的忠實。要從考古出來的文物取得証明,原也不應是難事。無奈其間多年戰亂,巴勒斯坦面目全非。根據柯南教授(Eric H. Cline)的統計:“耶路撒冷,這稱為‘和平’之城,自古以來經歷了至少兩次被毀滅、23次被圍剿、52次被攻打、44次被擒俘。”考古工作者的鐵鍬,只得往更深處挖掘了。

    耶穌所召的12個門徒,其中有半數是漁夫。凡去過以色列的遊客,都乘坐過掛滿“大衛星”(David’s Star)的捕魚船渡加利利海,也享受過湖邊觀光飯店的“彼得魚”。船是耶穌時代彼得捕漁船的仿製品,但是考古家於1986年,卻在加利利海西北數英里的瀾泥床中找到了當年漁船的骨架殘骸,証實是第一世紀的產品。製造者顯然經費拮据,船是以12種木料拼造而成。這艘目前在以色列金農沙集体村莊(Kibbutz Ginosar)展示的漁船,已經過了專家化學保存技術(Chemical Preservation)的修復。

    福音書所記載耶穌足跡所遍的地方,如彼得的家、雅各井、西羅亞池,迦百農會堂廢墟、拉撒路的墓、橄欖山、客西馬尼園等等,現今都成了重要觀光點。

    值得一提的是畢士大池:《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在耶路撒冷的一個水池,治好一個癱瘓38年的人(《約》5:1-3)。約翰所描述的這個水池,在羊門附近,並有五個柱廊。在 19世紀之前,一直都沒有這個池子存在的証據。曾有學者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只是虛構一個地方和一個故事。直到20世紀初,考古學家果真發現了這個池子,正如約翰所描述的完全一樣,包括那五根廊柱。考古的發現再次印証了新約聖經的歷史性。

    約瑟法斯在他書中所記述耶穌的弟弟雅各,是耶路撒冷初期教會的監督。雅各本來也和許多的鄉裡人一樣,不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直到耶穌復活後,特地向他顯現(《林前》15:7)。雅各的藏骨盒於2002年冬在以色列的一個古董拍賣場上出現。石灰石質地的藏骨盒,是第一世紀的特色。盒上刻著“雅各,約瑟的兒子,耶穌的弟兄”。這個發現在考古界引起了很大的爭議:認為在耶穌的時代,取名叫雅各、約瑟和耶穌的,大有人在,何以証明這個雅各就是耶穌的弟弟呢?後經統計及日期鑑定,在耶穌時代的拿撒勒城,一個家中有這三個名字組合的也不多,而這個藏骨盒是西元60年左右的產品,這與雅各於西元62年,在大祭司亞納諾斯(Ananus)手下被石頭打死的時間相吻合。

    說到拿撒勒這個城市,也許有些基督徒不知道,長久以來,懷疑派學者認為這個耶穌度過童年的城鎮根本不存在。原因是全本舊約,保羅書信,約瑟法斯的歷史書,都沒有提到過這個城市。在第四世紀以前,也沒有任何一位歷史或地理學家在作品中提到它。後來真虧得一位專門研究加利利 各小城的考古家史全傑教授(James Strange)鍥而不捨地,在蛛絲馬跡中,替小城平反。原來在西元70年聖殿被毀後,獻祭停止了,祭司既無用武之地,遂遷地而居,也有一些北遷至加利利。考古家在加利利發現了一張記有24個祭司家庭的名單,有一家就遷往拿撒勒,証明了小城的存在。另有考古家在拿撒勒城郊掘到了第一世紀的古墓, 釐定了小城的地界。因為按著猶太法規定,埋葬必須在城鎮之外。從出土的陶器文物判斷,在羅馬統治時代,當地大部分的居民是猶太人。以其地界算來,拿撒勒城非常的小,僅佔地約60英畝,在耶穌時代的居民不會超過500人。這麼個芝麻小城,無怪乎耶穌的門徒拿但業對同伴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 (《約》1:46)

