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聖經
慈運理從律法的觀點運用聖經。他把聖經當作一本生活的法則。他不瞭解律法和福音兩者之間的差別,因此他不會區別律法和福音。依他看來,律法就好象福音一樣,是上帝慈愛旨意的啟示。經由他研究律法的本質之後,他說,律法並不定人的罪。但是,路德卻指出律法和福音之間的大差別。路德說,律法定人的罪,但福音卻要拯救人。律法的功用,就是叫人知罪並認罪。但在福音裏,我們有潔凈的根源。
2. 有關上帝之教理
有關上帝之教理,是慈運理神學體系的中心點。他的整個結構都建立在他的上帝的教理上。他的神學體系,以上帝為中心,而不以基督為中心。他強調上帝之主權。他堅決主張一神論。他極力反對天主教敬拜遺物和圖像。他以上帝之教理為他一切思想之中心,並經該教理反對天主教。慈運理認為上帝是永存的、經常工作的、無所不知的、是一切良善之起源、是第一推動因和萬因之因。上帝統治世界,猶如靈魂支配身體一般。凡違背他旨意之事都不會發生。凡發生的,都可能追溯到他的能力。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永不改變地管治全宇宙。由於以這種決定論推論的結果,他便宣佈說﹕「一切的邪惡和一切的良善,都一樣地可歸因於上帝;連亞當犯罪墮落的事亦可歸因於上帝。但我們不能控告上帝有罪,因他不處在律法之下。」他又說﹕「若在人裏頭,絕無自由意志的話,便可把偷盜、凶殺和一切罪都推給上帝,並且說一切是由他的旨意所弄成的。既然如此,諸如姦淫、凶殺就都不是罪了,因它們是出乎上帝之作為,上帝為其始因、推動者、指使者。但事實上,它們是出乎人之作為,所以它們就是罪。因上帝不受律法之限制,但人須受律法的定罪。上帝從太初就知道並有意思要造將墮落的人。不過,同時他也決定他兒子要取人性而成為人,以便拯救墮落的人類。
3. 慈運理對罪的看法
原罪就是那不完善的性情之軟弱和缺陷。人在出生時,使帶有這種缺陷,唯人本身沒有過錯。這種遺傳的罪是一種疾病,但不是一種罪債。原罪使人的性情變成脆弱,但人的肉體比靈魂更有能力。從這種原罪的疾病裏生出個人的罪來,猶如樹枝從樹幹生出來一般。因此,罪就是忽視創造主之律法,並寧願聽從自己而不跟隨主。罪就是背逆上帝。按慈運理的解說,人是沒有自救的可能性。
4. 揀選
上帝既然是造出萬事之絕對因,他便是一個客觀揀選的因。這種客觀揀選,是無條件的、不變的、永恆的。揀選令人得救,甚至被揀選者在未獲得信心之先死了,也能得救。因此,他說,上帝的揀選不被限定在基督教國之內,他的揀選乃延伸到舊約的眾聖徒,甚至延伸到希臘、羅馬的諸英雄,諸如紇庫勒斯(Hercules),蘇格拉底、雅裏斯底德(Aristides)、努瑪(Numa)、伽妥(Cato)等英雄和聖賢人物。總之,凡忠心耿耿的人都能上天堂。他的看法與路德的看法大異其越。路德乃是主張一種主觀的揀選。這種主觀的揀選與信心和稱義,是絲毫不可分離的。路德說﹕「當聽從那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這樣,預定或是揀選就會自自然然地臨到。」
但慈運理卻倡導客觀揀選,全是端賴上帝隨意之諭令。依慈氏看來,揀選教理的價值就是要廢除自由意志和功德。不過,它也帶來一種毫不留情的決定論。
5. 信心
慈運理認為信心是堅固被揀選者的一種記號。但在另一方面路德卻使信心與悔改和稱義聯合起來。依慈氏看來,揀選不須要依靠信心,但信心卻隨在揀選之後。對那從太古之前已被揀選的人而言,在他們未有信心之先早己被揀選了。因此,被揀選者承蒙揀選乃是靠著上帝所灌注之信心。這樣他們必定得救。但路德卻認為信心是得救的媒介,人是藉著信心得救的。再者,慈氏雖強調稱義的教理,但他對這個教理卻不像路德那樣有深厚的宗教關心。慈氏認為稱義是撲救天主教功德行為的良藥。
6. 基督論
