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日 星期五

貴格會的興起

 

創始人為英國人喬治.佛克斯 George Fox, 1624-91)。初為一鞋匠學徒。他渴慕上帝的事,對當時的教會及信徒生活感到不滿,他稱教堂為有尖塔的房子。他得屬靈的亮光後,就從1647年開始旅行佈道,傳講「內在之光」的福音,追求心靈與上帝的直接交通。他常於教會崇拜進行中,大聲喊出他的信念,而遭監禁多次,刑期曾長達三年之久。

 

隨從福克斯者漸眾,自稱為「朋友」,以後他們正式的會名就是「朋友會」,中譯為「公誼會」。他們又稱貴格會,源於Quaker一字,可能是他們在聚會時,會因聖靈的感動戰抖,而人稱他們為Quakers.

 

他們聚會的地方非常簡單,裡面沒有講台、沒有樂器、也不唱詩。他們坐在一起,安靜地等候聖靈的感動。如果經過一段時間沒有聖靈的感動,他們就安靜地離開,但如果有一位弟兄或姐妹有感動,他就站起來分享他們的信息。

 

貴格會除了創始人佛克斯之外,另一位在教會歷史中很重要的人物是賓威廉(William Penn,1644-1718)。他家世顯赫,父親是英國海軍上將,他也受過良好的教育。但他後來卻加入了貴格會,反對使用武力,後來也遭監禁。幸賴他有權勢的親友奔走,才得釋放。他心中懷有一「神聖的實驗」,就是到新大陸建立一宗教完全自由的殖民州。英國國王為償債,就將北美的一大塊土地賜姶了他。但他認為這塊地的所有權人是印地安人,所以他仍然自己出錢,向印地安人購買了這塊地,所以他和印地安人的相處和諧。這州後來就以他的姓命名為賓西法尼亞州。他果然在這州成功的實踐了宗教自由,是當時在北美除羅德島之外的自由區,而這州首都也命名為費城(Philadelphia),意為兄弟之愛。

 

 

 

北美教會的發展

 南部殖民區的聖公會

 

美國十三殖民區獨立之前,各殖民區漸次由歐洲移進許多殖民者。最早是在南部於1607年建立的維吉尼亞(Virginia),名稱是記念獨身的伊利莎白女王(the Virgin Queen)。殖民者多是傾向清教徒的英國國教徒。後來英王查爾斯一世(Charles I)恢復天主教,就在維吉尼亞北部劃出一塊地給天主教徒,就是馬利蘭(Maryland)。在南部的殖民區上流社會的教徒因漸漸富裕,成了貴族式的英國國教徒,而下階層的則成為貴格會及浸會信徒。貴格會及浸會中人有不少因遭逼迫而逃至馬利蘭,因為那兒還比較有宗教自由。

 

北部殖民區的公理會

 

北部殖民各區統稱為新英格蘭,其中包含美國最東北方六個殖民區(Mane, New Haven, Vermont, Massachusetts, Rhode Island, Connecticut),是以分離派公理會的宗教理念而建立的。最早的是乘五月花號的一百零一位殖民者,由威廉布列得福(William Bradford)領導,從英國普利茅斯(Plymouth)出發,於1620年冬到了新大陸,為了紀念家鄉,他們把上岸處命名為普利茅斯。他們堅持會眾制的教會行政觀念,因而脫離了英國國教。

 

羅傑威廉斯(Roger Williams, 1603?-83)與政教分離

 

美國憲法中的宗教自由、政教分離原則是歷史上的一大進步。到如今已為大多數的國家所正式納入憲法之中。這原則的起頭,是由美國第一間浸會的牧師羅傑威廉斯在羅得島(Rhode Island)所實施的。

 

威廉斯在英國就是一位分離派者,在逼迫中他渡海於1631來到麻薩諸塞的波士頓。他漸漸反對殖民政府對教會的干預,又公開反對無償侵佔印地安人的土地,終於引致麻州總法院在1636下令將他遞解回英國。結果他逃到了羅得島所在的那拉岡塞灣區的荒野。好在他先前就學會些那拉岡塞印地安人的語言,受到他們的接待,才渡過了難關。

