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 星期四

亨利八世作教會元首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在這時期,英國已經發展了強烈的民族意識,人民反對所有外來的統治力量。文藝複興時期,教皇越來越趨向世俗,對世界的事比對教會的事更感興趣;因此,在英國人眼中,教皇不過比義大利貴族高一點罷了。雖然英國人還是忠實的天主教徒,但他們卻越來越不滿意於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管轄,更不願將教皇規定的大筆獻金送到 羅馬。

      雖然如此,若不是英王有意離婚,可能英國教會仍然不會有太大改變。

      英王亨利八世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迦他林(Catherine)離婚,因為他計劃與波林(Anne Bo1eyn)結婚。教皇拖延許久都不給他答覆,英王不能再等,決定自己來處理這事。亨利八世本是個能幹的國王,善於控制國會;他使國會於西元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法案被稱為「最高治權法案」(Act of supremacy)。

      「最高治權法案」為英國教會帶來重要的改變,這改變不是在教義上或崇拜儀式上,而是在教會的行政管理上。而且這項改變只是國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為教會元首。雖然是個大改變,但不能算是改教運動。

      亨利八世把路德看成異端,早於西元1518年寫了一本攻擊異端的書,題名為「論七聖禮」(The Seven Sacraments),教皇為此書特封他為「信仰的護衛者」(Defender of the Faiih)。當他取代教皇做了英國教會元首時,他仍認為自己是忠實的、正統的天主教徒。

      亨利雖有大能,但若不是有全民的支持,他仍然無法將教皇推開。天主教徒們和國王有同樣的看法,他們深信不管這種改變如何,他們仍是忠實的天主教徒。至於傾向路德的人,則認為這項改變是邁向改教運動的第一步。

      並非所有英國人都願意接受「最高治權法案」,因此,亨利又使國會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Law of Treason and Heresy)。根據這項法案,「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義的,就是異端;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

      在「叛國與異端法案」下,許多人被處死刑,修道士們因不承認國王是教會元首而被殺,殉道者中包括兩位極有名望的人物:斐設爾主教(John Fisher)與摩耳多馬爵士(Sir Thomas More)。後者是英國最傑出的學者之一。他們兩位都拒絕宣誓接受最高治權法案。教皇由於斐設爾主教對該法案的反對,將他升為紅衣主教,來報答他。紅衣主教要戴一頂特製的紅帽,英王亨利八世在憤怒中宣告,將斐設爾主教的頭送到羅馬去戴紅帽;於是,這位七十六歲的老主教於西元1535年六月被斬頭而死。摩耳多馬爵士是非常熱心的天主教徒,曾把許多英國路德派信徒送上火刑柱;現在情勢改變,七月中,輪到他被送去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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