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亞伯拉罕年代之聖經外的證據

1.迦南地的情況:

    假如亞伯拉罕出生於主前二一六六年,則他到達迦南的年代是主前二○九一年,因為那時他是七五歲(創十二4)。當時,反映在創世記故事中的迦南地環境,是否與考古學對那年代的研究所顯示的一致?答案是肯定的。

    因 為研究結果就是那時迦南人口的稀疏。我們已注意到亞伯拉罕的故事顯示出這種情形,特別是亞伯拉罕能自由地在示劍和別是巴之間遷徙,幾乎是隨意搭蓬、放牧牲 畜。考古學的證明相仿,特別是內陸區域,就是亞伯拉罕移居的地方。這種人口稀疏的情況維持不久,因為在十九世紀約但西邊的許多城市再度住滿了人。這件事也 是有意義的,因為以撒和雅各在這地方,也享受相當程度的遷徙之便,意思就是說,亞伯拉罕在這些城市再建造之前,一定生活得很好。上面所說的年代——廿一世 紀與此相符合。

    更甚者,關於亞伯位罕時代,在所多瑪(Sodom)和峨摩拉(Gomorrah)地區,存在的眾多人口也與考古學一致。雖然亞伯拉罕自由遷徙,經過巴勒斯坦高地的人口稀疏區,羅得卻在約旦河平原找到許多城市(創十三12;十四27;十九29)。但是葛魯克(Nelson  Glueck)的研究顯出這些城市在主前廿世紀或十九世紀時被毀。他指出這些城市,以及其他外約旦和南地的一般人口中心,在「亞摩利人」(Amorite)的破壞臨到巴勒斯坦本土時,仍住滿人,但它們卻因某種原因,而在稍晚,即全被廢棄。

    這個意思就是說,在高地區域全被毀之後,及約旦平原的城市被毀之前,亞伯拉罕和羅得,一定在這個地方住過一段時間;換言之就是在主前二一○○年至一九○○年左右之間。根據我們的年代表,亞伯拉罕自主前二○九一至一九九一年左右住在迦南。

2.埃及的情況:

    關於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約主前一八七六年)的埃及歷史是否合於聖經故事有關雅各下埃及所反映的情況,其答案也是肯定的,值得注意的有兩件事:

    一件事是關於迦南和埃及之間旅行的自由。雅各的兒子們曾毫無困難兩度越過埃及邊界,去買穀物,後來雅各亦親自率全家下埃及(創四二~四六)。在此之前,亞伯拉罕也會在饑荒時旅行到埃及(創十二1020)。這些事說明當時在兩國之間的移居是普通的一件事。考古學的證據也有類似的印證。在主前一九○○年左右的一個埃及墳墓圖畫,特別有意義。畫上是一群閃族(Semitic)的半遊牧民族進入埃及,可能正如雅各和亞伯拉罕時的樣子。他們有卅七人,穿彩色的長袍,和埃及人的純白衣著成對比。墳墓上畫這樣的圖畫,表示埃及很熟悉這種遷徙。

    另一件事是與聖經所說「不認識約瑟」(Joseph)(出一8) 的法老是否存在有關,他在約瑟之後興起的,並且奴役以色列人。不論這人是誰,創世記的故事是說,他開始一個新的王朝,與以前善待以色列人的王朝不同。大約 在這時期的埃及歷史,是否有一個這樣的王?答案是確實如此。實際上有兩位。其一是外國閃族許克所斯的第一位統治者,這些外來的人約在主前一七○○年之前 (約一七三○年),推翻當地的王朝,因此建立新的一條系統,他們很可能對這些信增的以色列人,採取新的態度。另一位是第十八王朝的第一個國王,亞模西士(Ahmose),他能夠也必須將外國的許克所斯驅逐出境,再建立本國的系統。他對以色列人的態度,也可能與前大相逕庭,因他們在種族上與剛被逐出可恨的許克所斯有關係。

3. 法老的身份:

    關 於這位「不認識約瑟」的法老到底是誰。我們已提到兩位統治者,都符合一般條件,但是可否在兩者中選擇其一?假如可能的話,我們有理由做選擇,因為假如這兩 者中比較早的許克所斯更可能,那麼就能提供更進一步的證據,有利於雅各進入埃及,是在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的說法。在此之前要先決定,這位統治者興起以前,從 雅各下埃及到約瑟過世,以及雅各後裔在這地方倍增到一個地步,以致新王覺得要奴役他們(出一811), 其間需要多長時間。從雅各進入埃及到許克所斯登基之間,若有一個半世紀,對這些情節的發展而言,剛好不長也不短。另一方面來說,假如兩者中第二個統治者, 就是趕逐許克所斯出埃及的亞模西士是那個法老,那麼雅各進入埃及,可能要更晚一點了,甚至可能就是在許克所斯期間。有四個事實,顯示有利於比較早這個統治 者的說法:

