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完全接受初期教會基督論的教義。路德說:「基督遠離罪人,高過諸天。」
他也提出亞他拿修的救贖觀。他說:「我們這些罪人確信在天堂裏有一位弟兄,他同時也是上帝的兒子。」
關於基督的兩性,路德提出實際的方法加以陳述,說:「我們認識基督的神性,我們一切的福樂都是來自於他,救恩也完全來自於他。」
不過,基督把自己的神性藏在他自己的人性中。他捨棄那能夠抵擋一切仇敵的大能,在凡事上,遷就人,並處於軟弱之中。為人之耶穌,就是那成為肉身的上帝,是永
恆之道,是聖父獨特的啟示和顯現。上帝只藉著基督向人顯明他自己。基督是鏡子、媒介、道路,籍著他,我們才能認識上帝。凡不在基督裏尋找上帝的,無論他在
哪裡,都找不到上帝。換句話說,「只有藉著基督的人性,上帝才將他自己顯示給我們。」
由此可見,路德關心基督兩性的統一,就是真神、真人存在于一個位格裏。
關於基督的工作,路德認為耶穌向我們啟示兩件事:
(a)他向我們啟示律法的屬靈意義,並清楚地提出上帝的要求。
(b)他在地上以人的可見行為,向我們啟示上帝慈愛的旨意。他宣告恩典和赦罪。不僅如此,他帶給我們平安。他賜給我們屬靈的生命和公義。他釋放我們脫離死亡和罪
惡。這些都是上帝的作為,是被造者所不能做到的,甚至連天使也辦不到的。這些工作都是屬於至高者的工作。另外,基督也准許我們去認識他是真神。
關
於基督的受苦。路德說,基督受苦是出於上帝的愛。基督之死是代替式的:他為人的罪受刑,他在十字架上忍受了上帝的忿怒,因上帝不能恩待罪惡。除非對罪付出
代價和滿足,不然,上帝不能除掉他的忿怒與刑罰。有了基督和好的工作,上帝才有可能赦免人的罪。從救贖與重生的事上,便可看到基督神性的活動。路德也在所
寫的復活節聖歌中默想主的受苦,也默想那位被高舉的主。基督復活不僅除掉罪債和刑罰,並且除滅罪與黑暗。
關於律法與福音:
路德清楚地區別律法與福音。他說,律法施令,但福音卻施給。新舊約都有律法與福音。在基督和保羅的話語中,都有許多律法,例如:登山寶訓和保羅的書信。在舊約中,也有許多福音和恩典的應許。
律法顯明人的罪,使人受苦,並叫人準備去領受那恩典的福音。摩西律法包括有道德的,民法的,和儀式的律法。路德將摩西的道德律法與摩西的民法和儀式等兩種律
法分開。不過,道德律法起初頒佈給人時,也沒有帶給人有自由和行善的心。人仍然是背逆的。律法只是揭露人敗壞的情況。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律法。
路德極力攻擊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s),特別是雅其科拉(Agricola,主後1527年)。路德又說,甚至人有了新生命之後,也需要律法,因律法指示人明白上帝的旨意,並使人有深切的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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