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士是主耶穌所差遣的人,正如祂被父所差遣的一樣。最重要的法則不是人的需要,乃是在於主的命令。我們事奉上帝的原動力是在乎背後,而不是在前面。但今日的趨勢卻把動力放在前面,把所有的東西擺在前面,且按我們對成功的觀念應用。但在新約中,動力在我們後面,就是主耶穌自己。我們的目標就是忠於祂,成就祂的事工。
個人對於主耶穌和祂的觀點的貞忠,是萬萬不容忽視的。宣教工作一大危機,就是讓人的需要蓋過上帝的呼召,以至人的同情心完全淹沒了被主差派的真義。我們忘了宣教士工作最大的理由,不是教育人,也不是滿足他們的需要;最首要的,乃是主耶穌的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 太二十八 19)
並非所有推動力都是從上帝感動來的。有人會對你說:「振作起來吧!治死你的閒懶,勇往直前吧!」這是屬於人的推動力。但當上帝的靈臨到,我們進前來認真地說:「起來吧!前行吧!」這推動力才是從上帝裏面發出的。
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有不少異象和理想,可是總有一天,會發覺我們基本無力實現。當我們所渴慕的若無法成就,就會視這天然的異象和理為已死。然而當上帝對你說:「從死裏復活吧!」當上帝的感動真的臨到我們,會帶出神奇無比的能力,叫我們能「從死裏復生」,做出不可能的事。屬靈推動力最特別之處,是我們先被上帝「破碎」和「振作起來」,然後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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