    耶穌成長在羅馬該撒提比留及希律王(希律安提帕)作加利利分封王的時代。猶太人既痛恨羅馬政府,又輕蔑希律王,但《馬太》及《馬可福音》都記載了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聯合起來對耶穌“巧言盤問”有關納稅的事(《太》22:17)。《馬可福音》還多加了一句:“我們該納不該納?”(《可》12:15)其實希律黨人早就臣服在羅馬的法令之下,倒是法利賽人對納稅給外邦人不以為然。耶穌當然明白他們的假意及設下的圈套,於是向他們說:“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專供上稅的銀錢給他(《太》22:19)。圖五所示為一個西元14到37年間鑄造,專為納稅的銀幣,與當時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出示的相似。銀幣正面是凱撒提庇留的像,並刻有“凱撒提庇留,亞古士督神之子”(Tiberius Caesar, August Son of the August God),背面是母后利維亞(Livia,和平之神再世)的像。耶穌向挑釁者要這個銀幣(Denarius),有他特別的意義:那刻有羅馬皇帝的正面,代表羅馬統治者自喻為神的權威,及希律黨人的阿諛奉承;另一面顯示羅馬的多神信仰,調侃法利賽人違背摩西律法第一誡的假冒偽善!因而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除了聯合希律黨人調侃耶穌,法利賽人更與世仇的撒都該人祭司共謀除掉耶穌。祭司該亞法,自西元18到36 年任猶太公會的祭司長(《太》26:57-68)。筆者夫婦也造訪了位於耶路撒冷城西南該亞法的大祭司豪宅。從被挖掘出來的舊宅院,仍可見當年侯門之闊。 真可謂“朱門酒肉臭,野有餓死殍。”祭司們的財富當是對上諂媚羅馬當局,對下搜刮各地前來聖殿獻祭的百姓所得。考古家也找到了當年百姓在無可奈何之下所編 唱的一首兒歌:

“上帝降罰於波埃都斯的家族,降罰於他們手中的棍棒!
上帝降罰大祭司亞那的家,降罰於他們的密探。”
兒歌的結尾是:
“因為他們是大祭司,他們的兒子掌管銀庫,他們的女婿在政府裡當官,他們的奴僕用棍棒拷打百姓。”(註:波埃都斯[Boethusian],自希律時代一直掌大祭司的家族)

    後人在該亞法的舊宅上建了一個紀念堂,堂頂上赫然有一個醒目的金色公雞避雷針,詔告遊客這就是彼得在雞叫以前三次不認主的宅院。

    西元1990年11月,當工作人員在聖殿山南邊的平安林(Peace Forest)建造水岸公園時,從旁側倒塌的墓室中,發現了12個也是石灰石質的藏骨盒。其中一個特飾以精巧的陰刻薔薇彫花,一眼望去,即知它必屬某大富人家或達官貴人。盒的兩邊分別刻了“該亞法”及“約瑟,該亞法的兒子”(Qafa, Yehosef bar Qayafa)。聖經上只稱他為該亞法,但是約瑟法斯在他書中則稱他的全名為“約瑟,大祭司該亞法”。盒內有一副60歲男人的骨骸,學者認為這大概就是該亞法肉身最後的居所。

    將耶穌送往十字架的過程中,身操生殺大權的除了該亞法,便是羅馬巡撫彼拉多了。自西元六年亞基老被放逐以 後,猶大成為羅馬的一個行省,由巡撫轄管。彼拉多經由羅馬皇帝的寵臣,宮中侍衛長、執政官塞揚努斯(Sejanus)的大力推薦,被任派為猶太省的巡撫 (西元26至36年)。巡撫平時駐羅馬在巴勒斯坦的京城該撒利亞,僅在猶太人的大節日時,惟恐暴亂,暫住耶路撒冷的安東尼樓。在羅馬史學家費羅 (Philo, 20 BC-AD 50)筆下的彼拉多,是個殘酷無情,鐵石心腸,輕取豪奪,貪婪枉法的惡官僚,和猶太人之間的關係極為惡劣。這也許和聖經讀者對他的印象有差距。認為他既然 會屈服在亂民的一句話:“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朋友”(《約》19:12),即輕易地將耶穌判上十字架,這人必屬優柔寡斷型。其實彼拉多在敘利亞 早有一種“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傲視心態,獨斷獨行。猶太人曾多次逮到他假傳聖旨,逼迫百姓的把柄。他與侍衛長塞揚努斯過往甚密。該撒提庇留一直懷疑尾大不掉的塞揚努斯有謀反企圖,因此也將彼拉多列在他的黑名單中。西元31年塞揚努斯果因試圖毒害該撒提庇留及太子未遂而遭斬。耶穌受審若在此事件前後, 也無怪乎彼拉多在猶太人的一句威脅聲中妥協。試想送一個拿撒勒人耶穌上十字架事小,自己丟官甚或頭顱落地事大。

