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認識《變革中的宣教》提出基督教宣教歷史的六個典範轉移

  

一、六個典範真正要問的,不只是「宣教做什麼」

博許借用 Kuhn 的「paradigm」概念,真正關心的是:「基督徒在什麼樣的世界中理解福音?」

因此,宣教典範其實至少同時回答六個問題:

問題

所要問的事情

上帝是誰?

上帝論

基督是誰?

基督論

人的問題是什麼?

人論/罪論

救恩是什麼?

救恩論

教會是什麼?

教會論

教會為何被差遣?

宣教論

所以,宣教典範的轉移其實是整套神學想像的轉移。

這一點非常重要。

例如:「宣教就是把基督教帶給非基督徒」本身就已經預設了一套神學。

但如果改成:「宣教是上帝在世界中自己的行動,而教會被邀請參與其中」

那麼「宣教」的主體、教會的位置、世界的意義、文化的價值,都一起改變了。這就是 Bosch 所謂 paradigm shift 最有力量的地方。

二、第一個典範:原始基督教的末世典範

你使用「Apocalyptic Paradigm」來描述第一階段,是一個很有神學洞察力的方式。

核心不是:「基督徒要努力把世界變好。」

而是上帝已經在耶穌基督裡介入這個世界,新的時代已經開始。

這一點與保羅研究中的「apocalyptic Paul」特別能夠互相照明。

例如保羅不是單純說:人犯了罪,所以需要一套新的宗教。

他的語言常常更加激烈:「這罪」和「死」似乎成為統治人的權勢。

因此,羅馬書 5–8 章尤其值得放在這裡閱讀。

罪不只是:我做錯事情。而是有一個超越個人道德失敗的權勢正在奴役人。

死亡也不只是每個人最後都會死。而是死亡成為「這個舊世代」的統治力量。

所以福音不是單純的:「請你接受一個宗教。」而是上帝已經在基督裡擊破舊世代的權勢,新的創造已經開始。

這與 J. Louis MartynBeverly Roberts Gaventa 等研究保羅的 apocalyptic 方向非常接近。

因此第一典範的宣教可以濃縮成:宣告上帝已經開始新的創造。

三、第二個典範:從「末世事件」轉向「教會與世界的宇宙秩序」

這裡是整個歷史非常重要的轉折。

第一世紀基督徒生活在:「基督已經來了,但世界仍在等待完成。」

然而,到了教父時期,基督教逐漸進入希臘羅馬文化世界。

於是問題變成:基督信仰如何與哲學、帝國、文化、教育、宇宙論對話?

因此,基督教神學開始使用:

  • Logos
  • ousia
  • physis
  • hypostasis

等哲學語彙來談論:

  • 三位一體
  • 基督的神人二性
  • 創造
  • 救贖

這不是單純「離開聖經」。

相反地,這是教會嘗試回答:「如果耶穌基督真的是主,那麼祂究竟是誰?」

而東方教會的 theosis(神化) 神學,尤其值得注意。

救恩不只是:「罪被赦免。」而是人被帶入與上帝生命的團契。

所以這裡的宣教圖像開始變成把人帶進基督的身體與教會,使人參與上帝的生命。這與第一典範的末世張力相比,是一個很大的重心轉移。

四、第三個典範:中世紀基督教世界

中世紀最大的變化,是Christianity 不再只是教會裡的一個信仰群體,而逐漸成為整個社會的世界觀。

於是教會社會政治文化開始高度交織。

這時宣教的問題就不只是:「如何向異教徒傳福音?」

而是「如何把整個社會納入基督教秩序?」

這裡產生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曖昧性。

一方面,中世紀有:

  • 修道院
  • 教育
  • 醫療
  • 濟貧
  • 跨文化宣教
  • 方濟各會
  • 道明會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宣教貢獻。

另一方面,也確實出現:

  • 政治征服與宗教擴張結合
  • 強迫歸信
  • 十字軍
  • 基督教帝國想像

所以我們不能簡化成:

