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 星期一

阿伯拉爾生平


    法語稱皮埃爾·阿伯拉爾(Pierre Abelard, 1079~1142),法國人,我國從英語翻譯為彼得·阿伯拉爾,法國哲學家,神學家。人稱高盧的蘇格拉底。哲學上採取概念論,既反對極端的實在論,又反對極端的唯名論,認為共相是存在於人心之中表示事物共性的概念。在其第一部著作《神學導論》中 ,針對安瑟倫的"先信仰而後理解"之說,提出信仰應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後該書被判為異端遭焚。在《自我認識》一書中,強調動機決定行為之善惡,上帝所考慮的是人的意圖,行為本身無所謂好壞。

    法國哲學家、神學家。他是中世紀最富有才華的經院哲學家之一。他堅持理性和試驗,為後來的科學方法和理性主義鋪平了道路。但是讓阿伯拉爾廣為人知的不是他的學術成就,而是他與愛洛依絲的愛情悲劇。

    生於法國南特巴萊德一個騎士家庭。據他的自傳《我的苦難史》中說,他放棄了騎士稱號的繼承權,為的是參加"辯證法的比武大賽"。他四處尋訪名師,但每次都以對老師的激烈批評而結束。他於1094年向當時名震遐邇的邏輯學家羅色林學習,因不滿意後者的極端唯名論立場而於1100年到巴黎向著名的實在論者香浦的威廉學習,但實在論同樣不能使他滿意。由於他的批評,威廉不得不修改自己的立場,乃至辭去教職。1113年他轉向當時享有盛譽的神學家拉昂的安瑟倫學習神學。但他發現他的老師名不副實,便批評安瑟倫像一棵光長葉不結果的樹,像光冒煙不發火的爐子。

    他於1115年在巴黎聖母院的註腳學校任神學教師,受到學生熱烈擁戴。巴黎聖母院主教菲爾貝爾安排阿伯拉爾擔任他才貌雙全的侄女愛洛依絲(1101?-1164)的導師。阿伯拉爾與愛洛依絲相愛,而且後來一起私奔。愛洛依絲生下兒子阿斯特萊伯斯之後,與阿伯拉爾結婚。然而,他們的關係惹怒了菲爾貝爾,他僱用了一幫惡棍襲擊並閹割了阿伯拉爾。1118年,海洛伊斯被送進聖阿爾讓特伊的女修道院做了修女,阿伯拉爾成為巴黎郊區聖鄧尼斯修道院的修士。阿伯拉爾和愛洛依絲之間的情書倖存了下來,並且已經成為了文學上的經典。

    他在修道院寫了一些列邏輯論文,再次開講神學,並且經常與官方教義產生衝突。其中《論神聖的三位一體和政體》在1121年召開的索松主教會議上被譴責為否認上帝獨立人格的撒伯裏烏主義。他被迫燒毀了自己有關"三位一體"的書籍。此後,他考證本院崇拜的聖鄧尼斯傳說中的訛誤之處,僧侶群起攻之,迫使他出走,隱居鄉間。很多學生慕名而來,他在法國西北部的一所保惠師修道院為這些學生設立學校,寫了《是與否》、《基督教神學》、《神學導論》等著作。他的教學活動引起教會精神領袖聖·伯納德的敵意性的關注。不安全感迫使他逃到偏遠的布列塔尼地區,他的忠實信徒追隨著他並為他修建了保惠師(聖靈保惠師)修道院。後來,阿伯拉爾把這個修道院交給了愛洛依絲,以收留她召集的修女。

    1126-1134年在簡陋的魯伊修道院任院長,他力圖改變那裏的愚昧習俗,卻差點因此被僧侶所謀害。《我的苦難史》即敘述了他至此為止的經歷。但他在此後的遭遇更為悲慘。1136年他回到巴黎主教座堂學校任教,寫了倫理學著作《認識你自己》。他的一系列著作激怒了波納德。1140年召開的桑斯主教會議譴責他的學說。貝納爾專門寫了《阿伯拉爾的錯誤》一文,列舉其十六條罪狀。阿伯拉爾的《神學導論》被焚燒。他不服從判決,準備到羅馬抗訴。他還在途中,教皇英諾森二世就已批準了貝納爾德報告,宣判他的學說為異端。他不幸染病,死在聖馬塞爾。在生命最後幾年裏,他寫了《論辯證法》、《一個哲學家、一個猶太人和一個基督徒之間的對話》等著作,死後葬在克呂尼。他的墓誌銘稱他為"高盧的蘇格拉底""一個多才多藝的人,精細的、敏銳的天才"1164年愛洛依絲死後葬在了阿伯拉爾的身旁。1817年,他們的遺體被合葬在巴黎的拉雪茲神甫公墓。

