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諾克斯論教會紀律

 

約翰諾克司(John Knox)對教會紀律(Church Discipline)有著非常嚴謹且聖經化的理解。他認為教會若失去紀律,就無法維持其屬靈純潔與權威。他的觀點深受加爾文影響,但也帶有更強烈的改革實踐精神——他要在蘇格蘭建立一個純正、有紀律的基督教國度,這對後來的長老宗傳統產生了深遠影響。


🔹 一、諾克司對教會紀律的基本定義

教會紀律是為了維護教會的聖潔與合一,透過規勸、管教與懲戒來幫助犯罪的信徒悔改,防止罪惡蔓延。

他認為教會的三個標誌(Marks of the True Church)包括:

  1. 純正的道的宣講(Preaching of the Word
  2. 正確施行聖禮(Right Administration of the Sacraments
  3. 忠實實行教會紀律(Faithful Exercise of Discipline

📖 若缺乏紀律,就不是一間「真正的教會」。


🔹 二、教會紀律的目的

目的

說明

🧎 拯救犯罪者的靈魂

引導他們悔改與重建與上帝的關係

🧱 保護教會的聖潔

防止罪惡與錯誤教導污染信徒群體

🧑🤝🧑 維護教會的合一與見證

防止破壞性行為造成分裂與羞辱基督名聲

🕊榮耀上帝

教會的聖潔與秩序反映上帝的品格

諾克司拒絕寬容公開的罪行與錯誤教導。他認為牧者若容讓罪存在,就是對上帝不忠。


🔹 三、紀律的具體執行方式

在他與其他改革者於1560年制定的《第一教會規章》(First Book of Discipline)中,清楚列出紀律執行的方式與機構:

1. 教會領袖的職責

  • 教師與長老必須留意信徒行為;
  • 若有人公開犯罪,必須公開對付;
  • 教會需有紀律委員會來審理重大案件。

2. 處理程序

步驟

說明

私下勸戒

根據馬太福音18章,先私下規勸犯罪者

多人見證

若不聽,再找一兩位共同勸戒

公開懲戒

若仍悔改無果,帶到教會中公開處理

暫時隔離

包含停止領聖餐,直到悔改

趕出教會(Excommunication

對頑梗不悔改者予以革除教籍


🔹 四、與政府之間的互動

諾克司強烈主張教會紀律是教會的責任,不應受君王干預。這在他與瑪麗女王的辯論中也清楚表現出來。

他寫道:「君王無權指派教會牧者或干涉紀律,正如他無權更改上帝的道。」

但他也認為,政府有責任懲治公然褻瀆或妨礙信仰的人,是屬於民事法律與屬靈秩序之間的合作。


🔹 五、與現代教會的關聯與挑戰

諾克司的觀點

現代應用

教會必須維護屬靈紀律

教會應有健全的輔導與懲戒制度

紀律出自愛與責任

管教是為了拯救靈魂,不是定罪或羞辱

教會領袖要勇敢執行紀律

領袖需有屬靈勇氣,不為人情妥協真理


📘 精選語錄

「一間教會若不執行紀律,就是放任罪惡踐踏基督的身體。」
——
諾克司,《蘇格蘭宗教改革史》卷四

「愛不是縱容,而是勇敢地呼召人悔改。」
——
諾克司,《給愛丁堡信徒的信》

「紀律不是律法主義,而是恩典的守門人。」
——
語出於《第一教會規章》註解部分


總結

諾克司的教會紀律觀是他神學中極重要的一環,它結合了:

  • 聖經原則(特別是馬太福音18章與哥林多前書5章);
  • 改革宗對聖潔教會的堅持;
  • 對信徒靈命的愛與牧養責任;
  • 對社會與政府的屬靈監督。

這些觀念至今仍深刻影響長老宗、改革宗、以及其他注重教會純正性的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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