中世紀 = 黑暗
宗教改革 = 光明

那會失去 Bosch 歷史神學所要提醒我們的複雜性。

五、第四個典範:宗教改革

這一點與你提供的加爾文資料特別能夠對話。

你的文件其實提供了一個很有趣的修正:16 世紀宗教改革家常被批評缺乏海外宣教熱情,甚至有人認為他們沒有充分理解向海外傳福音的責任。文件列舉了幾種當時可能的理由,包括有人認為大使命只給十二使徒、有人認為異教是上帝對拒絕福音的審判,也有人認為福音已經傳到地極。

因此,說:「宗教改革重新發現福音,所以立即產生現代宣教運動」是不夠準確的。

宗教改革的核心首先是:福音是什麼?

尤其是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

因此

sola gratia
sola fide
sola Scriptura

重新塑造了救恩理解。

而這又帶來另一個重要結果:教會不再能壟斷上帝話語。

你的加爾文資料提到,改革宗傳統強調「人人皆祭司」,並把基督徒召命延伸到日常生活、工作與公共責任。這一點非常重要。

所以改革宗宣教不能只理解成:「去海外傳福音。」

它也包含:整個生活在上帝面前重新被理解。

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執事制度,關懷貧病孤寡,並把教會對貧窮者的照顧制度化。這其實讓我們看到:宗教改革的宣教神學不能只等同「個人得救」。

六、第五個典範:啟蒙現代性

這是 Bosch 分析中非常關鍵的一步。

現代宣教運動一方面產生了令人驚嘆的全球福音擴展:

  • Carey
  • Livingstone
  • Hudson Taylor
  • 各種宣教差會
  • 教育
  • 醫療
  • 翻譯
  • 印刷

但另一方面,宣教與:西方文明觀、殖民主義、進步觀發生了非常複雜的結合。

因此出現一個危險等式:Christianization = Civilization = Westernization

也就是:

成為基督徒

成為文明人

成為西方式的人

這正是後來後殖民宣教神學必須反省的問題。

七、第六個典範:普世/當代典範

這裡有一個最重要的概念:Missio Dei

也就是:宣教首先是上帝的宣教。

這個觀念的重要性,在於它重新安排了主詞。

傳統宣教容易說:教會向世界宣教。

Missio Dei 則說:上帝在世界中工作呼召教會參與。

因此:教會不是宣教的主人。教會是上帝宣教行動的參與者。

這產生巨大的神學轉變。

八、因此,六個典範可以濃縮成一條歷史線

如果把你的整理壓縮成一條線,我會這樣寫:

末世教會基督教世界福音與改革現代文明與全球宣教上帝的宣教

或者更精確地說:

典範

宣教最核心的問題

末世典範

上帝的新時代已經來臨了嗎?

教父/古典典範

基督如何與文化及宇宙秩序對話?

中世紀典範

如何形成一個基督教世界?

宗教改革典範

真正的福音與真正的教會是什麼?

啟蒙現代典範

如何把福音帶到全世界?

普世/當代典範

上帝正在世界做什麼,而教會如何參與?

九、但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警告

我不會把第六典範講成:

「第六個就是最成熟、第五個已經完全錯誤。」

因為這樣反而違反 Bosch 自己「典範」概念的精神。

例如:現代宣教運動的宣教熱忱值得保留。殖民優越感必須被批判。

同樣宗教改革的因信稱義不能丟掉。把救恩縮減為個人靈魂得救也必須反省。

又例如:中世紀的教會共同體觀不能完全丟掉。教會與政治權力的結合必須受到福音的審判。

因此比較成熟的宣教神學不是:Paradigm 1 → Paradigm 2 → Paradigm 3 → Paradigm 4 → Paradigm 5 → Paradigm 6像電腦升級一樣。