    阿伯拉爾無疑是中世紀哲學家中最有個性和傳奇色彩的人物之一。他是禁欲主義與思想專製主義的犧牲品。19世紀初,拉姆薩特在《作為一個人、一個哲學家和神學家的阿伯拉爾》一書中記述了他的不幸遭遇以及與海洛伊斯的堅貞愛情。阿伯拉爾與海洛伊斯通信集的出版引起強烈反響。1877年,他倆的遺骸被移至巴黎拉雪茲神父公墓合葬,他們的愛情故事成為文藝創作長久不衰的主題。最近,他們的愛情故事還被好萊塢拍成題為《天堂竊情》的電影。

2020年8月16日 星期日

安瑟倫之簡介


     坎特布裡最偉大的大主教之一的安瑟倫(Anselm1033-1109),今天主要以哲學家與神學家知名。實際上安瑟倫與諾曼人征服英國大有關係。他在1060年任修士,1063年繼郎法蘭克出任諾曼底貝克修道院院長。三十年後他繼朗法蘭克出任坎特布裡大主教。他在大主教任內,以與英王魯弗斯(Rufus)和他的繼任亨利一世沖突著稱。他不只一次被放逐。任大主教時,他以改革派知名,鼓勵教會定期召開大公會議,執行聖職人員獨身的規定,並制止奴隸販賣。

        安瑟倫是早期經院哲學派神學家之一。他認為有了信仰一定能正確使用理性:我相信我才能理解。

        安瑟倫首先提出本體論証,証明上帝的存在。他從最完美的存在開始,來証明上帝的存在。上帝是不能想像出有任何事物可以大過他的那個存在。然則除了存在本身,無物可以想像大過那事物的那事物必然是最大的。因此真正存在的事物顯然低過這最偉大的事物。

        安瑟倫本人曾用幾種不同的形式說明他的論點,就是在今天它也是哲學家之間熱烈討論的題目。但是多數思想家都同意他的論點有點像文字遊戲。因為他的論點處理存在,好像存在是事物或有或無的一種性質。事物或存在或不存在,唯一獲知的方法是取得某種可以觸知的証據。

        安瑟倫在神學上最偉大的著作是《上帝何故成為人》(Cur Deus Homo)。安瑟倫的回答是,原罪所欠上帝的債不是人自身能夠償還的。但是基督之死的意義實在重大,使上帝受了傷害的榮耀得到滿足,贏到賞賜。因之天父使人類藉基督的功勞得到救恩。安瑟儉的著作幫助我們瞭解贖罪。但是他是用他那個時代的思想方法表達出來的。新約說主耶穌為我們而死﹔安瑟倫試圖用中世紀的功勞與報償的觀念作解釋。

安瑟倫之生平簡述


    安瑟倫在公元1033年出生於一個古舊的羅馬城市柯士達(Aosta)。他出生的年代雖然不像宗教改革或工業革命等重要歷史時刻,但卻也是新舊思想交替的中世紀年代。他出生於羅馬,但對於當時盛行的律法、修辭學等不感興趣。

    有資料顯示,安氏的家人曾期望他可以成為柯士達的主教,但安氏對家鄉的歸屬感不大,與家人的關係亦不好;年少之時,曾因與父親吵架,而獨自在外飄流三年。在他的後期寫作中,他也很少提及故鄉柯士達,更沒有提及自己的家人。在他二十六歲那年,安氏結束了飄蕩流離的生活,進入修道院生活,成為一名修道士。

    在安氏的寫作中,充滿本尼迪克規章的影子,相信這與他於本尼迪克修會中的生活不無關係。此外,安氏在修院中遇見他的恩師朗法蘭克(Lanfranc),雖然後來他們倆人的意見漸趨分歧,但朗氏仍然是安氏的啟蒙師傅;安氏著作中許多寫作和辯證技巧都受著朗氏的影響。安氏安靜地在百克(Bec)的修道院中修道,亦在這段時間,安氏開始著寫不同信件和祈禱文。

    安氏的思想強調欲得真理的知識,必須先有信仰,「我不暸解我所信的,但我相信我能了解的,為此我相信除非我信,否則我就不能了解。」

    安氏雖然被稱為理性主導的「經院哲學」之始創人,但從他「祈禱與默想」著作中,卻又可以看到他對上帝單純的渴望和追求!







