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主義」(Evangelicalism)是一個綿延了百多年的基督教運動。先說福音主義一詞,它在歷史上有好幾個不同的含義:
第一,它是指基礎信仰而言;在德文的用法,福音主義教會便是更正教教會,因為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正是要求教會重新恢復原初的福音精神。所以, Evangelical Lutherans不應譯作「福音派信義宗」,而是「更正教信義宗」。
第二,它是指在十八世紀末,由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1703-1791)所開始,在英、美教會綿延個多世紀的福音主義運動。顧名思義,這運動是以傳講基要福音為主的。
第三,它是指二十世紀中葉以後,脫胎自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的福音派,就是堅守傳統基要教義、尊重聖經權威的信徒,這是今天最多人明白的意思。
宗教改革是由馬丁路德在十六世紀的德國所推動的聖經神學運動,目的是要恢復原初的福音精神,重建早經失落的屬靈傳統,以及最基本的教義——因信稱義的真理。這運動不單為了糾正天主教的錯謬,回應天主教的攻擊,更是要重新建造合乎聖經直接真理的教義。但三百年後,另一運動——福音主義運動卻又興起來糾正更正教會的錯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