而比較像:保留批判轉化再整合

十、這其實與「改革宗」有一個很深的對話

這裡我認為 Bosch Calvin 可以產生非常有意思的對話。

加爾文並非完全沒有宣教意識;例如他支持向巴西派遣改革宗宣教士,雖然最後失敗。資料也指出,加爾文相當重視教會合一及教會在世界中的責任。

所以我們不能把:Reformation = anti-mission當作歷史事實。

比較準確的說法是:宗教改革重新定義了福音、教會、聖經與基督徒召命,但它並沒有立即形成後來十八、十九世紀那種現代跨文化宣教機構體系。

這兩件事情必須分開。

十一、最後,其實可以用一句話理解 Bosch

如果要把《變革中的宣教》的核心思想濃縮成一句話,我會建議:宣教史不是教會不斷發明更有效的「傳教方法」,而是教會在不同歷史世界中,不斷重新學習如何理解上帝已經在基督裡所做的事情,以及教會如何參與上帝的行動。

這樣一來,「典範轉移」就不只是歷史學工具。

它變成一個非常深的神學問題:當我們說「宣教」時,我們究竟是在談教會要做什麼,還是在辨認上帝正在做什麼?

而這個問題,正好把我們從 Bosch 帶到 Karl Barth → Missio Dei → Edinburgh 1910 → Vatican II → WCC → Lausanne → 全球南方教會後殖民宣教神學

 

 

大衛・博許對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tu)主導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C)產生了什麼影響?

  

大衛・博許(David J. Bosch)與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tu)雖然來自不同的宗派背景(博許為南非荷蘭改革宗教會的阿非利卡人神學家,屠圖為聖公會的大主教與黑人解放神學領袖),但兩人作為反種族隔離運動的神學盟友,博許的神學思想與和解實踐,為屠圖後來主導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奠定了神學論述、實踐範式與心靈土壤

雖然博許在 TRC 1995 年正式成立前的 1992 年便不幸因車禍離世,但他遺留下來的思想影響力,深深滲透在 TRC 的核心理念與運作之中:

1. 奠定「修復性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的神學根基

TRC 最大的創舉與爭議,在於它沒有採取戰勝國懲罰戰敗國的「報復性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如紐倫堡審判),而是選擇了以「承認真相、公開悔改、換取特赦」為核心的「修復性正義」。

  • 博許的神學影響: 博許在《變革中的宣教》及南非和解運動中不斷強調:福音的核心是「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旨在修復受造界破裂的關係」。正義的最高目的不是毀滅加害者,而是讓加害者與受害者重新恢復「全人」與「共同體」的關係。
  • 屠圖在 TRC 的實踐: 屠圖將博許等神學家強調的「基督和解論」與非洲傳統的「烏班圖」(Ubuntu,意即「因他人存在,我才存在」)精神結合,主張「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TRC 的設計正是博許「整全宣教」中「和解(Reconciliation)必須超越報復」的神學落實。

2. 確立「沒有真相與悔改,就沒有真正和解」的原則

1980 年代,部分白人政治力量試圖倡導一種廉價的「忘記過去、向前看」式的和解;而博許則強烈批判這種態度。

  • 博許的神學影響: 博許在 1982 年《全國宣誓聲明》與 1989 年「全國基督教領導人會議」中指出,沒有對罪惡(種族隔離)的坦白與悔改,和解只會變成維護現狀的偽善。真正的和解必須是「代價高昂的」(Costly Reconciliation),必須包含對結構性罪惡的揭露與承認。
  • 屠圖在 TRC 的實踐: 屠圖將這一原則直接轉化為 TRC 的核心運作機制——「以真相換特赦」(Truth for AmnestyTRC 規定,犯下政治罪行者必須在公開聽證會上「完整、坦誠地揭露所有真相」,才能申請特赦。這直接承襲了博許等神學家所堅持的「真相是和解的前提」。

3. 1980 年代「魯斯登堡會議」的典範先驅

博許在 1989 年至 1990 年間發起並召集的「全國基督教領導人會議」(Rustenburg Conference),被歷史學家視為 TRC 在宗教與社會層面的「彩排 preview」。

