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 星期日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五段

   我們既不都是一樣,就必須容忍這種人,遵守他們的禮儀,分負他們的擔子,不輕視他們,但要將信仰的真道路教訓他們。聖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這樣教訓我們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要教訓。”

我們在哥林多前書九章看到他自己如此行了,他說︰“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

馬太福音十七章記者,基督毋須納稅,但有索稅的人來時,就問彼得說,君王的兒子是否必須納稅,還是只有外人必須納稅。聖彼得回答說︰“只有外人。”基督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在此我們看出,一個基督徒因著信仰就在凡事上有自由;但因別人尚不相信,他在毋須行的事上,同他們去行,容讓他們。但他是甘心去行,因他確知這是討上帝喜悅的,他把它看為其他任何一種非由自擇的自由工作,因為他所願所求的,無非是在他的信仰中作上帝所喜悅的工。

  既然我們在這篇論文裡要教訓人什麼是善功,並且現在所談的是最高的善功,那麼我們所論的顯然不是第二,第三和第四種人,而是第一種人。其他各種人都要長成第一種人的樣式。第一種人必須容忍他們,教訓他們,直到他們達到這目的。本來這些信心軟弱的人樂意學習,行正路,但是因他們所拘守的禮儀,以致不能明白。所以我們必不可輕視他們,好似他們無可救藥一般;我們倒要處責他們的愚昧瞎眼的師傅,這些師傅從來不將信仰教訓他們,卻把他們深深引入了行為。我們必須溫柔地逐漸地把他們領回到信仰,好像對待病人一樣,為他們良心的緣故,讓他們一時還拘守一些行為,作為得救所必須的,只要他們正確地把握著信仰就是了;我們若把他們忽然搶出來,恐怕他們軟弱的良心要大受騷擾,以致信仰和行為兩空。

但頑梗的人在自己的行為中變得剛硬了,毫不聽那論到信仰所說的,並且反對信心,對他們我們就必須像基督所行所教訓的一樣,任憑他們走錯路,瞎子領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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