慈運理很精細地區別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他雖把兩性分開,但他卻主張基督單一的位格。慈氏因太嚴格區別基督之兩性,至使路德派的人覺得,慈運理在這一點上是偏向涅斯多留主義的。慈氏說,基督升天之後;按其神性來講,他是無所不在的。但依其人性而論,他卻被限定在天堂某個固定的地方。
7 . 教會
真正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和信徒的交往,是由「那些被上帝旨意所注定得永生的被揀選者」所組成。唯有上帝知道這個被揀選者的教會。信心使被揀選者能夠明白他是屬於這個教會的會員。不過,他卻不知道別人是否屬於這個教會的會友。如此推論,實際上,就會形成兩個教會。一為可見之教會,是由那些藉著施行聖禮而稱呼基督為主的人所組成。一是不可見之教會,只包括被揀選者而已。慈氏不會溝通可見與不可見兩個教會間的密切關係。
8. 聖禮
基督是教會的頭,他設立了洗禮和聖餐的儀式,並吩咐他的教會施行這些聖禮。不過,問題是聖禮是否真是恩典的工具。依慈運理看來,聖禮不能帶什麼給被揀選者。因被揀選者早就有把握他們是蒙揀選的、並藉著信心得到了救恩。若是這樣,設立聖禮又有什麼目的呢?他說,聖禮之施行,乃是將個人所持有的恩典,作為一種公開的見證。藉著領受聖禮,每個教友便能表明他是教友。因此聖禮就是會友與教會聯合的記號,並藉著公開的告白以表明會友之忠心。聖禮沒有超然的內容,它乃是某件事的外在象徵,即那已在內心所作成之事的外在象徵。
洗禮就是用清水洗凈的一種儀式。洗禮表明我們已經進入教會,並作了上帝的百姓。既然是上帝的百姓就要過著正直純潔的生活。因此洗禮僅是一種內在重生的記號和象徵。
聖餐也是一種記號和象徵。起初,慈運理的看法和伊拉斯姆相同。他們認為在聖餐中,有基督身體的真正臨在。不過,以後慈運理改變了他先前的看法。這種改變,主要是由於他收到一位荷蘭的人文主義者何尼斯的一封著名書信的緣故。何尼斯說,「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意指「這是表明我的身體。」慈氏對這封信留下深刻的印象,並深受其影響。以後他便與伊拉斯姆破裂。同時他也不贊同路德的合質論.他使主張象徵論。他說,聖餐就是與基督相交。他也強調信心是聖餐的構成因素。他說,基督實際上不臨在於聖餐中。不過,藉著信心的力量,我們便能想象到基督,或將基督活畫在我們的心中。所以聖餐主要還是一種紀念,以記念基督之死。因上帝將他的聖子和聖子救贖的功勞當作禮物賜給我們。所以聖餐也是一種向上帝感謝的方法。慈運理不信聖餐中有主身體真正臨在的理由有三﹕
第一、聖經宣佈「肉體是沒有益處的」(約六﹕63)。
第二、他的哲學不容許屬天的和屬地的,能有那麼密切的結合。
第三、他的基督論主張基督的人性被限定在天堂的某個固定地方。基督依他的人性,不能臨在於聖餐中。因他經常坐在天堂上帝的右邊。
9. 慈運理與路德的教理上之比較
(1)關於基督位格中兩性之關係。慈運理的解釋靠近涅斯多留,主張人性和神性間之關系為一種相伴的關系。但路德卻主張是兩性有機的聯合。
(2)關於道。慈氏強調內在之道,靠近重洗派。路德強調成文之道、口講之道。
(3)關於人之天然敗壞。慈氏承認在人裏頭只有軟弱。這種軟弱不成為真實的罪,除非它構成犯罪的行為。路德卻堅持這種天然的、有罪性的敗壞,是人類真實的、特殊的罪。
(4)關於洗禮。依慈運理看來,洗禮就是加入教會,也就是承認做基督徒的一種標志。依路德看來,洗禮為重生、赦罪、基督的義之歸與等三件事的聖禮。
(5)關於稱義。對慈運理看來,信心與稱義隨在揀選之後。但路德卻把稱義當作罪和恩典之間的中心位置,藉著稱義,人方能與上帝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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