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宗教改革
路德舉起宗教改革的大旗之後,他的著作及英勇的榜樣在荷蘭已是家喻戶曉。許多人因此跟從了路德。但荷蘭的改教運動一時沒有一位領袖,有人是路德派,有的成了慈運理派,在基層則多有人成爲重浸派。
當加爾文的思想在1550年後傳入荷蘭,立刻得到廣大的支持。以前荷蘭的學生是到威登堡去讀路德的大學,現在他們前往日內瓦就學。
荷蘭教會在1561年擬定了一份信條,稱爲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也叫荷蘭信條。荷蘭教會成爲以改革宗爲主的教會。
亞米念派與多特會議
物極必反,加爾文派嚴峻的神學思想及生活風格在荷蘭漸漸引起了一種反動。這種反動注重宗教實踐的一面,對於信條界說的細微分解不感興趣,反抱持一種容讓的態度。其代表人物爲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當時加爾文派對於上帝的預定究竟應採墮落前論(Supra Lapsum)或墮落後論(Infra Lapsum)起了爭辯,人們因此請時任來登大學神學教授的亞氏提出看法,經他研究之後他反而對整個加爾文派無條件的預定教義不以爲然,主張人仍有自由。結果在荷蘭引起了劇烈的爭辯。
就在這爭辯大爲激蕩時,亞米念過世了。但亞米念的主張不但沒有消失,反倒由其支持者將其主張編成系統,基本上他們視基督教主要爲道德改造的一種能力。1610年且由四十一位此派的思想家發表宣言,說明他們的信仰,稱爲抗辯宣言(Remonstrance)。
此派反對絕對預定之說,認爲上帝是預知人將如何回應恩典。他們又反對基督單爲受揀選之信徒受死之理,認爲基督爲一切人受死,但只有信徒能得基督受死之益處。但亞米念派不同于伯拉糾派,因爲他們仍然否認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作出任何的善事,一切有賴上帝的恩典。他們又主張恩典是可拒絕的,而且人在接受恩典後仍有可能失落。
此爭議後來成了政治問題,兩個政黨各擁一方。結果加爾文派的政黨在此鬥爭中佔了上方,支持亞米念派的首長在1618年七月的政變中遭推翻,1619年五月被斬決。
1618十一月至1619年五月各省總督召集一個全國會議於多特(Dort),除了荷蘭代表外還包括了英國、瑞士等地的代表。會中判決亞米念派爲有罪,且通過了富加爾文派思想色彩的信條。多特會議可算達到了加爾文派製造信條之最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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