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3日 星期日

廷德爾小傳

法國文學家雨果(Victor-Marie Hugo, 1802-1885)說:"英國有兩本書:聖經和莎士比亞;英國產生了莎士比亞,但聖經產生了英國。”

英國作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卻有另外的看法。他說,在所有的作家中,他最鄙視莎士比亞;因其人是個"文盲”:僅略懂些拉丁文,全不通希臘文。這絕不代表多數人意見,但所說的卻不違背事實。但有一個英國人,有不少反對他的;但沒有英國人會看不起廷德爾。

以上兩個矛盾的斷語,怎可能統一在莎士比亞身上?就是因為廷德爾(William Tyndale, c.1494-1536)。

在 十六世紀的歐洲,只有拉丁文,用於學術和官方文件;不精於通行的拉丁文,是不光彩的事情,算是"文盲”。是廷德爾,把聖經從原文譯成現代英文方言 (vernacular)的聖經,就是"日內瓦聖經”,英國人民才得以普遍了解神的話。莎士比亞所用的,正是這聖經。他用大眾化的語文,成功的以戲劇和 詩,寓教訓於娛樂,把真理傳播於人間。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1517年,興起宗教改革運動,提倡把聖經翻譯成各族方言。宗教改革的文字,很快就傳到英國。1522年,德文新約聖經出版。

1512年,廷德爾在牛津大學畢業(B.A.);在1515年,完成碩士(M.A., Oxford University)。不過,他並沒有受任教職。而於1519年,進入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修讀博士學位,但中途輟學。於1521-1523年,他成了華勒士爵士(Sir John Walsh)家的教師兼牧師,住在Little Sodbury Manor.英國受尊敬的學者,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 1330-1384),曾在牛津任教,雖逝世已一百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影響著英國;他批判羅馬教會的改革意見,他從拉丁文譯的中古英文聖經,也還有人知道。而劍橋大學,正是宗教改革和早期清教徒運動的溫床。

在1450年,谷騰堡(Johannes Gutenberg, 1395?-1468)製造歐洲第一部商業用印刷機成功。從此,聖經和宣道文字,可以有效的複製流傳,而不必倚賴手抄。不久,在各地,都有這種新興事業。Pubulish這個字的意義,由傳講延到印刷。
荷蘭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mus, 1466-1536),修訂的希臘文本新約聖經,在1516年出版。華拉(Lorenzo Valla, 1407-1457)"君士坦丁讓國”論(Treatise on the Donation of Constatine)的論文,揭穿教廷偽造文書醜劇,雖早於1440年寫成,在1517年才得出版問世,動搖教皇俗世政權的根基。

廷 德爾所住的華勒士家,是一個好客的家庭,座上常有貴族和教職人員。在與他們的交談中,發現那些教職人員對聖經的無知和不重視,到了可恥與可驚的程度。有一 次,他對這樣一位宗教人宣告說:"如果神假我以年,不用多久,我將使扶犁而耕的孩子,比閣下更明白聖經!”這豪語,是伊拉謨斯希臘文新約聖經"序言”的迴 聲:"我願神使扶犁的耕者唱誦經文,織布的人在梭聲交織中低吟詩篇。”

在這段時間,廷德爾對譯經的呼召,越來越感到負擔,可能也作了些新約的初譯。

約在1524年初, 廷德爾去到倫敦,見當時的主教談思陶勒(Cuthbert Tunstall); 因為那主教是個學者,又是伊拉斯謨的朋友,希望從而得到支持翻譯聖經,是很合理的事。但失望了。因為自從威克里夫以後,英國恐怕涉及異端的爭論,而在1408年禁止翻譯聖經。 廷德爾不久就知道:"不僅在倫敦的主教府邸沒有譯經的地方,全英國也不能容許翻譯聖經。”

稍後,在同年,廷德爾得倫敦一個布商蒙茂慈(Humphrey Monmouth)和華勒士夫婦經濟上的幫助,去到歐洲大陸。
當時,英國還是屬羅馬天主教的,對於廷德爾譯經,自然反對。

起 初,他在威登堡大學 (University of Wittenburg)注冊,因為那裏是抗羅宗的基地,從馬丁路德領受教益;直接從希伯來和希臘原文翻譯聖經。1525年,他在科隆(Cologne)開 始準備排印英文新約聖經。不幸,有一名助手因酒口風不嚴,被反對者發覺了;廷德爾雖得逃脫,但印好未裝訂的經文章頁全部被查抄。

廷德爾只好移到沃木斯(Worms)。在那裏,初版英文新約聖經六千本出版了。不久,就暗運過海峽,普及全英國。

廷 德爾是個曠世奇才。他在譯經外,還寫了些論辯的書及小冊。其中有基督徒的順服(Obedience of the Christian Man)一書,當時是禁書,落在英王亨利八世手中。亨利大為讚賞,認為可以收為己用,以達成為離婚辯護的目的;於是差人往歐洲大陸找到廷德爾,應許給他特 赦並保護,加上豐厚的薪水,只要為他效力。廷德爾自然敬謝。他說:只有在英王准許英文聖經譯本在英國流通的情形下,他才會返回祖國。