    第一、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曾為這個不友善的法老興建了埃及城市比東(Pithom)和蘭塞(Raamses)(出一11)。興建的時期一定是在亞模西士活著的十八王朝以前或以後,因為考古學的證據指出這些城市不是那個時期建立的。蘭塞古城(即許克所斯的首都亞華裡斯Avaris)的挖掘,看出「沒有任何一件第十八王朝的東西」。賴恩尼(GEWright)用這個事實,來證明出埃及是晚期年代,他相信這個城市是第十九王朝蘭塞二世(Rameses  1, 一三○四~一二三八)所建立的。但這個事實 也可用來證明有利於第十八王朝以前許克所斯興建的說法。那時蘭塞這個城市,甚至是國家的首都,所以許克所斯朝代諸王,特別是第一個王,當然有興趣將該市建 立並擴大。沒有找到任何第十八王朝的東西這件事實完全駁倒亞模西士或其繼承者,於其王朝時建立這城市的說法。其實萊特注意到這個城市是亞模西士所毀壞的 。而且,在十四世紀結束之前,一直再沒有人居住。

    第二、出埃及記這卷書有關「不認識約瑟」這個法老的描述,若以許克所斯的統洽者,而非第十八王朝的統治者來看,更容易瞭解。

    「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罷,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出一910)。

    注 意有一件事,這位國王說到以色列是「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這句話是以色列未到出埃及時,增加至最後的人口數目二百萬人之前說的,所以假如是亞模 西士說的,他與埃及人口比較而如此說,那就太誇大其辭了。然而,假使是第一個許克所斯的統治者說的,就不算誇張,因為他只和許克所斯人口比較,他們在埃及 從來就不是很多。許克所斯治理埃及,是藉佔有要塞,而非靠人口的力量。另一件事是這位統治者唯怒以色列人,可能與敵人聯合攻擊他的百姓,再者,假如這句話 是許克所斯說的,我們就更能下解,因為他們的仇敵(就是埃及人),一直在附近,埃及的統治階級仍然擁有對這地方南部的影響力。但假若說話老是亞模西士,就 很難瞭解,因為他剛剛才趕走仇敵——許克所斯出離埃及,一直到巴勒斯坦,敵人剛完全被擊敗,而被趕到遠方。

    第三、上帝向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比較符合以色列受奴役是在稍早的許克所斯時期,而不是稍晚的第十八王朝。上帝的話是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十五13、比較徒七6)。 在雅各的後裔居住埃及的開始幾年,仍未受苦待,艱難是從「不認識約瑟」的法老登基才開始。但假若這法老是亞模西士,那麼受奴役的期間,只維持約一又三分之 一世紀,這段時間遠比四個世紀還短很多,而與上述的話不合。然而,假使這法老就是第一仗許克所斯王那麼這段奴役期間就持續了約三個世紀,這比較合理。

    第四、我們很難瞭解為何第十八王朝,在驅逐亞細亞人(Asiatic) 許克所斯出埃及時,不也同時趕出亞細亞人以色列民族。相信十八王朝開始奴役以色列的人,一般都認為因這兩個團體是相關的種族,所以在許克所斯被趕出之後, 以色列人也被奴役。一個被逐,另一個成為奴隸。但若說兩個都被驅逐,不是更可能嗎?為什麼亞模西士寧願冒著新的背叛之危險,而留下以色列這麼大的民族? (他們很可能比被趕出的人更多)。更進一步而言,假若這兩個民族彼此友善,可能會有通婚,以致很難分辨兩個亞細亞民族的相異,就不會有不同的待遇。然而, 假使統治者真是許克所斯人,那麼這兩個民族是敵對的,他們中間有很明顯的差異,我們就能瞭解會有不同的待遇了。

    贊 成奴役以色列是十八王朝的亞模西士的學者,他們的論點是主張這種行動出於外國人,如埃及人,比出於相關民族,如許克所斯人,更容易瞭解。但我們也可解釋 說,不管許克所斯人與他們是否有關,在當時的情況之下,仍會奴役以色列人的。我們已注意到,許克所斯人本身並不很多。因此,他們很可能認為有密切的關係, 而又相異的以色列人,人口迅速增加,住於他們所選的歌珊(Goshen)農耕地,對他們的統治權有威脅,同時,若加以奴役,也是有價值的勞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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