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在主後1517年10月31日,在威登堡教堂外張貼了九十五條款。
這九十五條款不過是一種告示,用意在邀請各界在三個題目上加以辯論:
(一)贖罪券的買賣;路德認為這是不合聖經、無效,及危險的。
(二)教皇赦罪的權柄;路德認為教皇沒有這種權柄。
(三)教會的寶庫;路德認為其內擁有的不是聖人的功德,而是福音。
過了不久,全德國的人士都如飢如渴想獲得這九十五條款的單行本。這實在是一點「能以點著全歐洲的星火」。
以後單張小冊先後如雪片一般紛紛的出版,對學者是用拉丁文,而對平民乃是用德文。到了主後1520年,他就成為德國一個最聞名而受眾人歡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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