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的救贖論主要依據路德的說法,並無很多個人的發明。他同樣認信惟獨恩典和惟獨信心,否定人的作為能在得救的過程中佔有任何位置,連他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賜與的恩典。
其中較為特別的,是他將[義] 作更清楚的界分,分為「主動的義」(active righteousness)與「被動的義」(passive righteousness)。他強調人之所以蒙上帝悅納,不是由於人自身的利義,卻是上帝把他的義注入我們的生命中。這是上帝的義而非人的義,是被動的義而非人主動成就的義。
與路德略有不同的是,加爾文認為這個被動的義是人真實能擁有的,並非僅僅的在身份地位上宣稱為無罪,故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生命上有實質的分別。而這個為人所擁有的被動的義,便成了他能在重生與稱義後努力尋求成聖、獲得主動的義的可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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