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一世 (Mary I, 1516–1558) 的主要事蹟與宗教改革背景。她的在位時間雖短(1553–1558),但影響深遠。
1. 身世與登基
- 亨利八世與第一任妻子凱瑟琳的女兒。
- 亨利與羅馬決裂後,瑪麗被視為「非法女兒」,一度失去繼承權。
- 亨利死後,愛德華六世繼位,傾向新教。愛德華病逝(1553)時,試圖立表妹簡·格雷為繼承人,以防瑪麗即位。
- 但民心支持瑪麗,她迅速推翻簡·格雷的繼位,登上王位。
2. 宗教政策:恢復天主教
- 與羅馬重建關係:恢復教宗對英格蘭教會的權威。
- 廢除新教措施:撤銷愛德華六世時期的《公禱書》與《四十二條信綱》。
- 恢復彌撒、聖像與天主教儀式。
3. 迫害新教徒
- 發動大規模宗教審判。
- 約 280 名新教徒被焚燒,包括坎特伯里大主教 克蘭麥 (Thomas Cranmer) 與其他領袖。
- 因此獲得「血腥瑪麗」(Bloody Mary) 的稱號。
4. 政治與外交
- 婚姻:1554 年與西班牙的腓力二世結婚。
- 這場婚姻非常不受英格蘭人民支持,因為他們害怕被捲入西班牙與歐洲的戰爭。
- 失去加來 (Calais):1558 年,英格蘭失去最後一塊法國領土「加來」,成為她統治的一大恥辱。
5. 去世與影響
- 1558 年逝世,無子嗣,由同父異母的妹妹 伊莉莎白一世 繼位。
- 她的天主教復辟短暫而失敗,反而加深了英格蘭社會對天主教的反感。
- 奠定了伊莉莎白一世宗教和解(聖公會)的社會基礎。
🎯 總結
瑪麗一世的事蹟以 天主教復辟與殘酷鎮壓 著稱:
- 她試圖扭轉父親(亨利八世)與弟弟(愛德華六世)的宗教改革,恢復羅馬天主教。
- 她的手段激烈(火刑迫害),雖短期成功,但長遠上使英格蘭更堅定地走向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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