    西元1961年,當一群義 大利的考古家在該撒利亞的羅馬劇院旁工作的時候,發現了一塊刻有彼拉多名字的石碑。該石碑是彼拉多為歌功頌德該撒提庇留,在該撒利亞為之建立了廟塔後所立。石碑上刻著“本丟彼拉多──猶太巡撫”。可見彼拉多確有其人。此外,考古家也找到有彼拉多名字的貨幣。幣上的時間為西元30及31年。

 

從考古學看耶穌基督的誕生

     無論自由或保守派的聖經學者,都認為《路加福音》的作者路加醫生是位精確的史學家,博學多聞,文釆典雅,希臘文造詣極深。路加也在他的福音書中開宗明義地說:“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既然路加藉當時人緣、地緣、時緣之便,已作過研究,後人可以根據他的敘述,追溯耶穌出生的年代: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路》2:1-2)

    人口普查不是現代社會的新發明。在前章我們已經提過,羅馬政府對其統治下的附庸國,除了人力財力,沒有其它的興趣。人口普查提供了徵兵課稅的可靠依據。在耶穌的時代,人口調查極為普遍。在一塊被稱為“Titulus Venetus”,以古拉丁文銘刻的石板上,記載了西元五至六年之間,在敘利亞猶太地曾舉辦過一次人口普查。這種普查在羅馬統治的地方,自凱撒亞古士督 (23 BC-AD 14)直到第三世紀,約每14年舉行一次。考古家也找到一份西元104年在埃及頒佈的同樣命令,規定人們必須回到自己的本鄉報名上冊。

    根據約瑟法斯的記載,居里扭於西元六年被派往敘利亞任巡撫,並即刻開始一次人口普查,因而引發了加利利奮銳黨以猶大為領袖的暴動。但是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是生在“當希律王的時候”。這位殘暴的大希律治理猶太41年(37-4 BC)。同時,路加也記載了耶穌事工開始前,在約旦河領受約翰的洗禮,時乃該撒提庇留15年。如果該撒提庇留在該撒亞古士督最後幾年與之共同執政(AD 11-14),那麼耶穌的事工開始應在西元26至29年之間,那時耶穌約30歲(《路》3:23)。這樣算來,耶穌就不可能生在西元六年。是這位 “精確的史學家”路加的記載有誤嗎?這個長期困惑古今學者的問題,一直沒有一個合理的答案。

    西元1764年,考古家在義大利中部的提布爾(Tibur)發現了一塊羅馬石碑,上面寫了羅馬皇帝在西元前六至四年,曾派巡撫到敘利亞。按照已逝英國牛津和劍橋大學考古學南塞教授(William Ramsay)的推論:可能居里扭第一次任敘利亞巡撫時(6-4 BC),就作了人口普查。但是該石碑太過殘缺,也沒有註明這個巡撫就是居里扭,說服力不夠。直到新約考古學家麥克雷(John McRay)在他1991年出版的《考古學與新約》中,以考古家華德曼(Jerry Vardaman)所找到刻有居里扭名字的數枚硬幣為証。幣上刻有居里扭自西元前11年到大希律王去世(4 BC)任敘利亞和基利家的巡撫。這位居里扭是否就是約瑟法斯記載於西元六年任巡撫的那位,我們無法知曉。但是我們相信當代的路加一定很清楚。他所 記載的耶穌誕生在“頭一次”行報名上冊時,指的應當是一位名叫居里扭的巡撫在西元前11年至4年之間的普查。而路加也沒有忘記“第二次”,也就是西元六年的普查,記載於伽馬列在公會的發言中,所提到引起暴動的報名上冊(《徒》5:37)。若人口普查每歷14年舉行一次,這樣的解釋也尚稱合理。

 

耶穌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

     兩約之間的四百多年,在巴勒斯坦的猶太地,孕育了世界上兩大宗教──猶太教和基督教。猶太教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民族的宗教,而基督教卻是個普世的信仰。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佔今日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耶穌,這位旋乾轉坤,影響西方文化,帶動世界文明至鉅的宗教領袖,除了新約全書以外,為何沒有當時任何記載他事蹟的文字材料保存下來呢?