安瑟倫之思想


    安瑟倫繼承了柏拉圖和奧古斯丁的思想,認為信仰高於理性,理性應當服從信仰。但他又主張必須從信仰出發,運用形式邏輯,以論證基督教正統教義。他提出我信是為了理解信仰尋求理解的口號,但同時又認為,如果僅有信仰而不訴諸理性,則近乎玩忽。

    他在《獨白》中運用因果律,從事物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推出必有一個最完善者(即上帝)的存在。

    又在《宣講》中提出哲學史上著名的關於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論證。聲稱任何人都有一個關於上帝的概念,即上帝是一個不可構想有更大的最偉大者;但如果它僅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則還可以構想一個更偉大者,這是相矛盾的。因此這個不可構想有更大的最偉大者不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也必須存在於現實中。這個論證遭到同代人高尼羅的駁斥。

    高尼羅著《為愚人辯》,指出存在於心中的未必存在於現實中,認為安瑟倫所證明的最偉大的存在不過是海上仙島。安瑟倫的本體論論證後來得到笛卡兒、萊布尼茨、黑格爾等的肯定和修改,但被托馬斯·阿奎那、洛克、康得等所擯棄。

    安瑟倫在《上帝何以成人》一書中,認為世人因犯罪而冒犯上帝的尊嚴。上帝為維護其尊嚴與統治,堅持有罪必罰的公義”,要求對世人施以刑罰,不然必有適當的補償以滿足上帝的要求。基督是上帝之子,以無罪之身代人受死,這就滿足了上帝的公義。後世稱這為救贖論的滿足說或補償說。

    安瑟倫在其早期著作《論信仰》中,曾以極端的唯實論力斥洛色林的唯名論,認為一般是獨立於個別之外的客觀實在,一般高於個別,越是一般的東西就越有實在性。上帝是最一般的,因而最實在。他根據這一哲學理論,提出上帝和教會高於一切,教皇權力高於世俗君主,積極支持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神權至上的綱領。

    安瑟倫的這種唯實論,後來被天主教作為論證三一論、原罪論、聖事論、教會論等教義的理論基礎。

經院哲學

       經院哲學的派系 ,

       安瑟倫  , 

       多馬.阿奎那  , 

      聖維克多的休格  ,

經院哲學的派系


    經院哲學約可分為兩大派:

一.唯實論(Realism):屬柏拉圖主義/或奧古斯丁派。他們認為不是感官界的事物先有,而是先有觀念,後有事物。比如:不是桌子先有,而是先有桌子的觀念,因為造桌子的工匠先有桌子的圖形在頭腦中,然後才有桌子造出來。

    唯實論的主要人物有:J. S. Eriugena (810-877 AD)
              Anselm 安瑟倫 (1033 -1109A D)
              Bonaventure (1221-1274 AD)

二.唯名論(Nominalism):屬於亞里斯多德主義。他們認為「概念」或知識只是腦中的一個名詞,用來代替我們認識的事物。比如:人腦裡有桌子的形式是因為看見了許多的桌子而歸納出來的概念。

  唯名論的主要人物有:Thomas Aquinas (1224-1274 AD)
            J. Duns Scotus  (1266-1308 AD)
            Wilhelm Ockham (1285 -1349A D)

  唯名論後來壟斷了後期經院哲學的思想。人們也開始崇拜自然科學。認為用自然科學的方法,或歸納法,才能夠找到真正的知識。

    以下我們只討論經院哲學的兩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安瑟倫(Anselm AD 1033-1109)]
 
    安瑟倫是英國坎特布里的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他直接承繼了奧古斯丁的學說。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以下只簡列他留給後人的三大學說:

一.信心尋求知識(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不是先證明後相信,乃是先憑信心,然後才能明白基督教的真理。他著名的口號說:「我欲明,故我信」(Credo ut intelligam)。

二.救贖論的滿足論:在他著名的著作《道成肉身的意義》(Why God Became Man)說明救贖是需要一位“神人”來完成的。人犯罪,得罪了上帝,因此人應該討上帝的和好,但是,人因是罪人而無法向上帝親近,因此,而要有一位“神人”,一位無罪的“人”,來滿足以上的要求。

三.上帝實存論:安瑟倫最著名的學說是他的証明上帝論。在其上帝實存論(Ontological Argument)中,他辯論說:

  1. 「完美」(perfection)這性質不可能是忽有忽無的,而是永遠存在的。

  2. 上帝是「想像中最偉大(完美)者」(That Than Which No Greater Can Be Thought)。

       3. 所以上帝存在。

     有一位諾名的愚者(一位在意大利的人)反駁說:「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最完美、最大的島嶼,它就應該存在了。但是,我們知道沒有這島嶼。」

後來安瑟倫回答愚者說:「上帝是超物質的,島嶼卻是屬物質的,這兩個那裡可以用來比較呢。」

我們知道,安瑟倫是把「存在」(existence)當著一種性能,就好像柏拉圖的「概念」一樣。後來,笛卡兒不用「最大者」,卻用「最完美者」(supremely perfect being)來推進安瑟倫的証明上帝論,辯論說:

