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瑞士新正統派神學家,著作有三百餘種,主要的神學思想如下:
1、 神學是為宣揚上帝啟示之道,應用在教會與人的生活上,故稱「宣道神學」。
2、 神學是關懷人的需要,不是為護教,故他反對護教學。
3、 教義神學是演譯的,是上帝啟示的真理,與救恩有關;宣道神學是歸納的,為滿足人的需要。
4、 自然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方法之一,藉著自然人可以認識上帝。
5、 基督道成肉身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方法,祂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藉著祂人可以認識上帝。
6、 以高等批判聖經法,否認超然的神蹟,不完全接納基督的降生與復活。否認聖經無誤論。
7、 人有上帝的形像,但人是背叛上帝的。基督是人類的模範,祂要人向上帝負起天生的責任感。
8、 上帝的愛要在家庭、社會、國家、文化與教會中實行出來。
9、 教會是由信徒自由交通與敬拜的一種團契。他反對過度「組織化」的教會;強調「聖」與「俗」不分;支持教會合一運動。
10。他有奇特的啟示觀,與傳統的啟示論不同。他認為啟示是上帝救恩的行動,啟示史即救恩史。啟示是上帝與人相遇(encounter),是雙向的,非單向的。他認為啟示是突發的,非經常性的。啟示不能受文字書籍所限制,所以聖經不是啟示的書。啟示只是觸及歷史,並未進入歷史,因為永恆啟示的本質不能擁有歷史的 本質。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只不過是一種「突破」,而不是進入歷史。
關於基督進入歷史,是信仰的問題;基督是超歷史,而不是歷史的問題。卜仁納如此否認基督的史實,無形中也否認基督在人類歷史中,被釘十字架、受死、復活與升天了。他雖不如巴特雄霸歐洲,但他在美洲卻有崇高的地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