  • 博許的實踐: 在這場會議中,博許促成了南非白人改革宗教會(NGK)領袖威利·喬恩克(Willie Jonker)教授代表白人基督徒,公開向黑人同胞就種族隔離的罪行表達深切的懺悔,而屠圖大主教當時在場代表黑人教會接受了這一道歉。
  • TRC 的影響: 魯斯登堡會議證明了「公開承認罪行、表達懺悔、給予寬恕」在南非極化社會中是可行且具有巨大療癒力量的。屠圖後來在主持 TRC 聽證會時,許多情感表達與神學架構,正是這場由博許推動的會議的延伸。

4. 維持正義與和解之間的末世論張力

博許的神學最獨特之處,在於他堅持「正義」與「和解」不可偏廢——沒有正義的和解是假和解,但沒有和解的正義只是輪流報復。

  • 博許的神學影響: 他警惕社會不能陷入「純粹的政治報復」,也不能陷入「無視受害者苦難的虛假和平」。
  • 屠圖在 TRC 的實踐: TRC 在南非轉型期面臨兩邊不討好的困境:白人右翼指責 TRC 是「迫害白人的獵巫行動」,激進黑人陣營(如曼德拉前妻溫妮·曼德拉或部分解放運動成員)則指責 TRC「對白人劊子手太軟弱、沒有懲罰加害者」。屠圖正是運用了博許所強調的這種神學張力,在極端對立的政治夾縫中,堅持將南非導向國家整體和平轉型,避免了大規模內戰的爆發。

總結

戴斯蒙·屠圖是 TRC 執行者、象徵與心靈導師,而大衛·博許則是為這一歷史性創舉奠定神學基礎與先驅範式的關鍵人物。

博許用他的學術著作與跨種族事工,向南非社會證明了白人可以深切悔改,福音可以跨越種族藩籬;屠圖則將這套神學理念,在南非國家轉型的重要時刻,規模化地應用於整座國家的歷史療癒之中。兩人的思想與行動相輔相成,共同塑造了南非從種族隔離走向民主和解的神學遺產。

大衛・博許如何將他的神學,實際應用於南非反種族隔離(Apartheid)的神學抗爭中?

  

在大衛・博許(David J. Bosch)的生活與事工中,「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與「整全宣教」(Holistic Mission)絕非象牙塔內的抽象理論,而是他在南非種族隔離(Apartheid)最嚴峻的年代裡,進行神學抗爭與尋求國族和解的實踐指引。

當時的南非荷蘭改革宗教會(NGK)將種族隔離制度神聖化,主張「上帝創造不同種族,旨意就是要他們各自獨立發展」。博許作為白人阿非利卡人(Afrikaner)與 NGK 的牧師,選擇以他的宣教學論述,直接拆毀這一神學偽命題。

1. 拆毀「國家神學」:宣告種族隔離為異端

當時的南非政權與官方教會運用政治與神學修辭,將白人統治包裝為「維護基督教文明」。博許運用「上帝的宣教」思想進行批判:

  • 反駁「選民神學」: NGK 認為阿非利卡人是上帝在非洲特別揀選的百姓,將國家利益與上帝國混為一談。博許指出,Missio Dei 的主體是三位一體的上帝,而非任何特定民族或政權;上帝的宣教是要拯救世界,而非保護白人少數政權的特權。
  • 起草《全國宣誓聲明》(National Witness, 1982): 博許協助起草此聲明,號召白人基督徒悔改,公開宣告種族隔離制度在神學上是異端(Heresy)、在道德上是邪惡的,直接動搖了種族隔离政權的神學合法性。

2. 實踐「整全宣教」:拒絕屬靈化與政權化的雙重陷阱

1970–1980 年代,南非教會對於如何回應種族隔離產生了極大分歧:

    白人守派 (NGK)              黑人解放神學 / 時機文集 (Kairos)

  博許運用「整全宣教」雙重批判這兩種極端:

