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第三個無可比擬的好處就是︰信將心靈與基督連合,有如新婦與新郎連合。像使徒所說,因這一個奧秘的連合,基督與人的心靈成了一體。若是一體,若是成了真正婚姻的結合,不但如此,更是一切婚姻中最美滿的,因為人的婚姻不過是這真正婚姻殘缺不全的一個預表︰他們就不分善惡凡事都公有了。
所以凡信的人就可以拿基督所有的自矜,誇口,仿佛就是他的;凡他心靈所有的,基督也認為是他的。我們只要將這兩樣比較,就要看出貴重無比的事來。基督滿有恩典,生命,救贖;人的心靈卻滿有罪惡,死亡,咒詛。
於是讓信來到他們中間,罪惡,死亡,地獄就屬了基督,恩典,生命救贖卻屬了人的心靈。因為基督若是新郎,就當將新婦所有的歸於自己,而將自己所有的賜給的新婦。因為若將身體與整個的自己也賜給她,怎會不將一切所有賜給她呢?若接受了新婦的身體,又怎會不接受她一切所有的呢?(參弗五︰31)
看哪!在這裡我們不但有一連合的愉快異象,也是有一有福的戰爭,勝利,拯救,得贖的異象。因為基督是上帝與人連合在一個位格裡,這一位沒有犯過罪,沒有死過,沒有被定罪,也不能犯罪,不能死,不能被定罪;的義,生命,救贖是不能勝過的,永遠的,無所不能的;因信的結合,在新婦所有罪惡,死亡,與地獄的痛苦上就有了分,不但有分,也將這些歸於自己,當作是自己作的,當作是自己犯的罪;受苦,受死,下到地獄,為的就是要勝過這一切。
這樣,行這一切事的既是這樣的一位,死亡與地獄不能吞滅,就必能得與他們大大決鬥,將他們吞滅。因為的義大於一切人的罪,的生命強於死亡,的拯救較之地獄更屬無敵,如此那相信的心靈,因信的保證,在她新郎基督裡面就脫離了一切的罪,再不怕死亡地獄的攻擊,具有她新郎基督永遠的義,生命與拯救。所以她獻上自己,作榮耀的新婦,毫無玷污皺紋,在生命的道裡,就是說,因信生命,公義,拯救的道,洗淨了自己。
這樣,就以信,以慈愛,以憐憫,以公義,以審判,聘她為妻,如同何西阿二章所說的(參弗五︰21)
這樣,誰能充分領會這種貴重婚姻的意義呢?誰能了解恩典所有豐富的榮耀呢?這一個富足敬虔的新郎基督娶了這一個貧乏邪惡的娼妓,救贖她脫離一切邪惡,把自己一切的善給了她做裝飾。
這樣,罪就無法滅她,因為這些罪已經放在基督身上,在裡面被滅吞了;她有她丈夫基督的義,她把這義可誇為自己的,也能在死亡與地獄面前拿這抵擋她一切的罪,說︰“我若犯了罪,但在我所信的基督裡面我沒有犯罪,凡所有的都是我的,我所有的也是的——如同雅歌的那新婦說︰‘良人屬我,我也屬他’。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十五章所說的意思,他說︰‘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就是說,勝過罪惡死亡,如同他所說的︰‘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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