    耶穌的一生在塵世間沒有留下什麼物質痕跡,他既無凱旋征討的紀念碑,也無皇宮神廟可提供考古研究。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大眾傳播遠不及今天這樣普遍。百姓認字的不多,會書寫的更少。無論蘆葦草紙或羊皮,都非常昂貴。一般人也就沒有閒錢閒情來出版一些馬路消息。像目前書報攤販賣的花邊新聞小報,在耶穌那時代簡直是匪夷所思。也因此,唯有真實可靠的歷史古籍,才值得代代相承地抄謄流傳下來。

    至於治理巴勒斯坦的羅馬人呢?他們遠在天邊,原就對猶太地的事物興趣泛泛,不會有人去注意在猶太地一個名不經傳的小民,更不會留意到他們的巡撫處死了一名暴亂分子。對當代羅馬 史官的心態,馬丁諾特(Martin Noth)教授在他的重要著作《以色列史》(The History of Israel)中解釋得最貼切:“當耶穌在世時,世界歷史根本沒有把這位拿撒勒人當一回事。他的出現在耶路撒冷人的心中只是曇花一現,隨後即成了歷史上的小插曲。看來人們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操心。然而耶穌的出現,卻是以色列史上最具決定性意義的大事。及至耶穌的信徒與日遽增,教會蓬勃地成長,已成為世界歷史舞台上舉足輕重的力量,這時候耶穌的名字才開始真正地受到重視。”

    耶穌的事蹟,各國歷史皆有記載!只是一般歷史教科書,為了保持宗教中立性,沒有把耶穌的神性敘述出來。新約全書的記載,由於作者是耶穌的門徒,惟恐又有偏見。那麼,是否有“聖經以外”的記載呢?答案是肯定的!大都在耶穌復活昇天,教會建立以後。羅馬人治事的精神是重法重理,一絲不苟。且看部分當時羅馬歷史,官方與民間的記載:

    泰西塔斯(Tacitus, AD55-117):被認為是第一世紀羅馬最著名最可靠的歷史家。就是在他的記錄中,後人才得知羅馬城大火是尼祿所縱。關於對耶穌的記載,他說耶穌在提庇留(Tiberius)任內,死於彼拉多手下。他的門徒說他復活了,並且將他的話由猶太地傳到全羅馬(《羅馬年鑑》Annals 15.44)。

    斯維都留斯(Suetonius AD69-140):羅馬傳記作家及歷史家,哈德連皇帝(Emperor Hadrian)的機要秘書。在他的記載《革老丟生平》(Claudius, 25)及《尼祿生平》(Nero, 16)中,敘述耶穌是第一世紀的人,他的門徒將他的福音在猶太地傳揚,結果被革老丟驅逐出城。

    約瑟法斯(Josephus AD37-95):與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歷史家。在他的作品《猶太人的歷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中,記敘耶穌是雅各的哥哥,被稱為基督。他行了許多神蹟,後來被彼拉多釘死。他的門徒說他三天復活,因此他必定是彌賽亞。

    塞納斯(Thallus):是耶穌釘死時在場的目擊者,可惜他的記載(AD 52)已失傳,目前能找到的有關資料是歷史家阿非卡南(Julius Africanus)的轉記:“在基督被釘後,不明何故,發生了從未有的大黑暗及地震。黑暗像是日蝕,地震則全城飛沙走石,地裂開,房屋倒塌。”這個記載 和聖經《馬太福音》的記載頗為雷同。

    羅馬政府官員的記載:如比林(Pliny the Younyer)給皇帝托亞(Emperor Trajan AD53-117)寫的信,記載耶穌被彼拉多釘死,及門徒事後的反應。

    猶太人公會(Talmud in Sanhedrin 43a):連審問耶穌的猶太人公會都記錄了耶穌的釘死:“逾越節的晚上,耶穌被釘。在這以前,民眾就喧嚷,說這個人行很多奇怪的事,又煽動百姓,並行邪 術……”由他們偏激的角度看耶穌,有這樣的記載,已算是很誠實了。

    總之,除了四福音,當代非基督徒的歷史家,官方記錄,民間記載,大致可 歸納如下:耶穌是拿撒勒人,他的行為無懈可擊,在該撒提庇留任內被彼拉多釘死於逾越節晚上。他被稱為猶太人的王。他的門徒傳揚他的話,不怕逼迫。這些和聖經的記載不是完全符合嗎?只是由另一個角度來看同一件事情。無論如何,耶穌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