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的思想由於受嚴謹的聖經神學所約制,也許沒有路德那樣具創意;但他的思想既清晰又系統化,卻亦為路德所不及。路德神學仍擺脫不了經院神學的格局,總喜愛作迴旋式的循環申論,且有許多富睿智卻不易明其所以的辯證式說法,諸如基督徒既是自由人又是奴僕等,一般人是很難充分掌握的。但加爾文則不然,他的思路明晰,邏輯細密嚴謹,首尾相貫,井然有序。
加爾文可以說是一位聖經狂熱者,他將其神學系統乃至基督教信仰都搭建於聖經之上。他肯定全本聖經皆為上帝所默示。由於上帝是恆久不變的,全本聖經(包括舊約與新約)具同等價值,並且互相闡明,完全和諧。
聖經具有四重特性:統一性(unity)、權威性(authority)、清晰性(clarity )和充分性(sufficiency)。加爾文強調聖經的統一性,所以主張以經解經。聖經是基督教信仰最終極的權威,一切傳統和教義都得以聖經來加以證明,方取得在教會存在的資格。
聖經不是符咒圖冊,當中沒有甚麼內容是神秘不可知的;加爾文認定字面意思就是聖經的意思,人人都可以明白,不需要具備特殊的屬靈眼光,聖經的清晰性為[信徒皆祭司] 提供堅實的理據。
聖經在教義及信徒生活規範上有充足的指引,毋須作別的補充。加爾文是嚴謹的聖經神學家,他在《基督教要義》裡便花上大部分篇幅來闡明聖經的相關道理,而他更畢生撰述了大量的聖經詮釋(釋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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