 

之後有一些他先前的跟隨者前來與他會合,他們在1636年六月向印地安人買了現在羅得島州首府普諾維登斯(Providence,意為眷佑,以記念上帝在患難中對他的看顧)地區的土地,就在麻州的管轄之外建立了新的殖民區。他執政的原則是平等的民主,完全的宗教寬容與政教分離。他也於1639年在普諾維登斯建立了第一間的美國浸會,由他的友人先為他施全浸禮,然後由他為其他人施浸。他的宗教寬容政策在教會歷史中創了先例,在他之前或有短暫的宗教寬容,但他的殖民政府是第一個以宗教寬容為基本原則的。美國憲法中的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的條文,也無疑受到威廉斯在羅得島之政策的啟發。

 

中部殖民區的多元宗派

 

查理二世1660復辟後,就論功行賞給有功人員,將新大陸的土地賞給他們。這些殖民區稱為「復辟殖民區(Restoration Colonies)」,是位於馬利蘭與新英格蘭中間的地區,包括紐約(由荷蘭手中奪得)、新澤西、賓西法尼亞等地,另有在南部的南、北卡羅來納兩地。這些殖民區為了要吸引移民,就在宗教上採較寬容的政策,因此其居民有著許多不同的宗派背景,在種族上也不只是英格蘭人,還有蘇格蘭人、蘇格蘭-愛爾蘭人、荷蘭人及德國人等。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賓威廉在賓西法尼亞所建立的政教分離政府,此點前面已述及。

 

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

 

大覺醒運動是指在十八世紀初在北美所發生的屬靈復興運動。美洲的大覺醒是和德國的敬虔主義及英國的福音復興運動性質相同的。

 

北美的大覺醒賦與了各宗派共有之形態,減少了彼此間的差異。美國式的基督教於焉產生。

 

復興開始是在紐澤西的荷蘭改革教會中發生。

 

大覺醒的四位主要領袖:

 

弗瑞林浩生(Theodore Freylinghuysen, 1691-1747

騰仁特(Gilbert Tennent, 1703-64

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 1703-58

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70

 

 

2020年9月28日 星期一

英國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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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6日 星期六

伊莉沙白時代的改教運動

 

    瑪利死後,由妹妹伊莉沙白即位。當瑪利在位時,伊莉沙白的生命一直在危險中,因為她受教於克藍麥,表面上遵行天主教禮儀,心中卻歸屬復原教。登基以後,她終於可以使英國改教運動獲勝。瑪利逼迫的原來目的是要將復原教主義全盤消滅,但沒想到,竟造成全國反羅馬情緒的高漲,比過去任何時候更甚。這再一次証明瞭:“殉道士的血是教會的種子”。

 

    1559年四月廿九口,國會在強烈反對下,再度通過“最高治權法案”。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政府摒拒了所有教皇在英國的權柄。

 

    接下來是修訂“愛德華六世公禱書”,將其中反教皇的禱告文刪除﹔至於天主教基督身體臨在聖餐餅與杯中的教義,則暫不討論。原來在公禱書中曾清楚說明,聖餐時下跪並非對“餅”的敬拜,但為了討好天主教,在修訂時,把這一段刪掉。這些妥協之舉,在當時看來似乎相當明智,誰知道卻成為後來許多不滿與衝突的根源。

 

    1563年,又在教義上做了一點修改。把原來的“四十二信條”縮減到三十九條,而成有名的”三十九信條”(Thirty-nine Articles),也是今天英國教會正式公認的信條。

 

    這些在教義上、崇拜上、及教會行政上的改變,經過正式采納後,便稱為“伊莉沙白決議案”。英國改教運動至此暫告一個段落:但我們 以後會發現,它不但繼續發展,而且更加激烈。

 

    天主教徒在英國,從此變成了少數人。

 

    從表面上看,英國的改教運動是由政府、國王、女王所推動﹔看起來,政治目的超過宗教目的﹔但如果沒有一股強大的宗教情緒滋長在英國國民的心中,這些國王、女王也是無法帶出改教運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