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原因,是基督徒本身。每一個基督徒是聖徒,也是罪人。就算重生了,罪人的本性仍然會使他有犯罪和犯錯的傾向。
第二個原因,是初期教會對舊約和基督及使徒教導的無知及誤解。聖經固然是一本平易的書,但它也是上帝的話,所以也是深奧的。教會花了數世紀之久才研讀出聖經的真義,而這項工程到現在還沒有完工。
最後一個原因,是異教的環境。異教早已存在了好幾世紀,其思想已滲透了生活的每個層面,當君士坦丁大帝給與基督徒信仰自由,又多方恩寵教會之後,成千上萬的 異教徒湧進教會,成為掛名的基督徒,世俗潮流吞噬了教會,洶湧的來勢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異教徒們喧囂地要成為基督徒,教會尚無能力充份讓他們瞭解信仰內容,他們便把異教思想和做法帶進了教會。因此,教會全面得勝異教之時,也成為教會受異教影響最危險之時。
異教信仰有他們的獻祭、祭司和祭壇。過不久,教會也有了獻祭、祭司和祭擅;異教信仰有數不清的神及神像,過不久,殉道者和聖徒成為基督徒敬拜的神,同時基督和馬利亞的像也出現在教會中;異教信仰有許多迷信之事,過不久,這種迷信轉移到十字架的碎片、聖徒和殉道者的遺物上,例如:一些骨頭、一束頭髮或衣服的殘片等,無怪乎羅馬皇帝叛道者猶利安稱基督徒為「拜骨頭的人」;許多異教信仰的地方都有僧侶,過不久,基督徒也開始有修道士及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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