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 星期一

Perkins之生活倫理與清教徒敬虔

 

 

一、Perkins 的生活倫理

  1. 敬虔與生活不可分割
    • Perkins 強調「教義與生活合一」(doctrine and life united)。
    • 真正的信仰必須轉化為日常生活的行動,不只是頭腦知識。
    • 他主張基督徒的職業、家庭、社會角色都應反映敬虔。
  2. 召命觀(Calling
    • 他繼承並發展了馬丁路德的「職業神學」,但更強調「召命中的敬虔」。
    • 每個基督徒都有「普遍的召命」(跟隨基督,成聖生活),以及「特殊的召命」(家庭、職業、社會職分)。
    • 工作不是世俗化的必然,而是服事上帝和愛鄰舍的方式。
  3. 倫理核心:愛上帝與愛人
    • Perkins 反覆教導:律法的總綱是愛(Love)。
    • 基督徒的倫理不是靠外在規條,而是從聖靈重生的心流露出來。
  4. 良心神學(Conscience Theology
    • Perkins 特別著名於「良心神學」。
    • 他認為良心是「靈魂中的法官」,聽審上帝的律法。
    • 基督徒要時常省察良心,使之在上帝面前清潔。

二、清教徒敬虔(Puritan Piety)與 Perkins 的影響

  1. 講道為中心的敬虔
    • 清教徒敬虔以「聽道、行道」為核心。
    • 這與 Perkins 在《講道的藝術》強調「應用」相呼應:講道不是知識,而是塑造敬虔生活。
  2. 全人化的敬虔
    • 清教徒拒絕把「神聖 vs. 世俗」分開。
    • 他們認為整個人生都是敬拜,包括工作、家庭、政治。
    • 這正是 Perkins 召命觀的延伸。
  3. 家庭敬拜與紀律
    • 清教徒強調家庭是「小教會」,父親/母親是「家庭的牧師」。
    • Perkins 對家庭倫理有大量教導,認為家庭敬拜與教導子女是敬虔的根基。
  4. 敬虔的實踐方式
    • 每日靈修、禱告、查經、唱詩。
    • 守主日為「聖日」。
    • 重視團契與教會紀律。
  5. 內在的操練 vs. 外在的見證
    • Perkins 提醒信徒:敬虔不是僅僅「外在行為」(如守儀式),而是「內心的順服」。
    • 但這內心必須透過外在生活倫理表現出來。

三、總結:Perkins 與清教徒敬虔

  • 生活倫理基礎
    Perkins
    把「信仰」與「生活」緊緊結合:信仰良心行為社會。
  • 清教徒敬虔延續
    這種思想塑造了清教徒敬虔,使之成為一種 「全人生活敬虔」
    • 講道指引良心
    • 良心監督生活
    • 生活見證上帝的國度
📌 可以說:
加爾文 奠定了「信仰與生活不可分」的神學基礎。
Perkins
提供了具體倫理架構與良心神學。
清教徒 把這一模式推廣為一種「群體化的敬虔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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