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 星期六

因信稱義之信與行為


  你如果問,既然只是因信稱義,沒有行為,就可以使人得這麼大有福氣的寶庫,那麼,聖經又怎麼規定這麼多行為,禮儀,律法呢?

 

我就回答說︰第一,你須記得那已經說過的只是信,不是行為,使人稱義,使人自由,使人得救,這個我們以後說得更清楚。現在我們只要指出上帝的各部聖經總分為兩部——誡命與應許。 

 

 <誡命顯出軟弱 >

  誡命所教訓人的的確是善事,無奈教訓人的事,行起來,卻不如教起來的快;因為誡命只指示我們什麼是當行的,而不給與我們行的能力;誡命的意思只是要教訓人認識自己,叫他藉著誡命可以承認他不能行善,可以在他自己的能力上絕望。這就是他們何故叫做誡命,何故是舊約。比如︰“你不可起貪心”,這就是一條定我們一切人有罪的誡命,因為沒有人能不起貪心,不怕他如何抵制。

 

因此,為著要不起貪心,為著要成全這一條誡命,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絕望,而另在別處,另從別一位,找那他自己所沒有的幫助,如同何西阿所說︰“以色列啊,你自己的是滅亡,你的幫助只在我。”

 

我們在這一條誡命上如此,在其餘一切誡命上亦復如此,因為不論那一條,我們都一樣無法遵守。 但人藉著誡命既已得知自己的軟弱,對於如何成全律法既已發生不安,因為律法必得成全,不叫一點一畫廢掉,不然人就要被定罪,沒有希望;這樣,既已實實在在虛心了,既已看見自己算不了什麼,就在他自己身上找不出稱義與得救的方法。到了這一步,聖經的第二部就在那裡等候著。這就是上帝的應許。 

  <應許給人力量 >

  上帝的應許宣揚的榮耀說︰“你若願意成全律法,照誡命所說不起貪心,你就來信基督,在裡面有恩典,公義,平安,自由,與諸般應許給你。”

 

因為你凡在遵行律法的事上所不能的,這些雖然又多而又無用,你就可以藉著信的又快捷又容易的路徑做到。因為我們的父上帝叫一切事靠信而行,所以誰有信,誰就什麼都有,誰沒有信,誰就什麼也沒有。“因為上帝將眾人都圈在不順從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馬十一章)。

 

因此,上帝的應許就答復了上帝誡命的要求,成全了律法所規定的,叫誡命與成全誡命,一切都屬上帝。是定誡命,也是成全。故此上帝的應許屬於新約,不但屬於新約,也就是新約。 

 

上帝的應許既是聖潔,真實,公義,自由,平安的話,充滿百般的善,凡心靈用堅固的信以這些應許為依靠的,就是與這些應許連合了,不但連合,也是為這應許所吸收了,所以這樣的心靈不但同有這些應許的能力,也是浸透,且為這些應許所陶醉了。因為基督的一摸,既可以醫病,那麼,這一個心靈上最輕柔的一摸,不如說,這一個道的吸收,豈不更要將道的一切傳達於心靈?這就是如何只是因信,非因行為,心靈得為上帝的道稱義,成聖,使心靈成為真實,平安,自由,充滿百般福氣,成為上帝的真兒女,如同約翰一章所說︰“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就是賜給凡信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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