  1. 我們想像中有最完美者。

  2. 完美這性能是「必須」存在的。

  3. 所以最完美者必須存在。

  4. 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後來康德反對說:「『最完美者必須存在』本身雖然是一個沒有錯的結論,但是卻不能在事實上絕對的証實出來。還有,『存在』這實在的東西不可能是一種性能」。

  現代哲學家的答覆:哲學家把「必須」(necessity)分成兩種,一種是logical necessity,另一種是ontological/factual necessity。而安瑟倫的上帝實存論只是一種logical necessity的辯論,所以不是factual 的
  不管怎樣,整個上帝實存論的基本方法是從「觀念」(形而上的)証明「存在」(形而下的),這樣可以行得通嗎?

[多馬.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AD 1225-1274)]
 
    多馬.阿奎那生於義大利,可算是中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因其著作題材之廣,冊數之多而被譽為「天使博士」(Angelic Doctor)。阿奎那主要的著作是有關哲學與神學的兩套總綱領(Summae),厚達六十冊。後來的人稱這巨著說它像一個知識的大湖。他的知識來源並非他有何獨到的見解,而是他將當時已有的思想巧妙地融會貫通來。

    他的《神學總綱》(Summa Theologica)已被公認為天主教神學的神學基礎。每部份都有很詳細的分類,是用問題解答的方式寫成。書內所用的語言好深奧,他把許多的聖經,神學教義,及哲學(尤其是亞里斯多德的)的思想貫通起來。今日的人談論阿奎那的哲學多只選擇三個學說:

一.哲學與信仰兩層樓說:也就是說,先用哲學來打基礎,然後將基督教教義建於其上。這使人走到基督教哲學之前看見一座兩層樓,先進入樓下時就是以哲學理論來談基督教信仰,在理性不能站立時,才上樓把信心搬出來作辯論。

      二.五個方法(The Five Ways):阿氏對上帝存在的証明被稱為「五個方法」。阿氏的出發點是:人不能憑空領悟到上帝的存在,要知道上帝的存在,必須有証明。以下是証明上帝存在的五個方法:

  1. 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這証明方法指人所見到會動的物件都是由另一個會動的物件推動。如此一直推算上去,那就有第一個會動的物件。阿奎那說第一個會動的物件是自動的,稱它為「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他說這「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2. 因果論(Causal Argument):所見的「果」(許多的結果)必有「因」。如此,一直推算下去必有「第一因」,那「第一因」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3. 從許多「偶然的存在」(Contingent beings)我們可以推算上去必有一個「必須的存在」(necessary being)。人人都知道這「必須的存在」就是上帝。

  4. 從「不同的完美程度」(Degrees of perfection)我們可以推算出一個「最完美者」(Most Perfect Being)。他說,人人都知道這「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5. 設計論(Teleological Argument):從許多的被造物我們可以推算出一位創造/設計者。而這「設計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總括來說,以上的五個方法,不難發現它們只不過是一個方法罷了。或說是一個証明的五種說法。從理性的角度來看,這些論點似乎是很合情合理並且容易被接受,因為它不必依靠信心與基督的見証,而以客觀事物証明上帝的存在。但是,所証明出來的上帝又是一位怎樣的上帝呢?

      三.類比論(Doctrine of Analogy):他提出,一切關乎「上帝」的用語都是「類比」或「象徵」式的。換言之,當人稱上帝為父的時候,並不是上帝的性情與世上父親的性情完全相同,或全然不同,而是說,兩者確有相同之處。因此,他說用來形容上帝的字眼或許多宗教用詞既非是「固定」(univocal)的,亦非「不固定」(equivocal)的,而是「類比」(analogy)的。我們並不反對阿奎那的「類比法」。聖經中的確有用許多這類的字眼來形容上帝。我們也知道,人類無法完全用詞彙來表達對上帝的認識,許多時候必須用類比法來認識上帝更多。

    天主教把阿奎那的Summa Theologica奉為正統的系統神學,也是永恆的神學教義課本。

[結論]

引用白高倫所說的話:「當時因為教會壟斷了一切學術研究,所以絕大多數的哲學家都是聖品人士,他們用希臘哲學來維護基督教觀點… 使基督教信仰因摻雜了無數非基督教思想而被歪曲,然後,後世的批評者把摻雜在基督教內的非基督教思想攻擊得體無完膚,便以為已經把整個基督教難倒。」

        同樣今天,我們的工作一方面是要把摻雜許多非基督教哲學的元素從神學中分別出來,也一方面要禁止今日的哲學家把許多世俗的哲學再次的摻進神學教導中去,好讓神學不在受哲學扭曲而失去菁純。上帝喜悅我們以單純的心來回應祂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