  • 批判保守派的「偽屬靈」: 他指出,只強調「個人靈魂得救」而忽視黑人同胞受壓迫的社會結構,是割裂了福音的完整性。真正的宣教必然包含對結構性罪惡的抗爭。
  • 回應激進派的「政治化」: 雖然博許同情黑人解放運動,但他警告,若將宣教簡化為純粹的政治革命,甚至將暴力手段合理化,會落入另一種「將世俗政治烏托邦神聖化」的危險。福音的救贖大於任何政治體制。

3. 留在「體制內」作為先知性的聲音

許多反種族隔離的神學家(如 Allan BoesakBeyers Naudé)最終被 NGK 體制開除或選擇離開,但博許選擇了一條更為痛苦的道路——留在 NGK 內部

  • 「忠誠的反叛者」: 他拒絕離開母會,因為他認為如果白人教會完全放棄對話,種族和解將永遠不可能實現。他選擇從內部批判,成為阿非利卡人社群中極少數但極具影響力的先知聲音。
  • 遭受雙重孤立: 這使他承受了極大的代價——白人同胞視他為「民族的叛徒」,而部分激進的黑人抗爭者則認為他的態度不夠激進(不夠革命)。博許將這種雙重孤立視為「背負十字架」的宣教代價。

4. 建立跨種族橋梁:全國基督教領導人會議(NIR, 1989

博許深知,若沒有實質的跨種族連結,「整全宣教」中的「和解」只會是一句空話。

1989 年(南非民主轉型的關鍵前夜),博許召集並主持了著名的「全國基督教領導人會議」(National Conference of Church Leaders)。他將白人、黑人、有色人種以及不同宗派(從保守福音派到解放神學家)的教會領袖聚集在同一張桌子前:

  • 他推動白人教會領袖在黑人兄弟姊妹面前公開承認種族隔離所帶來的罪惡。
  • 這次會議促成了著名的《普利托利亞宣言》(Pretoria Statement),要求政府立即廢除種族隔離法令、釋放政治犯(包括曼德拉),為 1990 年代南非的和平轉型與「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C)鋪設了信仰基石。

總結:行在路上的宣教神學

大衛・博許對南非種族隔離的神學抗爭,完美體現了他所說的「路上的宣教學」(A Missiology of the Road——神學不是在象牙塔裡寫成的,而是在走向受苦鄰舍的道路上、在充滿衝突與血淚的現實處境中煉淨出來的。他用自己的生命證明了:真正的宣教,既不放棄對上帝救贖大能的信心,也絕不逃避對地上社會正義的責任。

 

大衛・博許在《變革中的宣教》中之「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與「整全宣教」(Holistic Mission)

  

在大衛・博許(David J. Bosch)的《變革中的宣教》(Transforming Mission)中,「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整全宣教」(Holistic / Integral Mission)是貫穿全書、也是他用以重構當代宣教神學的兩個核心概念。博許藉由這兩個觀念,徹底顛覆了啟蒙時代以來將宣教簡化為「教會的事業」或「單純拯救靈魂」的狹隘理解。

一、 「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的定義與重構

博許指出,在傳統的宣教學中,宣教(missions,複數)通常被理解為教會發起的一系列活動(建教會、差派宣教士、募款)。但在《變革中的宣教》中,博許將宣教(mission,單數)的源頭直接歸扣於上帝本身的屬性。

1. 本體論的轉變:宣教是上帝的屬性

  • 不是教會擁有宣教,而是上帝的宣教產生了教會: 博許強調,宣教不是教會眾多事工(如崇拜、主日學、團契)中的其中一項,而是教會存在的根本原因。上帝不是因為有了教會才給教會一項宣教任務;相反地,是因為上帝要在世界上進行宣教,才呼召並建立了教會作為祂的工具。
  • 三位一體的動態源頭: Missio Dei 源自三位一體上帝的內在愛與外展:聖父差遣聖子,聖父與聖子差遣聖靈,而三位一體的上帝共同差遣教會進入世界。

