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些認為福音一定要在教會的批准下才有效力的人,不僅錯謬,且褻瀆上帝。
2、福音的總綱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將父神的旨意啟示給我們;並藉著他的完全,救贖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使我們與上帝和好。
3、因此,對於從前、現今、並將來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凡是在基督以外尋求或賣弄其他門路者,是錯謬的;他們是殺害靈魂者,也是強盜。
7、基督是眾信徒─身體的頭,沒有了頭,身體乃是死的。
8、一切住在元首基督裏的,才是祂的肢體和上帝的兒女。這是真正的「教會」,聖徒的聯合,基督的新婦,宇宙的召會。
15、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裡面。
16、我們從福音中得知,教訓和人的傳統,對於救恩毫無幫助。
17、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那些自稱是大祭司的人,抗拒並摒棄了基督的尊榮。
18、基督,藉著將自己置於十字架,一次而永遠的成了所有信徒贖罪的祭物。因此彌撒並非獻祭,乃是紀念十字架上的死,並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贖。
19、基督是上帝與我們之間唯一的中保。
22、基督是我們的義。由此,我們的工作須善美如同出於基督,然而卻非善美如同出於自己。
24、基督徒不應受制於一切不出於基督的工作。這些工作會耗去我們所有的時間與精力。
26、沒有一件事比假冒為善更令上帝厭惡。
27、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一切上帝所允許並且從未禁止的事,都是正當的。因此,婚姻適合於眾人。
34、無論是在聖經,或是在基督的教訓裏,都找不到所謂屬靈(聖品)權力的根據。
35、但是基督的教訓與事例中,的確有世俗(政治)權力的存在。
37,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違背上帝的情況下,服從政府權柄的義務。
49、我所聽過最大的醜聞,就是允許神父在經濟壓力下,包養富有的情婦,卻不准許他們合法的結婚。這是何等的羞恥。
50、唯有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能夠赦免人的罪。
57、來世的煉獄,與聖經毫不相干。
58,59、唯有上帝知道人死後的事。祂向我們啟示的越少,我們就越須承認我們不懂。
66、所有聖品人員都應立即悔改,並且高舉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滅亡。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了。
2、福音的總綱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將父神的旨意啟示給我們;並藉著他的完全,救贖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使我們與上帝和好。
3、因此,對於從前、現今、並將來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凡是在基督以外尋求或賣弄其他門路者,是錯謬的;他們是殺害靈魂者,也是強盜。
7、基督是眾信徒─身體的頭,沒有了頭,身體乃是死的。
8、一切住在元首基督裏的,才是祂的肢體和上帝的兒女。這是真正的「教會」,聖徒的聯合,基督的新婦,宇宙的召會。
15、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裡面。
16、我們從福音中得知,教訓和人的傳統,對於救恩毫無幫助。
17、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那些自稱是大祭司的人,抗拒並摒棄了基督的尊榮。
18、基督,藉著將自己置於十字架,一次而永遠的成了所有信徒贖罪的祭物。因此彌撒並非獻祭,乃是紀念十字架上的死,並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贖。
19、基督是上帝與我們之間唯一的中保。
22、基督是我們的義。由此,我們的工作須善美如同出於基督,然而卻非善美如同出於自己。
24、基督徒不應受制於一切不出於基督的工作。這些工作會耗去我們所有的時間與精力。
26、沒有一件事比假冒為善更令上帝厭惡。
27、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一切上帝所允許並且從未禁止的事,都是正當的。因此,婚姻適合於眾人。
34、無論是在聖經,或是在基督的教訓裏,都找不到所謂屬靈(聖品)權力的根據。
35、但是基督的教訓與事例中,的確有世俗(政治)權力的存在。
37,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違背上帝的情況下,服從政府權柄的義務。
49、我所聽過最大的醜聞,就是允許神父在經濟壓力下,包養富有的情婦,卻不准許他們合法的結婚。這是何等的羞恥。
50、唯有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能夠赦免人的罪。
57、來世的煉獄,與聖經毫不相干。
58,59、唯有上帝知道人死後的事。祂向我們啟示的越少,我們就越須承認我們不懂。
66、所有聖品人員都應立即悔改,並且高舉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滅亡。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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