中 國的專制皇帝秦始皇,以為"焚書坑儒”的手段,可以統制思想的愚民政策。一千七百多年後的英國,坎特伯里大主教烏爾罕(William Warham),也採取焚經殺譯者的方法,以禁止人民領受聖經真理。因為在聖經真理的光中,羅馬教職人員的無知和腐敗,就無所遁形。在1527年,他差人 從市場上收購廷德爾譯印的新約聖經,然後焚毀!自稱為主的教會,而焚毀神的話,真是奇聞。但他想不到,他所付出的書價,含有相當的利潤,可以使廷德爾印刷 更多的聖經。收購焚毀聖經後來停止了;但收購敗類,追殺譯者的行動,卻不曾停止。

廷德爾在歐洲居於定所,為了躲避追捕,不停的遷移;不過,他譯經的心志不移,隨走隨寫。他一面修訂新約,一面繼續翻譯舊約。同時,他還要應付那忠於羅馬教的英國首相茅爾(Thomas More),二人持久筆戰。 1531年,廷德爾譯印的舊約摩西五經,在英國流行了。

到了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 在位1509-1547)與羅馬決裂,宣布自己是英國教會的元首。不過,他仍然自以為是忠實的天主教徒,羅馬也還未開除亨利的教籍;因此,並未停止追捕行動。同年,廷德爾到了荷蘭安俄埠(Antwerp),有一名英國僑商派恩滋(Thoms Poyntz),是華勒士夫人(Lady Anne Walsh)親戚,收容保護廷德爾的安全。

當派恩斯外出的候,一名英國青年腓利浦(Henry Phillips)來同廷德爾結交。其人外貌良善,對人有禮,巧言令色,奉承他的工作,得到廷德爾的信任。其實,腓利浦是英國的特務,誘騙廷德爾外出, 在1535年五月二十一日,綁架了他,囚禁在威武得堡(Vilvoorde)。 雖然失去了自由,在困苦的環境中,廷德爾依然在昏暗的燈光下,繼續翻譯未完成的舊約聖經。

十七個月之後,經過草草的形式審判,於1536年十月六日,英國譯經者廷德爾,被絞死後再焚燒。他愛慕主的道,也為所愛的主殉道。在就刑以前,廷德爾禱告說:"主啊,開英王的眼睛!”

主果然開了亨利的眼睛,他准許英文譯本聖經出版;但他的眼睛未全開,不知道那仍是廷德爾的作品。

廷德爾的朋友和助手克華德(Miles Coverdale, 1488- l569)繼續完成了舊約翻譯,於1535年末,出版了英譯全本聖經。雖然隱去勒廷德爾的名字,但幾乎全是他辛勞的成績。英國的政情改變,坎特伯里大主教換了克蘭麥 (Thomas Cranmer),總理教務是克倫維勒(Thomas Cromwell),都是支持宗教改革的人,勸說英王亨利,得到了他的首肯,英文聖經得以在英國自由印製並發行。 到了1539年,稍經克華德修訂的聖經,稱為"大聖經”,更有英王的諭令,每所教堂,均應預備一冊,供會眾自由閱讀。這是何等大的轉變。

廷德爾的譯經,不為當局所容的原因,顯然是時間問題;而他明顯的採取馬丁路德的信仰立場,語句,注釋中有時翻譯路德的部分作品,也不會有幫助。但在殉道以後,廷德爾到底是勝利了。他不愧稱為"英文聖經之父”。

1553至1558年,英國"血腥瑪麗”(Mary Tudor, 1516-1558)統治期間,恢復天主教,迫害宗教改革,禁英文聖經。克華德逃往日內瓦,主持修譯;在參與其事的人中,包括約翰諾克司(John Knox), 亦受加爾文 (John Calvin) 的影響。修訂本新約於1557年出版, 新舊約全書於1560年出版,稱為日內瓦聖經,運到英國後,深受歡迎,超越以前的譯本,莎士比亞和彌爾敦(John Milton),都使用日內瓦聖經。

英王雅各一世(James I, 1566-1625),不喜歡日內瓦聖經所附注釋中含有清教徒思想, 在1604年,所召開翰浦屯宮邸(Hampton Court)會議中,決定另譯英文聖經,不附注釋。 成果是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其中仍然約百分之九十是廷德爾的譯作;標準修訂本裏,也至少保留了百分七十五他原來的譯文。如果查考英文成語,常會發現,不知不覺是廷德爾在說話。這真是"他雖然死了,卻因信仍然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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