2. 範疇的擴展:上帝的關注大於教會

  • 世界是上帝宣教的舞台: Missio Dei 的目的不僅僅是「增加教會人數」或「建立機構」,而是上帝對整個受造世界的救贖、修復與和平(Shalom)。
  • 上帝的活動不侷限於教堂的四牆之內,祂在歷史、文化、社會正義與和平運動中同樣在工作。教會的職責是「分辨並參與」上帝已經在世界中進行的工作,而非將上帝「帶給」世界。

二、 「整全宣教」(Holistic Mission)的定義與維度

針對 20 世紀中葉福音派(Evangelicals)與普世派(Ecumenicals)之間的長期爭執——前者強調「傳福音/拯救靈魂」,後者強調「社會關懷/正義與解放」——博許在《變革中的宣教》第 13 章中提出了整全宣教(Holistic Mission,明確拒絕這種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

 

博許認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關乎「全人」與「全受造界」的,宣教包含多個不可分割的維度:

1. 拒絕靈肉與個人/社會的二元分立

  • 全人的救贖: 人類不僅有「靈魂」,也有「身體」、處於特定的「社會結構」與「政治環境」中。耶穌在世上的事工既傳講天國福音,也醫治疾病、餵飽窮人、挑戰不公義的宗教與政治權勢。
  • 福音與正義是一體的兩面: 傳福音(Evangelism)與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不是「主與輔」或「工具與目的」的關係,而是像剪刀的兩枚刃,彼此依存、不可分割。沒有社會關懷的傳福音是虛偽的;沒有基督宣告的社會行動則失去了救贖的根基。

2. 多維度(Multidimensional)的宣教實踐

博許將當代典範下的宣教描述為一個包含多種元素的「綜合體」:

  • 作為救贖宣告的宣教: 呼召個人悔改、信靠耶穌基督,獲得罪的赦免與新生命。
  • 作為社會正義與解放的宣教: 站在貧窮人、受壓迫者與邊緣群體身邊,反對結構性的罪惡(如種族隔離、經濟剝削)。
  • 作為和平與和解的宣教: 跨越種族、階級、性別與宗派的藩籬,促進人與上帝、人與人、族群與族群之間的和睦。
  • 作為受造界關懷(生態)的宣教: 宣教的對象延伸至整個受造界,對抗環境破壞,恢復上帝創造的秩序與和諧。

三、 博許的核心神學張力:在「已臨」與「未臨」之間

為了防止「上帝的宣教」與「整全宣教」走向極端,博許提出了極為關鍵的神學平衡——末世論的張力(Eschatological Tension

  1. 避免「世俗化/人道主義化」極端: 如果只強調歷史中的社會正義,宣教就會淪為單純的政治運動或社會服務,忽視了罪的深層性與上帝終極的審判與救贖。
  2. 避免「凱旋主義/逃世主義」極端: 如果只強調未來的天堂與靈魂得救,宣教就會變成對現世苦難漠不關心的逃避主義。

博許強調,教會必須在這個「已臨到(Already)」與「尚未完全(Not Yet)」的張力中張力前行——謙卑(意識到我們無法在歷史中建立完美的天國)與勇氣(仍然積極參與上帝在地上的救贖與變革)來踐行宣教。

總結:博許給當代宣教的定義

在《變革中的宣教》結尾,博許將「上帝的宣教」與「整全宣教」融合成一段經典的定義:「宣教是上帝對世界愛的延伸。宣教是參與在上帝的新創造之中……它是在苦難中的盼望,是在不公義中的正義,是在仇恨中的和解。宣教是上帝整全的福音,回應人類整全的需求。」

 

屠圖的十字架神學與保羅『在基督裡的新創造』究竟有多深的神學同構?

   屠圖( Desmond Tutu )的十字架神學與保羅「在基督裡的新創造」有非常深的神學同構,但不能說兩者完全等同。 如果用一個學術性的判斷來說: 屠圖不是簡單地把保羅應用到南非;他的神學與保羅在「十字架 → 舊身份被拆除 → 關係被重新創造 → 新共同體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