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把路德與加爾文放在一起看,加爾文的稱義觀基本承接宗教改革的「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基督」;但他比路德更強調「與基督聯合」以及稱義與成聖不可分離的關係。
一、加爾文稱義的核心:上帝把基督的義「歸給」罪人
加爾文和路德都反對一種觀念:人可以藉著自己的善行、功德或道德改善,在上帝面前建立自己的義。
稱義的根基不是:「我已經變成一個夠好的人,所以上帝宣告我為義。」
而是:基督是義的根源,而基督的義因信歸給罪人。
加爾文認為罪人「由於上帝白白的恩典」被稱為義;這義不是我們自己所有,而是「屬於基督」,我們之所以得到它,是因為我們與基督發生關係。
這就是宗教改革所說的 imputatio(歸算)。
所以可以畫成:基督的義 → 因信與基督聯合 → 基督的義歸算給信徒 → 上帝宣告罪人為義
而不是:我的善行 → 我逐漸變好 → 上帝因此宣告我為義。
二、但加爾文與路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不同焦點
如果把路德的問題表述成:「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得到義?」
那麼加爾文會進一步問:「罪人如何得到基督,而基督如何把祂的救恩實際帶給我們?」
這就把問題帶到加爾文非常重要的概念:
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
加爾文不希望把稱義理解成上帝在法庭上「蓋一個章」而已。
我們之所以被稱義,是因為我們在基督裡。因此,稱義和成聖雖然必須區分,卻不能分開。可以用加爾文式的邏輯表示:
與基督聯合
↓
稱義:基督的義歸算給我
+
成聖:基督的生命開始更新我
↓
新的基督徒生命
這稱為加爾文的「雙重恩典」:一方面是上帝在基督裡把人算為義;另一方面,與基督聯合使信徒進入生命更新的過程。這是理解加爾文非常重要的一點。
三、「稱義」和「成聖」不能混為一談
這裡要非常小心。
加爾文不是說:「因為基督徒會成聖,所以上帝才稱他為義。」
那會重新把人的成就帶回稱義的根基。
相反地:
稱義
是上帝在基督裡對罪人的宣告:罪人因基督的義而被算為義。
成聖
則是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實際更新:被稱義的人開始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
因此:
稱義 ≠ 成聖
但稱義不能與成聖分離。這是加爾文非常重要的平衡。
四、所以加爾文不是「反善行」
這一點在教會教導中很容易被誤解。
改革宗有時候說:「我們不是靠善行得救。」這句話是正確的。
但如果進一步變成:「善行不重要。」那就不是加爾文的意思了。
加爾文的結構其實是:恩典 → 信心 → 稱義 → 成聖 → 善行
而不是:善行 → 稱義
所以善行是救恩的果子,不是救恩的根基。
你上傳的材料也指出,加爾文雖然強烈反對以善工作為稱義根據,卻同時強調善工是信徒生命不可缺少的結果。這與雅各書的問題就非常有意思。
五、加爾文怎麼處理保羅與雅各?
這也是改革宗神學非常重要的問題:
保羅:「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3:28
雅各:「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 2:24
加爾文並不是說其中一個錯了,而是認為兩人的「稱義」所針對的問題並不完全相同。
可以簡化為:
保羅反對:用人的功德作為在上帝面前稱義的根據。
雅各反對:一個沒有行動、沒有生命改變、只有口頭宣稱的「信心」。
因此:真正使人稱義的信心,絕不會是一個沒有果子的信心。
這裡就可以看出加爾文為什麼非常重視「稱義—成聖」的關係。
六、加爾文的「信心」也不是單純相信某些資料是真的
這點很重要。
加爾文所說的信心,不只是:「我相信耶穌真的存在。」
甚至也不只是:「我相信耶穌為我的罪死了。」
信心是對上帝在基督裡所賜憐憫的確信與信靠。
你上傳的加爾文材料將信描述為對上帝憐憫的穩固認識,而這憐憫是基督白白應許、由聖靈在人的心中顯明並印證的。
所以加爾文的信心不是人的「功德」。
信心只是領受基督的手。
這一點非常關鍵:不是「我的信心很厲害,所以上帝稱我為義」;而是「我的信心抓住基督,所以我因基督被稱為義」。
七、這也解釋了加爾文為什麼重視「基督徒確據」
如果稱義的根基是:
我的道德表現
那麼我的良心永遠沒有安全感:
「我今天禱告夠不夠?」
「我愛上帝夠不夠?」
「我今天犯的罪會不會讓上帝不再接納我?」
但是,如果稱義的根基是:
基督的義
那麼救恩的根基就從「我」轉移到「基督」。
所以改革宗的稱義觀具有非常強的安慰與確據功能:我的義不是我自己製造的,我的義是在基督裡領受的。
這其實與路德的方向非常接近。
八、那麼路德與加爾文究竟差在哪裡?
可以這樣抓住兩人的神學重心:
|
路德 |
加爾文 |
|
|
核心問題 |
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成為義? |
人如何藉基督領受完整的救恩? |
|
稱義 |
因信稱義、基督的義歸算 |
因信稱義、基督的義歸算 |
|
恩典 |
唯獨恩典 |
唯獨恩典 |
|
信心 |
領受基督 |
領受基督 |
|
善行 |
稱義的果子,不是根據 |
稱義的果子,不是根據 |
|
特別強調 |
稱義的法庭性、罪人的安慰 |
與基督聯合、稱義與成聖的不可分離 |
|
典型概念 |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
union with Christ / duplex
gratia |
所以如果說:路德把「稱義」問題推到宗教改革神學的中心;加爾文則把「稱義」放進「與基督聯合」的更大救恩架構裡。這是相當有幫助的比較方式。
九、還有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地方:加爾文的「雙重恩典」
我認為這是理解加爾文最漂亮的一把鑰匙。
不是:基督只把「一張稱義證書」給我。
而是:基督自己把祂的救恩帶給我。
因此基督所帶來的恩典具有兩個不可分割的面向:
① 稱義
基督的義歸算給我。
② 成聖
基督藉聖靈更新我。
所以:稱義處理「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成聖處理「上帝如何實際改變我」。
但二者共同的根源是:我與基督聯合。
十、從保羅研究來看,這裡會出現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
這就可以把加爾文帶進現代保羅研究。
傳統宗教改革讀羅馬書,常把焦點放在:罪人如何藉著信心,而不是靠律法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稱義?
但是 Stendahl、E. P. Sanders、James Dunn、N. T. Wright 等人的研究提醒我們:
保羅討論「稱義」時,還涉及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誰是上帝的約民?猶太人和外邦人如何共同成為上帝的子民?
因此,現代「新保羅觀」並不必然否定稱義,而是把問題擴大:稱義不只是「我的個人罪如何得到赦免」,也是「上帝如何在基督裡建立一個新的約民」。
這裡其實非常適合把:路德 → 加爾文 → Sanders → Dunn → Wright →
Martyn/Gaventa 的 apocalyptic Paul
放在同一條神學討論線上。
尤其是 Martyn / Gaventa 所強調的「上帝主動介入罪、死亡與舊世代的權勢」,會讓我們重新問:
稱義究竟只是法庭上的一個宣判,還是上帝在基督裡把人從罪與死亡的權勢中拯救出來,並帶入新創造?
這會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下一步。
一句話總結
路德強調「罪人因基督的義而被上帝稱義」;加爾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稱義與成聖都是人在基督裡所領受的恩典」,二者共同根源乃是與基督聯合。
而且要特別注意:加爾文不是把成聖加入稱義的條件,而是拒絕把稱義與成聖彼此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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